第九百七十七章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半缘222字数:2204更新时间:24/10/12 04:22:52
    “怎么做到的?”

    宋媛眼中满是掩饰不住的惊讶。

    本来她以为叶曼口中所谓的收购股份,大概是某个不知名公司,或者顶多算是小有名气,但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最终选择卖掉。

    这种公司被人收购很正常,特别是京城这种地方,每天都有这类事情上演,宋媛其实并不意外,那话怎么说的?

    谁不想到天子脚下混个脸熟面子开?

    多少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迫不及待地试图进军京城?

    好似在这里拥有一点产业,有个地盘之后,就算做大做强,成为全国性企业了一样。

    这种事情,宋媛见多了。

    之前听说秦林想要收购京城公司的股份,宋媛以为他也是这么想的,毕竟按照叶曼表现出来的意思,秦林似乎真的很有钱。

    但现在,宋媛再一次被秦林刷新了三观。

    或许,这世上真有那种天才吧?

    “千度这种被无数人关注的互联网企业,发展前途远大,怎么会想着卖掉?而且想要投资的人那么多,也……”

    宋媛欲言又止。

    呃,秦林听出了她的意思,大概应该是想说,哪怕真要卖,也轮不到你秦林啊!

    “宋姐你想多了,不是全资收购千度,而是收购部分股份。”

    秦林察觉到宋媛大概是想岔了,于是缓缓摇头解释道。

    “我倒是真想把千度整个买下来,但奈何李总他们不同意啊!不仅是我,前段时间狗歌的佩奇和布林同样表示想要收购千度,同样被李总拒绝了。”

    “狗歌?”

    宋媛微微皱眉,这种在米利坚风头正热的公司惦记上千度,显然不是那么简单的。

    “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

    连她这种京城人士都没收到消息,秦林竟然就知道了?

    “实不相瞒,我跟狗歌的佩奇和布林是好朋友。”

    秦林发现自己藏不下去了,只能跟宋媛摊牌,不是我不想低调,而是实力它不允许。

    “.…..”

    宋媛明显不信,“我还跟比尔盖子是好朋友呢!”

    她转过头看了叶曼一眼,该不会叶曼是被这小子的油嘴滑舌给骗了吧?

    ()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能知道,作为几乎完全被忽视了的五线城市,号称沿海城市之耻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火速开始给房价换挡踩油门,以F1方程式赛车一样的速度,开启了在高房价的路上狂飙猛冲一去不回头的进程。

    “不,不对!不是没人知道!”

    秦林嘴角闪过一抹嘲讽。

    “在这个时间点的话,那些二代和开发商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并且,正在磨着刀。”

    于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现了一位以疯狂而闻名的“蝗虫”。

    他可以用最标准的英伦腔调夸奖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萨斯最恶毒的俚语诅咒华尔街大亨。

    他可以给路边的乞丐点赞祈祷,也能够给宫里的政客们点蜡上香。

    封了一个账号就换另一个,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却能让人很快知道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丝,也可以说是信徒。

    有的人或许是真的想要发泄不满,但更多的则仅仅只是觉得这样活着很酷。

    他们在网络上聚集到一起,收购匿名账号,请人伪造ip,然后一个账号一个账号地挨个攻陷。

    这种行为很像当年的帝吧出征,又有些像网络上的那些水军,却远比他们疯狂,远比他们团结,也远比他们隐秘,他们自称“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的“蝗虫”。

    重生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确认重生的地点和时间节点。

    不然你好不容易重生了,兴高采烈之际,结果发现自己重生到了一分钟前,那有啥用?买彩票吗?那也得重生到彩票店门口才行。

    或者万一重生到了撒哈拉。

    嗯,基本上那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判断是不是重生了。

    就比如说秦林的这次重生,万一不是在路边,而是在路中间,那估计也就不需要考虑接下来要干嘛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坐在轮椅上写了。

    曾经秦林就好奇过一个问题。

    一个人,如果他的精神力极度强大的话,可以凭空在自己的记忆中勾勒出一个十年前的世界,一个十年前的自己,并且能够将世界的演变和发展完全固化的话。

    那么在那个十年前的自己拥有了另一条成长方向时,这是否就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重生了?只不过那时就是另一个多元宇宙的故事了?

    现在的自己,又是否是上辈子的某个自己勾勒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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