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比赛开始啦啦啦
类别:
网游竞技
作者:
三玄清雩字数:2319更新时间:24/10/11 17:19:57
“比赛分为两个场地,一个在操场,一个就在你们社团的活动范围上。”
“比赛项目,操场上,来一场小型马拉松比赛,一圈八百米,先跑完十圈的为胜者;另一项,有关经济市场知识的问答,采取双方一问一答、谁先回不上来、谁输的规则。”
看着手机上接连发来的两条短信,江天颇有些无语。
羽先你这家伙,居然偷偷从自己妹妹那,弄到了我的号码,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对我有意思呢。
“怎么样,那两个家伙,准备了什么样的游戏?”
被“爱丽丝”骗过来的高尚,兴致勃勃的凑到少年身边。他还以为,江天和爱丽丝是姐弟关系,所以才对某人很亲近。
嘿嘿,跟“弟弟”搞好关系的机会呀。
“给,你拿去看吧。”
但江天,却有点不适应大高个的热情了,连忙把手机扔给对方,让他看个清楚。
高尚看完,“唉”的一声叹口气,把手机物归原主之后,才语气凝重地说,“我就知道,他们肯定会选对自己有益的比赛,你要答应吗?”
“我这边没问题,就看你对自己有没有信心了。”
反正不是以赢为目的来着……
“有信心有信心!”大个子本来还一脸愁容,一听这话,连忙摆手,“只要她愿意遵守那个约定的话,我一定会努力的!”
喂,别那么努力啦。
虽然是跟你约好,只要你能在比赛中获胜,“爱丽丝”就陪你出去玩。但为了这点小事,你就如此拼命的话,也太没出息了吧?
最最重要的是,我觉得你赢不了,所以随口一说而已,你要是真做到了,就轮到我困扰了诶。
“嘛……总之,加油吧,我们先过去。”
“嗷嗷!”
啧,这个男人,发出了类似野兽捕食前的嘶鸣,不会真能赢吧?
羽先,你要加油哦!
……
“喂,听说了吗,百团活动闯出了一个黑马社团,联合了篮球部的王牌高尚,要跟田径部和商部比赛呢!”
“真的?比的什么?”
“一个长跑,一个经济知识问答,还挺全的,有文有武。”
“少来,你在开玩笑吧?那个一板一眼的商部姑且不提,田径部里面,可是有不少怪物的,尤其是那个现任部长,据说连上一任拿过全国大赛奖励的部长,都自愧不如!”
“嘿嘿,我也听说过,但没关系呀,就当去看场话剧,图个乐子呗~”
“也对……话说,这一届的新生真是疯狂,大一就搞了个赏书社,弄出了不少风波,自身还是个谜,谁也不知道他或她是谁,据听说,是个女的,也不清楚是真是假。”
“我怎么听说是个男的?”
……
诸如此类的交谈,到处都是。
江天这一路上,那可是相当的受瞩目。不知不觉间,他也成为了校内的名人。虽然跟大佬们没法比,但在百团这段时间内,被人认出来的频率,还挺高的。
而等他和高尚到达操场上时,发现学生,比平时多得多。放眼看去,黑压压的人头,都快达到四位数了。
这可是非常厉害的,要知道,校内总共也就几万人,大部分三四年级的老油条都忙的不可开交,哪有时间来凑热闹。
因此,除去他们,只按一二年级的人数来算,围观的吃瓜群众,估计都占其中的二十分之一了,等比赛开始,人数到齐,说不定数据能接近十分之一!
再加上赏书社那边,无疑是超过了十分之一的数值。
那,任务就没问题了吧?
内心中没有一丝担忧的江天,尽量抬高手,拍拍高尚肩膀,露出了一抹笑容,“到了你表现的时候,上吧!”
高尚是以赏书社外援的名义,来参加比赛。他跟篮球部那边说过了,也得到了个人自由活动的允许,所以,现在是偏私人的站在赛道上。
如此一来,大家热议其行为的时候,顺道着就会把赏书社带上。
这,才是江天的目的。
“我没想到,你居然会帮那边,忘记我们三人之间的约定了吗?”
在弯弯的白线内,两人拉开距离,羽先在外圈,站在前方;高尚在内圈,自然靠后一点。
此刻,五官挑不出来瑕疵、面孔让女生都会嫉妒的美男子,侧脸看向身后的大个子,露出了意外的神色,目光之中有些许不满。
“没忘啊,但这两件事没关系吧?”
高尚的表情很无辜,暗地里,依旧是卯足了劲。
在他看来,这场比赛的胜负,可是联系到他的终身大事。
毕竟,又高又帅气的女仆,这次放过了,下次到哪找去?
所以,必须得赢!
“呵。”感受到他的斗志,羽先微微一笑,笑容中,充满了自信。“你的篮球技术没得说,我自愧不如,但谈及到田径,你没机会的。”
“跑步而已,没真正的田径那么麻烦吧?”
“那你就更不如我了。”
“……”
对方这般明显的看不起,搞得高尚有些火大。
他不再言语,而是神情专注于跑道,等待“开始”的口哨声响起。
见状,羽先也识趣的闭上了嘴巴。
在二人停止交谈后没过多久,“咻——”的口哨声,宛若惊雷一般,刺破了围观者的议论纷纷,成为了这里的、这一时刻的、唯一存在。
然后,羽先与高尚,顿时化作两匹脱缰的野马,在没有任何障碍的跑道上,快速留下一个、又一个铿锵有力的脚印。
“哇,好快!”
“咦,这两人,一开始就全力以赴了吗?还是说,他们有所留手呢?”
不知情的群众,表示目瞪口呆。
其中,也有田径社的部员。
他们心中却是门清:部长,只用了五成的速度!而且,田径比单纯的长跑麻烦的多,一旦变得简单,只会让他的速度更快。
因此,在他们看来,跟羽先比赛的那个家伙,必定是个输家。
……
哇,一看就知道,大个子的体力跟得上,剧烈运动时、运作身体的基本功也很扎实,但单论跑步技巧,还是差羽先太多。
更糟糕的是,因为个头太大的原因,导致他正面受到的空气阻力,远高于羽先,这又是一大劣势。
二者相加,他的确必败无疑。
不过,为什么,我会有点心疼他呢?
江天看着那个高大的身影,知道他是为了追逐自己喜欢的人,才满头大汗的奔跑着。
跟某个家伙好像哦,是谁呢?
他摸摸自己的脸庞,发现自己真的变了很多,而这,全都是因为一个少女。
所以,他跟他,都是一类人。
“所以,你要真能赢的话,跟你约会也没关系哦。”
这句话,是以爱丽丝的身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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