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帮我化个妆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不断更的阿辉字数:2448更新时间:24/10/11 05:32:46
    唐促跟秦筝共同饱餐一顿之后,很快就回秦筝所住的客房投入了学习状态里。

    同一平行时间,常乐却在自己的房间里做着俯卧撑。

    在简单吃过早餐以后,由于外面下着雨的缘故,常乐并没有出门。

    他选择了在自己房间内健身,主要还是因为闲得没事干。

    “儿子啊,我帮你跟仓库那边说了,你晚上就别去白塔夜市送货了。再说了,我看天气预报显示这雨到晚上都不一定停,那些人估计今晚也不想去夜市摆摊了。”

    常歌贴心的为常乐安排好了一切,以便今晚这场晚餐能够顺利进行。

    今天是星期六,常乐的父母都在家。

    就连常歌也推掉了本来安排好的交际应酬,可以说对于今晚与林初墨的共进晚餐,常乐的父母都十分重视。

    常乐和唐促秦筝不同,他当然不在乎下周就要到来的期末考试,应该说他对于即将到来的暑假生活充满期待。

    只是目前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处理,那就是他已经邀请了林初墨来自己家里吃晚饭,林初墨也已经答应了,当然是以朋友的身份。

    事实上异性朋友到家里吃晚饭,得到的待遇就是跟同性朋友不一样。

    青春期的异性关系往往扑朔迷离,除了那些明恋暗恋三角恋以外,恋爱的萌芽阶段,往往更加容易决定两个人的未来走向。

    常乐不是那种会吊着别人的渣男,问题是他之前确实当面拒绝了林初墨的告白。

    现在林初墨也知道常乐喜欢的人其实是陈晴柔,可林初墨对于常乐的态度并没有什么改变。

    更何况现在林初墨马上就要来他家吃晚饭了,这一来二去更说不清楚了。

    常乐邀请林初墨来家里吃晚饭的事情连唐促都还不知道,可想而知常乐对此有多纠结了。

    在原地做了五十个俯卧撑以后,常乐起身走到窗边,看着窗外的绵绵细雨逐渐变密,心里觉得有些不安。

    常乐知道,林初墨一定会来。

    别说只不过是下大雨,就是刀山火海她也一定会毫不犹豫奔向自己,只因为她是那个林初墨。

    如果当初常乐在实验楼跟陈晴柔学口琴时,林初墨没有在陈晴柔离开之后接替了教常乐学口琴的任务,或许常乐还能在今天吃完晚饭后,找个机会跟林初墨说清楚。

    可现在,他好像有点说不出口了。

    他心里知道他喜欢的人是陈晴柔,但却总觉得他心里不只有陈晴柔了。

    毕竟陈晴柔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音乐天才,大概率是不会出现在他每天送货的白塔夜市里的。

    今天是周六,银行不上班,常乐的妈妈李宇清在家里为晚上的丰盛晚餐提前做准备。

    在正式烹饪晚餐之前,李宇清借着休息日,在家里四处打扫着,以便这个干净的家能够给即将到来的林初墨留下个好印象。

    在清洁地板时,李宇清偶然从常乐的房间门口瞥见了常乐正站在窗边看窗外大雨的身影,常乐虽然才上高二,身高已经达到一米八了,比常歌和李宇清都要高出很多。

    虽然常乐平时学习成绩不好,但他的父母并不计较这些,只以儿子开心快乐成长为主。

    哪怕常乐在班级里的考试排名次次和天幺九离得不远,但他依然是爸妈对其他人提起时,他们口中的那个宝贝儿子。

    李宇清是从常歌口中听到林初墨这个名字的。

    那天常歌在染千秋餐厅吃完饭回到家以后,他跟李宇清简单描述了一番在染千秋餐厅里,偶遇常乐和他的同学们时的场景。

    李宇清的想法是,既然常乐已经拒绝了林初墨的告白,哪怕是出于避嫌,怎么着也不应该还坐在一张桌上吃饭,肯定会觉得有些尴尬。

    所以既然他们还能在放学后坐在一张桌上吃饭,就证明目前他们两个还不算是彻底没戏。

    再加上常歌收到了林初墨送给他的会员卡,常歌又大肆渲染了一番当时林初墨极具魄力的发言,所以最后就促成了常乐的父母对林初墨的印象都十分良好的结果。

    哪怕李宇清甚至还没见过林初墨,可她已经对这个勇敢的女孩子充满期待了。

    直到现在为止,身为母亲的李宇清都没有跟常乐单独就林初墨的问题聊一聊。

    原本李宇清是想着等晚上跟林初墨见个面稍微了解一番之后,再以母亲的身份跟儿子好好聊聊。

    只是现在看来,这个时间或许得提前了。

    “常乐,干嘛呢。”

    突然出现在常乐身后的李宇清一开口就吓了他一跳。

    只是常乐很快就看到了李宇清手中的拖布,他便像往常一样想要把它接过来。

    “妈,给我吧,我帮你整。”

    “不用,我自己来。你那个小女同学不是晚上就要来家里吃饭了吗,我看你怎么一副好像不太开心的样子啊。”

    李宇清原本是想要用小女朋友来形容林初墨的,只是她看到常乐的表情有些不太对劲,这才改成了小女同学。

    “没啊,我就是觉得我跟她又不是那种关系。这样叫人家来家里吃饭,又不想跟人家谈恋爱,就觉得有点那个……”

    常乐支支吾吾地说道,他还是第一次跟妈妈聊起恋爱话题。

    李宇清伸手拍了拍常乐的肩膀,表情欣慰。

    “你能这么想很好,这至少证明你是个负责任的好孩子。那妈问你,你觉得你邀请那个叫林初墨的女孩子来家里吃饭,她会觉得开心吗?”

    常乐微微一愣,旋即点了点头。

    “她……她应该会感到很开心的。”

    “人家喜欢你,是你的福气。你就算不喜欢人家,也至少不要让人家伤心。”

    “你别有太大心理压力,我和你爸只是想请人家吃个饭,也不是什么名贵大餐,就是我做的家常菜而已。你们就算谈不成恋爱,最起码不还是朋友么,你说对吧。”

    其实在现代社会,很难想象父母不仅不反对高中生儿子谈恋爱,还带有些许支持态度。

    显然,常乐的父母就是如此开明。

    高中生最重要的当然是学习,但在学习成绩之上,常歌和李宇清更愿意把儿子的快乐放在第一梯队里。

    常歌是沉城最大的酒水经销商,李宇清是银行里的部门经理,常乐的家庭条件可以说是极其优秀了。

    常乐其实不用为未来担忧,生活也没有太大压力。

    甚至他能主动提出去白塔夜市帮忙送货,对于常歌和李宇清来说都是很值得高兴的事情。

    否则的话以常歌的实力,不可能连雇个送货工人的钱都没有,还得靠剥削自己儿子的劳动力。

    与此同时,林初墨从自己的房间冲进了客厅,站在了正在敷面膜吃瓜子的妈妈面前,用身体挡住了她妈看电视的视线。

    “妈,帮我化个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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