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折磨之王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玩蛇怪字数:5451更新时间:24/10/10 18:35:14
    汉民族对于粮食有多重视?

    曹操骑马踩踏麦田,割发代首。

    苏轼为节约食物,房梁挂钱。

    历朝历代统治者下圣旨劝农桑、劝节约。

    即便是刘备当政的时候,有一年大旱,也要下禁酒令,不许人们用粮食酿酒。

    为此还与简雍在抓私藏酿酒工具之人的事上有过争执,最后被简雍的黄段子给说服了,可见古人有多爱惜粮食。

    陈暮为了逼迫司马俱投降,毁坏他的粟田,践踏他的粟苗,这种行为,在古人眼里,无异于犯罪。

    不过行军打仗嘛,无所不用其极。

    曹操在《后汉书》与《三国志》两本正史里,光屠城记录就最少五次以上,跟曹操比,陈暮还是觉得自愧弗如。

    当然。

    也许有人说,你好的不学学坏的,那些仁义君子你不去跟他们比,非得去找老曹比。

    但三国就是个比烂的时代,在史料记载里,各路军阀除了刘备没干过什么太脏的事以外,哪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什么吃人肉的,坑杀降卒的,杀名士的,屠城的,称帝的,劫掠的,烧城的,篡位的,毒杀皇帝的,相比之下,自己就是毁坏个粟田而已,反倒不算什么大事。

    只是刘备看着好好的粟苗就这么被毁坏,心疼而已。

    但再心疼,事情还是得做。

    不然治下如何安稳?百姓如何安居乐业?

    因此见到张飞带着一千骑兵在粟田里如此肆意妄为,刘备也没有出声阻止。

    汉朝的粟田跟麦田不像南方的水稻一样田里蓄水,田里是干的,只有需要的时候才会灌溉。所以马蹄踩入粟田,并不会陷入土地中。

    司马俱的队伍投鼠忌器,哪怕恨不得生啖张飞的肉,但步兵本来就追不上骑兵,更何况人家还在田里。

    闹哄哄了一阵,司马俱一咬牙?    自己亲自领军?    率领两万大军出城。

    他的兵马不过四万,现在三万人全都出去?    乌泱泱一片?    杀奔远处数里之外的刘备军。

    看到这一幕,刘备对陈暮道:“四弟?    全军出击吧,顺势将司马俱击溃。”

    他的步兵只有八千?    但骑兵有一千。

    而且他的骑兵部队还是有甲胄的半重骑兵?    对付农民军不要太简单。

    然而陈暮却摇摇头:“收兵。”

    “收兵??”

    刘备自前年起兵出征黄巾以来,大大小小也打了十余仗,谈不上经验丰富,但也看得出来?    这是击溃司马俱的好机会?    为什么要收兵呢?

    陈暮解释道:“现在上去大战,只能正面击溃,不能解决问题。一旦贼军逃回城里,又得重新开始,攻城的话损失太大。不如继续拖着?    反正粟田就在城外,每天破坏一点?    折磨折磨那司马俱,总有一天他会投降。”

    折磨?

    刘备无语。

    这不是耍流氓吗?

    “子归啊?    咱就不能真刀真枪和他干一场吗?”

    “大哥,打仗会死的人?    说好的仁义呢?”

    “好.....好吧。”

    刘备不说话了。

    得?    又被自家老弟给道德绑架。

    不过陈暮倒是没想到刘备还有这么堂堂正正头铁硬刚的想法。

    相比于他老祖宗刘邦?    那是一点先祖流氓风范都没学到。

    打仗可不是玩游戏过家家,那是用小命生死相搏。

    命只有一条,为了生存什么都必须做。

    就跟和仇人决一死战一样,拿命拼的时候,谁还管你招数还是套路?

    用牙咬用手挠扣眼珠子掏裆捅p眼子,什么打法下流就用什么。

    别说年轻人不讲武德,讲武德的早就埋在地里变黄土了。

    要是打仗还有规矩,讲礼仪,那最终也就是个宋襄公,落到个被人千年耻笑的结果。

    好在刘备虽然为人正直,但不迂腐,听从了陈暮的建议,大手一挥:“鸣金。”

    叮叮当当的鸣金声传来,刘备的八千步兵前队变后队,井然有序地撤退。

    远处田野上还撒欢的一千骑兵,也是兵分两路,从远方的田里穿行而过,卷动着飞扬的尘土,将身后的黄巾甩得连灰都吃不到。

    司马俱率领队伍追杀了数里地,直到实在追不上了,这才收兵回城。

    老实说,步兵衔尾追杀骑兵,必然有跑得慢的跑得快的,这样队伍脱节,若是这个时候张飞率领一千骑兵打个回马枪,说不准就能杀得司马俱大败。

    但陈暮显然不希望真刀实枪地干一场,他的目的是要逼降司马俱,既然拿捏住了对方的死穴,又何必硬碰硬呢?

    没那么个必要。

    司马俱收兵回城,回到自己的府邸,恼羞成怒道:“气死我了,快,派出人手,找徐和求援。”

    左右有人叹道:“将军,如今春粮全在城外,我们如果不守住的话,到秋天后,城里的粮食全部吃完,大家就得饿肚子,还得想个办法才行。”

    “是啊,官军显然是打算清野,我们没那么多粮食固守,要么找个时机和官军决一死战,要么.......”

    “要么什么?”

    司马俱瞪眼望去。

    那人迟疑道:“要么只能投降了。”

    啪!

    司马俱大怒,指着他喝道:“来人,将他拖出去斩了。”

    “将军息怒,老包子也是为了将军好,如今眼下还得想办法解决问题。”

    “是啊,老包子忠心耿耿,只是一时糊涂而已,将军莫要动怒。”

    众人连忙劝道。

    被大家劝说之后,司马俱才勉强压下火气,说道:“大家不用担心,徐和不会见死不救,我们必能击败官军。”

    如果陈暮在这里,一定会感叹司马俱的年轻。

    岂不闻太祖十六字兵法真决,死缠烂打战术,打不死你,折磨死你。

    接下来的几天,刘备军在城外安营扎寨,每日派出小股部队骚扰司马俱的田地,破坏他的粟苗。

    陆康的军队由伊恒率领,悄悄渡过济水,屯兵在高苑北面五里外的广牟乡。两边已经取得联系,陈暮要求他们隐藏行迹,不要被发现,以作奇兵。

    如果看过一望无际的平原就知道,位于平原地区的地貌极为平坦,田野辽阔,虽有起伏的丘陵,却也只是如夜幕时点缀夜空的群星一般,仅仅只是占据了星空一小部分,更多的区域,是那般浩瀚如海的宇宙。

    青州就是后世的山东,山东多平原,乐安就处于后世的鲁西北平原区域,高苑城外的粟田鳞次栉比,绿油油的粟苗茁壮成长,偶有山丘森林,郁郁葱葱的林木葳蕤,透露着春天的活力。

    可惜这份活力很快就被人为破坏,成队成列的官军拿着镰刀锄头冲入粟田,不断收割。每次司马俱一出城,营寨就会敲锣打鼓,士兵立即跑回去,不被抓住。

    刘备驻扎在高苑城五里外,按照距离来说,其实也就是两公里。但在平原上的视野实在太好了,只需要安排几个骑兵在城外山坡上观望,一旦司马俱敢出城,骑兵立即回去报信,刘备就鸣金收兵。

    黄巾军在野外本来就打不过官军,要不是陈暮不想给自己增添伤亡,只想玩流氓战术,八千步兵配合一千骑兵冲阵,司马俱这四万人必败无疑。

    更何况司马俱也不敢把人全带出城,每次只带两万人,攻打人家驻守的营寨,才到营寨前,就被一波箭雨逼走。

    而且后勤问题也不需要担心,梁邹离高苑不过数十里,源源不断的军械和粮草运来。

    陈暮是猫捉老鼠,不断在戏耍司马俱。

    这么做的原因也很简单,一是不增添已伤亡,二是不给敌人造成伤亡。

    司马俱的几万士兵都是青壮劳动力,如果能逼降,统统都要给他当打工仔工具人种田去,陈暮怎么可能让自己的劳动力受到损失。

    老资本家行为了。

    在又一次看到官军望风而逃,跑回营寨之后,司马俱彻底失去了理智,长刀一挥怒吼道:“给我冲,杀进去。”

    左右带着人马尝试了一轮冲锋,箭簇如雨点般射来,黄巾军抱头鼠窜,狼狈而逃。

    两侧营寨空地上,一千骑兵也不断射箭骚扰。

    很多人奇怪,长矛方阵应该是克制骑兵的办法,为什么骑兵就能如此为所欲为呢?

    还是那个问题,机动性。

    长矛方阵能够克制的只有不着重甲的轻骑兵,但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开始,汉民族的骑兵都是弓马娴熟的存在。

    包括后来蒙元,后金,他们的骑兵也都是以弓箭为主要攻击手段。

    利用骑兵的机动性,步兵如果结阵,就远程射击,等到步兵被弓箭射到溃败,就骑马砍杀。

    人家不仅跑得比你快,还有远程攻击能力,步兵自然只有被动挨打的份。

    看到对方骑兵出来,摄于兵势,司马俱不得不暂避锋芒,鸣金收兵。

    结果才刚回城里没几分钟,就得到消息,官兵又开始毁粮。

    司马俱眼皮子狂跳,他自从跟着天公将军起事以来,也不是没跟官军打过。

    但这么流氓的官军,还是头一次。

    无奈之下,又只得点齐兵马,杀出城去驱赶官军。

    这边官军见他们来,又撒丫子往回跑。

    等他们一走,又溜出来继续干坏事。

    看着官军反复横跳,司马俱那个气啊,心里憋的火蹭蹭地冒。

    有本事你们出来一战嘛。

    要是明刀明枪把我击败了,我也认了。

    拿我的田地撒野,算什么英雄好汉?

    然而司马俱不知道的是,陈暮这一招釜底抽薪,除了学习太祖兵法以外,与早年看书时,看到诸葛亮的一些事迹也有很大关系。

    诸葛亮第四次出祁山的时候,就曾经对上邽附近的麦田进行破坏,只是司马懿援军到的及时,没有让诸葛亮来得及把所有麦田损毁,使得这批粮食后来成为魏军与蜀军对峙的关键。

    而在《三国演义》里,这一段历史被罗贯中写成了卤城收麦,让司马懿成为诸葛亮的打工仔,免费帮诸葛亮收麦,来刻画诸葛亮多智近妖的形象。

    所以在围城的时候,如果知道城内粮食不足,损坏敌人的稻田,可不是陈暮发明的。

    不仅诸葛亮干过,春秋战国时期也有。

    像楚庄王这厮迫害宋国,做得比陈暮还过分,为了逼迫宋国投降,不仅收割了人家的麦田,居然还筑室反耕,包围宋国,当着人家的面在城外建造房屋,耕种人家的土地,把宋国城外当自己家了,属实离谱。

    相比之下,陈暮反而算是善良的,没有楚庄王那么过分到在人家都城外另外再造一座城市的地步。

    即便如此,也把司马俱逼得十分窘迫,官军不断地撩拨他的怒气,却不管如何咆哮,也只能无能狂怒,眼睁睁地看着城外粟田一天比一天少。

    不过司马俱倒也还没有完全绝望,徐和还有军队,只要徐和援军抵达,两军合起来最少有十万大军,如此庞大的队伍,一千骑兵能够发挥的作用就很少,必能击溃官军。

    “将军,昨日又被损坏了八百多亩田。”

    高苑县令府。

    听到士兵汇报的消息,司马俱嘴角抽搐,心里在滴血。

    “将军,那样的话,秋收时节,我们剩余的田地将不足一半。”

    有个读过几天书的半吊子手下用小木棍算了半天,也就是算筹计数法,得出这么个结论。

    一名手下悲戚说道:“将军,再这样下去,就算打退了官军,剩余的粮食也不够我们过冬了,明年大家都得饿死。”

    司马俱强忍着怒意问道:“派出去找徐和的人去了几天了?”

    “四天了。”

    “嗯。”

    司马俱点点头,安慰众人:“高苑离昌国不过一百余里,也许此时徐和大军已经在路上,大家再耐心等几日。”

    “可是如果我们再不下田的话,即便官军不破坏,田园也会荒芜,长出杂草,那搞如何是好?”

    另外一位手下提出担忧。

    种地可不是把种子丢进地里就不管了,初中历史就应该讲过古代农业文明的特点“精耕细作”。

    秧苗种下去后,不仅要施肥、锄杂草、灌溉,还得时刻照料,因为谷物秧苗都很嫩,稍不留神,就可能会死。

    如今官军已经围攻了他们五天,足够田里长出大量杂草,这些杂草会吸收粮食的养分,到时候即便到成熟的季节,粟苗也不会结多少粟谷,粮食歉收。

    司马俱想了想道:“我们每次出城,官军就会缩回营寨,不如今日我们佯攻,把他们逼回去,再派人去打理田地?”

    “那城内不留人防守吗?”

    有人问。

    要想看住官军,最少得两万人,那么派人留守还得打理田地,剩下的两万人就不够分配。

    毕竟整个高苑县各处分布了三十余万亩田,当时亩产不足,要养活一户五口之家,要二十亩地,平均每人最少耕种四亩,司马俱四万青壮劳动力耕种了二十万亩。

    已经派了两万人出去盯防官军营寨,再留一万人驻守,另外一万人打理田地的话,恐怕会累死,忙活一天都整理不了多少亩地。

    司马俱咬牙道:“留500人吧,反正官军也只有一万人,分不出人手攻城。”

    “唯!”

    众人领命。

    那边司马俱定了计策,这边官军今日的活动又开始了。

    刘备军队浩浩荡荡地出来,如同一群硕鼠,举着镰刀锄头嗷嗷叫着奔向粟田。

    让人类搞建设很难,但搞破坏却很容易。

    要不是黄巾军每天都出城骚扰,平均一天八百亩的战绩实在是小瞧了人类的破坏力。

    八千士兵,一个人毁坏一亩粟田,只需要半个小时就行。

    甚至有收麦经验丰富的老兵,十多分钟就能把一整亩田割得干干净净。

    这其实已经是陈暮在特意克制的结果,他要得不仅是司马俱四万青壮劳动力,土地也要,没打算真把二十万亩田全破坏光,这些以后可都是他的粮食。

    陈暮和刘备此时正在军营里下象棋,如今事情做了几天了,士兵们也熟门熟路,已经不需要指挥,大家各司其职就行。

    “使君,刺史,那司马俱派人出城打理田地了。”

    就在这个时候,在外面观察的探子回报。

    “哦?”

    陈暮来了兴趣,没想到司马俱还敢出城打理田地,问道:“他们出了多少兵马?”

    “在营外的跟以往一样约有两万,剩余出城打理的田地的,应该也有一两万人。”探子答道。

    “那就意味着城里空虚。”

    陈暮摸着下巴。

    刘备眼睛一亮:“这是个好机会,陆太守的人马正好可以奇袭高苑城,此战可一举定乾坤矣。”

    “可是那样的话,司马俱只有三种选择,一种是投降,一种是死战,一种是跑向昌国。除了第一种以外,另外两种都不好。”

    陈暮摇摇头。

    刘备纳闷道:“那该如何是好?”

    “继续折磨他。”

    “继续折磨?”

    “不错。”

    陈暮对传令兵道:“跟陆太守的人马打声招呼,让他们攻城,但不要攻进去,鼓噪鼓噪,吓一吓敌军即可。”

    刘备不解道:“四弟,这又是何意?”

    陈暮笑着说道:“这样那司马俱必然疲于奔命,要么眼睁睁地看着田地一天天荒芜,或者被我们毁坏,要么老家被人偷掉,整天担惊受怕之下,最后扛不住了,向我们投降。”

    刘备沉吟道:“四弟。”

    “嗯?”

    “做个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