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清心谷人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为陈字数:3039更新时间:24/10/10 16:16:06
    我没有理解到萧九九嘴里所说的对不起是什么意思。看她慢慢闭上眼睛,站我旁边的元宝叔跳起来喊道,“玄清你个臭小子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救人啊!”

    将金创药收好,我把了一下萧九九右手的脉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对元宝叔说道,“她没事,只是失血过多而已。”

    这几只蚂蝗吸出的血量相当多,如果换作普通人恐怕生命会有危险,但是萧九九从小就练武,天师道更有自己一套炼气养身的方法,所以这个失血量对萧九九来说还没有什么问题。

    按照元宝叔手机上的卫星地图,再往北边走半个多小时就能到有人烟的地方。就在我准备背着萧九九往北走的时候,我才刚刚往下一蹲,整个人眼前一黑差点就晕了过去。

    “玄清,你没事吧?”

    元宝叔跑过来扶我,但是当他的手和我接触的时候,他就像触电一样突然把手给收了回去。朝着元宝叔的手看去,我们这才发现元宝叔手上的表皮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开始慢慢脱落,露出表皮下面血淋林的肌肉组织。

    我很想拿起匕首在手上割个口子继续喂元宝叔血,出乎我意料的是,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我竟然连这么轻的匕首都拿不起来了。我的上下眼皮开始不受控制地闭合,倦意像潮水一般袭来,我根本就没有反抗挣扎的力气。

    在意识黑沉之前,我总算明白了萧九九所说的对不起我是什么意思,只是此时的我想明白也晚了,最终一丝力气被抽走,我头一偏失去了意识。

    等我逐渐恢复意识的时候,感觉身上到处都凉飕飕的。我猛地坐起来,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在一块平坦的石块上躺着的。最要命的是这石块就在悬崖边上,周围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一不留神就有可能从这石块上摔下去来个血肉模糊。

    我身上的衣服都被脱光了,只留下一些树叶遮掩身体。抱着一堆树叶的我在风里彻底凌乱了,这是怎么个情况?我这是死了还是没死?难道真的就和别人说的一样,我们是*裸地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后也是*裸地走?

    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颗桃子突然砸在了我的身前。我抬头一看,一个身穿长袍的小男孩儿正跨坐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笑嘻嘻地看着我。

    “大哥哥,吃桃。这桃可好吃了。”

    小孩儿的服饰古怪,行为古怪,一看就有猫腻。更何况此时的我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怎么可能吃这个小孩儿丢下来的桃?

    我这念头只持续了短短半分钟的时间不到。当我看见脚下那颗肥艳的桃子时,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肚子也呱呱叫了起来。

    很多城里的孩子从小不愁吃穿,不知道挨饿受冻是种什么感觉。我和城里的那些孩子差不多,从小跟着师公长大什么样的好东西我没吃过,更别说饿肚子了。但此时的我感觉自己的胃就像是一张不停张合的嘴,没有东西喂它,它就要把我自己从内到外地给吃掉。

    “想吃就吃吧,来我们清心谷的人没一个不想吃桃子。”小孩儿说完咬了一大口桃子,桃子的汁水从小孩儿的嘴边溢出,看得我更饿了。

    实在是抵抗不了这种饥饿感,我弯腰把地上的桃子捡起来吃了。在吃之前我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我还是没想到一个普普通通的桃子竟然能给我一种甘甜如饴的幸福感。就好像在吃这桃子之前的二十几年我一直都是口渴着的,只有在吃到桃子的这一刻,我才算是真正的解渴了。

    沉浸在这种清爽感觉中的我完全没有意识到时间的流逝,等我吃完桃子再抬头一看,发现之前坐在树上的小孩儿,已经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

    虽然老头一头长长的白发,脸上的皱纹也变得多起来。但我还是一眼就把他给认出来了,他绝对就是那个小孩儿没有错!

    一眨眼的功夫从小孩儿到垂暮,这种事情是有悖常理的,难道说我又进入到了某人的幻境中?

    像是看出了我心中的疑惑,跨坐在树枝上的老人笑着说道,“来我清心谷的都是贵客,贵客可以随意在谷中走动,不用拘礼。”

    老子现在光溜溜的,就是想拘礼也不可能啊!

    忍着想要暴走的心,我耐着性子问道,“老人家,你知不知道我的朋友在哪里?”

    老人摇了摇头,意味深长地对我说道,“能来这清心谷的都不是凡人,既然贵客来都来了,不如就自己去找找朋友吧。”

    老人话一说完,翻身就和灵巧的猴子一样,不一会儿的功夫就爬树离开了我的视线。

    石块的周围全都是草,不过在草和草之间,我最终还是找到了一条隐蔽的小道。平日里穿着裤子鞋子倒不觉得有什么,现在一丝不挂地走在小道上,感觉哪儿哪儿都扎脚,简直就和受刑差不多。

    这样硬着头皮走了大概有二十几分钟,我就发现自己的小腿和腿腕处有了不少的小口子,一开始我还没什么感觉,但是渐渐的我就发现小口子那里越来越痒,就像是被蚊子咬了一样。

    我所走的这个小道十分奇怪,我之前所躺的那块石头应该是在山顶。而这一条小道则是从山顶直接盘旋着往下绕的。

    走到小道的尽头,从一片灌木丛中走出去,眼前的景象把我惊呆了。

    灌木丛外面是一片草地,而在这草地上有不少的男男女女,他们有的在嬉戏打闹,有的在采摘水果,有的则躺在草地上睡觉,一副和谐温馨的样子。但关键是他们身上都没有穿衣服,甚至连一点遮掩物都没有!

    “我靠,辣眼睛辣眼睛,这里的人怎么回事,一个个都是暴露狂吗?”

    我感觉自己应该是来到了一个了不得的地方,我好歹还有点羞耻心,知道拿树叶什么的挡一下关键部位。但眼前的这些人完全不在乎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好像根本就没有衣服这种概念。

    就在我不准备和他们同流合污准备换个地方走的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却是把我给叫住了。

    “小伙子,难道你不喜欢这里吗?”

    “谁?谁在说话?”

    这老人的声音离我很近,但我的周围根本就没看见人。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你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一次说话的声音我听清楚了,转身顺着说话的方向看去,发现和我说话的竟然是一颗雕刻着人脸的石头。这个石头大概有巴掌大小,雕刻的表情和神态十分安详,如果不是发生了这种诡异的事情,我甚至会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纪念品。

    我是谁,我又为什么出现在这里?这种哲学式的问题搞得我无语了,这个地方原来有这么神奇的吗?竟然连一块石头都开始和自己大谈人生道理了。

    我正准备一走了之,谁知道那没长腿的石头凭空出现在了我的手上,就好像我之前一只都拿着它一样。

    “你身上有三颗神珠,只要融合其余三颗就能逆天改命。只可惜你没有这个机缘,也没有这个福气。你的女朋友为了救你用血祭的方式想要延长你的寿命。但她失败了。不仅没有延长你的寿命,自己反而奄奄一息,不是吗?”

    石头所说的这些话让我眼睛都瞪圆了。

    在我失去意识之前,我的确反应过来了萧九九到底是想要做什么。

    血祭是一种很古老的巫术,这种巫术主要就是靠蚂蝗来进行施法,以蚂蝗作为载体,让它们把血吸够,然后再用特殊的符火把蚂蝗给烧干,碾磨成粉末让被施法者吃下去。

    蚂蝗因为吸了血,碾磨出来的粉末自然也就是血精一类的粉末,对于人来说是极好的,能够起到延年益寿的作用。但相对的,萧九九作为蚂蝗的供应者,自身的精血就会有极大的损耗,换言之其实就是把她的寿命,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转嫁给我。

    我不知道萧九九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怎么每一个人都想要自己融合六颗神珠,好像我不融合就会有天翻地覆的大事要发生一样。

    像是看出了我心中的疑惑,我手心里的石头缓缓开口道,“以前的人们个个都想要修仙,想要不食人间烟火,想要冷眼旁观众生。现在有一部分已经做到了,和其他的普通人一样,即使他们成为了神仙,也会不由自主地聚集在一起,然后就有了清心谷。”

    我听的一愣一愣的,按照这石头的说法,刚才我看见的那些裸男裸女全都是些神仙?现在神仙的口味这么重的吗?

    石头继续说道,“这里生活的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他们就和普通人没有区别。唯一不同的便是他们不会生老病死,所吃的清心谷寿桃能够让他们长生不老,永远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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