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大春来嫂子屋吧,这里有空调可凉快了
类别:
都市言情
作者:
我爱吃慕斯蛋糕字数:2197更新时间:24/10/24 12:34:08
林大春明白,王晓芳不愿意,老是被老爸王大宝催婚,这才想到了找林大春,甚至,还每个月给林大春三千元的零花钱。
林大春,既然答应了,当然要将这个事情做到底了。
况且,现在,王晓芳也没有男朋友,自己当王晓芳的男朋友,那也是不吃亏啊,就算是帮王晓芳的忙了。
小时候。
林大春还和王晓芳,经常玩娶媳妇的游戏,每一次,哪一次,不是林大春,将村花王晓芳娶回了家。
“大春哥,这可是一百万的彩礼了啊!?这在咱们桃花山,那也是很贵很贵了吧,不说咱们桃花山,就是咱们大青山,那也是很厉害了吧!?”
李大狗疑惑着。
一百万的彩礼,林大春,说答应就答应了啊,居然,不考虑考虑吗!?
“一百万就一百万,大不了,我多钓一些鱼啊,好了好了,咱们还是喝酒吧,反正,先答应了再说,这一百万起码也要攒三年的彩礼吧,荷花嫂,你托人告诉王大宝,这一百万,我林大春给定了。”
“不过嘛。”
“让他也不要忘了,现在,晓芳是我的女朋友了,是我的对象了,他就不要能什么幺蛾子了。”
这一下。
林大春,再次和荷花嫂说道,荷花嫂疑惑着,无奈的点点头,本来,荷花嫂还以为,王大宝索要一百万的彩礼。
林大春肯定会一口回绝,谁能想到,林大春居然一口就答应了,这的托周婶,回去告诉一下王大宝。
“大春哥,牛,来来来,干了这一杯。”
李大狗,竖起来大拇指,夸着林大春。
“对了,各位兄弟,五叔,喝完了酒,吃了饭,你们也宣传宣传,这样一来,其他人要想娶,要想来说媒,那也得出这个彩礼了。”
林大春微微一笑。
林大春不忘记,让林五叔,李大狗,杨小国等等,好好宣传一下,还有荷花嫂和周婶也宣传一下。
荷花嫂不太明白。
但是,林五叔,忽然就明白了啊。
“哈哈哈,大春,还是你厉害啊,确实,需要筹备一百万的彩礼,这的需要时间啊,这时间,哈哈哈哈,足够你将生米煮成熟饭啊,大春啊你要是没法子,你要是不将这生米煮成熟饭,那就是你没本事了啊。”
现在,林五叔也笑起来了。
片刻。
李大狗,荷花嫂,杨小国,也感觉似懂非懂起来了,林大春要是真的给王晓芳,确定了这个一百万彩礼的标准。
那么。
试问,整个桃花山,又有谁舍得,拿出来这一百万的彩礼,恐怕,就张千万家的张天宝了吧。
只是,林大春明白,这个张天宝,现在,更是泥菩萨过江了,自身都开始难保起来了,已经抓了李大彪李大麻子。
接下来。
这两个狗腿子,李大彪,李大麻子,还不得将张天宝供出来,那个时候,张天宝也吃不了兜着走。
下午两点多。
林五叔等等,吃了饭也全部离开了,林大春家里,再次安静了下来,林大春打算,下午三四点了,前往龙神湖,抓一些鱼去。
荷花嫂,已经好几天,没有去镇上卖鱼了。
上个星期,林大春每天都可以抓好多条大鱼,荷花嫂差不多,每天都可以卖一个一千多,那是相当的高兴和快乐。
每天有着一千多的收入,这还不快乐吗!?
“大春,要不,你来嫂子的房间,嫂子的房间,有空调啊!?”下午,格外的闷热,荷花嫂就询问着林大春。
林大春这个西侧小屋,到了下午,就是太阳照着,所以,有一些闷热,林大春只是开着一个小电风扇。
林大春看着荷花嫂,穿着一件花布衬衣,格外的凉快,不由得叹息一下,自己穿着背心和短裤。
这要是跑到了荷花嫂的房间,纳凉睡觉。
其他人估计,又要开始给林大春造谣了。
“荷花嫂,不用了,我一点也不热,你还是回去休息休息吧,到了下午四点多,我再喊你吧。”
“到时候,咱们一起去抓鱼,肯定给你抓几十条大鱼,明天,你就可以去镇上,再次卖鱼了啊。”
“你就放心吧。封了后山崖,那也饿不死我林大春。”
现在。
林大春翘着二郎腿,翻着手机,不由得说道。
荷花嫂发现,林大春额头上的汗珠子,果然消失了,荷花嫂不由得点点头,原来,林大春下午要去抓鱼钓鱼。
林大春每一次,都可以抓很多十来斤的大鱼,这让荷花嫂很是意外,所以,这一次,荷花嫂打算。
跟着林大春一起去。
林大春,一口答应了。
“行吧,大春,改天,明天吧,嫂子给你的这个小屋,也安个空调,对了,你要重开林家诊所,我明天也将这个诊所,再次重新整理一下!?”
荷花嫂,再次说道。
“好好好。”
“荷花嫂,这样吧,你就买三个空调吧,我这个小屋,按个小的,这个诊所,按个大的,咱们家的客厅,也按一个,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钱,到时候我给你转账,我记着菲菲姐说过,过几天,她想来咱们家看看。”
这个时候。
林大春不由得说道,荷花嫂一听,不由得点点头,表示可以,然后,就叮嘱林大春,午休一会。
下午四五点,天不热了,就去钓一些鱼。
现在。
林大春感觉,这个小屋,确实热啊,睡在小木床上,还有一些硬,不过,这一切,林大春已经习惯了。
“其实,我自己用什么空调啊,我稍微释放一下,先天水龙气,这不比开空调,凉爽多了啊。”
“哎。”
“哎,我的婚事,这可让荷花嫂操碎了心啊,现在,我也答应了晓芳,到时候娶她,这总行了吧。”
“菲菲姐,人家老爸,那可是县里的亿万富翁啊,好像,她家就她一个独生女啊!?哎。”现在。
林大春躺在小木床上,左思右想。
娶班花王菲菲好!?
还是娶村花王晓芳好!?
一个是同班同桌同学,一个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
难啊。
好难啊!?
“大春哥,我晚上去你家,感谢感谢你,我妈妈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太谢谢你了……”这个时候。
女大学生,李玉珠给林大春,发来了感谢的消息,甚至,还有几张母亲走路的照片和视频。
什么,李玉珠要晚上过来,感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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