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二章 美丽的错误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智商不过二毛五字数:2172更新时间:24/10/10 09:31:08
    古人诚我不欺,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我从前从未发现,女人居然可以这般不讲道理,就在我惴惴不安准备下跪求得红娘原谅的时候,她忽然拉住了我,然后告诉我她只是想试一试我是否像豪哥那般,对自己的女人钟情至深。

    那一刻,我有种想把眼前这个漂亮地不像话的女人给好好地按在床上,让她知道什么叫做男.人的威.风!

    只是后来理智告诉我,不是时候,我这才强忍了下来。

    ……

    转眼已经过去半天,豪哥这时也醒了过来,我亲自出手给他做了一道补充元气的羹汤,又仔细看了看他的情况,这才放下心来。

    客厅,四个人围着餐桌而坐,我看着脸色已经恢复正常的豪哥,微微笑道:“现在可以告诉我那个大巫在哪了吧?”

    豪哥还未说话,一旁的宛若瑜已经开口:“我老公真地没事了?”

    “有”

    “什么?”

    “啊?”

    三个人都是一脸诧异地看着我,我不由苦笑道:“你们把食心虫当成什么了?这东西可是在他心脏里带了两年,你们以为把虫子取出来就结束了?”

    人体的构造非常特殊,从生命伊始,由精.子.卵.子相结合,随后发育成胚胎干细胞,接着分开,各种细胞形成专门的组织和器官,接着就是一个完整的婴儿形成,发育、成长最后成为一个成熟的个体。

    在这个过程中,婴儿从出生开始,就已经失去了各种器官再生的能力,也就是说那些器官内脏一旦毁灭,无法再生!

    食心虫已经将豪哥的心脏破坏地愈发修复,而心脏等各器官的恢复能力实在可怜地很。

    “到底该怎么办?你就别卖关子了。”红娘瞪了我一眼,娇斥道。

    我讪讪地笑了笑,然后敲了敲桌子,正色道:“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你们又不缺钱,这颗心脏修复的可能性又微乎其微,那么换一颗心脏就好了。”

    “换心脏?”红娘脸色微微惊讶,看着我问道:“你现在都可以替人换心脏了?这么厉害?”

    我翻了个白眼,无语道:“开什么玩笑,换心脏是医生的事情,我怎么能行?你们不知道有种东西叫做机械心脏?这玩意最先进地能够用上几十年,换上一个不就行了?”

    我瞥了豪哥一眼:“这对你来说应该不是问题吧?”

    豪哥闻言点了点头,声音粗犷地说道:“只要有钱,这只是个小事情。”

    宛若瑜没好气地瞪了豪哥一眼,责备道:“什么小事情?换心脏也是小事情?你个笨蛋就没想过万一失败怎么办?”

    “嘿嘿,想不了那么多。”面对宛若瑜,一脸凶相的豪哥立马就温柔地像个小马驹。

    啧啧……

    我不由打量了这对男女两眼,然后好奇地问道:“多问一句,你们两个真地是真.爱?”

    嗖!

    两道冷冷地目光唰地射.了过来,一只温柔地小手也悄悄地朝腰间伸开,我蓦然一僵,然后讪讪笑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而已,其实我想说换心脏的事情不用着急,至少三五年内还是没啥问题的。”

    豪哥伸手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大头,幽幽地叹了口气,看着我说道:“我知道你们都觉得若瑜只是我的情.人,可你们不知道地是她从小到大都是我的女神。”

    “哦?”我来了兴趣,这等八卦可要好好听一听。

    一旁,红娘美眸中的好奇也难以掩饰,任何女人对这类八卦都是非常感兴趣的。

    “你乱说什么呢?”只有宛若瑜脸色微红地嗔怪道。

    豪哥笑了笑,接着一脸感慨地说道:“走到今天这一步,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故事说来有点长,那是十几年前的一天,豪哥那时还是一个半大的少年,只不过可能基因有些凸出,豪哥的外边面貌在同龄人中一直属于那种凶悍渗人型的。

    而那个年代,小混混横行,治安还不太全面,豪哥的那副面孔直接被人归结到小混混当中了。

    而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让豪哥真地成了小混混,而那件事正合宛若瑜有关。

    那年夏天月正圆,豪哥所在的班里转来了一个漂亮的女生,看了就让人想要犯罪的那种,这个女人正是宛若瑜。

    同其他人一样,看到宛若瑜的第一眼,豪哥就把她当成了女神,只是那时的豪哥深知自己那张凶悍的脸难以接近对方,所以只是把这份爱意藏在心底。

    直到有一天,豪哥凑巧在厕所听到有几个和校外混混混在一起的几个学生竟然计划强.奸宛若瑜,听着那些人的计划,拍照强.奸抓住把柄彻底把宛若瑜变成性.奴一般的工具,豪哥勃然大怒,二虎不说直接动手,那一架,打地惊天动地,头破血流。

    校方最后把这群害群之马给开除了,包括豪哥,然而豪哥那时发现被开除的那几个家伙彻底成了混混,而且居然还没打消对宛若瑜的念头。

    实在是,那时的混混都是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害怕为何物的愣头青,对于娇滴滴长地妩.媚诱.人的宛若瑜,哪个不觊.觎?

    于是,豪哥开始了保护宛若瑜的征途,只是对方人多势众,豪哥一人怎么是对手?

    苦恼无比的豪.哥想破了头,才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为加入一个帮派,成为混混,而且还是那几个小混混敌对的帮派,这样才能和对方掰手腕。

    于是乎,因为保护宛若瑜的念头,豪哥在和对方干架的时候凶残无比,一战成名,再加上他那张本就凶残的脸,一时间居然在帮派内混出了不小的名气。

    再接着,世代变迁,社会不能再靠逞凶斗狠,各个帮派都开始转型,向钱看齐,而受帮派重视地豪哥在这时的表现异常突出,因为大家发现这个辍学的家伙居然很有知识和眼界。

    然而谁又知道,豪哥在别人不知道的时候,从未放弃过读书学习,因为他不想自己只是一个只知道被人嫌弃的低.俗流.氓混混,不想见到宛若瑜被对方嫌弃。

    所以,厌恶学习的豪哥愣是逼着自己看了一本又一本书,什么类型都有,心理学、社会学科、行为逻辑分析……

    可以说,那时的豪哥是毫无目的的看书,因为他觉得只看书看多了,就能够成为一个有文化有内涵有修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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