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摆烂的国王,接着奏乐接着舞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贫道爱烫头字数:6138更新时间:24/10/10 04:15:26
    “妖精,吃俺老孙一棒!”

    孙悟空爆喝一声,金箍棒幻化为万千棒影,对着吕云澄疯狂轰击。

    吕云澄满脸黑线,你够了啊,开个小玩笑,至于拿金箍棒打我么!

    “踏碎凌霄”都用出来了!

    七星宝剑光华一闪,剑身上释放出万道星辰剑气,和棒影以攻对攻,短兵器对重武器,却丝毫不落下风。

    吕云澄心说七星宝剑不愧是太上老君专门用于炼魔的,出手之时自动引动周天星辰之力,威力比起纯阳宝剑只是逊色一筹,而且又方便又省力。

    不用结法印,也不用掐剑诀,只是轻轻一挥,宝剑光华一闪,三百六十五路星辰的力量便自行汇聚于剑锋。

    这玩意儿,挂在兜率宫是浪费,在金角童子手中是宝剑蒙尘,在贫道这剑仙手中才是宝剑赠英雄啊!

    此剑与贫道有缘!

    为了证明这一点,吕云澄右手轻轻一环,再次用出一式强招。

    剑四·再改·清风无痕!

    入世不踏沧桑路,夜雨捻花不沾身,神光披雪涤霜月,一诗一剑定风波。

    “剑四”是削香剑法,是吕云澄平生剑法中最具美感的,招式的变化,剑气的聚散,无不是美轮美奂。

    星辰剑气本就金光璀璨,配合具备异样美感的剑招,更是美不胜收。

    孙悟空的狂攻势大力沉,充分展现暴力美学,每一棒都好似能够砸碎凌霄宝殿,踏破三十三天。

    吕云澄的剑气轻柔舒缓,好似一幅写意山水画,天地星辰,人间百态,尽数蕴含在剑意变化之中。

    任凭你风吹雨打,任凭你心中一棒朝天阙,在这山水画之中,都从写实变为写意,都从狂暴变为舒缓。

    星辰剑气凝成一朵朵花卉,有吕云澄最爱的剑气莲花,有富贵逼人的牡丹花,有凌寒怒放的梅花,有秋风难凋的菊花,有高洁典雅的兰花……

    这些花朵各具姿态,虽然全部都被星辰剑气染成金色,却仍旧能够感受到独特的韵味,以及淡淡的暗香。

    花瓣轻轻飘落,剑气伴随着暗香散入到一切方位,随风潜入,寂静无声。

    如同春风拂过面颊,如同江南朦胧雨丝,剑气轻柔的散溢在花瓣中,在暗香内,在阳春三月的草长莺飞间。

    方圆数百里好似成了一片花园,数百种不同的花卉凌空怒放。

    一朵朵鲜花被孙悟空砸碎,又随着剑意衍化而重新凝聚,只不过尽数变为菊花,成了一片广大菊园。

    都胜、金芍药、黄鹤翎、报君知、御袍黄、金孔雀、侧金盏、莺羽黄、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

    花开花落,花落花开。

    观战众人无不沉浸在这无边盛景之中,下意识的忽略了其中的危险。

    伴随着一朵朵菊花绽放,阳春三月惠风和畅,尽数变为秋日肃杀,这种极致的对立,常人早已发现不妥,但倘若陷入到剑意之中,却万难发觉。

    梅兰竹菊为花中四君子,自是志趣高洁,但亿万菊花排成阵列,冲天杀意便是孙悟空也为之震惊。

    剑四·神改·落花!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一片片花瓣轻盈飘落,亿万道剑气随心轰至,方才还是绝世无双的百花盛放,眨眼间已经变为铁血军阵。

    菊花落,血花绽!

    通天彻地的剑气,好似从三十三天外直射而来,又像是在宇宙星空中亘古永存,随银河不朽而不朽。

    孙悟空双目精光一闪,双臂再次加力,迎着星辰剑气直轰而出。

    “轰!”

    七星宝剑和金箍棒轰然对撞,蘑菇云直冲霄汉,若非金银童子及时催动护罩,把周围山川牢牢护住,整座平顶山怕是会被散溢的劲力直接抹去。

    玄奘处在洞府小单间中,有阵法禁制庇护,自是全无所谓。

    猪八戒和沙僧挂在后山,优点是看得清这等高卓对战,缺点是散溢的劲力半点不差的照单全收。

    一浪接一浪的劲力汹涌而至,虽然只是散溢的力道,但吕云澄和孙悟空的对轰何等澎湃,若非他们是仙骨,早就已经被震碎成一摊烂肉了。

    金光剑气一闪而过,遮天蔽日的烟尘尽数消散,吕云澄悬浮于半空,大笑道:“你这泼猴,玩够了没有!”

    孙悟空笑嘻嘻的说道:“老孙最近吃了不少亏,这不是要确认一下么?”

    “你现在确认了么?”

    “确认了,确认了,是真的。”

    “你是真的假的。”

    “老孙当然是真的。”

    “孙悟空?”

    “唉……哎呀!”

    孙悟空见了吕云澄,除了心头有火之外,下意识的放松了警惕,却不想最后一声“孙悟空”不是吕云澄叫的。

    小七手中拿着宝葫芦,轻轻地晃了几下,不好意思的说道:“义父,咱们这么做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老子千里迢迢赶来帮忙,这货感谢的话没有,上来就是一棒子,我这也是给他开个小玩笑,不过分!”

    话音未落,后方猛地出现一根金箍棒,对着吕云澄就是一击“千年杀”!

    吕云澄险之又险的避过,小七却没有这般好运,金箍棒敲在手腕上,宝葫芦脱手飞出,落入孙悟空手中。

    孙悟空笑嘻嘻的打开塞子,倒出来一根猴毛,得意的说道:“兄长耍弄老孙这么多次,老孙早就长记性了!”

    这是孙悟空吃了十二次亏后,领悟到的对付收容镇压类法宝的方式。

    自从成就仙道,他周身上下八万四千猴毛,根根能变,应物随心。

    感受到吸摄力之后,立刻以猴毛变化为“孙悟空”,自身则隐在一旁。

    这不仅是孙悟空最擅长的分身变化之术,还是吕云澄昔年学会的那门,专用于逃命的“化虚欺天经”。

    化虚欺天经可以斩下头发,化为分身,向着四面八方奔逃。

    每一根头发都蕴含自身气机,即便有观气术,也难以看破虚实,甚至可以躲避一重雷劫。

    孙悟空的猴毛随心变化,分身术更是拿手好戏,配合化虚欺天经,瞒过小七的葫芦没什么大问题。

    当然,如果是镇元子出手,能不能瞒过就要看孙悟空的运气了,十有八九连同猴毛一同收入衣袖之中。

    一招鲜吃遍天,镇元子的袖里乾坤已经练到三界内外绝世无双的地步了。

    “你这猴头儿,真是调皮。”

    “没有兄长调皮!”

    “行了行了,别耍贫嘴了,这俩妖精是太上老君的烧火童子,偷了宝物逃下界来,我要把他们带回去惩处。”

    “烧火童子?怪不得会玩扇子,不过既然是烧火童子,太上老君怎的没能发觉?又为何是兄长来降妖?”

    “葫芦娃先天而生七个,其中一个天生会喷火,近些时日在兜率宫学习控火之术,顺便帮助老君烧火,这俩惫懒货便是趁此时机下界为妖。”

    “既然如此,兄长带回去之后,可要严加管教才是。”

    “那是自然。”

    吕云澄喝道:“你们两个孽障,还不快快现出原形!”

    银角童子心说不是你来找麻烦,我们早就已经回天上去了,你这么大个神仙,怎么这么喜欢演戏啊。

    话虽如此,却不敢说出来,老老实实从诺维茨基变为童子形态。

    吕云澄掏出捆仙锁,绑住金银童子的双手,乘着云朵返回兜率宫。

    “小老爷,玉净瓶被猴子打破,已经无法再使用,老爷不会怪罪吧?”

    “说的也是啊,你们一共带了两件宝物下界,还被损坏了一件,罪责可算是不小,不过这玩意儿没什么用!否则也不至于只用于盛水。”

    “三件……”

    “你们这两件宝物啊,就那个烧火的扇子有用,只要扇子还在,老君便肯定不会怪罪,一个破瓶子而已,让祂闲着没事再炼一个就行了。”

    “三件……”

    “嗯?”

    “两件,两件!”

    “这就对了,下次说话注意点,否则我那方丈岛正好缺烧火的童子。”

    金角童子:!!

    银角童子:

    到了离恨天兜率宫,吕云澄还未开口,一股清气直接吹了吹来,把吕云澄从离恨天吹到了方丈岛。

    想原剧情中,金银童子五件宝物。

    经过吕云澄这么一掺和,只拿了一把烧火扇子回去,着实有些凄惨。

    不过这事也怪太上老君,谁让祂有一仓库宝物却偏偏不使用的!

    紫金葫芦盛放丹药,玉净瓶用于盛水,幌金绳当裤腰带,芭蕉扇用于烧火炼丹,七星宝剑墙上干挂着。

    除了芭蕉扇,都是宝物蒙尘!

    ……

    过了平顶山,前方是乌鸡国,在这里设立劫难的是文殊菩萨的狮猁。

    文殊菩萨是精通人性的和尚,三句话让乌鸡国国王……啊呸,是精通碰瓷的和尚,早就把因果尽数算好。

    大约在三年多前,由于乌鸡国国王好善斋僧,文殊菩萨奉佛祖命令,来度国王归西,早证金身罗汉。

    倘若文殊菩萨显示出菩萨法身,乌鸡国国王自然不敢怠慢,可祂变作寻常僧人,故意以言语诘难,惹得国王勃然大怒,把祂浸在水中三日。

    如此一来,便生因果。

    你个凡夫俗子,把堂堂文殊菩萨浸在水中三日,派遣狮猁把你泡在水中三年,也算是有因有果,合乎情理。

    至于合乎的是什么情理,拳头大的就是情理,否则让文殊菩萨试试,能不能把大明皇帝寇仲扔井里。

    龙气反噬,开玩笑的?

    那可是东胜神洲之主,大明帝国的开国皇帝,能随意教训的唯有吕云澄。

    因为吕云澄是他师父,师父教训徒弟天经地义,别的都能催动龙气进行反噬,修为越高反噬越大!

    整个东胜神洲的因果,任凭何等高深修为,也必须付出代价。

    只能说乌鸡国就是个小国,在大明也就相当于一州之地,没能聚起多少龙气,又被恶意碰瓷,自然难以抵抗。

    否则龙气反噬,因果牵连,纵然文殊菩萨可以承受,狮猁也承受不住!

    国小民弱,而且西牛贺洲本就被佛门掌控,自是随便欺负。

    最关键的是,这三年里,乌鸡国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狮猁又被骟过,不能人道,三宫六院无一人受害。

    乌鸡国上下都称国王贤德,国王回来之后,直接萧规曹随的摆烂,也能支撑三五年,他简直是赚大了。

    至于那什么罗汉之位,本来就是碰瓷的噱头,从来都没打算给!

    自古帝王不长生,大明皇帝都没有长生之位,你个小小的乌鸡国国王就想当罗汉,想的怎么那么美啊!

    另有一点,便是狮猁变化为道士蛊惑国王,把国王扔在井中。

    国王回来之后,对于道门自然会大加鄙视排斥,对于佛门则是会大加推崇供奉,又是一桩好处。

    孙悟空想要找借口问责,可文殊菩萨把事情办得着实圆满,没得问。

    把实情告诉国王又能如何?

    他敢抑制佛门不成?

    能把你扔进去三年,就能再扔进去三年,下次可没有大明圣僧救人了!

    不想被扔进去,就乖乖上供吧!

    孙悟空叹了口气,玄奘对此也有些微词,他们希望斋僧供奉是真心,而不是因为恐惧菩萨们的神通。

    如此作为,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也就是玄奘走得不远,等他到了灵山脚下镇海禅林寺,就会发现强盗与和尚共用寺庙,前面杀人分赃,后边阿弥陀佛,那可真是分外和谐。

    文殊菩萨带着狮猁离去,祂此番算计确实圆满,但却忽略了一点实情。

    乌鸡国国王恐惧菩萨神通,确实不敢对佛门稍有不敬,但却也因此失去了奋进之心,每日花天酒地摆烂。

    而随着玄奘西行,一路之上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艰险之地尽数扫平,妖魔鬼怪尽数降服,给了寇仲进兵之路。

    寇仲先是御驾亲征,一举荡平突厥薛延陀吐谷浑等边塞部落,稍稍休整过后,又让吕明飞继续带兵前进。

    与此同时,嬴政也派兵出击,东胜神洲和北俱芦洲,两路大军如同钳子一般夹击出手,攻灭了数个国度。

    虽说每占领一国,便需要一段时间安抚教化,也需要休整兵马。

    但三年之后,仍旧打到乌鸡国。

    由于乌鸡国国王故意摆烂,狮猁留下的家底尽数败光,吕明飞大军打入宫墙之时,他还在欣赏宫女歌舞。

    面对沾着鲜血的沥泉枪,乌鸡国国王不仅不惧,反而肆意的讥讽嘲笑。

    “你们打赢了我如何?你们攻占了乌鸡国的领土又如何?

    哪天走在大街上,踩死只蚂蚁,或者打死只蚊子,便可能因此冒犯了佛祖菩萨,被人丢到井里三五年。

    什么特么金口玉言的国王,不过是神仙们肆意玩弄的宠物,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励精图治有个屁用!

    你们笑我花天酒地不知勤勉,我笑你们单纯天真蠢笨如猪,反正也不过是蝼蚁,为何不多多享乐快活?

    上酒,快给我上酒!接着奏乐,接着舞,我成了俘虏,就不能赏舞么?”

    吕明飞冷笑道:“无知昏君!”

    这两路夹击的大军,嬴政已经得证人皇之位,岂是可以随意碰瓷的?寇仲统领东胜神洲,谁敢随意放肆?

    统兵进攻的吕明飞,是吕云澄的亲儿子,不说能不能成功碰瓷,成功了又如何?不怕吕云澄大闹灵山?

    话虽如此,但还是那句话,拳头大了才能讲理,倘若吕明飞没有这般浑厚背景,怕是早就被扔井里了!

    乌鸡国覆灭的时候,孙悟空心头生出几分感应,除了活该再无他话。

    至于这“活该”说的是谁?

    天知道!

    ……

    秋尽冬初时节,玄奘师徒到了一处险峰,不由得心中又是一颤。

    每逢险山,必有妖精。

    此事已经成为定律,离开长安已经数年,玄奘多有历练,佛法日益精深圆融,仍旧忍不住要小心提防。

    此山名唤钻头山,在此设立劫难的不是别个,正是牛大力之子红孩儿。

    红孩儿昔年得吕云澄教导,又拜了杨戬为师,一人身兼三家神通,还有黄风作为辅助,神通颇为不俗。

    只不过黄风被借走设难,此时却是不便出现,好在他还有两个帮手。

    一男一女。

    男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看起来颇为几分书生气的瘦弱,身上的气机却半点不亚于红孩儿,甚至犹有过之。

    女的身着红黄相间法衣,看起来约莫十六七岁,灵秀可爱,又有几分异样的活泼,比红孩儿还要扎刺。

    不是别个,正是阿巳和小铃铛。

    阿巳自然是以小铃铛为主,红孩儿不敢得罪这个暴力的姐姐,因此三人之中,是以小铃铛为长。

    小铃铛看着手中宝镜,笑道:“玄奘师徒已经到了山头,你们俩谁去把他给抓了,还有那头大肥猪。”

    “小铃铛姐姐,抓猪做什么?”

    “爹爹前些时日和我说什么野猪骑士,我觉得骑猪应该会很好玩儿。”

    “不是用来吃的啊?”

    “这头猪虽然膘肥体健,但却太老太柴,吃起来把牙都会磕掉了,若是吃这头猪,怕是请不来大姨娘掌勺。”

    “唉,这么肥的一头猪,却等不来好厨子,真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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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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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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