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尾声2
类别:
科幻灵异
作者:
我是大蚂蚁字数:2653更新时间:24/09/27 17:57:55
老太太不知他为何要问,也不知怎么回答,只是仍旧哭泣。
黑袍人继续道:“在我看来,他是一个大大的好人。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和枣阳、寿春数十万好人,全都被人杀的一干二净。”
黑袍人的声音由平淡到愤怒,最后归于冷酷:“这么多好人都死得,你孙子难道就死不得吗?”黑袍人又把目光转向史家家主:“你说是不是?史天泽,史将军!”
史天泽早在听到王承恩这个名字的时候,脸上就再无血色,当年他就是蒙古人帐下的头号大将,枣阳、寿春就是他亲自披甲上阵攻破的,现在他是蒙古的五路万户,河南诸路宣抚使,蒙古七大汉军世候之一。
黑袍人看了看李莫愁,朝一灯和黄药师问道:“不知你们二位来此,所谓何事呀?”
黄药师叹了口气,戴着面具的脸上毫无表情:“我听说李莫愁在北地出现,杀戮无辜,掀起腥风血雨,所以来取她性命,此时看来,她杀的很好。”
一灯双手合什:“阿弥陀佛,江湖是是非非难以分辨,不如施主饶他们二人性命,让他跟我青灯古佛,了此残生吧。”
“嘿嘿,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杀我数百万汉家百姓,然后遁入空门就能不了了之吗?老和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一套,在我这里可行不通!”
“施主,这史氏母子也是你汉家苗裔,难道就不能网开一面吗?”一灯继续道。
“哈哈哈……”黑袍人仰天长啸,声震云霄,庭院中的瓦片都震的砰砰作响,黄药师、一灯皆被啸声所震慑,深感黑袍人内力深厚,自己远远不如。
“汉家苗裔!亏你说的出口,他要说自己是金人,是北人,我倒敬他是条汉子!”黑袍人嘲笑着,又道:“那抗金抗蒙的红袄军才是汉家苗裔,至于他史天泽,不过是投靠异族的走狗汉奸罢了。”
“既然是汉奸走狗,那就是我的敌人。对待敌人,我会像冬天一样寒冷,史家便是有一条狗,我也不会放过。”
一灯闭目垂首:“史刘氏已过花甲之年,难道不能饶她性命吗?”黑袍人看向李莫愁,说道:“她在嘉兴时,要杀陆家庄众人,我曾经问她,难道老人、小孩都不放过吗,她回到是,那时候我心里骂她是魔头。而现在,我却要说,她在北地杀的很好。小鞑子不杀,留着他长大继续杀我汉家百姓吗?女鞑子不杀,留着她帮鞑子生儿育女,抚养小鞑子,继续祸害我汉家百姓吗?老鞑子养育的鞑子,杀戮的汉家百姓数百万,难道不该杀吗?”
那边一灯还要说些什么,黑袍人怒喝道:“够了,死太监,你再多说一句,我便杀你段家皇室一百人,你若敢阻我杀他们,我就将你大理国杀的干干净净。”
本来面容愁苦的一灯,被人揭破隐秘,登时脸色大变。
黄药师轻“咦”出声,不过想到黑袍人当众说人隐私,很是不敬,故此瞪了黑袍人一眼,又干咳两声,问道:“大师,你身体有恙吗?”
一灯低眉垂首,嘴里低声念着什么经文,并不回答,黑袍人又出言道:“《灵枢・决气篇》有云,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灵枢・经脉篇》又说,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脑髓生,骨为干,脉为营,筋为刚,肉为墙,皮肤坚而毛发长。”
黑袍人掉了一会书袋,又道:“那先天功练的根本不是什么先天真气,而是先天精气,老和尚,我说的可对?”
一灯不回答,黑袍人只好继续道:“父母精气相搏,化生出一点先天之精,经过母亲后天精气哺育,逐渐长成人形,人出生后,残留的一点先天之精藏于肾脏,肾脏通过脾脏,源源不断将后天水谷之气转化为后天精气,脑髓、骨骼、经脉、血肉、皮肤不断生长。那先天功练的便是肾门一点先天精气,先天功的法门要旨是将肾经截断,不让后天精气反哺自身,让自身停止生长,以便将脾脏转化来的后天精气,全数反哺肾门残留的先天精气。可肾经既断,那么……”
“当年林朝英不仅才貌冠绝天下,还是个练武奇才,她深恋王重阳,两人孤男寡女居于古墓数年之久,不可能不暗生情愫,后来林朝英与王重阳打赌,王重阳输了,情愿出家当道士也不愿娶她,可在林朝英死后,又偏偏跑到古墓去看她,显然对她并非无意,郎有情妾有意,但却偏偏不能在一起,除了先天功的副作用,我实在找不到其他理由。”
“还有,欧阳锋的蛤蟆功,模仿的是冬天冬眠的蛤蟆,蛤蟆冬天静静蛰伏于土地之下,悄悄积蓄力量,等到春雷一响,便越土而出,焕发生机,由静转动,由阴转阳,静是阴,动是阳。我曾得过蛤蟆功的入门心法,蛤蟆功练功时静止不动,极为阴柔,与人动手时,积蓄的力量猛然爆发出来,无比刚猛,极为阳刚,那由阴转阳的法门相当高明。说起来欧阳锋能逆练九阴真经,硬生生将阴柔的内功练成阳刚无比的内功,却不爆体而亡,多亏了蛤蟆功由阴转阳的法门。换做其他人来,必死无疑。”
“而一阳指能克蛤蟆功,靠的是反手点穴的指法,破的是蛤蟆功由阴转阳的法门,而先天功破的是蛤蟆功刚猛的劲力,走的是以阴克阳的路子,便好似充满气的皮球,你猛拍它,猛打它,它都只会反弹,而你拿根绣花针去刺它,它就要爆裂开来。再者,用先天功运转一阳指,疗伤效率大大增强,靠的就是先天精气化生万物,滋养万物的功效。”
“就是由于先天功会坏肾经,所以王重阳并未将它传下,不过貌似王重阳还是失算了,我曾经夜探全真,本是为教训一个小道士,却无意中发现那丘老道仿佛也练了先天功,也不知他是哪里得来的,嘿嘿,难怪丘老道武艺会高出其他人一截,要不是他练的时间不长,那次我都要吃他的亏。”
一灯默默的听着黑袍人的讲述,并未反驳,黄药师当即明白,黑袍人所说尽是实话,听到此等秘密,黄药师不好多待,倏忽之间消失不见。
黄药师离开后,一灯也带着慈恩默默离去。
再然后,黑袍人牵着李莫愁的手,也默默离去……
……
……
嘉兴南湖,还是那般美丽,垂柳依依,秋枫红醉,平岸杂树,林中众多鸟雀,声似天籁。
李梦龙与李莫愁树林深处感受天籁之声,到花海中与花蝶齐舞,到小河边看鱼虾嬉戏,泛舟轻歌,日子过的很是悠闲惬意。
这天,李梦龙站在船头,望着远处绿色的滩地和挺拔的树林,仿佛一幅美丽、和谐、诱人的世外桃源浮雕。
“哎,你来一下,我有东西给你。”身后传来婉转轻柔的嗓音。
李梦龙走进船舱,李莫愁递给他一块锦帕,上面绣着两只小巧的水鸭子,他笑道:“这水鸭子绣的好生别致,很不错。”
“什么水鸭子,这是鸳鸯!”李莫愁嗔怒道。
“呵,鸳鸯就鸳鸯吧。话说,你昨天又跑到陆家庄去啦?”李梦龙脑海中传来任务一完成的提示,微微一愣后,问道。
“哼,当然要去了,我的锦帕肯定要拿回来的。”
“好吧,好吧。不过,你确定要把山庄建在湖心岛吗?那里周围都是水,要挖秘道可不容易,上次小兰吴伯能逃得一条性命,靠的就是我挖的秘道呢。”
“哎呀,烦死了你,你武功都那么高了,胆子还是就那么一丁点大。”
“喂,我身上的疤痕你不是没见过,我这叫小心使得万年船,要不是我得了一瓶灵药,那伤疤吓都要吓死你。”
“我就喜欢那里!”
“算了,随你便吧。话说你将你徒弟打发出去抓蛇就算了,为何连我家小兰你都要把她弄到古墓去练功。”
“……”
“乱讲,小兰我是当妹妹养的……”
“哼,郎无意,妾却有情,让她走的远远的,省得出什么幺蛾子。”
“酸,真酸呐,那里来的醋味呀……哎呦,快放手……快放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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