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听故事六出洗冤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铁汉玉书生字数:2061更新时间:24/09/27 09:56:29
    崇祯大怒:“这就是你先前说的干臣?”

    陈洪谧解释道:“徐泰时结婚时只有十七岁,其家中本就是吴中巨富。所以其主事时,从不贪朝廷之利,看不上啊。至于所谓受贿,也得有贿赂得起的人啊?”

    崇祯愣了一下,然后便有些迷茫,清官干臣不应该是两袖清风吗?还是这种家里巨富,从小拿钱不当钱的,为官后才不会贪?

    陈洪谧不用猜就知道崇祯因为什么迷惘,贪与不贪说到底还是个人行为,与身份背景有什么关系?心知不能让崇祯再钻这个牛角尖,陈洪谧赶紧岔开话题:“说起来,董家和节寰公,还有一段故事。”

    节寰公是指袁可立,节寰是其号。其人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帝,是妥妥的四朝元老,更是因为抗击建虏心力交瘁而亡。如果说崇祯这辈子最推崇谁,袁可立绝对排在前列。

    崇祯质疑陈洪谧道:“你确信自己不是信口开河?节寰公河南人,初任苏州府推官,之后就一直在北方,跟在浙江的董家会有什么故事?”

    突然想起一个人来,崇祯问道:“你不会想说董其昌吧?节寰公和董其昌是好友没错,但这事情几乎人尽皆知,没啥可说的吧?何况朕记得董其昌是松江人,虽然苏州和松江离浙江都不远,但没道理说他是浙江的董家人吧?”

    董其昌与袁可立同年中的进士,他比袁可立大七岁,却因为对袁可立才华的推崇,一直自谦为弟。两人交情甚笃,常有应和,甚至共同创作。他们的交情被民间广为传颂,甚至流传出很多逸闻。袁可立死时,董其昌作《节寰袁公行状》以寄哀思,因为对袁可立关注,崇祯也看过这篇祭文,并且印象深刻。所以他也深知袁董二人之间的关系。

    陈洪谧当然不会拿人尽皆知的事情转移话题,解释道:“臣当然不是指文敏公,文敏公去岁故去,葬于吴县渔洋湾董氏坟茔,臣当时也去拜祭过。臣说的就是节寰公在苏州府推官任上发生的故事。”

    文敏公指的就是董其昌,文敏是他的谥号。

    崇祯来了兴趣,袁可立在苏州府任推官时,号称断案入神,民间传说甚多,直追包青天。就连崇祯幼时在王府,也属于听着袁可立断案的故事长大的。虽然后来他也知道那其中很多都是附会,但陈洪谧这么一说也算是勾起了他童年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

    “赶紧说说,节寰公断案,怎么还断出苏州府了呢?难道是董家有人来苏州犯案?”

    陈洪谧都没想到崇祯会对此这么有兴趣,也不耽搁,组织语言讲述了起来。

    原来当年董份罢官归家之后,利用家资放出外债,结合高利贷和高地租,占有了数万亩土地,在当地民怨沸腾。但严格意义上讲,他的手段并没有触犯大明律法,是在大明律法允许的范围内,收最高的地租,放最高的利率。

    万历二十年,董份之孙董嗣成因上书劝谏,也被罢官回家。两年之后,董嗣成发现家里因为土地而与百姓存在很多纠纷。他处理问题的手段过于激烈,提出惩戒家奴,弄清土地纠纷是非,允许民户回赎,价不足者将予以补足。

    很难判断他是出于平复民议,还是换一种方法剥削的目的提出这种做法。但是这做法一提出来,本来对董家就不信任的百姓受到了刺激,爆发了抗议。

    受到刺激的百姓,积怨爆发,直接冲入了董家和当地同样民怨极大的范家,一通打砸抢之后,还把董范两家告上了浙江巡抚。

    时任浙江巡抚和巡按御史,作为主管部门,没有详细调查,为了平息民怨,直接将范家主事人范应期拘捕。

    范应期一生顺遂,甚至颇为传奇。

    他年轻时家境殷实,靠捐纳入国子监,简单说就是买了个学籍。

    他乡试时,乡试考官薛应旂,是敢跟权相严嵩对着干,然后因为这个贬官到浙江督学的,人家连严嵩的面子都不给,怎么可能看他有点钱就说他好话?所以直接把他的试卷置入劣等,说他不学无术。

    他哪受过这个气?一怒之下道“大丈夫当魁天下,怎能碌碌无为一生?”然后发愤苦读,结果真的兑现了豪言,考上了状元,完成了从乡镇倒数到天下第一的逆袭。

    之后二十年官职稳中有升,因为学问好颇受万历皇帝器重,六十余岁在国子监祭酒任上致仕。

    这样一个连挫折都没经历过的,连皇帝见了都很尊敬的学究,退休后被地方官侮辱了,怎么能忍?

    年近古稀的范应期不堪受辱,直接自缢而亡。

    范应期的妻子同样忍不了,直接上京告了御状。

    万历大怒,朕都看重的大学问家,你们地方官员查也不查,直接就给逼死了,这还了得?直接就把主管的浙江巡抚和巡按御史两人罢官,而直接拿人的乌程知县更是被发配戍边。连这三个人背后的靠山也都被牵连,没落着好。

    这样的处理结果符合律法,但是乌程的民怨却更加沸腾,几欲酿成民变。

    浙江本地官员没了办法,听说袁可立能力出众,便把他借调了过去,专门负责此案。

    袁可立先是接收了所有百姓控告董范两家的状子,以此暂息民怨,然后亲自走访调查。

    调查的结果很简单,董范两家所做所为,全都踩在律法的限度之内,百姓所有控告,都是出于对律法的不了解,以及确实被剥削的活不下去了。

    这样一来,从法律的角度是董范两家占理,他们得势自然不饶人,要求官府严惩所有参与打砸抢的人。

    可闹事的都是穷苦百姓,就算不说法不责众,袁可立也不可能帮着董范两家欺压弱势群体。更何况朝廷对于处理类似问题早就遵从一定之规,从来都是只诛首恶。

    袁可立比董范两家更加精通律法,他把参与百姓中趁机闹事的几个关键人物归案,其他的直接根据民事纠纷相关法律发回各县。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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