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条款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gttnow字数:3029更新时间:24/09/26 11:18:36
李欣是在7月20日下午16点多的时候,给外星人副站长拨打了电话,告知对方‘可以尽快启动双方的合作会谈’,而当时身在纽市的副站长,其接电话的时间、可是当地时间7月20日凌晨4点多,虽然被打扰了自己的睡眠,可这个副站长一点也没有抱怨,而是耐心的在电话上、与李欣进行了一些必要细节的沟通。

    说起来,他也不应该埋怨李欣打电话的时间是在其熟睡中,毕竟从明面上说、李欣不知道他身在何处,只会选择李欣自己方便的时候去拨打电话。

    当天晚上,副站长就乘坐上纽市飞往中州市的航班,于华夏时间7月21日20点到达了中州市;按说这一次的会谈,如果他们站长一起前来应该会更正式些,不过由于他们‘后勤保障服务站’近来事务较多,如果站长与他一起过来,那剩下的另一个副站长的工作、就可能忙不过来,所以在进行了必要沟通和交底之后,他们的站长就全权委托这个副站长,去代表‘后勤保障服务站’与华夏这边进行双方协定的洽谈与签订。

    副站长在当晚抵达中州市后,并没有告知李欣,而是住进了自己预定的酒店;他一是想先实地熟悉一下中州市的环境,再一个是也不想让自己的住宿之地、受到李欣的特别关照,影响到自己自由自在的活动。

    不过或许他也能够想到,当他乘飞机进入华夏境内之后,李欣就已经知道了,毕竟他上一次离开华夏时,其护照已经被国安局特别关注了,因此当他一进入华夏境内,就立刻被李欣知晓了,既然副站长没有向李欣明说,那李欣也不点破;而国安局这边也安排有人对副站长进行暗中的监护,这是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对于提供这种一般性保护的人员,李欣的M处暂时还没有合适的人选,因而这一块暂时还不用李欣操心;不过等以后M处的工作走上正轨了,这种与外星人打交道的保护性监护,就都会是M处的人员来负责了;这样形成的直接管控,办事效率也会高些。

    外星人副站长是在7月22日中午,打电话告知李欣自己已经抵达中州市,在谢绝了李欣中午宴请自己吃饭的提议之后,副站长告诉李欣,他下午会给李欣送去一个合作格式的样本,以便让李欣他们先参考一下。

    李欣问明了副站长住宿的酒店后,于下午14点半和陈香香一起、专程去酒店把副站长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副站长送达的这个格式样本,所列条款并不多,去掉其开头和结尾的公文称呼及格式后,其正文内容如下:

    (1)‘星际邦联’的人员在华夏境内旅游时,必须遵守华夏的法律,如果发生法律上的纠纷,由华夏有关单位与‘星际邦联’的‘后勤保障服务站’共同协商处理。

    (2)‘星际邦联’的人在华夏境内旅游时,如果受到骚扰和攻击,有自卫的权利,因自卫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酌情豁免。

    (3)‘星际邦联’的人在华夏境内时,如果因违反华夏的法律而需要被监禁或服刑时,应有专门的监禁场所(监禁场所的设施和条件见‘附件’)。监禁和服刑期间,可以携带必要的个人用品和装备。

    在这个附件中,对监禁场所的一些生活设施罗列的挺高档,还要求具备上网条件,对于所携带的个人用品,则包含了简化版的个人手机。

    对这个条款样板,按说副站长是可以直接通过电子信息的方式发给李欣的,之所以不这样做,一是副站长认为这种传送方式不安全,容易泄密,所以想亲自送达,再一个也是为了先和李欣见见面,了解一下华夏这边的具体情况,当初李欣给他打电话时,也没有说的那么详细;同时,如果李欣他们对条款意思的理解有出入的地方,他也可以当面做个解释。

    对于‘简化版的个人手机’,陈香香好奇的问了一句,副站长解释说:“那是仅仅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机。”当陈香香继续询问“如果不是简化版的手机,该具有哪些功能?”时,副站长则以需要信息保密为由,没有再继续解释。

    在双方进行交谈沟通时,李欣已经告知副站长,华夏这边,是由自己领导的M处全权负责与‘后勤保障服务站’的会谈与接洽,并介绍了陈香香所领导的二科,是专门负责与外星人有关的工作事务。

    对于陈香香本人,副站长已经有了自己的认知,他至少知道陈香香也是精神力领域的高手,因而能有陈香香领导的科室、来对口与‘后勤保障服务站’进行相关事宜的具体协调,副站长还是很满意的;至少陈香香的超高的个人武力值,就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力度。

    副站长则向李欣介绍了‘后勤保障服务站’的三个正负站长的组织构成,以及这一次是他自己全权负责与M处进行相关条款的签订。

    双方当天下午叙谈了将近一个小时后,副站长告辞,他接下来就是等李欣对自己提供的条款格式进行回应;在他离开国安局大楼时,李欣和他约定‘晚上在他居住的酒店内设宴欢迎他。’

    当天下午陈香香也没有再进入‘梦境游戏’,而是配合李欣一起,对外星人提供的条款样本进行分析和讨论,至当天下午17点半,经过两人仔细修改后的条款内容如下:

    (1)‘星际邦联’的人员在华夏境内旅游时,必须遵守华夏的法律,如果发生法律上的纠纷,由华夏国家安全部的M处与‘星际邦联’的‘后勤保障服务站’共同协商处理。

    (2)‘星际邦联’的人在华夏境内旅游时,如果受到骚扰和攻击,有自卫的权利,但防卫不能过当,并要及时拨打M处的客服电话报警;因自卫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以酌情豁免。

    (3)‘星际邦联’的人在华夏境内时,如果因违反华夏的法律而需要监禁或服刑时,应有专门的监禁场所(监禁场所的设施和条件除尊重必要的禁忌之外,不提供其它的超标准配置,具体见‘附件变更’)。监禁和服刑期间,不允许携带除生活必须品之外的其它用品。(附‘生活必需品目录’)

    (4)当‘星际邦联’的人在华夏境内犯罪时,如果其所犯罪行符合华夏法律中的‘死刑’刑罚条款,其‘死刑’条款变更为‘无期徒刑’。

    (之所以考虑要把‘死刑’更改为‘无期’,是因为李欣知道‘星际邦联’的人可以生命再造,当其个体死亡后,与其相应的复制体就会获得再生,这个再生的复制体拥有原个体事先储存好的‘生命历程的记忆’;因此对于通常人们认为的‘死刑’重罚,对‘星际邦联’的人来说似乎并不显得是多么严重的处罚,而如果原个体没有被证明死亡时,新生的复制体就不允许出现;所以从这一点来说,无期徒刑对‘星际邦联’的人来说,是属于最严厉的刑罚;这也是孔秀英又在‘梦境游戏’中向云中月确认的。)

    (5)当‘星际邦联’的人在华夏境外对华夏的人员或财产造成伤害或破坏时,其所犯罪行的刑罚惩处适用事发地所在国法律,如果事发地所在国不能对犯罪者进行法律制裁,则犯罪分子需到华夏境内接受相对应的法律制裁。‘后勤保障服务站’应协助‘M处’落实对犯罪分子的法律执行。

    在‘附件变更’中,李欣删除了一些超标准的高档设施,删除了提供上网条件的要求,不允许服刑人员使用手机。

    李欣随即把这个修改后的条款与那个外星人提供的条款样本一起,通过内部的安全网络发给了副部长,为了以防万一,李欣把条款中的“M处”以“甲方”代替,把“后勤保障服务站”以“乙方”代替,这样即使电子文档万一泄密,外人也不会想到这个会与外星人有关。

    李欣给副站长安排的欢迎宴会是在晚上19点开始,李欣也知道黄玛丽一行会于当晚20点抵达中州市机场,但由于没有事先进行信息沟通,他不知道黄玛丽方面具体打算如何与外星人进行接触,要不然他就可以把开席的时间再往后延迟一下、等到黄玛丽一行抵达后再共同聚餐了。

    当晚19点去宾馆聚餐的有:徐然、孔秀英、陈香香、程秀芬、李欣,之所以没有把‘梦行者群’的人都安排过来,是考虑着不能把所有人员都让外星人见到。

    在19点半的时候,程秀芬和徐然离席去机场接黄玛丽一行,程秀芬负责开车,她要代表M处去迎接黄玛丽一行,且要询问黄玛丽那边对外星人的态度,如果合适,就直接接到这个宾馆大家一起聚餐,如果不合适,则另行安排接风吃饭的地方,徐然过去则是尽地主的接客之谊,毕竟他和黄玛丽的关系最熟。

    李欣和陈香香由于要招待外星人副站长,无法去机场接人,孔秀英则是在这里做为陪客了,不过按照李欣的分析,黄玛丽那边是肯定愿意前来和外星人接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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