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二章 条件

类别:网游竞技 作者:永远吃不胖哈字数:2508更新时间:24/09/26 04:46:37
    入夜后,南德斯和托娅被安排到了两座石屋中稍作休息。

    两人似乎并不急于艾伦马上给他们答复,竟然提出让战士们带领他们去凶兽森林里逛一圈,就如同准备了首付想先看看房子一样。

    不过艾伦直接给他们二人拒绝了,凶兽森林是血蹄部落的后花园,任何外人都不准进入。

    而艾伦、鲁尼、蒙瑞、老扎克、以及代表教廷的奥菲斯和艾伯特等人,齐聚在议事帐篷里。。

    艾伦冷着一张脸,而鲁尼则面带尴尬。

    奥菲斯低着脑袋不说话,而艾伯特则是一脸的欲言又止。

    之所以艾伦冷着一张臭脸,是因为他发现自己被耍了。

    艾伦经过和鲁尼的一番交谈,他这才明白为什么南德斯带着禁魔权杖来到了血蹄部落,还真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要不是有鲁尼这个德鲁伊一族的“叛徒”,艾伦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

    禁魔权杖这东西,做多也就算个魔法道具,说是魔杖吧,不能释放魔法,用来砸人吧,质地还太脆弱。

    土豪用不上,屌丝用不起,形容的就是这玩意。

    禁魔权杖唯一的功能就是根据自身的精神力,制造一片元素真空地带,小到魔法学徒,大到圣阶法师,谁也无法豁免。

    严格来讲,这玩意施展的禁魔空间远远要比圣阶的禁魔领域还要具有严肃性,只要是进入到禁魔权杖的真空地带,就算是神祇下凡,别说释放魔法了,照明术都使不出来。

    而使用这东西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是元素使用者用体内的魔力激活。

    这东西曾经被誉为屠圣神器,之所以这么说,就是假如一个年轻力壮的魔法师学徒小伙子,突然拿着这根权杖接近圣阶大法师,那绝对分分钟就可以干挺一个圣阶。

    当然,不是用魔法干挺圣阶,而是凭着自己年轻力壮,一顿老拳揍躺下圣阶。

    因为大家谁都用不了魔法,谁拳头大谁就赢面大。

    可是禁魔权杖这东西从来没屠过圣阶,别说屠过圣阶,魔法学徒都没屠过一个,而且在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任何一场战斗之中出现过着玩意的身影。

    说白了,禁魔权杖可以说就是一个没用的废物。

    既然是拥有精神力的元素者才能用这玩意,那么等于一旦使用,自己的魔力也无法运用,不但限制了敌人,而且也限制了自己。

    斗气战士倒是不怕这东西的禁魔领域,问题是斗气根本激活不了禁魔权杖。

    所以说这东西才是垃圾。

    要说这玩意没用吧,那也不见得,因为整个圣卡西斯大陆上,别人不知道,真正能将这东西变成神器的,至少就有三个人。

    前两个是魔武双修的帅老头康斯莱特和大教皇门罗萨,最后一个是荒原大领主艾伦。

    前两人使用这东西,虽然自己也被限制了魔力,但是架不住这俩人魔武双修啊,剑圣之阶的门罗萨就不说了,就说帅老头,他可是会砍人的,老家伙的肉搏能力并不比元素能力差多少。

    至于后者艾伦,一旦这东西落入到他手里,禁魔权杖就可以真的称之为神器了。

    首先艾伦本来就是凭着一膀子力气和肉搏战闯荡江湖的,其次他的精神力强大的令人咋舌,甚至远远超过了帅老头,凭着这么强大的精神力,能够制造出多么一大片禁魔真空地带,那只有鬼才知道了。

    东西是好东西,艾伦也能用得着,问题是收了这玩意就太他妈憋屈了。

    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南德斯这帮德鲁伊把血蹄部落给算计了,拿着一个他们跟不用着的破木棍子,想要占血蹄部落的大便宜。

    经过鲁尼所说,古老放牧者确实算的上是德鲁伊一族的圣使,基本上算是半个活着的神祇吧,当然,是指在森林之中。

    其次,古老放牧者与德鲁伊一族确实有几分血缘关系,上古时期,放牧者和德鲁伊一直是生活在一起的,可以说没有放牧者,就没有大森林,没有大森林,就没有德鲁伊。

    放牧者负责种出一片大森林,德鲁伊负责在大森林里混吃等死,放牧者是不收房租的房东,德鲁伊一族是没钱交房租的叫花子。

    可以说在上古时期,放牧者不但管德鲁伊一族的吃住,而且还罩着他们,谁欺负德鲁伊一族,德鲁伊往森林里一躲,仇家要是敢追过来,就得让放牧者一顿胖揍。

    毕竟在森林里放牧者就是无敌的存在。

    德鲁伊一族还算有良心,虽然没什么实际回报,但是他们却把放牧者当做亲爹一样伺候,孝顺的不得了。

    后来放牧者越来越少,尤其经过数千年那一场大战后基本上就绝迹了。

    之后德鲁伊一族没放牧者罩着,往森林里一躲开始过自己的穷日子,说话也不硬气,出门也不能抬头,过的要多憋屈有多憋屈,就连日薄西山的精灵一族都能欺负欺负他们。

    由此可见,放牧者对德鲁伊一族有多么的重要。

    如今得知伊斯特是放牧者,南德斯没那个胆子冲血蹄部落要人,再说伊斯特肯定也不可能跟着他回到群星大森林里,人家老宅男已经扎根在凶兽森林这片热土里了。

    但是南德斯十分的聪明,山不来找我,我可以去找山啊。

    伊斯特一天迷迷瞪瞪的,之前经过南德斯一通忽悠,然后就傻乎乎的承认了他和德鲁伊一族的历史关系。

    这下可好,整个群星大森林,两千多名德鲁伊,直接想拖家带口的迁徙到凶兽森林里,美曰其名伺候他们的圣使放牧者。

    谁也不是傻,艾伦一看南德斯那损色就知道这帮王八蛋是来蹭吃蹭喝的。

    其次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数千年前魔族入侵的时候,降落点就在群星大森林附近。

    谁也保不准这次魔族拉开的时空大裂缝还是在原来的地点,如果是那样的话,第一个遭殃的绝对是群星大森林里的德鲁伊一族,当然,精灵一族也跑不了。

    但是离开森林德鲁伊就活不成,全大陆就两个大面积的森林,一个是群星,一个是凶兽,其他的地方也不适合这么多德鲁伊生活。

    凶兽森林有人占着了,虽然人数不多,也就几百人,但是德鲁伊可不敢抢,因为这里是血蹄部落的老窝。

    结果谁知道正好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来了,德鲁伊一族认为只要认了圣使,不但可以跑去凶兽森林蹭吃蹭喝,还能受到血蹄部落的庇护,两全其美。

    而且有放牧者和没放牧者的森林完全是两个样,要知道无论是圣光堡还是前哨郡,地理位置远远要比现在的血蹄营地好的多,但是之所以艾伦一直没让大家挪窝,就是因为这片森林是老宅男伊斯特罩着的,只要放牧者存在一天,谁来凶兽森林里谁就倒霉。

    艾伦意识到这一点,人家南德斯和德鲁伊一族更加明白这一点,这不,捧着一根禁魔权杖就来了,舔着张大B脸就想来蹭吃蹭喝求保护。

    “靠你.妈啊,这帮德鲁伊打主意打到老子身上了。”艾伦一拍桌子骂道:“就特么知道德鲁伊没一个好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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