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意见与建议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闪烁字数:2232更新时间:24/09/25 22:01:43
    产能,才是最大的问题。

    虽然只是进行厂方验收,测试项目不会太多,也不会太过苛刻,但是肯定会消耗大量弹药。

    要知道,LAST交给美军进行实战测试之前,已经在厂方测试中打了25万发枪弹。

    就算尽量减少测试项目,也要准备5万发测试用弹。

    因为只能手工生产,而且只能让陈子豪等技术人员参与,所以生产5万发测试用弹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赵禹他们加班加点,忙了一个月,才制造了5万发测试枪弹。

    制造枪弹十分麻烦,而用起来到很快。

    验收测试,前后只用了不到一周时间。

    其实,主要进行的是性能方面的测试,没有涉及到实战使用,毕竟D&F公司也没那个能耐。

    在测试完成后,BAE系统公司的技术人员提出了很多意见与建议。

    首先,弹头直径可以进一步缩小,最好能够低于5毫米,比如4.5毫米,毕竟对小口径枪弹来说,6毫米实在有点偏大。

    缩小弹头直径,好处很明显。

    比如能够减轻全弹质量,降到12克以内,甚至控制在10克以内;还能在降低枪口动能的情况下提高初速,增强枪械的可控性;通过加大弹头的长度,提高长径比与比动能,就能保证弹头的穿透性。

    此外,对于降低生产成本也有很大的帮助。

    这些道理,赵禹当然明白。

    其实,赵禹早就设计了4毫米埋头弹,不过不是步枪弹,而是手枪弹。

    赵禹没有采用更小的口径,不是说做不到,而是没那个必要,因为王栋根本没想过帮助BAE系统公司拿下OIC项目。

    至于设计小口径手枪弹,针对的是冲锋枪,而不是手枪。

    以赵禹的判断,在埋头弹普及之后,小口径步枪很有可能会被淘汰,而小口径枪弹不会退出战争舞台。

    很简单,除了步兵,其他士兵需要比手枪更好的自卫武器。

    其实,这就是前些年炒得很火的PD概念,而FN公司的P90与H&K公司的MP7都是该概念的产物。

    虽然PD概念已经被军方抛弃,但是非战斗人员对自卫武器的需求却没有降低。

    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一种比步枪短小,具有足够杀伤力,以及火力密度够大的自动武器。

    其实,这就是发射手枪弹的冲锋枪得到广泛使用的关键所在。

    如果小口径步枪退出战争舞台,在中等口径步枪得到普及的同时,发射小口径枪弹的冲锋枪也将受到重视。

    借助于埋头弹技术,未来的小口径冲锋枪肯定不会太差。

    为此,赵禹才设计了4毫米埋头弹,并且以此为基础着手研制冲锋枪。

    只是,4毫米埋头弹与新式冲锋枪都还是PPT,连样品都没有。

    在弹头结构上,BAE系统公司的技术人员也提出了建议。

    最好是采用碳化钨弹芯,至少应该研制一种碳化钨弹芯的弹头,提高对有防护人员的杀伤力。

    其实,碳化钨的价格早就降了下来,而且早已获得普及。

    早在十多年前,俄罗斯就率先在5.45毫米枪弹上使用碳化钨弹芯,把枪弹的穿透性能提高了一大截。

    此外,美军也研制过使用碳化钨担心的5.56毫米枪弹,不过只给特种部队使用。

    对赵禹来说,研制一种碳化钨弹芯的弹头,根本就不是事。

    别忘了,在6.6毫米枪弹与8.8毫米枪弹上,赵禹早就测试过碳化钨弹芯,也研制出了使用碳化钨弹芯的7.62毫米NATO弹,并且交付给沙特特种部队使用,实战证明其性能极为出色。

    没有用碳化钨弹芯,理由是降低成本。

    使用碳化钨弹芯肯定回提高枪弹的制造成本,而OIC项目针对的是M4/M16,今后将装备美国陆军,因此枪弹的成本至关重要,哪怕一颗子弹贵几分钱,几十年使用费用也将多出数十亿美元。

    当然,只要有需要,研制一种使用碳化钨弹芯的枪弹,根本就不是问题。

    在提出意见与建议的同时,BAE系统公司的技术人员也对6毫米埋头弹给予肯定,给出了中肯的结论。

    这就是,6毫米埋头弹完全可以拿去参与OIC项目选型。

    当然,如果针对提出的问题加以改进,希望就更大。

    至于相关枪械,不在两家公司的合作范围之内。

    这也可以理解,即首先确定枪弹,再设计发射枪弹的枪械。

    如果连枪弹都没有达标,就算设计出了枪械也没什么意义。

    在技术人员提交报告后,瑟琳娜就再次前往伦敦,跟劳伦斯商讨后继合作问题,也就是合同的问题。

    这次,劳伦斯没有那么爽快,提出了两个问题。

    一是,D&F公司什么时候能够量产6毫米埋头弹,至少得具备量产能力,毕竟参与美军选型,肯定要进行大量测试,也就需要生产足够多的枪弹,此外量产能力与量产价格都是选型的重要指标。

    二是,D&F公司能不能在短期内拿出一种发射6毫米埋头弹的枪械,最好是一个完整的班用枪族,而且性能至少达到美军提出的基本标准,用一套完整的弹枪系统参加OIC项目选型竞争。

    关键是第一个问题,毕竟6毫米埋头弹是D&F公司所独有。

    至于枪械,反到是次要问题,劳伦斯也明确提到,如果D&F公司没这个能力,他会考虑跟其他公司合作。

    对此,瑟琳娜也做出了明确答复。

    D&F公司暂时不具备量产6毫米埋头弹的生产能力,但是肯定能在不久之后解决,即第一条生产6毫米埋头弹的弹药生产线已在筹备,最迟明年初就能进行试运行,在明年中期全面投产。

    至于枪械,瑟琳娜提出,D&F公司可以自筹资金,按照OIC项目的标准,设计一种发射6毫米埋头弹的步枪,然后交给BAE系统公司进行验收测试。如果被采纳了,D&F公司就以一级承包商身份参与OIC项目。如果没被采纳,BAE系统公司也没有损失,即开发费用是由D&F公司掏腰包。

    瑟琳娜还暗示了劳伦斯,D&F公司将拿发射埋头弹的枪械参加沙特陆军招标。

    也就是说,哪怕没有被BAE系统公司选中拿去参与OIC项目,D&F公司也能靠沙特陆军的订单赚回开发费用。

    到此,问题全都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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