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又死人了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都较瘦字数:2073更新时间:24/09/25 16:35:59
    我不由愣了一下,要是被辣椒水喷进了眼睛里,那可不是好玩的,最起码一个小时内,我别想再睁眼了。

    就在我愣神的功夫,另外几个保安迅速窜了上来,把我团团围住,有抱膀子的,有抱大腿的,有抱腰的,有抱胸部的,然后他们一起发力,把我往马路对面抬。

    “放开我!要是让那个人跑了,我砸了你们的店。”我急得大吼,这次要是再让小磊跑了,以后若还想抓他就更难了。

    那几个保安听我说话如此狂妄,也有些担心我是混黑道的,便稍微放松了一些,保安队长还试探着问:“兄弟在哪个堂口混的?”

    “去~~你(和谐)妈(和谐)的,没时间跟你们废话。”我全身猛然发力,挣脱了保安们的抱抬。

    这时小磊早已爬起来,跑到了一个巷子口,我飞也似的追了过去,接着我和小磊就一前一后消失在巷口。

    巷子黑咕隆咚的,小磊进去后就失踪了,我找了半天,也没能找到他,我心里恨得咬牙切齿,但又没有办法,总不能真的去砸那些保安的场子吧?我又不是混黑的,再说砸了又能如何?哪个娱乐场所跟道上没有牵扯?

    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了,所以只能悻悻不已的算了。

    回到住处,把事情简单跟晓静说了一下,就洗洗上床了,可是怎么也睡不着,今天这事实在太窝火了,煮熟的鸭子竟然也能飞了,太憋屈了。

    心火加上欲a火,一刻不停的折磨着我。

    下半夜,我实在忍不住了,就哄晓静,想要和她来一发,她怎么都不愿意,一定要保护我的元阳不泄,说担心我以后再遇到邪祟,会少一分应对的手段。

    我苦求了半夜,她硬是坚守阵地。

    无奈之下,我只得退而求其次,跟她说:“只要不是正式的阴阳交(和)合,元阳都不会受损,要不你用其他方式帮我解决吧,比如说手或者嘴啊之类的!伟大脱衣阶级先驱苍空井老师,曾用她的亲身试验告诉我们:爱可以有很多种做法,我们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姿势,勇于开拓床技……”

    晓静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她看我憋得脸红脖子粗,浑身冒热汗的样子,又有些于心不忍,便犹犹豫豫的考虑要不要答应我的要求。

    我乘热打铁,温情蜜意,海誓山盟,一通连哄带骗。

    晓静终于开始妥协了,她的嘴巴慢慢的凑到了我的小腹上,我正准备一鼓作气,鼓励她抛除羞涩,赶快行动,把我的初次交给她的嘴巴。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该死的瘟神就来扫人兴了。

    当当当……急促的敲门声,在深夜里显得格外的空旷。

    我本来就是一身火气,这下火气更大了,我连衣服都没披,就穿着一件裤衩跳下了床,端着龙枪走到门前,气冲冲的喝问:“谁?干什么呢?半夜三更敲人家的门,有病啊!”

    “警察!快快门!”门外传来一道威严的命令。

    我头脑有些发懵,暗想:“警察?现在来找我做什么?难道是因为我打邢小磊一事?就这点小事,你至于半夜三更的来抓我吗?”

    不过呢,既然警察已经上门了,我躲也没用,开门吧。

    我打开门,只见五六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分成战术队形,非常有序的排列在我的门口,他们有的手搭在腰间的手枪上,有的手里拿着电警棍,还有的拿着辣椒喷雾剂。

    这阵势,怎么看都是对付罪大恶极之人的才会有的,对付我,至于这么慎重吗?

    “你是于樵?”带队的警察冷着脸问。

    “是。”我点了点头,只说了一个字。

    哗啦!警察掏出一张拘传证,顺手一抖,递到我的眼前,同时说:“我们是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人员,你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现依法对你进行拘传,跟我们走吧。”

    我曹!我心中不由暗骂,老子什么时候杀人了?不过既然拘传证都已经开了,去不去可就由不得我了,我只得跟晓静说了一声,然后无奈的跟他们上了警车,反正我没有杀人,没什么好担心的。

    到了公安局我才知道:小磊死了!又是生~殖~器被连根拔除。

    我终于意识到,这次真的麻烦大了,因为有十几个人目睹我狂殴小磊,然后小磊逃进了巷子,我追了进去,结果小磊就死在那个巷子里。

    我现在别说跳进黄河了,就是跳进太平洋也洗不清了。好在没有人目睹我杀人的经过,这是唯一对我有利的。

    由于最近隔三差五的进局子,好多警察都认识我了,有几个看见我还有些诧异的说:“怎么又是你?”

    尼玛,老子也无语,你为什么要用“又”呢?

    接着,警察就对我展开了连续的审讯,整整持续了二十四小时,结果我什么都没交代,因为我确实没杀人啊!我又能交代什么问题出来?

    二十四小时到了,警察们必须做出处理决定了。

    要么把我送看守所羁押;要么放了我;只有两个选择,若继续把我留置在公安局里,他们就违反《刑事诉讼法》了。

    虽然有十几个目击证人,但是没有一个人看见我杀人的,所以证据还是不足,我只是有重大作案嫌疑。

    若是在国外,证据不足,就是无罪,哪怕就真的是我杀了人,只要没有证据就是无罪,但是在天朝不是这样,尤其在遇到重大案件时:证据确凿就判重罪,证据不足,但是又有重大嫌疑,无法排除无罪的人,通常都是判轻罪。

    比如说,原本该死刑的,判无期;该无期的,判十年;诸如此类,很难判无罪。

    而我现在就是典型的无法排除无罪,所以公安局决定先行羁押。

    一个警察拿来了一张《刑事拘留证》,让我签字画押,然后给我戴上手铐,就押着我上警车。

    好在冷姐也还有一点关系,她运作了一番之后,警察们同意在上警车之前,让我和她们说说话,但是不能超过十分钟。

    晓静看见我立刻就扑了上来,抱着我泪如泉涌,她怎么也没想到我会有这一天。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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