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荒里镇

类别:玄幻奇幻 作者:殷越归字数:3109更新时间:24/09/25 16:24:40
    “小鸟!”

    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踩着凳子在灶台前立得笔直,表情严肃地拨弄着什么,听见这熟悉的清脆声音立马回头,看着一个身着粗麻棉衣的男童蹦蹦跳跳跨过门槛进入厨房,身上的灰尘仆仆下落,在阳光下飞扬,有种莫名的美感。

    “拾年,面还没好呢,你再等等。还有,别叫我小鸟,叫哥哥。”

    男孩松开了紧皱的眉头,转过头继续搅着锅里的面条,却猝不及防被名叫拾年的小男孩抱住了腿。

    “戚拾年!别闹!”

    被称作小鸟的男孩身子晃了晃,他弯腰稳住,无奈道:“这样很危险的,你只需要坐在桌子上等着就好了。”

    戚拾年笑嘻嘻道:“小鸟,我只是来提醒你一下,我的面条要……”

    “知道知道,不要葱少酱油再多来点花生米,我早就记住了,不需要你来提醒啦。还有,不想叫哥哥直接叫我的名字杨鸿阙也行呀,别叫小鸟。”

    戚拾年笑不说话,笑嘻嘻看着杨鸿阙熟练地把面条挑进碗里,放上他所要求的配料。

    “喏,拿去吧,小心烫。”

    杨鸿阙将面条拌匀,递给在一旁久等的男孩,戚拾年欢呼着接过面条,跑到院子里雨棚下坐着享受着他的早餐。

    望着吸溜着面条的小男孩,也不过十三四岁的杨鸿阙坐在小木凳上陷入了沉思。

    这是他跟随戚家一起生活的第五个年头。

    他的父母在生下他之后就不知所踪,一直是外婆在这个荒漠旁名为荒里镇的小镇上照顾自己,五年前外婆病逝前把自己交给了隔壁戚家,他便从此和戚家婆孙生活在一起,他们拆去了隔墙,仍是不大的院子被打理得井井有条,原来杨家的院子变成了小菜圃,三人的生活远远谈不上富裕,但一年到头来也勉强能有些结余,能够在年末采购一些年货。

    这样的生活很平淡,但比起自己远去修道的父母来说也许是求之不得的,这么多年的毫无音讯,让他不得不怀疑他们是否依然健在。

    “小鸟,我吃完啦,快走吧,婆婆等我们好久了!”

    杨鸿阙回过神,起身拍拍身上灰尘,应声道:“来了——”

    想这些有什么用呢,既然他们把我丢在这里不管不问十几年,想必早已忘了我这个儿子,我也没必要妄想着他们修道有成衣锦还乡,就这么和戚婆婆还有小年过着日子,挺好的。

    年末的集市只会热闹半天,不过未时便已散去大半,还好杨鸿阙一行人去的不晚,需要的年货采购的也齐全了,今年早已七十一高龄的戚婆婆身子骨依然硬朗,但拗不过杨鸿阙,于是大部分东西都压在了他的肩上,戚婆婆和小戚拾年手里几乎没什么重物。

    不止从何而起的荒漠上的风总是这般冷锐干燥,裹挟着沙砾滚滚而来,杨鸿阙双眼迷离,只依稀看得见前面似乎有人。

    荒里镇虽说不大,可方圆十里内也就这一个镇子,也是依靠西边一片绿洲才得以在此繁衍生息,因此来来往往的商队或江湖侠客在这里并不罕见,前方几个人影也就并未引起杨鸿阙的警惕,直到走近了他才看清,这是镇上最恶名昭著的那一群混混,平时最喜欢欺男霸女。

    最令人厌恶的是,领头的张晓群不知从哪里学来了外地纨绔子弟的作风,竟是断袖之癖,喜好面红齿净的小男孩,这不就看上了戚拾年,一直想对他下手,甚至有一次差点得手,若不是好运遇见一个路见不平的侠客出手,后果不堪设想。

    可现在偏偏就遇到了他们,况且临近年关往来人口本就极少,哪里再来好心侠客相救?

    杨鸿阙皱着眉,来不及说明原由就想让婆孙二人赶快转身离去,可已经晚了。

    “哟,这不是小年嘛,来来来,让哥哥抱抱,看看年关了是不是胖了些许?”

    张晓群一眼就看见了自己朝思暮想过许久的小孩,眯起眼摇着手里装模作样的扇子,往躲在哥哥背后的男孩走去。

    其实那哥哥长得也好看,算得上是清秀,只是年纪稍大了些,不得不减了点分。但如果兄弟二人共侍自己的话,那也是一桩美谈啊。至于那个老婆子?乱棍打死就算便宜她了吧。

    杨鸿阙被张晓群的眼光看得脊背发凉,知道他不会有什么好的想法,可眼下自己一行人被张晓群的几个手下围住,进退维谷,哪里还逃得掉?

    杨鸿阙咬着牙看着张晓群带着淫/秽笑容一步步逼近,心里涌上一股无力感。

    如果,如果,我不是这么弱就好了。如果能够有机会,不管是什么方法,哪怕是所谓的魔功也好,禁法也罢,我都要修习,只求能够保全自己在乎之人!

    他绝望闭上眼,护住攥着自己衣角的戚拾年。

    至少,让我最后也护着你吧。

    突然,一个身影挡在了面前。

    戚婆婆看了看身后两个孩子,凄然道:“今天我们是逃不掉了,但我戚老婆子一定要死在你们之前,否则我没脸见小年的父母和你的婆婆!”

    张晓群看着绝望的三人,嘴角止不住的笑意。

    “喂,你认识杨鸿阙吗?”

    突然,一个清脆如银铃的声音入耳,杨鸿阙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衣着红衣的女子,她站在屋檐上,艳红的袖袍在风中翻飞宛若蝴蝶嬉戏,未经束缚的长发竟只是乖乖垂在耳后,有一种炽烈的温婉在她的身上体现。

    一如那些绝代风华的侠女,仅是惊鸿一瞥便乱了心弦。

    那女子见稍大的男孩睁了眼,轻巧跳下屋檐,在他眼前摇摇手,“你有在听我说话吗?”

    她仿佛一根救命稻草,杨鸿阙几乎毫无防备的抓住了它,他跪了下去,几乎要哭出来,“我就是杨鸿阙,救,救救我们!”

    跪天跪地跪父母,这是杨鸿阙第一次跪给外人,他几乎丧失了所有尊严,只为赌一条活路。

    杨鸿阙不知道这个女子的来历,也不知道她的目的,但面临现在的情况,他知道没有什么比落在张晓群手里更糟的了,落在这个女子手里大不了也只是死路,兴许她高兴了还能放过戚婆婆和小年。

    女子脸色立马凝重,她扶起杨鸿阙,头也不回一拂袖拍飞阴笑着靠近的假书生,郑重道:“言重了,少主,属下遵命。”

    少主?

    来不及多想,眼前的一面让杨鸿阙永生难忘。

    “本来不想出手的,”她的声音清脆如银铃,“但既然你想对少主动手,那就留不得你了。”

    少主?谁?

    张晓群还没反应过来,视线骤然倒转。

    咦?

    他看见了自己的身体缓缓软倒在地,看见了他的兄弟们四散逃离,看见姓杨的小子捂住了那个老婆子和小孩的眼睛,他想要出声却只发出风穿过破旧风箱的赫赫声,四溅的血液喷溅到了眼里,模糊了视线,渐渐转为死寂的黑暗。

    红衣女子转过身,看不见她怎么移动,只见一道鲜红残影游猎在各个混混之间,所到之处溅起鲜红血液,混混们几乎毫无抵抗之力就饮恨当场,软软倒在地上,惊起地上灰尘。

    她又召出一团赤红火焰,丢向身首分离的尸体,火焰迎风见长,很快笼罩在血迹之上,将血和尸体烧得一点不剩,连溅在周围的血点也没放过。

    做完一切,红袍女子走向明显被惊吓到的婆孙仨,对着杨鸿阙行了个礼,“少主您好,很抱歉让您受惊了,以后我就是您的侍卫,叫我江兰就好。”

    “你,你……”

    杨鸿阙几乎说不出话,虽说刚才若没有这名红衣女子,他就会生不如死,但真要杀了他们,他却是怎么都没想过的。

    “少主不必害怕,他们冒犯了您,死有余辜,您若是出了什么事,属下就算屠了整座镇也不算过分!”

    红衣女子笑若桃花,手里的短匕上滴血不沾,银亮锋芒刺眼,她就像一柄出鞘的长剑,锋锐剑气将温婉碎杀至丝毫不剩,以至于没人会怀疑她后半句的真实性。

    杨鸿阙抿抿嘴唇,颤声道:“我,我为什么是少主?”

    “因为你是杨鸿阙,是江清的孩子。”

    杨鸿阙的脑袋瞬间空白。

    他们还活着?

    他们还记得我?

    红衣女子柔声道:“属下名为江兰,是您的父亲救下的孤女,答应过他将为您效命此次也是先行寻找您,为接走您做准备。”

    接走?

    杨鸿阙急忙问道:“那我的弟弟和婆婆——”

    “啊,这个嘛,江先生大概会有安排的,这几天都由我保护您,直到他的到来。”

    杨鸿阙愣了愣,然后牵起震惊于血腥场面的婆孙二人向家走去,三人还未从刚才的惊吓中缓过来,走得磕磕绊绊,但三人相互扶持,走得慢,也就走得稳了。

    突然,杨鸿阙回头望着江兰,“一起来吧,不过是多双筷子的事情,我会负责你的起居的。”

    江兰愣了愣,旋即会心一笑,飘然跟在三人身后。

    嗯,这个少主和小少主一样,都是心善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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