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五章 饥荒年、狼祸行
类别:
科幻灵异
作者:
夜非语字数:3154更新时间:24/09/25 13:16:26
在一个叫做大落格的地方,那里有个村子,名曰小搓格。名字听着就挺奇怪的,但在红河农村一带,那就是司空见惯了。我还听说过一个叫做娃娃坟的地方,可能在老早以前是专门埋死孩子的地方,所以有此地面。但后来在原地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寨子,因为大家都习惯了叫此地为娃娃坟,所以那个村子就取名为娃娃坟寨。
这寨子里的人到了哪里,别人一问,你家哪的?答曰娃娃坟。顿时引起哄堂大笑,这久而久之,村子里的人就感觉晦气,所以就纷纷的搬走了,渐渐的,一个原本好端端的寨子,就这样慢慢的荒废了,直到如今,在荒草杂木中,只留下前人生活过的残垣断壁,这不得不让人唏嘘啊!
当然啦!这个不是我要给大家说的重点,重点在于58年所发生的狼祸。
说起58年,老一辈的人都会默默叹息感慨的,原因是那一年实在是太惨了,可谓是饿殍满地。说起原因,老一辈的人都说,那是受了老天爷的惩罚,而那些漫山遍野的狼群,就是老头爷放下凡间的。当时我听这个故事的时候,年龄还小,所以自然也就无从判断其真假与合理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事情也就有了想法。
比如说1958年为什么会发生大面积的狼祸呢?这其中原因,应该跟这个社会一贫如洗有一定的关系。人们没饭吃了,那怎么办呢?那时候有猎枪,所以就三三两两的结伴上山打猎,这打来打去,要么很多动物被打绝了,要么就是受惊吓过度而逃走了。那些狼群失去了食物供应,自然就把目标转向了人类。
俗话说的好,这蚂蚱虽小,但好歹也是一块肉,何况是人呢?就算是饿成皮包骨的小孩子,也有二两肉,所以在饥饿面前,那些狼群便疯了似的冲入了人类居住的地方,大肆的袭击人畜。
我小时候听说过这么一个悲惨的故事,可以用这个故事来剖析一下当年的人民生活,是多么的水深火热啊!
小搓格是一个山顶寨子,人家约有近百户。这个寨子条件可谓是得天独厚,田地是红沙土,虽然不利于保持水份,但是因为地理条件特殊,所以就算是白天再怎么晒,可太阳一落山,就开始稀稀落落的飘露水了。所以那些白天被晒得半死的农作物,经过一晚上的露水滋润,第二天早上必然是换发新春啊!
有一户农家利用自然条件,开了一片荒地,自行种了一些土豆,临过年时,眼看家无粮下锅,男主人便挑起了百十斤的土豆,到十几里之外的集市上卖。在全国实行人民公社的年代里,因为吃的是大锅饭,所以大家做生意也得偷偷摸摸的进行。
土豆与花生是当地的一大特产,在还没有实行人民公社之前,几乎家家户户都会种一点。自从实行了人民公社之后,一切都归公家所有,人民因此失去了独立挣钱的机会,同时也没有什么资金来购买家用物资。所以到了太阳西斜时分,那男主人的土豆还尚未出手。好在最后还是有人愿意以一个很低的价格用粮票来兑换,那男主人虽然心中一百个不乐意,但一想起家人那期盼的眼神,无奈之中,就一咬牙、一跺脚就给贱卖了。
看着手中的粮票,男主人那是一个心痛啊!细细一算,什么东西都买不了,但过年乃是一年之中最大是事情。而且家中的小孩子在临别时,那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期盼。孩子盼什么呢?他心里很清楚,那就是一件新衣服而已!
在早些年,一年之中,小孩子最期盼的事情是什么呢?那就是过年。原因很简单,一是有希望穿上新衣服,二是有希望吃上一顿肉。在那一穷二白的年代里,小孩子的心愿其实就那么简单,甚至为了自己的这个小小心愿,很多小孩子都是自己动手去挣钱。比如说砍柴卖,再比如说割草卖,还有人趁着放牛的时机,带上一个袋子去捡松果卖,反正干什么能挣到钱,就怎么干。这还是到了七八十年代的事情,往前推到五六十年代,根本就不可能。
记得,在我小那会,就有很多小伙伴为了一件过年的新衣服,不惜跋山涉水的去摘采豌豆菜来卖。当然啦!干这种事情的人,一般都是女孩子打主,男孩子随其后。最后,辛辛苦苦三四天,可能也就能挣到三、四块钱,为了自己的新衣服,只能看着那满满一集市的好东西咽口水了。到了最后,还是忍住那些诱惑,硬生生的把那三四块钱留到过年时买新衣服用,这事情就发生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
现在还是言归正传,男主人临出家时,他家一个三岁多的孩子就眼泪汪汪的看着他,但什么话也没说。那种心痛,如果没有经历过绝望的人,是无法感受到的。男主人捏在手心中的粮票,都被汗水给浸透了,但他还是无法下定最后的决心。
在集市上转悠了好几圈之后,男主人终于把脚步停在了一个摊子前,这个摊子隐藏于市场边缘的巷子里。看着眼前那花花绿绿的二手衣服,男主人颤抖着翻看了几件,最后问了一件小孩子衣服的价钱,一问之下,男主人那沉重的心情变得更加沉重了,因为那衣服的价钱实在是太高了,他手中的粮票也就能凑合着兑换下这件小孩子的衣服。
在那种艰苦的岁月了,农村的集市上,基本上没有什么新衣服、新裤子卖。所卖的,基本上都是那些欧美国家穿了不要的旧衣服。就算是旧衣服,在市场上也得偷偷摸摸的交易,毕竟对于做生意这件事情,在当时那种特殊情况下,尤其是从资本主义国家流入市场的旧衣服,更是不被允许,甚至这些旧衣服还会被称为资本主义的尾巴,闹不好是要吃苦头的。在当时的那种社会氛围之下,是件比较敏感的事情,但总有胆大之辈敢冒天下之大不讳。
但是在大家都无法解决穿衣吃饭的问题的情况下,这种二手市场反而很受欢迎,但普通人家还是买不起,这就是当时社会一贫如洗的真实写照。这样的事情一直延续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改革开放之后,国家日益强大起来了,这种交易二手衣服的地摊,才慢慢的退出了农村集市这个舞台。我小的时候,就穿过别人捐献给的一件夹克。
男主人思量再三,只得狠狠心,把那看着还算有三分干净的衣服给放下了。地摊老板见状,就冷冷的笑了笑说道:“老表啊!是不是心疼手中的票子啊!”
地摊老板早把男主人的心思给看明白了,他也知道,就这样的穷人,都是看的多,买的少。一天下来,虽然临近过年,但买卖始终不见好,难免心情就有些低落。
男主人嘿嘿的干笑道:“就看看……家中孩子还小,等长大了再来买。”
那地摊老板人精般的脑袋,岂会相信,何况这看了不买的人,不都这么说吗?
于是就冷哼一声,嘲讽的说道:“是孩子还小呢?还是家中等粮下锅?如果是家中等粮下锅,你不妨就凑合着买个红灯笼回去哄哄孩子吧!”
男主人听了地摊老板的话,感觉有些道理,衣服是买不成了,但孩子总要给她买点什么吧!这红灯笼也算一个想头,重点是便宜,怎么说也要过年了,总不能太寒碜吧!何况邻居们都耿直了脖子看着呢!男主人想罢!点点头就走了。
有了想法之后,男主人很快就办妥了事情,一路上心情愉快的和村里人结伴回家了。
1958年的狼祸可谓是铺天盖地而来,小搓格也不例外,在回家的过程中,一阵阵狼嚎从四野传来,那叫一个瘆人啊!众人为了减轻心中的恐惧,干脆就唱起了山歌,也好壮壮声势。
一路上倒也平安无事,就在男主人回到家中,感觉可以松上一口气的时候,他万万没想到的祸事就接着来了。
他家那个三岁大的孩子,见父亲没给他买回什么新衣服,虽然闹了一会小脾气,但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一会情绪过后,就开心的点燃红灯笼,在自家院子里跳跃欢呼。
见孩子天真跳跃的身影,男主人只得无奈的叹息一声,暗思,罢了!日子就这样子,能过一天算一天了。
疲惫的男主人回到家中就喝了一大碗水,没一会功夫就感觉肚子里开始有了动静。无奈之下,只得起身外出上厕所。在红河当地的农村里,基本上都是把厕所建在屋子外面。而屋子基本上又是清一色的土掌房,这土掌房的格局就是正房三间,而后在两侧各建一间耳房,再砌一堵墙把左右连通,中间开一道大门,这就是红河地区比较著名的土掌房的基本布局。
孩子看到自己的父亲准备出门,就高高兴兴的跟了上来,祸事就这样发生了。
男主人刚刚打开大门的一瞬间,忽然就从外面跃进一只野狼,还没等那男主人反应过来,他家那三岁大的孩子,已经被野狼给叼走了。
男主人被这突然发生的变故给惊得目瞪口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等他撕心裂肺的大叫一声时,孩子已经被那野狼给叼走好几百米了。天真的孩子大概以为有人在跟他闹着玩,所以自始至终都没有传来哭声,而他喜欢的红灯笼也始终没有撒手,这这样一个红色的光点,越跑越远。直到三天之后,有人才在几里之外的田埂上,发现了一个破烂的红灯笼。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