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天选之子(一)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孤好梦中杀人字数:2389更新时间:24/09/25 13:06:30
    我的肩胛骨被扣得生疼,这实在不像是一只如同垂死老人一样的枯手所能施展出的力道。

    但这也是废话,在这种荒郊野岭,又怎么会有普通人存在?而且,后面这位八成还不是人。

    我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一动不动了有半分多钟,最后连脖子都有些僵硬了。忍不住大骂:“你们俩跑这来看戏呢?快点帮忙!”

    刘强已经吓得嘴唇发抖:“鬼,鬼啊!李姐,这咋办?”

    李狸早已经拿出了手枪,只是迟迟不肯动手,朝我喊道:“没办法,你人挡在前面,子弹可不会拐弯啊。而且也不知道枪对这东西管不管用。”

    这是大实话,可那只手就像是液压钳一样,我使了不小的力气也没能侧过身子,而且我也不敢有大动作,这东西十有八九是只粽子,万一惹毛了它,再把我活撕了可就太亏了。

    此时,他们两个人和我还是有一段距离的,让他们跑来和我一起肉搏粽子?显然这不合适。

    第一这样太自私了点,万一到时候不是对手还要拉着他们一起死;其次就是他们支援过来的这段时间很可能已经足够让我死上两三次的了。

    摆在我面前的只有自救一条路,对付黑毛白毛,刀劈斧砸并不管用,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疼,没了手脚,身子也能飞起来咬人。

    重点是放出僵尸喉咙里的那口气,没了尸气,也就不足为惧了。我的那柄白色匕首还在身上,就算是金刚不坏的紫毛,我也有信心在它的喉咙上划道口子。

    说干就干,等到对方先下手就为时已晚了,想到这我还莫名有了一丝兴奋,奶奶的,老子可不是好惹的!

    我在腰间抽出匕首,余光下往预估的部位狠狠往后一扎,就听噗的一声,十五厘米长的匕首整根没了进去。

    与此同时,肩膀上的疼痛也逐渐减轻。这下成了!我刚想叫好,就见一股黑气从我的脑后陡然升起。

    吓得我赶紧闭上口鼻,乖乖,这一口尸气要是吸下去,足顶的上十管海.洛.因,不死也得落下病根。

    “我靠!牛逼啊!”刘强怪叫道。

    我的心里也十分得意。可老天爷总是喜欢和人开玩笑,每当你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成功了的时候,他总是会冷不丁提醒你一句:“孙子,想多了吧……”

    我刚想回头看看这粽子的模样,就感觉上身一沉,原来它不知道身上的哪里挂在了我的背包上,一起身就直接顺势往后倒了下去。

    这位粽子先生估计生前是个胖子,重得像秤砣。我脚下不稳,连惨叫的功夫都没就直接滚了下去。

    这期间我还尝试着抓住什么东西停下,但都是以失败告终。山坡下面就是鬼市,我的大脑顿时是一片空白……

    终于,滚落的势头消失了,我好像落在了一个相对平坦的地方,我挣扎着站起身,可周围的场景已经换了样,到处都是黑压压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我开始还以为是自己失明了,可等我看到天上的月亮才意识到,这鬼市里竟然是黑天,我适应了一下,感觉好了不少。再踮起脚去看刚才滚下来的沙丘,可哪里还有什么沙丘,这感觉就和穿越时空了一样。

    脚下是用青石板铺成的路面,周围都是一间接一间的民居,看来我正在那条之前看到的那条城市主街上。

    我叹了口气,心说该来的总是要来,折腾了半天到底还是没跑了。

    那只挂在我装备包上的粽子正躺在一边,我拿出打火机,借着火光一瞧,不由微微错愕,因为这是个现代人,他的身上还穿着哥伦布牌子的登山服。

    这是个体型微胖的男人,年龄估计三十几岁。应该死了没多久。虽然手臂处已经蜡化,但脸部的肌肉还算保存完好,估计是被埋在黄沙里的缘故。

    我检查了下他的衣兜,并没有找到什么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直觉得可惜。自从瑞典人斯文·赫定穿越罗布泊,震惊世界之后。全国各地,甚至是国外的探险者都纷至沓来。

    这些年在罗布泊经常有人口失踪的报道,但最后大部分人都是连尸体都找不到。估计这位也是其中的一员。

    他的脸上长着细小的白毛,这是僵尸的特征。据我估计,大概是鬼市的缘故,才让本来埋在黄沙下的尸体起了变化。

    我学着胖子的样子双手作揖:“这位大哥,小弟刚才实在是对不住。不过你已经死了,又不能拿我回魂不是?”

    “这次要是能活着出去,一定给你烧个几百亿。”我想了想,继续说道,“我赶时间,实在没法给您收尸,莫怪莫怪啊。”

    说着我伸手去拔插在他喉咙里的匕首,就听身后有人说道:“你和具尸体磨叨什么呢?”

    “啊!”我被吓得一蹦三尺高,鬼市里除了鬼魂还能有什么?恰巧我还是招魂体质,这下可没好了。

    “狗日的,老子干死你!”我已经是惊弓之鸟,挥着匕首就冲着背后一阵乱砍。

    那人的语气有些无奈:“你看清楚,是我啊。”

    这声音我觉得耳熟,再定睛一看,不由得脸上发热,我背后站着的,竟然是李狸,而且她离我这么近,那我刚才的囧样不是全被她看到到了?

    我尴尬的清了清嗓子:“咳咳,你怎么跟来了?”

    “救你,不过你似乎是自己把麻烦解决掉了。”

    我一听不由得有些感动,“唉,你这是何苦呢,我一个古董贩子哪值得你……”

    李狸的嘴角露出一个略带轻蔑的弧度:“我做事还不用你来管,还有啊,要不是有人嘱托过我,谁会来救你?”

    “额……”

    古有德啊古有德,你怎么就这么自作多情?我心里暗暗给了自己一巴掌。

    我重新振作起精神,因为现在可不是无所事事的时候,我看了眼手表,已经快下午一点了,距离外面天黑,最多只有不到六个小时,我们得抓紧时间出去。

    “好了,那咱们就快点找出口吧。”我看了眼四周说道。

    “还那你能走吗?”

    “没事,都是小伤。”我其实很想说不能,但这种时候哪能在女人面前丢脸?只是我的腿实在是不争气,刚走出几步就要摔倒。

    “明知道不行还要死撑着,只会更让人笑话。”李狸上前扶住了我,又看了一眼我流着血的小腿,“用不用我背你?”

    “那,就不好意思了。”我干笑道。

    “拿好手电,手别给我乱放。”李狸一边走着一边警告道。

    “遵命,队长。”

    说起来,李狸这人嘴比较毒,但心地还是很善良的,她之前的话虽然是那么说,可又有几个人能真的冒着生命危险来救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人呢?

    不过说起来,小爷我每次遇到险境都得让女人来照顾,不知道算不算吃软饭,只是身处孤境,身边便是温香暖玉,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我在背包里拿出存放尸血参的神龛,心说狗蛋兄弟,这次能不能逃出生天就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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