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大丰收

类别:网游竞技 作者:贰月寒字数:2190更新时间:24/09/25 13:05:38
    将战利品全部收入背包之后,林逍这才找了一块较为平坦的地方坐了下来。

    打开背包,林逍开始打量着这些战利品。

    (紫金)

    类型:饰品

    力量+150点

    敏捷+150点

    耐力+150点

    暴击+15%

    使用:进入狂暴状态,攻击速度+15%,移动速度+15%,暴击几率+15%,持续20秒。冷却时间:3分钟。

    装备:每次攻击有5%的几率召唤出一只铁腭狼来为你作战,持续30秒。

    职业限定:限近战职业使用。

    等级限制:40级。

    “我了个大草啊!”林逍忍不住爆粗口。

    不愧是紫金装备啊!啧啧力量敏捷耐力各自附加150点,这尼玛是要逆天啊!要知道,这不是武器,而是饰品啊!饰品这种东西,附加的属性一般不会太高,可这东西,直接就加了150点属性,不愧是紫金!

    15%的攻速,15%的移速,15%的暴击!这就是一次大爆发啊!

    剩下的一项属性,林逍倒不太在意,召唤一只铁腭狼,鬼知道什么战斗力啊!以系统的尿性,肯定不会召唤出牛逼的来,这个效果可以无视。

    唯一让林逍感到无奈的就是,这特么需要40级,这得到猴年马月啊!说实在的,林逍恨不得现在就将这东西带起来。

    150点属性附加,卧槽!这是何等的提升啊!

    林逍是一个防骑,耐力属性成长额外提升15%,加上每次升级都加了4点耐力,相当于一个全耐加点的骑士。即使是这样,林逍的耐力也才刚刚两百出头。

    要是直接带起这玩意那简直

    可惜系统也知道,150点属性在玩家普遍20级左右的年代意味着什么,是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的。

    这件东西林逍肯定不会卖,大不了到40级自己再用。150点属性,即使是40级,也是顶尖的存在。别忘了,这可是紫金装备啊!

    (黄金)

    类型:双手剑

    攻击:800-1050

    力量+200点

    攻击速度+20%

    暴击几率+15%

    装备:每次攻击,有5%的几率触发撕裂效果,每秒对周围10码内所有目标造成150-250点撕裂伤害,持续5秒,该伤害可以暴击。

    等级限定:40级

    (黄金)

    类型:皮甲

    防御+100点

    敏捷+150点

    暴击+25%

    可镶嵌位置*2

    装备:使你的敏捷增加5%,攻击速度增加5%。

    等级限定:40级

    (黄金)

    类型:匕首

    攻击:350-450

    敏捷+200点

    攻击速度+20%

    附加:穿刺效果提升10%,出血效果提升10%。

    装备:每次攻击有5%几率触发多重打击,使你额外对目标进行一次攻击,造成武器80%的攻击伤害。

    等级限定:40级

    这是剩下的三件黄金装备,两件武器,一件胸甲。无论是哪一件,都是极品的属性。

    血腥之刃的最高攻击,已经达到了1050点,比弗雷文之剑还多出50点攻击。虽说没有弗雷文之剑的增加神圣伤害100%的被动效果,但是血腥之刃可以触发群体撕裂效果,这个效果可是强的不得了。

    触发的撕裂效果本来就强,还是群体!这打起群怪来,简直不要太酸爽。

    装备只出了这四件,但林逍已经很知足,因为四件中,足足有两件是自己可以使用的。

    除了装备,剩下的八样物品,有两本是技能书,两张是配方,其他的全部都是一些材料。配方不错,一张是大师级力量药剂,一张是大师级敏捷药剂,林逍直接就将配方给学了,反正他现在是大师级炼金。

    材料则可以卖给一些学习了锻造的玩家,可以打造出品质不错的装备。

    不过要卖肯定只能后期,现在这个时候,根本没人用得起这种材料。45级领主出的东西,最差的也是打造紫色装备的材料。

    那两本技能书倒是可以直接出手。

    一本是血腥狂暴,一本是强化撕裂。

    :立即进入狂暴状态,攻击速度+20%,移动速度+20%,暴击+20%,持续20秒。冷却时间:3分钟,职业限定:狂暴战士

    :强化你的撕裂效果,使撕裂的出血效果额外提升25%,职业限定:泰坦战士,狂暴战士。

    这两本技能书林逍不打算卖金币,而是打算换骑士的技能书。

    因为林逍觉得,自己身上的技能太少了,用来用去就那么几个,一个高手,除了自身的实力和装备之外,还需要有技能。

    技能的作用,甚至比装备还要大!

    “呜呜呜呜”

    林逍的旁边,三只毛茸茸的小狼崽不断的发出呜呜之声。

    林逍叹了口气:“我也没办法啊!谁叫你们的麻麻是领主呢!”

    这虽然是游戏,这些怪物也只是一堆数据,但是看着小狼崽呜呜伤心的样子,林逍心里还是有些不是滋味。

    林逍走了过去,摸了摸其中一只小狼崽,柔软的触感,让人感觉很舒服。

    “唉,走了!”林逍看了一眼小狼崽,然后转身离开了。小狼崽的血条是黄色的,也就是中立,可以击杀,但林逍肯定不会将小铁腭狼击杀。

    越过几块岩石,林逍又见到了外围数百只的铁腭狼群。

    此时,这些狼群还在一如既往的巡逻和走动,丝毫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老大,这里的领主已经被别人给杀了。

    看着狼群,不知怎么的,林逍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极为大胆的想法,那就是击杀这些45级的铁腭狼群。

    一个23级的玩家挑战一群等级在45级的狼群?这要是让别的玩家听到,绝对会骂你白痴。别说一群,你能杀一只,就能称得上是顶尖高手了。

    但林逍有自己的想法,弗雷文之剑还有点时间,击杀这些几千血量的狼很轻松,反正有40级的血腥之刃了,弗雷文之剑没就没了,要是能击杀这些狼群,林逍的等级绝对会疯狂提升,这笔买卖不亏。

    可这是一群45级的怪啊!没有可以利用的地形,也没有治疗,怎么打?

    林逍的嘴角浮起一抹自信的笑容,因为他已经找到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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