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厉鬼索命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念九生字数:2027更新时间:24/09/25 01:17:52
    李刘玲的父亲,身上披着的一件大衣上面全雪,手里还拿着一把铲子,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刚在外面铲雪回来。他把铲子放在一旁,拍了拍身上的雪后就问吴名两人:“你们二位谁是王局长请来的?”

    李刘玲的父亲并未见后吴名,所以并不认识他。

    李刘玲马上从她父亲手里把铲子接过来放在一旁后就对他父亲说:“这个是我小学同学!吴名!”说着,李刘玲向着吴名指了指。

    吴名礼貌性的回答了一声:“李叔叔好!”虽然同在一个村,但吴名根本就没有向其他人说过他是西村的。如果让他们知道吴名在那空无一人的西村独自一人待了这么长时间,不知道又会作何感想。

    想到这儿,吴名心里却突然多了一些疑问,王子轩的父亲是百分之百知道自己是西村人的,而且自己多次在他的面前提起过西村的事,他的父亲为什么会没有表现出什么惊讶?毕竟吴名当时也就十一二岁的年龄,再加上吴名当时口里的完全就不存在的村民,王子轩的父亲不该是什么反应都没有的。那么,只有一个原因了,王子轩的父亲,应该知道点儿什么。吴名觉得自己似乎是找到了一个线索,等这村里的事解决以后,他绝对要去王子轩家走一遭。

    李刘玲的父亲搭了一声,两眼已经充满期望的看向了白焰华:“这位道长,您真的能解决这件事?”

    白焰华一脸高深莫测的道:“解决得了解决不了,我还不敢冒下言论,一切还得看缘分,若是这村子与我有缘,那我本道就能为你们解决了此时。若是无缘,就算我法力通天也是无可奈何!”

    吴名鄙夷的看了白焰华一眼,不过他不得不佩服,白焰华这是真高,他这意思已经明摆着了,如果事解决不了,那也绝不在他能力不行,而是他与这村子没缘,他还真是会给自己找后路。

    李刘玲的父亲听后,是真把白焰华当做了世外高人。马上就让李刘玲去做饭了,说是留下二人先吃了饭再说。白焰华自然非常爽快的答应了。

    吴名并没想到,刚刚才吃完一碗面的白焰华居然又把李刘玲家饭桌上的饭菜,风卷残云般又扫了个光。看得李刘玲直瞪眼,就连他的父亲都异常震撼的道:“大师不亏是大师……”

    酒足饭饱后,白焰华也不顾及什么,点着了一支烟,就问李刘玲的父亲:“这村子里面所发生的事,还希望你能够一五一十的和我说说,一会儿好办事!”

    一听到白焰华口里的好办事,李刘玲的父亲脸漏激动的道:“我就知道,就知道王局长请来的人肯定靠谱。”话毕,他就开始讲述了村子里的事。

    事情的原有大概是这样的。

    一年前,东村的教书先生牛大叔的闺女出嫁了。闺女出嫁,这本该是一件喜事,可这喜事却不知怎么的硬生生的变成了丧事。阿云才嫁出去没多长的时间,居然就投河自尽了,自从她死后,这村子里面就连连怪事,要不是夜半三更会听到人哭,要么就是大半夜的有人看到阿云在村子四处游走。更可怕的事是接二连三得有人死去,而且死的都十分诡异。每个被发现死亡的人都是死在自己家里的,并且,全部都是“溺水身亡!”在死者的尸体周围还全部都是水迹。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在自己家里溺水身亡?于是人人都道是厉鬼索命来了。这死的人是越来越多,晚上那女鬼的哭声更是扰得村民不得安宁,所以能搬的人都搬走了!

    吴名反问了一声:“溺水身亡?”

    李刘玲的父亲马上道:“这事悬就悬在这儿,你说一个好好的人怎么可能会在自己家里面溺水身亡?还有那夜半三更传来的哭声,真的渗人的慌!”

    白焰华又问:“这阿云寻死的原因有没有人知道?”

    李刘玲的父亲没说话,李刘玲倒是在旁边插了一句:“不知道,他父亲估计是因为受了刺激,在她投河自杀后就变得疯疯癫癫的了。你们可以到他家去问问他父亲,不过,多半是问不出什么来了。”

    白焰华又道:“那阿云的婆家呢?他的婆家总知道些什么吧?”

    白焰华一提到这个,李刘玲的父亲突然脸色白了白,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很忌讳提起这件事的。

    不过估计是碍于白焰华大师的身份,所以又不得不说。

    李刘玲的父亲叹了口气:“死了,全都死了!”

    吴名问:“什么时候死的?”

    李刘玲接上了他父亲的话:“也是不久前,阿云自杀后的第二天,阿云的婆家人全部都被发现,死在了自己的家里面,而且同样都是溺死!”

    吴名问道::“阿云的婆家也是永宁村的?”

    李刘玲的父亲摇了摇头:“不是,据说是嫁到县城里面去了,阿云婆家人的死亡是从县城里面传来的。”

    说到这儿吴名大概理到了一些眉目,阿云自杀后,她婆家就出事了,接着就是永宁村西村开始出事。既然两边都出事了,那么,阿云的死估计和两边都有关系。就算是厉鬼索命也绝对是要有原因的。那个造成阿云自杀甚至变成厉鬼的原因。

    吴名两人告别了李刘玲后,就准备向着阿云家里走。

    阿云家在东村的村尾,走去的话少说也要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以前吴名和王子轩去过,所以吴名才会认识阿云。因为阿云家房子后面可以上得了山上,当时王子轩两人就去当了一回“挖参人”其实主要还是去山上玩耍的。那都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吴名记得自己应该是在上初一的年龄。而且当时的狼牙也没有这么大,还是一只吴名一只手都能够提起来的小狼狗。

    当到阿云家的院门前时,看着一切如顾的场境,吴名心里却生出了物是人非的念头。

    吴名记得,那时正是夏天,由于太热的原因,吴名两人还去阿云家讨了水喝。递水给自己和王子轩的阿云,脸上的笑,很美!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