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节 斥候遭遇战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故土难离字数:2345更新时间:24/09/24 05:21:16
    第一卷风起于飘萍之末

    饱受战火纷争的河北之地,一如往常荒凉,田地上杂草丛生,大多无人耕种。

    虽然也算是京畿之地,奈何从崇祯皇帝上位以来,天灾人祸不断,还有各种加派和逃亡人等的赋税,升斗小民真是无法过活,弃田而逃者比比皆是。

    再加上此次鞑子寇边劫掠,众多的农人纷纷逃跑,四周都是荒地便也不是奇怪的事情。

    “路上的马蹄杂乱无章,而且重叠很多,说明他们一定在这里稍微歇息过。”

    赵大友最初是天雄军夜不收,侦查敌情的本事在军中赫赫有名。

    受秦浩明所托,他带领余佑汉深入巨鹿附近探查敌情。

    “麦地泥土松软,被战马踏得陷下去很多,说明官道不够他们跑马行军,他们一定是在赶时间,并且是大队人马。

    大明的制式蹄铁弧形弧度较大,内口达五寸,所以这是鞑子的部队。

    出了这片区域,整体来看,蹄印很直,是正常行军,这说明他们分几波前进。

    初步判断,这股鞑子至少五千人以上,我们啃不动,还是建议秦秀才放弃为好。”

    赵大友边走边看,嘴里有条不紊向余佑汉一一讲解分析。

    书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余佑汉听完赵大友的分析,大为叹服。

    自己与他一样,同为大明百户,可是双方的军事经验却不在一个档次,需要学习的地方还很多。

    古人云:猛将必起于卒伍!诚不我欺!

    太阳冉冉升起,阳光洒照在苍茫广阔的大地上,令人舒心无比。

    可是远方传来的马蹄声,如同重鼓般敲击在每个人心中。

    “对方有七骑。”小旗李三附在地上倾听片刻,大声报告。

    “上马,到坡顶,张弓结阵,准备战斗。”

    无数次死亡厮杀得以存活,赵大友立马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现在是战时,普通的百姓早就能跑就跑,能躲就躲,至于在官道上疾驰更是绝无可能。

    所以来者如果不是大明将士,那么必然就是鞑子的斥候无疑。

    斥候为了追求速度,减少战马的负重,跟野战部队有些不一样。

    装备力求轻便快捷,多数不着甲,所以速度极快。河北又多是平原,跑无可跑。

    因此斥候遭遇战最是凶险无比,双方都是军中身手最好的战士担任,具用最快最好的马匹和武器,除非一方逃走或者全军覆没,不然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这是一场死亡的游戏,以一方胜利为终结。

    狭路相逢勇者胜!

    余佑汉知道这是对自己的考验,别看他们有十一人,一个小旗的数量。

    可是鞑子弓马娴熟,鹿死谁手,尤为可知?

    余佑汉身穿大明红色制式鸳鸯战袄,至于说什么乔装打扮之类的,纯属扯淡。

    鞑子凶残,见人就杀,哪管你穿什么服饰。

    所以普通百姓碰到鞑子只有两个结局,跑不了就死,或者当俘虏。

    远处冒出的头颅明显不是友军,是鞑虏无疑。

    才七个人的队伍,可他们的衣服杂乱五花八门。

    有的身披白色棉甲,有的穿着蒙古长袍,还有的裹着汉人的棉服直裰,相同的是脑袋四周澄亮的头皮,巴掌大的头发编成一个金钱鼠尾辫挂在后脑勺,实在是丑陋不堪。

    “佑汉,你负责那个披甲的鞑子。李三和小四负责穿长袍的,赵军、山子负责穿直裰的……其他人弓箭掩护。”

    赵大友拔出腰刀,杀气腾腾坐在马上,分配战斗目标。

    余佑汉虽说军事技能或许不如他们,可是一身武功大家是有目共睹。

    因此赵大友让余佑汉独自对付一个鞑子,他自己则选择带头的鞑子斥候。

    “诺!”

    余佑汉动作娴熟,把加长的管套和绣春刀旋紧。

    马战讲究一寸长一寸强,天雄军用的雁翎刀和他相比无疑有些劣势。

    雁翎刀也就是俗称的腰刀,基本特点为刀身较为平直,刀尖为略上翘的圆弧形,刀尖至刀背15~20厘米处多开刃,一般称为反刃。

    刀身宽为四五厘米左右,刀身断面为等腰三角形。

    大明雁翎腰刀血槽多为一条,全长多在90cm左右。

    雁翎腰刀有利于陆战砍劈,马战稍微逊色。

    远远看见余佑汉等十一个大明将士,七个鞑子不惊反喜,挥舞着手里的腰刀大声呜呼着快马加鞭往上冲。

    在他们看来,这就是战功。

    只要他们冲上去,汉人士兵肯定四散而逃,没有组织的散兵残勇,还不是任他们宰割。

    只不过今天情况有点特殊,他们碰到敢于短兵相接的大明勇士。

    相距百米的时候,双方便开始相互射击。

    这么短的距离,双方只来得发出一箭,高速奔驰的战马便已经到了短兵相接的时候。

    鞑子箭术高超,在高速的运动中,冲在余佑汉前面的夜不收,被鞑子一箭贯穿喉咙,呜咽着落马,显然是不得活。

    这一幕刺激得余佑汉肝胆欲裂,胸中的热血奔涌,也顾不得其他。

    “杀!”

    余佑汉双腿夹紧战马,居高临下从山坡一马当先冲下来,近一米长的绣春刀加上套杆足有一米三十左右。

    势大力沉的一刀带着呼啸声朝鞑子斩杀而去,面前的鞑子面露惊骇之色,全力格挡,可还是被余佑汉一刀斩尽肩膀约三寸。

    十多年磨炼出来的杀人术,在这一刻显现出威力,余佑汉不待刀势用老,绣春刀借势横拉,鞑子斥候的脑袋脱离肩膀飞出,脖颈处血流如泉激射而出。

    “去死!”

    余佑汉红着双眼,从马鞍边上的套袋中取出三棱军刺,把它当成匕首用力朝射箭的鞑子甩去。

    “噗!”

    鞑子捂着插入胸膛的三棱军刺,血水瞬间磅礴而出。

    “赵百户,小心!”

    战场形势变幻莫测,余佑汉看见一个鞑虏把小四一刀砍劈于马下,接着掏出弓箭,张弓朝正和鞑子斥候首领激战的赵大友射去。

    急切间,余佑汉什么都没有想,一催战马,朝弓箭的方向迎面扑去。

    眼睁睁看着呼啸而至的长箭,余佑汉无法躲避,一咬牙,侧转身体,左肩迎上。

    “噗嗤”一声,余佑汉的左臂中箭。

    因为距离较近,巨大的冲击力使得他差点摔落马下。

    性命攸关之际,余佑汉咬紧牙关忍住疼痛,稳住身形,眼中蓦然升起一股杀意,大喝一声,用劲全身之力将绣春刀轮劈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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