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改日再来
类别:
历史军事
作者:
泉释一切字数:1944更新时间:24/09/23 20:09:45
里门外一阵稍显凄冷的秋风拂过,抖了抖甘宁那三人的锦衣长袍,接着几声孩童般的笑声传来,随后便见几个扎着总角的稚嫩童子,骑着竹马,拿着小弓砰砰跳跳的进了里门。
进来的这几个孩子都是东高里民户的孩子,他们显然和那里监门很熟悉,欢快的和里监门打了招呼便进了里。只是,临走时,他们都睁着大眼睛望着甘宁那三人,目光在他们身上凝视良久,特别是在甘宁这少年郎身上看得最多,这才离去。
期间,甘宁三人并未说话,只是在一旁站着不动,那几个孩子的眼神他们也都注意到了,不过三人并未将这当回事。
这几个孩子当然不是认出了甘宁,准备去亭长、里魁处报信,否则,说不得甘宁就要让人强行扣押他们,等他自己办完事后,再放了这几个孩子。严格来说,要想保密自己行踪的最好办法,应该让见到自己行踪的人死,不过很显然,甘宁是做不来那种杀孩子的事情。
甘宁知道那几个孩子的目光中的含义,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平常人家的少年儿童羡慕锦衣华服,梦想出人头地,引得众人瞩目追捧的神情。这一幕,他在多数少年人身上看到,毕竟甘宁自己也才是个少年,只不过他自小便有股子气力,和成年人差不多,一般人很难是他对手,如果没有这种天赋异禀的神勇,他也不可能成为锦衣贼盗那么多青年游侠的首领渠帅,估计也就是个家境殷实的游侠而已。
“那王二郎可在家中?”等孩子走后,甘宁这才说话,毕竟他此行可是有目的的。
“王二兄?”话音落下,里监门惊呼一声,他不明白甘宁有何事找王二兄,那位可是乡里游侠的狠角色,名声甚至县城里都要给他几分薄面。随后想到甘宁的身份,这里监门也释然了,面色恢复如初,思索一番后,说道:“今日未见其出门,应在家中无疑。”平日里,王二郎出门都是他这道门出“里”的,所以这里监门才敢打包票。
“嗯。”甘宁应了一声,随后看了眼自己身后两人道:“走!”
三人和里监门招呼了声,便朝这门内的南边走去,那里便是王二郎家舍的方位。不过一路上,三人不断皱眉,因为东高里实在有些脏乱不堪,见惯了荆、益二州城池繁华的三人,很少再进来这些乡下地方的他们这次进来当然十分不适应。
东高里到底是乡下地方,比不得县中,县中各“里”内的道路都很直,从这个里门笔直地通向对面里门,居民住宅就分布在直道的两侧,“比户相连,列巷而居”,排列得极其整齐。
而东高里内的路既不平、也不直。路边的民居也不整齐,有的前出,有的靠后,有些人家门前泼了水,一踩一脚泥。
里中的住民大概有百余户,大半关着门,路过几家没关门的,那几家院子里面的人,老少都有,他们见有外人进里,都抬头张望了会儿,待见到那三人身上所穿锦衣后,立马想到了什么,连忙将家里的院门紧闭。
其中,有胆大的,则将眼神望向东高里里魁家的方向,暗道是不是该通知里魁,心中纠结半天,最终他们还是关上了自家院门。各人自扫门前雪,这锦衣贼盗背后的甘家岂是他们这些百姓能惹得起的?
不过,这些人也很好奇,为什么今日这伙锦衣贼盗怎么不系铃铛了,他们一直没有听到铃铛声,要知道锦衣贼除了没有锦衣和铃铛,还能算是锦衣贼吗?但是这样也好,这些盗贼不带铃铛,也是说明他们今天没有抢劫的意愿,不然他们若是真的抢劫,那东高里被抢的这些人该靠什么过活?
远处行走的甘宁自然不知道这些人的意思,即使知道他也不会解释,总不能说他是怕铃铛泄露自己行踪,特意没带吧?这岂不是凭白落了他这锦衣大盗的威名吗?
渐渐的,前方出现一颗不知名的大树,叶子稀疏,应该是凋谢的差不多了。萧瑟的秋风来回吹拂,很快又有一节树枝脱落掉地,连带着掉了几片枯黄的落叶。
大树旁便是甘宁今日来寻的王二郎的家,三人快速行走,很快便到了一处人家。从门外看去,这宅院不但小,还很破落,想及自己所见之人性格,甘宁不由苦笑,谁能想到,那在乡中威名远播的“急公好义王二郎”,家中却如此寒苦?
目光所及,这户人家的环境实在是不知如何形容,只见土夯的院墙不是很高,一点儿石灰也没涂,露着黄泥在外。两扇矮矮的木门,也不知多久没整修了,受风吹雨打,崩裂出不少细缝,漆也掉了大半,黑一块、白一块,便如大花脸似的,看着倒像是一点名声都没有的破落游侠儿的家庭。
只是,也正是如此,甘宁才愿意结交这王二郎,记得当时这王二郎用一壶酸酒与自己结交,他还以为这人瞧不起自己,随便找得破酒打发自己,最后两人还因此相斗一场。所谓不打不相识,最终两人也经此一事后,关系十分亲近,算是游侠之间结交的一种最简单的豪杰义气。
甘宁和后面一人使了眼色,那人会意,立即上前敲门,好一会儿,才听到院中有人问道:“谁人在外?”
听声音是个男人的声音,甘宁知道那是王二的兄长,连忙喊道:“王家大兄,吾等来寻王二兄,不知其可在家中?”
“二郎?”隔着门便听到那男子轻呼一声,然后等了一会儿,随后便听他道:“诸位不巧,吾家二郎今日不在家中,请改日再来。”
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本注曰:亭长,主求捕盗贼,承望都尉。
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
摘选自《三国志・百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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