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摇滚回归!(一更)
类别:
都市言情
作者:
俊秀才字数:3613更新时间:24/09/21 13:23:45
《歌神》栏目从一开始,就赌陆小凤老师会给归来乐队写歌,然后归来乐队会爆红。
因此他们每一场都是把归来乐队安排在最后压轴的状态。
这个决定不知道被多少人痛骂,可跟随着的却是收视率的不断增加。
16进8强的比赛,归来乐队同样是这么出场的。
观众们早就等得有点不耐烦了,但看到了他们四个人,现场还是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热烈掌声。
归来乐队是整个《歌神》栏目中,最为神秘的一个选手团队。
他们因为自己就与伴奏的所有人选,所以在排练歌的时候,根本就不用其他任何外人参加。
这跟赵长寿老爷子的都不一样,那时候还时不时都各种小道消息传出去,显然是内部人员泄露的。
归来乐队怎么排练的,排练的什么歌,完全没有别人事先知道。
这就增加了神秘的气息。
渝州卫视的节目总监也干脆拍板,咱们就弄这种神秘感吧,让他们越神秘越好,这样反而能增加观众们的期待度。
结果观众们的期待度是增加了,可他们也快被骂死了。
别的选手好歹也有探班,或者爆料什么的透露出去,结果你们呢?
一点消息都没有!
有没有这么夸张?
但观众们都没办法,只能是等待比赛开始之后,再来一探究竟。
这就逼得他们必须要看电视直播才行,不然心中的那股子疑惑和揭开秘密的渴望,会憋死他们。
正式的淘汰赛后,归来乐队唱的第一首是《给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略微带一点悲伤和中年人的萧索。
第二首歌就简单了许多,是脍炙人口的《凡人歌》,歌词简单旋律也简单,谁都能哼哼几句。
这也是沈欢特意挑选的。
唱歌比赛有很多技巧。
比如说你在风格上,肯定是可以求突破的,但是越重要的场次,你就越是要保持自己最大的优点,而不是一味的去突破,去创新。
万一突破失败了呢?创新失败了呢?
本来都有很大优势的,结果直接就完蛋,连补救的机会都没有。
还比如说在唱歌的选择上面。
你不能总是那么一种类型的歌曲。
就好像归来乐队第一首唱了《给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这首歌就略显沉重,有一种淡淡的类别哀伤。
人们听第一次还觉得挺好的,如果第二首继续是这样的类型,说不定很多人就会觉得腻味了,或者是感情越发沉重的时候,就不利于对歌手的喜欢。
因此,沈欢才安排了第二首的《凡人歌》,以轻松调侃的语气来诉说人生。
第三首歌是16进8的比赛所用。
沈欢选的歌曲名字叫做《假行僧》。
对的。
就是首富王唱的那首。
喜欢烫头的谦儿爷也很喜欢这首歌。
虽然是老了一点,但那股子桀骜不驯的味道,那股子摇滚的味道,却是很有风骨。
当前奏弹起来的时候,人们还以为这是一首抒情歌曲。
但等到水青山双手背在了后面,开始了唱歌时,人们却是眼前一亮。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加入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假如你已经已经爱上我,就请你x我的嘴!”
“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我有这千山和万水。我要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
“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
“嘿!”
小胡子评委连连点头,“我就说嘛!归来乐队的前身可是摇滚乐队,陆老师怎么可能不给他们做一首摇滚?”
“是啊,挺好听的,而且好有味道。”一位女评委跟着道,“而且青山哥这样子好帅……”
其她几个旁边的女评委听着连连点头,眼睛同时也在放着光,显然很是赞同。
水青山这么背着手,一副看谁都不顺眼的样子,在女人的眼中,的确是非常酷。
许多女孩子,在年轻的时候都会喜欢这种痞痞的男人。
“我只想看到你长得美,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但不是你的泪。”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
这么一段歌结束之后,便进入了间奏。
水青山摇晃着脑袋,同时又闭着眼睛,根本没有看任何人。
他这个样子,却更是吸引了女人的目光。
特别是二十多三十岁的女人们。
她们的眼睛越发的发光。
连喜欢皮皮虾这种沈欢的死忠,都觉得今天水大叔特别帅。
戴着帽子的一个男评委就捅了一下身边的好友,“喂,你觉不觉得陆老师写的歌词,就是在讽刺这些发花x的女人们的?男人都说得这么明白了,她们却还是飞蛾扑火的冲过去。”
“谁说不是呢?”他的好友叹了一口气,“但是谁叫她们喜欢呢?对吧?饶是伤痕累累,却还是喜欢!”
本来这位评委是讽刺一下现实中的某些女人的,但看到好友这副样子,他忽然想起了这位好友的初恋好像也是跟了一个歌中那样的男人跑了的。
他马上就闭嘴不说了。
忽然之间,音乐节奏到了之后,水青山忽然就睁开了眼睛,双手抓住了话筒,撕裂一般的吼了起来。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从吊儿郎当的唱歌,猛然变成了撕裂一样的吼唱,这样的转变非常的突然。
但这种忽然提高的唱腔,却让人听出了男主人翁心中那一丝撕心裂肺的痛。
虽然表面上毫不在乎,但是分别的那么一刻,还是心中有着无法说出口的痛楚。
猛然间,水青山把音乐的调子给升高了起码两个音。
这个版本其实并不是原唱的,而是谭小姐的。
她把“嘞嘞嘞”变成了“啦啦啦”,沈欢反而觉得更加有冲击力。
现在给现场的感觉,也是如此。
评委们和观众们都忍不住挥起手来,附和着台上热切的气氛。
接着,水青山再重唱了一遍。
这一次他还是用刚才撕裂一样的嗓音。
同样的歌词,现在听来却是完全不同的味道,这让评委们都不觉面面相窥。
神了!
原来还有这种情感的变化,带来影响我们的情绪变化!
前面是浪子,但后面却同样是天涯伤心人!
女观众和女评委们,都忍不住眼眶红红的,不少人还流出了泪水。
等到水青山唱最后一段,又变成了轻轻如梦呓一样的声音。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评委们现在算是服了。
观众们或许没有听出来,这又是第三种的情绪变化。
在他们的感觉中,唱歌的男主角已经心如死灰的怀念了多年,怀念年轻的时候,怀念那个曾经青春中出现的她……
一曲唱罢。
观众们欢呼着鼓掌,但评委团这边却是清风雅静。
主持人吕真都有点懵,看了看站在摄像机旁边的总监,意思是怎么办,万一我冒昧的去问了,他们给出一个难堪的评语怎么办?
总监不觉瞪了她一眼,心想大姐你难道还看不出来吗,这首歌明显是震住这群大爷们了,他们还敢说什么不好的?
吕真收到了这个眼神,只能是硬着头皮笑了起来:“咯咯咯,看来我们的评委心中很有波澜啊……那我们还是按照惯例,先问一下于老师吧!”
于老师就是那位说话特别耿直的大学音乐老师。
他也不推辞,稍微斟酌了一下语言,就道:“我个人很喜欢这首歌!它并不是现在的流行风格,反而像是二三十年前,我们的音乐刚刚开始走向流行的时候的感觉……或许观众们都能感觉到,像是这样粗犷的爱情,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吧?”
年轻一点的观众们笑了。
他们只是听得新鲜有趣,却真的不懂里面的味道。
“总而言之,这首歌和前面两首歌一样,非常适合归来乐队的身份,更适合三十岁以上的人听。”于老师道:“陆老师的歌词歌曲造诣,真的不用再讲了!能做出这样的歌曲,惊才绝艳!精彩绝伦!”
他一口气用了两个重重的感叹词,显示出他真的是很喜欢《假行僧》。
有了于老师这么充满文学气息的发言,后面几位专业人士的发言,就显得要逊色一点了。
幸好还有沈欢天字第一号的粉丝喜欢皮皮虾。
“我年龄不大,我也听不出于老师说的那种感觉。”喜欢皮皮虾笑道,“但是我特别喜欢今天的水大叔,他特别的帅气!这才是我心中真正的摇滚音乐家的气势!
并不是那种穿着稀奇古怪的衣服和服饰,顺便再纹一大堆的身,让人看起来恐怖暴戾的,才是摇滚。我觉得凡是有这样认知的人,都太过狭隘了。
像是水大叔一样,清清爽爽的唱歌,让我们能在这种摇滚的节奏之中,听到让人忍不住就要呐喊和跟着跳舞的音乐,就是非常非常好的感染力了!
这首歌和水大叔是天作之合,《凡人歌》也是,《给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也是……但这三首歌的风格都有些不同,能将这么三首风格不同的歌做得都适合水大叔唱,我们家陆老师果然是最棒的词曲作家!”
旁边的几个评委笑着摇头,心想喜欢皮皮虾为了自己的偶像,真是够卖力的
但其实他们的心中也是这般想的。
有了这么些评委的高度评价,《假行僧》在评分投票环节当然没有吃亏。
它一共得到了45票,和上一次的《凡人歌》持平,非常顺利的进入了下一轮。
这让那些待定的歌手们心下里松了一口气。
谁敢和归来乐队去PK?
谁去谁完蛋!
换了别的对手,那才有点挣扎的余地呐!
……
加更走起!歌词不算字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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