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嬴政是怎样炼成的(求全订)
类别:
历史军事
作者:
洛锦寒字数:3105更新时间:24/09/21 04:44:34
第二百四十九章嬴政是怎样炼成的求全订
上古先秦之前,文字发展的并不算太丰富,从商契文到秦篆常用字数应该也就一千余字,字数总量应该不足万余字。
所以这个时候是真的惜字如金。
有时候一个字,就代表一个典故甚至一句话。
这个时代的每一个字,都需要咬文嚼字,这样也造成了文化传播的复杂性,因为大多数人,没有这么多时间去学习一个文字,在不同情况下的多种含义。
同时上古流传下来的典籍,为什么需要后人注解,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汉以后文化发展迅速,而且文字格局也有大量的变动,即便是将一辈子时间都用来考据上古文字的许慎,所著的说文也有部分偏差于上古歧义。
所以从古至今,先秦一直在被后人无数次的注解,妄论以及曲解。
王诩此时让荆轲个屠檀传达的这句。
让他且活着吧。
很明显就是一句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怜悯宽恕,这个且,在这句话中,用苟活来解释。
而且是一种命令。
如果在后世,你这么对别人说话,一定会引发矛盾。
但是现在,对于封建社会下的臣子来说,这就是天大的恩赐。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是后世明清时期白话曲解的产物。
但是这种观念在封建时期确实是主流观念,也并非是出自儒家的伦常观念,只不过后期董仲舒为了独尊儒家,把孔子的原话重新注解了一次,讨得汉武帝欢心。
孔子的原话为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
董仲舒巧妙地偷换了概念变成了君要臣死,臣不死是为不忠。
从一个君臣双向付出的关系,变成了单向付出的关系。
屠檀为君命赴死,这是尽忠,王诩以宽仁饶恕,这是执礼。
这是所有君臣之中,最向往,最理想的状态。
荆轲现在渐渐理解了,为什么鸡贼了大半辈子的屠檀,会在能够衣锦还乡,光荣退休的时候,做出以身殉义这种蠢事儿。
这位身份神秘的孤竹大帝,确实有着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荆轲站直身子,对着王诩行了一个天揖大礼,以表感谢。
感谢他能让老友屠檀心安理得的,过好下半生。
王诩接受了荆轲这个了大礼,笑着说道“荆先生再来燕国,是替秦王接燕王喜回咸阳的?五年前先生拎着桓齮的头颅易水而去,五年后带着大秦精锐滦河而来,先生可谓功成名就。”
荆轲不以为然的笑了笑,丝毫不在意王诩话中的歧义“食君禄,奉君事而已,谈何功名,那都是君王的恩赏罢了。”
见荆轲满脸坦荡,王诩微微挑眉,心想此人果然是心思沉稳的有些可怕,心理素质这么强,怪不得能够忽悠的屠檀这个专业间谍都找不着北。
“先生不像是看重名利恩赏之人。”王诩眯着笑道。
“在下只是一介俗人,即便不看重名利,也还有其他牵挂的东西。”荆轲轻笑着摇摇头,目光看向朱家笑弯的眼睛中闪烁着异色“朱先生,是要搏一下?”
“久闻赤犬卫卫尉剑法出众,秦nn十三年,秦赵僵持,悼襄王逝世,秦王派遣秦大将桓齮攻赵,两军向僵于平阳,赤犬卫护送王远赴赵地督军,遭秦内奸泄露王驾行程,李牧使赵将扈辄统赵边骑截掠王驾,赤犬卫千骑抵万敌,护佑秦王坚持到王翦回援,赤犬卫卫尉贯颐奋戟,斩首无数,赵军无不胆寒,退避三尺。”朱家看着荆轲缓缓说道。
“秦王如此信任先生,连王史都愿意给先生看,先生此举不忠。”荆轲笑眯眯的说道。
“能够让朱家看到的王史,定然也不是什么稀罕之物。”朱家轻笑道,腰间宝剑已经出鞘一寸“但是先生在史记中神勇无敌的形象,让朱家神往不已,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讨教一番。”
荆轲微微仰起头,视线穿过朱家的头顶,看向作壁上观的王诩“既然朱先生知道,王上只让你们看到他想让你们看到的王史,就不好奇背后的故事?”
“愿闻其详。”朱家微微皱眉。
“秦王十二年,吕不韦卒,王上二十有四,执掌朝政,韩非入秦上书王上,先伐赵,后降韩,王允之,遣大将桓齮伐赵,秦赵两军相持不下,时秦王十三年,赤犬卫得到消息桓齮叛秦通敌,王不疑,亲自率军前往督战,大将王翦压阵后援。”荆轲目光仰视王诩,话似乎在问朱家。
朱家眉头紧锁
“以君王己身为诱饵,秦王好大的气魄。”王诩轻叹道。
“帝君能理解吾王?”荆轲挑眉笑道。
王诩不答。
“朱先生看到的王史,是王上刻意弱化过的,就是不想让这段历史让人知晓,毕竟桓齮,对大秦有功。”荆轲轻叹道“王上为了维护桓齮最后的形象,甘愿放弃这段能够名垂青史的圣君形象,为何在朱先生眼中,却如此不堪?”
朱家面无表情的摇摇头“是朱家不堪,并非秦王不堪。”
荆轲看着朱家笑了笑“在下知道,墨家于大秦之功,高过武安,盖过王氏,但是朱先生不要忘了,秦王待你不薄。”
“先生多说无意。”朱家摇头冷声道。
“你们这些百家之人,真的一点人情都没有吗?”荆轲有些不解。
“你手持之剑,非我口中之义。”朱家摇头说道“在下从未说过秦王,甚至秦王室一句坏话,只是我们并无君臣关系,也无朋党之谊。”
“好。”荆轲大笑着点点头,抬头看向王诩“帝君可曾听到?”
朱家脸色一寒,怒视荆轲。
“朕与墨家的事情,就不劳烦荆先生操心了。”王诩朗声笑道“朕还是想听听,秦王的丰功伟业。”
什么叫专业,什么叫心腹,现在王诩算是看到了,荆轲在这个时候,明知道已经挽救不会墨家出逃的事实,但是依旧要挑拨墨家与孤竹的关系。
得不到就毁掉的典范啊。
能够培育出这样的心腹重臣,嬴政,确实担得起那千古一帝之称。
在王诩所知的历史中,嬴政一生中上过三次战场,第一次就是刚才荆轲所说,秦nn十三年,公元前235234年间。
那个时候吕不韦刚死,秦国政局可以说很动荡了,之前嬴政在位十二年,朝政一直把持在吕不韦手中,那一年可以说是嬴政真正掌权的第一年,也是在那一年,他招了韩非入秦,同时亲自到前线督战。
但是这次在史书上只有四个字。
秦nn十三年,王之河南!
惜墨如金已经不足以形容了。
历史上从未有过,君王御驾亲征记载却只有四个字的诡异之史。
然后秦始皇第二次离开咸阳,也是去赵国。
那时王翦已经攻克邯郸,俘虏了赵王迁,赵国以灭。
史记始皇本纪:秦nnsbnn,大兴兵攻赵,王翦将上地,下井陉,端和将河内,羌瘣伐赵,端和围邯郸城。
十九年,王翦、羌瘣尽定取赵地东阳,得赵王。引兵欲攻燕,屯中山。秦王之邯郸,诸尝与王生赵时母家有仇怨,皆阬之。秦王还,从太原、上郡归。始皇帝母太后崩。赵公子嘉率其宗数百人之代,自立为代王,东与燕合兵,军上谷。
嬴政第二次出咸阳入邯郸,是去杀人的,杀了当年所有欺凌过他母子的仇人,而且隔年,太后赵姬就死了。
这段历史也被后人刻意曲解抹黑,说嬴政灭赵后屠城三日,血淹邯郸,但是实际上,嬴政只杀了当年的仇人。
嬴政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出咸阳入前线,是在灭楚之战中,昌平君叛变造成李信大军溃败,嬴政拜王翦为师,许六十万大军入楚,自己亲自前往昌平君根据地,楚故都郢陈为王翦压阵。
秦始皇本纪载: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强起之,使将击荆。取陈以南至平舆,虏荆王。秦王游至郢陈。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于淮南。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荆,破荆军,昌平君死。项燕遂s。
历史上用的这个秦王游至郢陈。也很有趣,可见太史公对秦王确实有推崇之一。
万金之躯坐不垂堂,更不用说在兵荒马乱的战场上,太史公用游这次来描写嬴政当时的心态,也是很传神了。
因为这一年来,郢陈之地在史书上的描写是这样的新郑反,昌平君徙於郢,大雨雪,深二尺五寸。
嬴政在这样的天气南下游玩,确实好风光,好兴致。
人的求知欲是会膨胀的,尤其是对一个专业对口的人来说,王诩此时对嬴政的好奇心,已经膨胀的快要压过他的恐惧了。
王之河南的事情从荆轲口中说出来,尽管他表面淡然,但是心中早已经掀起波澜壮阔了,甚至还升起了一个荒谬可笑的念头。
不如,有机会去咸阳,跟嬴政好好的聊一聊,最好能够征得嬴政同意,把他这些年的经历,给他写成一个传记,供后人瞻仰。
名字王诩都想好了。
就叫嬴政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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