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常在河边走

类别:玄幻奇幻 作者:流年敬言字数:3264更新时间:24/09/20 17:06:53
    有帮手来帮助自己,总好比过一个人强,现在想想,如果身边没有几个知心人,要办些事情,还是比较难的。

    这就越发肯定了他之前的那种想法,决定在这里一定要结交几位好朋友,否则在摊上事情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根本应付不过来。

    以前在奇漫镇时候,有那么多人帮助自己,完全不会感觉到一个人孤身奋斗,现在才真真正正有了这种孤单的感觉。

    虽然说铃铛里面也有一个人在默默支持着自己,可秦古风这个人一向是与世无争,要他出手帮忙,简直比登天还要难。

    现在可不同了,成书桦说什么也比其他人要强,并且他的办事能力相对来说也合自己胃口。

    这件事情能有他一手去包办,实在是再好不过,心里面多多少少有一点点得意。

    在送去酒以后,秦古风也没有给他好脸色,只是随便闲聊了几句,又呼呼大睡,似乎前几天自己说的那件事情已经忘到了脑后边。

    何修也没有搭理他,摇头苦笑的走了出来。

    第二日清晨一大早,便把下山的信物给了他,并且特意交代,在遇到事情的时候,绝不可以凭自己的性格去处理。

    要他一再控制本身的脾气,切不要做出什么违规常理的事情来,尤其是要注意他下山就是代表着学院的身份,绝对不能给学院抹黑。

    成书桦虽然没有点头答应,但从他表示面上的情景来看,全部都一一答应下来。

    还记得上山的时候,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这中间也有很多探亲假,但他却没有下山,因为他实在不知道去该看谁。

    家这个概念对他来说已经遥遥无期,或者说早已经没有了形状。

    而他现在为了一个仅仅相处过几个月的人下山去办理事情,对他本人来讲,这已经是破了天大的例。

    刚刚走下山的那一刻起,忽然觉得周围的空气更加清新起来。

    是啊,这才是家的味道。

    他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或许从来就不属于那个地方,山下才是他最后的归宿,或许说就一直是他的归属。

    茫茫人海,朗朗乾坤,一个人能有一个归宿,应该是最幸福的吧。

    有些人寻找了一辈子,也没有找到一个最好的归宿,而他从下身的那一刻起,已然找到了这种感觉,这是该更加幸福才是。

    手中拿着何修画好的图纸,很快便找到了那间酒楼,装作过路的生意人走了进去,先是要了几份小菜和一壶酒。

    也没有着急去处理这些事情,而是小心翼翼的打量着身边的人,尤其是这家店里的店仆们。

    这些活儿对他来说已经再熟悉不过,只是简简单单的扫了一眼,店已经看出,这些人绝非是那是平民。

    因为他们干活儿的姿态以及身段笨拙不堪,很显然,只是经过了简简单单的培训就已经在此开门迎客。

    这个细节或许别人不知道,他实在是再清楚不过,因为他本身就是出于这种环境里长大的。

    而在去到学院之后,又是以这种身份方式苟活着,这里面的一招一式,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做的出来的。

    尤其是他们的眼神,个个都充满了杀气,又或者说,他们天生就是一种杀手。

    这群人也在悄悄注意着他,就好像第一天何修来到一样。

    其实何修早已经看穿了他们的面目,只不过下身之前并没有将这些细节告诉他,因为在他看来,如果成书桦这点本领都没有,那也不配在学院里了。

    其实他还有许多没有跟他讲,为的就是要锻炼锻炼他,好让他知道山下的坏人是怎样在这个世界生存的。

    之所以不担心他的人身安全,完全是处于对凌云霄的‘信任’。

    因为他相信这个人在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是钱,绝对是不会伤害,他身边任何一个人。

    如果他真正那样做了的话,那么之前一切的事情都白做,一切努力都将付诸东流,试问天地间哪有这样傻的人?

    更何况像他这样的富家公子,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绝对不会做出这般傻事情。

    成书桦这个人从来是都不喜欢喝酒的,可是他今天又破了一例,并且已经喝下了两壶酒。

    过了一会儿,凌云霄不出意外的出现在了这家店里。

    他大摇大摆地走在中间的位置上,并没有开口说点任何东西,店仆已经将酒水小菜搬上来。

    尤其是在店仆端着酒水出来的那一瞬间,成书桦已经看出了一点点端倪,并且能够确定,凌云霄就是这伙人的头目。

    因为这伙人看他的眼神,就像许愿里面普通弟子见到长老那般尊敬,而又胆颤。

    错不了,绝对错不了,这种眼神他到死都不会忘记。

    可是他搭了这么一个戏台,究竟在扮演什么角色呢……又在唱什么戏……

    迷雾一层又一层,已经将这个真相藏到了最深处。

    成书桦不明白像他这样的富家公子为什么要跟一个学院里的弟子作对,这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他们两个人并没有什么瓜葛,更确切的说,他们两个人彼此都不认识,简直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

    然而,事情就是这样在阴谋的计划下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在常人看来就再普通不过,我丢失的东西,而东西有在你那里,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就算不是你拿的,那也是你拿的,事实摆在面前,容不得任何人去狡辩。

    至于这件事情,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失主主动提出,不再追究此事,否则这件事情就像一个尾巴一样,绝对甩不掉。

    无论你逃到天涯还是海角,仍然这尾巴会跟随你一生一世。

    又有哪个人会希望自己走到哪里都会有一个尾巴存在呢,更何况这个尾巴并不是自己的。

    成书桦非常大方的将一定银子放在桌面上,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路过凌云霄的身旁之时,刻意的停留了半秒,而这仅仅的半秒时间已经足够让他看清楚这个人。

    这个人身上藏着极大的阴谋,而且肯定牵扯着许多人。

    就凭他这样子一个人,是绝对不可能实施阴谋的,背后肯定还会有庞大的实力在支撑着他。

    而凌云霄却非常自然地埋头喝着酒,完全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少年,在给自己做总结。

    走在集市里,非常享受的看着一些新鲜事物,这条街有很长很长,但是他却无意留恋,每件东西只是简简单单的扫一遍。

    就在他走了五个来回以后,凌云霄拍的肚子走了出来,来往的行人见了他都自动躲避三分。

    好像眼前的这个人就犹如魔头一样,根本不敢使人靠近一分。

    成书桦这下可有一点犯了难,原本想跟踪他的,可是眼下的情况绝对不允许,如果那样做,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就会把自己暴露。

    所以他选择走在他背后很远很远的地方,眼神也不敢时时盯着,只有时不时的看一眼。

    成书桦完全没有把眼前的行人当做存在,他没找到一个摊位之前,就简单的停留一两秒。

    而商户着看着他,便赶紧低头,根本不敢顾眼前的买卖。

    得意的笑了笑,抬头看着天空,最里面哼着小曲儿,大摇大摆地走在街市上,完全是一副顽固子弟的样子。

    成书桦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被这些人欺负惯了,心里面最最痛恨的就是这种人,不由的握紧的拳头。

    眉头紧紧扭在一起,心道:“遇上了我,算你倒霉,一定将你打到体无完肤……”

    他的穿着相对来说也比较华丽,可是对比身边的一些人来讲根本不足挂齿,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所以在跟踪的这一段时间内,非常轻松,他确信,目前为止还没有被对方发现。

    然而他却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身边这些新人没有刻意的看他,那暗地里却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

    没错,他已经被反跟踪了,对这些他一无所知。

    看来他的年龄确实是小,江湖经验更少。

    这也难怪,他身上有玄功护身,根本不把这些常人看在眼里,他确信就算现在出来有人挡住脆弱,也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将他们击败。

    至于这一点,自信他还是有的。

    也正是这一点,让他有点迷失,完全不知道一个网已经渐渐的以他为中心收了过来。

    凌云霄不知不觉的已经走出了城外,就在他拐出去的一瞬间,成书桦已经完全捕捉不到它的身影。

    只能凭着感觉往前面的一座树林追去。

    树林里面有许多奇珍异鸟,并且很阴森,跟都城的繁华景象简直形成了天差地别。

    这个时候他已经意识到了有些不对,宽剑握的很紧很紧,两双眼睛不断的扫视着周围,精神也更加的紧绷。

    很快,他已经走到了这处森林里面的最重要位置。

    往往一个地方,最重要的位置是最适合埋下杀手的位置。

    不出意料,一张硕大无比的铁网从上空扣了下来,还没等成书桦做出反应,已经将他牢牢实实的扣在了里面。

    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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