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英雄时代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贰零肆柒字数:2840更新时间:24/09/20 11:40:04
    两年招生,师校已有四千余士子,虽说诸人明白师校业成后就是教书,可仍有不少人憧憬着能出人头地,日后为臣为官,最不济也能为吏。怎奈现实残酷,大王亲口说自己只能做乡师,要么做家臣,前途一目了然,人生再无盼头。

    当日,像刘季那般脱下士子袍退学而去之人便有数百,剩下三千多人最少一半心不在焉,只是苦于没有门路,不知道该投奔谁;最后一半是死了心的,能考入师校已觉出人头地,退学而去估计没几天就要饿死,做乡师也好、做家臣也好,总能有口饭吃,何必再折腾呢?

    “不佞以为要与你等好好谈一谈。”正寝明堂,熊荆从大司马府出来后又使人召来万念俱灰的师校祭酒孔谦,还有抱着《鸡次之典》几欲疯癫的左尹蒙正禽。

    “请大王训示。”几经折腾,孔谦心灰意冷,他已对在楚国实行文治不报什么希望,只是碍于君臣之礼,不得不在熊荆面前做出臣子的样子。他身侧的蒙正禽根本就不说话,大王竟要毁掉《鸡次之典》,他觉得与大王再无言语的必要,这次来,是被昭黍、宋玉哄来的。

    “天下官职,本为民有。譬如司法,万民本有喜恶之心,知善知恶,是以‘议事以制,不为刑辟’。王制之后,法、刑皆归王有,王者所言即是法,司败之意以为判,不佞以为谬也……”

    “大王欲行人治乎?”一说到法,蒙正禽顿时恢复了正常,这般问了一句。

    “自然是行人治,难道要行《鸡次之典》?”熊荆笑道。“《鸡次之典》,王制之典,令律多由王定,此为人治还是法治?而今楚国变制,一人立法还是万民立法?左尹司败定罪还是万民定罪?”

    “大王所谓万民,皆贵人矣。”话语到了这个层面讨论,能听懂的人已经很少。孔谦是其中之一,蒙正禽倒要比他逊色一筹。

    “公族以军功流血为贵,不以如此公族为尊难道要以读书士子为尊?”熊荆微微点头,他知道孔谦不似其他酸儒那么愚蠢。“一国之制最恶者,非以公族、贵族为尊,乃以权贵为尊。昔狐假虎威之江乙,仅凭一句‘愿以身试黄泉、蓐蝼蚁’便被先君宣王封于安陵,多少楚军士卒,流血至死也不得爵禄!

    楚国废王制而行敖制,法由众出,刑由众议,非流血不为贵,非智技不食禄,如何不可?”

    流血的是甲士,智技的是工匠,纳粮纳税的是农商,读书人几无地位可言。这样的社会等级制度对儒家而言比秦国还恶劣,秦国的读书人还可以为法吏,楚国的读书人为吏则当诛。孔谦长叹:“禀大王,如此行之,举国皆为杀戮之气,文气再也不存,百姓皆苦。”

    “行敖制之时,楚国确无文气。”熊荆赞同道,“然召卿来此,所谓两事。”

    “请大王言之。”孔谦唉声叹气。

    “其一,誉士不少草莽之士,即便非草莽之士,落魄公族子弟早已不知礼法。孔卿当前往军校教导之,此教导非要彼等忠君,乃教导彼等律己;非教导彼等知仁,乃教导彼等守礼。”

    “大王……”孔谦很想笑,“楚国既以流血为贵,何以教誉士礼法?”

    “孔子之礼,可用,以免誉士放浪形骸;孟子之仁,实不可取。无功不受禄,若行仁,无功也受禄,建制何存,尊卑何立?故不佞要孔卿教彼等知礼。”熊荆说到此忽抽出自己的佩剑,弹了一下才道:“剑刃,便是流血之誉士,剑鞘,便是孔子之礼法。楚国的宝剑还需剑鞘装着,如此剑刃才得保存、方可不朽。”

    “臣请大王废誉士杀人之制。”熊荆说的,孔谦懂,正因为懂,他方趁机求废誉士之制。

    “誉士杀人不死乃言于庶民之语。誉士之中,违律杀人皆死。”熊荆沉声道。“今后,誉士有誉士之法,庶民有庶民之法,誉士有罪,由众誉士群议其罪,庶民有罪,由庶民群议其罪。”

    “然庶民不知也。”孔谦不无遗憾。

    “正要彼等不知。”熊荆笑道。“民,有畏威不怀德者,此等人若行仁义,必目无纲纪,伺机作乱;若行杀戮,则五体投地、心悦诚服。怀德不畏威之民,誉士岂敢滥杀?若行滥杀,其亦死也。与其杀戮,不如怀德。”

    “臣知也,请大王再言二者。”孔谦心中燃起些新希望。

    “二者,乃为百越。”熊荆起身道。“我楚国废王制而行敖制,何谓敖制?不佞以为敖制即氏族联盟制。无王则无国,西周时先君熊渠曾称王,然此王只存于口舌,非邦国之王,国内亦无王制。唯先君武王称王乃是真王,那时楚国才成王制,可称作国家。

    楚国不行王制,政体当与百越同。既与百越同,楚越氏族何不就此联盟?”

    联盟之语让孔谦、蒙正禽一震。这个提议初闻异想天开,细想又觉得浑然天成。他们如此反应,熊荆则看着不远处的钟鼎发愣。楚国新政,废王制而行敖制,实质就是解散国家,再行氏族联盟制,回溯到楚武王之前的国家政制。

    这种制度以后世理论言之,叫做军事民主制,是原始公社解体到国家产生过程中的一种政体。任何一个民族都曾经施行过这样的制度,‘一切文化民族都在这个时期经历了自己的英雄时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P159)’。这个时代产生的英雄日后转变成为国王,最终建立君主政体,形成国家。

    熊氏何时、何人成为氏联盟的首领,已不可考,但完成氏族部落到国家最后的临门一脚,则是武王无疑。武王刚硬而善战,在位时间长达五十年,军功积威下,其余氏族全被压制,王制于此正式成型。武王之后的历史就是王制日渐崛起、氏族日渐衰微的历史,若敖氏的光芒实则是氏族联盟制的最后回响,一旦若敖氏败亡,楚国便进入君主制时代。

    同理,一旦若敖氏败亡时的那一代人全部死去,楚国就变得一蹶不振,此后的历史,楚国再无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因为英雄时代已经结束,楚国只能有一个英雄,那便是楚王。

    文王时代,文王因为战败而不得返都,最后死于都外;庄王之后的共王时代,鄢陵之战当夜共王因主帅子反醉酒不醒,大骇而逃。若是文王之前的时代,他当被氏族国人共同摒弃,弑君者接踵而至,可没有任何弑君事发生。好在共王不是一个不自知之人,他临死前犹念及鄢陵之战的那次败逃,自己给自己定的谥号不是‘灵’就是‘厉’,流露出自己长达十五年之久的悔恨,讽刺的是大臣们比他更早忘记楚人的英雄时代和勇武传统,他们违背他的意愿,谥号不是‘灵’、‘厉’这样的恶谥,而是‘共’这样的美谥。

    想到楚人的过去,想到可怜的共王,熊荆勉强回过神来,不自觉地发出一声长叹——一棵大树被砍断,锯开之后建成了房子,几百年后拆了房子再次将其种下,还能重新成活吗?

    “大王欲并百越?”熊荆出神之时,孔谦与蒙正禽对视一眼,两人都有些激动。百越才是真正的蛮夷,若能教化百越,那可是旷世之功。

    “为何说是并?”熊荆不悦道,“楚国已是氏族,百越亦为氏族部落,既然如此,为何不能联合?既然联合,百越当行楚制,野蛮未曾教化的百越勇士亦当知礼懂礼。与誉士同,并非教导他们如何忠君,而要教导他们如何律己。”

    “孔卿,此可行否?”顿了一会,让孔谦领会自己的意思,熊荆才问。

    “可行,可行也。”孔谦连连答道。“然,百越之地,瘴气横行……”

    “他们自会派甲士入郢都受教。”熊荆打断道。百越的瘴气秋冬之时便会散去,可这是百越的秘密,他不能相告他人。

    “臣闻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孔谦又拿捏起来,他这是想要个官。

    “卿之官职,将由朝议而定,不佞会催促令尹的,不会掉你孔氏一族的身份。”熊荆不以为意。孔谦离去后,他这才看向犹抱着那本《鸡次之典》的蒙正禽,道:“国家变制,法也要变。人与人之法因氏族而异,其罪由氏族公议,不再由左尹府判定。左尹府可指导建议,若氏族不从,无权干涉。”

    “敢问大王,如无律法,其罪如何公议?”蒙正禽茫然。

    “众人曰其有罪即有罪,众人曰其无罪便是无罪。”熊荆道:“法不成文,因俗循例而制。”

    “然民之恶俗……”蒙正禽辩驳道,这让熊荆搞不懂他是要抬杠还是在辩论。

    “民之恶俗当与民悉心商议,而非仅仅颁布法令,以法治罪。”熊荆觉得与他说这些恐怕是对牛弹琴,他脑子里装的恐怕全是成文法。“你回府去吧,回去看看武王之前我楚国何以为法、如何定罪,看完了再来见不佞。”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