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异类
类别:
科幻灵异
作者:
默风字数:2331更新时间:24/09/20 07:01:39
对于不合群的,人们同样视为异类。
神都城曾经有个诗人,在他没有成名之时,每有空暇时间,便会到各个地方去采风。
他行事疯癫,不拘小节,且好饮酒。每每喝醉了酒,便随意找个地方就躺下酣睡。他在京中没有亲朋好友,只有一个娼妓愿意接济他。
没有人不在嘲笑他,视他如草芥。
这样的人,京城里的人太多了。
装作疯癫,把自己装成狂士,然后等名气大了,好去王侯府上毛遂自荐,谋得一官半职。
这做法,前秦的时候还管用。现在,太嫩了。
这都是他们玩剩下的。
所有人都在冷眼旁观。
有人劝那个娼妓,不要管他了。你本来也挣不了多少银子,为什么还要带一个拖累?就让他在外面,冻死饿死吧。
娼妓摇摇头,说,我不求他闻名天下,我只求他在我身边。
诗人所做的诗,被她一封封装裱起来,悄悄送给来青楼的一些书生,让他们来品评。可这些书生,来青楼哪里是来看什么诗的,瞥了几眼,便不屑地说道:“什么玩意儿?”
娼妓长得并不好看,为了供诗人活命,她干了青楼里最脏最累的活。即便是在寒风刺骨的冬天,娼妓依然会支撑她单薄的身躯,在青楼的马圈里打扫。
没有人可怜她,反而觉得这女人真傻。
后来。
诗人出事了。
他在一个文人集会上,公开抨击一位太学大儒。
那位大儒说,岭南之地饥荒,是上天的惩罚,也是当地缺乏教化之故。若是光建文庙,祭拜圣人,便会德行弘扬,干旱自退。
在场的人齐齐拍手叫好。
唯独诗人站起来,把砚台里的墨泼了出去。
一派胡言!
人都吃不饱了,你还要建什么文庙?人挨饿,是会死的!应该建粮仓,通河渠,把钱粮拿去赈灾!
诗人被人按住,一通暴打。
大儒弟子无数,其中就有一个便是洛阳县的少府,当天诗人就被捉进大牢里。
娼妓听闻后大惊失色,她感觉跑到县衙里去求人,却被人赶了出来。
诗人被当作异类,洛阳县给出的解释,是这人有病。
所有人都叫好的东西,唯独你说不好,那是不是有病?
诗人要被关在牢里,治病。
而一直养活诗人的娼妓,她同样被青楼所排挤。她被抓回了青楼,每天不准她离开。
娼妓被人拽走的时候,她站在监牢前,对诗人说,我会等你的!
诗人在牢里,被狱卒严刑拷打,被囚犯折磨。他癫狂的性格落在别人眼中,便把这人当成一个疯子。只要是疯子,就好办了。你不用担心这样的人报复,而且你折磨这人的时候,其他人也不会批评你。
你打的,不过是个异类罢了。
诗人在狱里备受折磨,他依旧用血,在自己的衣服上写。
他在写,这世道的不公。
他在写,这天下的黑暗。
同一个牢房的人都在嘲笑他,有的人甚至还要抢过他手里的衣服,而这个时候,一直软弱的诗人终于爆发了。
他跳起来,咬住他人的肩膀,拼命厮打。被人扯开后,他嘴角还带着一抹鲜血,眼神通红地盯着所有人。
“算了,别跟一个疯子较劲。”有人劝着同伴。
他还在写。
衣服上很快被血迹写满,他冲着狱卒喊,给我纸!没想到狱卒还真给了他纸和笔,让他继续写下去。
他有了笔墨,便将衣服上的诗全部誊写下来,工工整整写了三十张。
也算他机遇巧合,当时有个刑部官员来到牢中,看一个审了很久的囚犯。诗人抓住机会,顺着门缝把诗词递过去。
可伸出的手,很快被牢头用棍子打了回去。牢头对刑部官员略带歉意的说,抱歉大人,这人脑子有问题。
那官员把地上的纸捡起来,读了几句,眼前忽然一亮。他喃喃道:“这可不像是脑子有问题,本官倒觉得他很危险。”
诗人所做之词,针砭朝局,暗讽豪门。
官员觉得那词有些烫手,不过又觉得这词有些新颖。他低声诵读几句,不知何时出了县衙。刚出县衙大门,忽然刮来一阵大风,将他手里的纸张给吹走。
风卷着纸张,到处飞舞。
官员感到有些可惜,他还没有全看完。
一些纸张落进水里,但是更多被其他人给捡到。诗人的诗通俗易懂,且文韵悠长,即便是平民百姓,也能看懂。
渐渐的,有人发现捡到的这些纸张有联系。
有商人,愿意出大价钱收购其他的诗词。
青楼里,到处都在谈论这诗,一些人仅仅得到了半张,不过没关系,可以从只言片语中猜测诗词后来的内容。
人们竞相誊写诗词内容。
一时间,神都纸贵。
好在诗人在每张纸上都落了款,迫于压力,洛阳县放了诗人。
他出名了,他不再是被人嘲笑的对象。
以往那放浪形骸的模样,被众人嗤笑。但现在不是了,你敢说人家睡着的时候没有琢诗词吗?大家就该有大家的风范,不同于凡人。
一个人成功了之后,他做什么都是有道理的。
诗人离开县衙,直奔青楼,他要寻找那个等他的姑娘。
他在一个破旧的杂物堆里找到了娼妓,如今她灰头土脸,身上也是破洞褴褛。
有人告诉诗人,娼妓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只要有钱,便可以从监牢里把诗人赎出来。于是她每天拼命地干活,终于累垮了身子。
她被无数人排挤、嘲笑,重压之下,终于有一天,彻底地疯了。
她成了青楼里的一个奴仆,每天干最粗最累的活,住在一个杂物堆中,若是有雨,就躲在马棚里。
诗人光彩照人的回来,可惜娼妓却没有熬到这天。
无数王公府上给诗人抛来了橄榄枝,诗人全都拒绝了。他用那些王公府上送过来的银子,让娼妓恢复了自由身。
他带着娼妓离开,从此销声匿迹。
两人买了一座旧屋,结婚生子。大婚那天,只有夫妻二人,一盏红烛。
两人相对而视。
娼妓傻傻的笑。
诗人也傻傻的笑。
两人生下一个孩子,名叫丁森。
三木,古之刑具。这天下之人,莫不在这牢狱之中。
两个被他人视作异类的人,在生命的最后,互相依偎着。
诗人后来死了,于是丁森一直照顾着自己的疯娘。
“我想把这神都城点燃,给我娘看。”这是背地里,丁森对徐寿说的。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