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来敬酒

类别:玄幻奇幻 作者:水眠乡字数:2536更新时间:24/09/18 05:06:18
    根据青年的说法,仙彩州也有村庄这种存在,就在浮萍城的四个角落的位置,只不过他口中的村子要比五和国的天香县还要大上一些。

    青年来自一个叫苟絮的村子,巧的是,他的名字就叫苟絮。

    听他们村子的村长说,他娘生下他的时候,正赶上村子扩张,从一个只有千人大的小地方,扩展到了万人。村长认为这是天意,无论是他的出生,还是村子的扩建,于是村长就擅作主张的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小名苟玺是他娘给他取得,寓意很简单,他是他们家族的独苗,就像是旧国的玉玺那样,希望他能够将家族传承下去,最好能在黄昭子学院给她找一个儿媳妇带回去。

    青年也觉得自己的降生是上天的旨意,所以他对外都是用苟絮这个名字,只有在关系好的人面前,才会让他们叫他苟玺。

    莫名其妙就成了苟絮好朋友的周天申茫然的指了指自己,实在是有些不太敢相信,他们从见面到现在,好像还不到半天。

    周天申问身旁沉默的公子哥,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公子哥一副嫌弃的表情,表示...,你说呢?

    少年郎更是没好气道,“要不是因为他,公子早就到中州了,还用耽误这么长时间。”

    每当少年郎埋怨的时候,苟玺都会无所谓的勾着他的脖子,把他本来就不高的个子,压得更低,然后,使劲揉着他的头发,“千禧,要不是因为你的名字也有一个玺字,我早就把你的屁股打开花了。”

    名字叫做千禧的少年郎最讨压的就是别人碰他的身体,可是这个苟玺还偏偏喜欢这么做,少年郎挣脱不开道,“再说一遍,我的禧是幸福、吉祥的意思,你的玺是...”

    察觉到什么的千禧停下了话头,低着头,不再说话。

    苟玺揉着他的头,说道,“我的玺代表什么意思,你快说啊。”

    千禧撅着嘴,不再理会苟玺的幸灾乐祸,专心背着书箱,跟在自家少爷身后。

    白衣公子哥笑道,“吃瘪了。”

    千禧双臂环胸,半仰着头,斜眼瞥向自家少爷,“公子,还亏你是一个读书人,竟然说出这么粗鄙的话。用老爷的话说就是,真不像话。”

    白衣公子哥半仰着头,说了一句自己的口头禅,“竟然被一个小书童教训,这个世界真是费脑子。”

    千禧从书箱里拿出一本金字书,递给白衣公子哥,指了指天上的阳光,“公子,给。”

    白衣公子哥打开金字书,第一页有十个字,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灿灿的光,“差点把这件事给忘了。”

    那伙毛贼最后是被白衣公子哥出手解决的,公子哥的手上拿着一本金字书,看着是一本很珍贵的书,但是公子哥拿着它也不避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其中一页书上扯出来一个面容姣好的红衣女鬼。

    女鬼就是白衣公子哥在天香县遇到的那个,好像是一个叫做卓君生的女鬼身体里分出来的一半,另一半在哪里还尚未可知,不过只是一半,就已经有地心境的修为境界了,如果能把那一半找回来,也许可以突破那层天蛰般的阻碍,成功进阶到天境,构建出独属于死灵族的方阴小天地。

    修真界的小天地共有三个,天境修道者的丹田小天地,神境强者的无上小天地和死灵一族的方阴小天地。

    公子哥这一手着实是有些令人叹为观止,那伙毛贼还没等女鬼出手,就已经被吓得尿了裤子,然后就被苟玺不留余力的打跑了。

    因此刚出来露个面,还没好好呼吸新鲜空气的女鬼,极为恼怒的又被公子哥扯进了书里,临走前还诅咒他和千禧,不得好死。

    千禧和公子哥相视一笑。

    公子哥自我介绍,本名是天灵玉,本家是中州的三峰之一的天峰。

    这次下山游历,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家族所托,希望他能在以后天峰争夺执牛耳者的时候,出一份力,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他想写出一本由金字组成的书,菊白水成为小说家的执牛耳者已经几百年了,天灵玉觉得他也应该让位了,不过这种话,他是不敢在菊白水面前说的,谁知道他到时候会不会暴起杀人。

    天灵玉对于自己的身份也是从来不讲任何的避讳,这一点,千禧已经提醒他很多次了,天峰的长老们也总是告诫他,这片大陆并不像他想的那样美好,世间的险恶,总是会毫无征兆的出现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

    天灵玉对这些,更是全然不在乎,诚如他的名字那样,做一块充满灵性的宝玉,也是很好的一件事。

    一行四人吵吵闹闹的走向不远处的酒楼。

    张云安临时有事,没有参与这次的出门。

    酒楼里已经有两个客人了。

    一个光头老人,一个面容凄苦的年轻人,两人面前的桌子上摆满了饭菜,年轻人没有尝一口,只是一个劲的喝酒,起初老人还会奉劝几句,说什么不要让他太把情爱放在心上,对于本就不存在的事物,还像他那样放在心上,岂不是更愚蠢。

    在看到周天申四人走进酒楼后,老人就停止了劝解,对于这类人,最好的解决方法无非就是打他一顿,把他打醒,或是让他借酒消愁愁更愁,彻底沦为一个废人。

    很显然,老人选择了后者。

    在年轻人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时候,老人站起身,走到柜台,又要了一坛酒,连加两盘花生米,掌柜一副看穿了的表情,从柜台后面端出来两盘花生米,又从身后的木架上,搬下来一坛陈年老酿,掌柜打着算盘说,“空腹喝酒,确实伤胃,价钱一共是...”

    老人苦笑一声,抱着酒坛子和花生米,回到座位上,已经没了好脸色,“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家的那几个兄弟都已经完成了家族的试炼,现在就还只剩下你还在这里,如果你真的放不下你的那个心上人,觉得族长的位置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的话,就当我看错了人,从此,你是你,我是我。”

    年轻人狠狠的灌下一口酒,惨笑道,“甲爷,连您也不相信我?”

    老人看着年轻人这副颓废的样子,着实是有些心疼,毕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虽说这其中有些隐秘的谋算,事关自己的本道,老人不敢马虎,喝下一口酒,缓缓道,“有些事情,不是别人相信,就一定会存在的。你如果真的相信,就不应该执着于别人相不相信,毕竟这件事只是关于你,与他人无关。”

    年轻人放下酒杯,脸色涨红,“我真的相信。”

    老人拿起筷子,开始吃桌上的那条鱼,“等我吃完,要么回来,要么...”

    年轻人猛然站起身,又是一大口酒,“一言为定。”

    年轻人离开酒楼的时候,与苟絮对视了一眼,两人相对无言。

    周天申他们坐在了靠近门口的位置,要了一坛酒,三个肉菜,其中一条大嘴鱼、一条尖嘴豚、一条黄花菜鱼,两个素菜,分别是石底水草和深渊海菜。

    酒是用浮草洋的特产所酿造的,喝进肚子里,有一种置身海底的感觉,还有一种海腥味。

    总而言之,味道不错。

    酒过三巡,话匣子也算是打开了。

    原本还有些生疏的关系,在苟玺的不懈努力下,终于不再亲疏有别。

    这时,光头老人放下筷子,把空酒杯用力摔在桌子上,阴阳怪气道,“苟絮,见了你甲爷,也不来敬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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