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再增一员
类别:
科幻灵异
作者:
顾念因字数:2599更新时间:24/09/18 04:31:54
现场的情况很快处理完,几人开车回到了队里,叶萧萧回到队里后,韩煜便给她放了假,一来是因为她作为亲属不能参与此案,二来则是也担心她的情况,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任谁都不会有好心情,便让她回去休息。
叶萧萧将手机拿出来,说道,“昨晚她给我发了信息,找我借钱,我当时给她回了电话,但是没接,我以为她又去哪儿玩了,本来想着今天再问问的。”
叶萧萧语气中带着自责,程嘉轩安慰道,“别多想,这种事情不要怪自己。”
叶萧萧深呼吸了一口气,“她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名叫叶婷婷,今年24岁,具体工作我不太清楚,因为很少联系。她没上大学,高中读的是职高,学的是幼师,但是没有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我很少回家,和她也不怎么联系,所以对她现在的情况不怎么了解。”
“行了,我们会查的,你回去休息吧。”程嘉轩再次安慰。
叶萧萧点头,拿着包便离开了,她的背影看着很是落寞。时间过的很快,从案发现场回来的时候还是上午,转眼便到了晚上,几人在办公室里一直忙碌着,这时蔡博就让韩煜过去一趟。
韩煜进门后,蔡博没先说关于尸体的事,而是先问道,“萧萧没事吧?”
“给她放了假,让她回去休息了。”
“哎,”蔡博和韩煜的性格有点像,表面看着严肃,实际对同事还是很关心的,他也不再过多感慨,直接说起了情况,“死者确实是被勒死的,你看她脖子这里的勒痕,是从下至上的,和缢死的痕迹很像,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上吊自杀。”
蔡博接着又指着尸体的腿部继续说道,“但是呢,如果是上吊自杀,死者的身体外部不会有什么其他伤痕。但是她的腿部和脚后跟的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擦伤,应该是在被凶手勒住脖子时挣扎所造成的,死者并没有受到侵犯。另外,有几点很奇怪。”
“什么?”
“第一点,死者手上的指甲油很奇怪,因为她不仅手上涂了,脚上也涂了,而且涂的还特别不整齐,看着挺奇怪的。第二点,则是她脖子上的勒痕,不是我们常见的麻绳,这个勒痕特别细,而且好像是两层,我目前还没想到有什么东西长这样的。第三,则是死者的脚部,你看啊,她的脚趾和脚后跟有特别明显的伤痕,都流血了,脚趾几乎是蜷缩状态的,只有一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这鞋不合她脚,或者说,这鞋不是她的。”
“凶手给她穿的。”韩煜沉吟道,“还有其他什么发现吗?”
“倒是还有个事,死者在死之前吃了一顿牛排,喝了红酒。”蔡博指着不远处的瓶子,远远的看上去很是混沌。
“行,那我先回去,你要是有什么发现再跟我说。”
“知道,你们注意身体啊,最近这案子一个接一个的,别熬坏了身体。”蔡博年龄比他们大,便总是像对晚辈那样嘱咐。
韩煜回到队里后,看到白一帆正抱着杯咖啡边喝边工作着,而程嘉轩也泡了杯浓茶,白一帆见韩煜回来了,指着他的桌子提醒,“韩队,给你买的咖啡在桌上啊。”看到队员这么辛苦,韩煜也有些过意不去,俞舒窈的案子刚结束,就出了这事,如今萧萧不能参与此案,他们几个会更加辛苦,正想着这事,韩煜的手机便响了,是陆国富打来的电话,让韩煜过去一趟。
陆国富的办公室很简单,韩煜进来后便问道,“陆局,找我什么事啊?”
“你先坐下吧,”陆国富招呼道,“萧萧没事吧?”
“她还好。”
“你们队现在任务重,案子多,所以呢,想给你们增加个人。”
韩煜沉默没有回答,队里的案子确实很多,小白虽然厉害,但是她主攻的是电脑方面,对于现场还是不够熟悉的,老程和萧萧倒是很不错,可是萧萧目前又不能参与案件。而且如果这个案子结束后,萧萧归了队,多一个人也是多一份力量,长远来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见韩煜没回答,陆国富以为他不愿意,便劝慰道,“其实呢,这次给你们队增加人,还有一个原因。现在刑警队的分队里,就你们队破案率最高,所以上边想把你们队的实力总体增强,让你们不仅能够做好自身的工作,也能够去协助其他地区的同事去破案。尤其咱们周边城市,警力有限。”
韩煜对这个想法很意外,但是也愿意接受,作为一名刑警,调查案件找到凶手,这是本分,“这次加入我们队的是谁?”
陆国富没想到韩煜这么快就松口,连忙拿出一份简历来,“他叫李畅,26岁,以前在部队,身手非常好,而且获得过很多荣誉。后来他当了警察,因为表现优异所以被调到临华来。”
韩煜拿着那份简历,照片上的李畅看着倒是眉清目秀,跟陆国富口中所说的军人好像沾不上边,反而更像一个在读书的年轻小伙子。“行,那让他明早就来队里吧。”
陆国富非常高兴,他年轻的时候也是叱咤风云的人,现在到了中年,他特别喜欢给优秀的年轻人提供平台,所以有时候看到特别优秀的年轻人,总是很想招到自己的队伍里来。
韩煜再次回到办公室,看着白一帆和程嘉轩还在忙,便将那份简历放在桌上,说道,“明早咱们队会来一个同事,以后就跟我们一起工作了,这是他的简历,你们可以看看。”
白一帆和程嘉轩互相对望了一眼,都赶紧凑到桌前,两人看完后都没有意义,对于新来的同事自然是欢迎的。
而李畅本人此时刚整理好自己的东西,他身材高大,长相年轻,既不是程嘉轩那种粗狂的大叔模样,也不是韩煜清冷严谨的模样,他看着给人一种很有活力的感觉。他不是临华本地人,早年在部队呆了多年,又当了两年警察,这次被调过来,本来想着随便租个房子就成,但他姐姐心疼他工作辛苦,便把临华市的一套房子给他住了。
李畅的家里很有钱,有钱到什么地步呢?就是他不用工作随便花钱都花不完,他父母做的生意已经发展到了国外,唯一的姐姐又是家族生意的负责人,本来家里想让他也接手家族生意的,但是他偏偏不走这条路,当年考了军大,然后去部队了,好在他自己也争气。
李畅的姐姐叫做李涵,31岁,已经结婚了,结婚对象也是个公司老总,算是典型的强强联合,夫妻两人比较恩爱,很是幸福,如今已经有个3岁的儿子,非常可爱。对外是个典型的女强人,而对弟弟则是个慈母般的存在。早年父母做生意,忙的顾不得家里,那时候李涵便照顾弟弟。
李畅看着姐姐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嘴里还嘟囔着是不是有什么没准备好的,李畅无奈的站起来,拉着姐姐坐下说道,“姐,你就不用操心我了,我一个大小伙子,有什么要买的我自己去买就好了。”
李涵白了他一眼,“我说你,你都这么大了,你要去部队,咱们也没拦着你。你要当警察,我们也支持你,但是你好歹找个女朋友啊,要不我在咱们公司给你找一个?”
李畅更加无奈,“姐,赶紧回去吧,再不回去,辰辰醒了找不到你会哭的。”李畅所说的辰辰就是李涵的3岁儿子。
提到自己的儿子,李涵这才看了一下时间,“都这么晚了,那行,你歇着吧,我走了,要是有什么事就告诉我啊。”
“好,知道了,你回去注意安全。”李畅将姐姐送到门口后,回来靠在沙发上,期待着第二天和大家的见面。
第二天一大早,白一帆刚到队里,就看见从外边进来一人,此人和韩煜差不多高,但看着比韩煜更加的白净些,也看着更年轻些。白一帆一眼认出这就是昨晚韩队说的那个人,李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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