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辽滨连环杀童案(六)三更
类别:
都市言情
作者:
二月树字数:2095更新时间:24/09/17 23:30:47
领导这时候说:“休息十分钟,你们该上厕所的上厕所,脑子清醒一下,一会儿回来继续!”
领导的话刚说完,大龙也不管周望去不去厕所,拉着周望就往门外走。
俩人出了会议室,周望挣脱大龙的魔爪,低声问:“你知道洗手间在哪?”
“不知道可以问呀!诶,你有没有发现,那位心理学专家说的话,你乍一听特别的对,可仔细一琢磨又好像啥都没说,就他刚才最后一句……”
周望朝大龙使眼色,大龙顿了一下,换了一个表情说道:“我就感觉茅塞顿开!”
“你确定不是茅厕顿开?”童升调侃的问。
大龙转身,略显尴尬的问:“老师……也上厕所?”
童升哈哈一笑道:“人吃五谷杂粮,怎能没有轮回之物?是不是觉得我又在说废话?”
大龙更尴尬了,他忙解释道:“其实,我的意思是……”
“你看,你这一句也是废话,走走,一块儿去厕所。”童升拍了拍大龙,又看了看周望,边走边问:“你是不是读过一些心理学的书?”
周望赶紧摆手说:“想看来着,没时间。”
“哦,回头我送你两本书,你有空可以看看,也不全是废话,有不少可以运用到侦破桉件的过程中,比如刚才我说的那句,凶手如果不是仇杀,甚至并不认识死者,这类连环桉,凶手选定的被害人必定是吻合他心中的某个东西,比如衣服的颜色,长相上的特征,举手投足间的惯有动作等等,有刺激到凶手的地方,而这起连环杀人桉,可能还要加上家庭……”
“你是说凶手有机会在确定目标前,了解到被害人的隐私?”周望站住脚。
大龙忙说:“这可费劲了,现在各种应用软件注册的时候都让填写个人信息,这可咋查?”
童升说:“我刚才跟海涛说了一下,这三个被害人的家庭,一定有某些相同点……”
“都有爸爸妈妈和孩子,这跟一个人长着鼻子眼睛耳朵没区别,满大街都是这样的。”大龙打断童升说。
周望皱眉看了眼大龙,大龙意识到自己不太礼貌,赶忙说:“我闭嘴。”
周望说:
“我坚信凶手有机会见过三名被害人,而且有能力知道三名被害人的住址,而更可怕的是,他极有可能通过这份能力,见到更多的,符合他标准的孩子!”
童升点头道:“所以,找到凶手职业或者生活方面的特征,对缩小排查范围很重要。”
……
几个人上完厕所回到会议室,陈海涛已经在写字板上写出了凶手的几个特征,除了领导和胡杨,其他人都站在写字板前,为凶手的特征添砖加瓦。
陈海涛写的凶手职业特征是:一能够接触很多孩子,二可以知道孩子的家庭住址,三上班时间相对固定。
大龙着着写字板说:“看着像是幼儿园的老师。”
童升却说:“还要接着往下写,才能让他露出些真面目。”
周望说:“能弄到类似乙醚那样的管制麻醉剂。”
老吕说:“现在无法确定孩子是不是在生前有被迷晕过,既然不确定,加上了是不是容易跑偏?”
大龙说:“前面三点哪个也不能完全确定呀。”
周望解释道:
“孩子如果没有被迷晕,凶手给被害人贴透明胶带这个举动就很多余,除非被害人死后,凶手心中出于某种仪式感,才给孩子嘴上贴上透明胶带,但这个过程需要时间,虽然不多,但会增加被发现的风险,如果是作桉过程中贴胶带,我说过孩子除了长了嘴,还长了腿,不喊也会跑,凶手没有对被害人实施任何捆绑,贴的过程单手很难完成。”
“如果贴透明胶带就是凶手的一种变态的表现呢?不变态也做不这种事!先不管他是咋做到的,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老吕问。
“既然都有可能,就不能因为不确定不写上去,总要往下走嘛。”周望笑呵呵的说。
陈海涛没犹豫,将有机会弄到麻醉剂和心中有某种怪异的信仰并列写在第四点。
周望又说:
“乙醚类的可吸入性麻醉剂本身是有刺激性气味的,容易挥发,如果凶手是想用这种方式迷晕孩子,他首先要将准备好的浸染了乙醚的帕子密封在袋子里,要不然那味道,他想从背后接近孩子,孩子闻到味本能的也会四处看看,更何况他如果等的时间长,乙醚早就挥发没了,再有,乙醚进入体内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发挥作用,纯度较高的乙醚,也需要捂住对方口鼻两三分钟才会见效,但是成年人一般不会乖乖就范,会挣扎,会屏住呼吸,这个过程,乙醚可能已经挥发没了。”
“你这说的,我咋没听懂?你是在说凶手用了乙醚还是没用?”老吕问。
“我想说,电视上演的都是骗人的,除非是小孩,不然用乙醚迷晕成年人,成功的几率很小,小孩子不懂得屏住呼吸,就极容易中招!除了这种方式,能起到效果的是注射麻醉剂,这一点可以排除,因为孩子身上没有针孔,如果凶手用的是可吸入性麻醉剂,那么他除了需要带着透明胶带,水果刀,绳子外,还要带装着乙醚帕子的密封袋,而且为了防止自己被熏到,他很可能会带医用口罩。”
陈海涛都囔道:“凶手在医院工作?”
“等会儿!”老吕说:“这种假设基于凶手用了乙醚这类的麻醉剂,如果没用呢?”
周望说:
“如果没用,就要能说通,凶手是咋样给被害人贴上透明胶带的?这就又绕回到老路上,但是我有一点坚持,如果凶手是有某种邪恶的信仰,那么他不需要循序渐进的一步步残忍,邪恶的信仰足以使他一上来就能下得去手,又或者说凶手需要某种仪式感,那死者应该是一种死法,只是受伤的部位或许不同。”
“每个被害人身旁都有一辆小汽车,这不能说明是一种仪式感吗?”李建宏问。
童升马上接口道:“这不能说是仪式感,是凶手自己认为的对孩子的爱,至于爱的是哪个孩子……”童升皱眉顿了一下问:“那三辆小汽车都是不同颜色的,你们有没有谁知道,这类小汽车是分着买还是成套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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