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春光捋案
类别:
科幻灵异
作者:
无涯青枫字数:2322更新时间:24/09/16 03:37:24
临近14日中午1点,持续4个多小时的王晴尸检工作结束—
陈龙平指挥曾敬贤和云倩,将需要送检的生物物证打包、盛装:
一部分将送去市局刑科所做DNA、毒化检验;另一部分将送至江南医学院做病理检验。
“汪支-各位领导,艾大让我来接你们,去阿三大排档吃中饭。”驾驶员马斌出现在解剖室门前,搓着手-向汪义军报告。
“这个‘阿三’真可以,饭店还在开!我们许多年前就在他那里-吃过。”陈法医脱下乳胶手套,感慨道。
“第一次是在干‘箭山白骨案’时候,小艾还是技术员,现在已经是‘副大队长’了。时间过得真快…”汪支颇有同感,附和道。
阙昊天斜睨病马温一眼,解释道:
“阿三大排档生意好,不是偶然的。主要是老板厨艺好,几个特色菜烧得确实‘好吃’,分量也足。艾蒿这样安排,还因为大排档离‘现场’近:直线距离不过500米!”
“哎—阙一把,你简直是大个子肚子里的蛔虫耶。他刚刚在现场决定-在哪里吃,也是这么讲的!”马斌调侃道。
“你才‘蛔虫’!你个-病马温,不饿呀?还不快帮忙拎东西—”阙探长催道:
“艾蒿一脱裤子,我就晓得-他放什么屁!你信不信?”
“我信、我信—你好嗨蛮!I服唠YOU!”兵马炮脑袋耷拉下来,伸手提一只红色大号水桶-蛮沉的?
“那里面是‘宝’!你当心-”曾敬贤大声道。
“我地妈耶,你能有么宝贝疙瘩…”马斌不屑嘀咕:
他突然想起-法医眼里的宝贝,应该是“死人”的东西呀!自己“火焰”低,还是不拿为妙?
他在刑侦大队开了十四年车,什么任务-只要能干,他从不含糊;唯独“接触-死人”这一关,过不了!他不相信鬼神,但却听奶奶话。奶奶从他很小的时候就叮嘱—
“斌斌,你命弱、火焰低,要少走夜路,离‘死人’远点,当心被‘不干净’的东西缠住…”
病马温轻轻松手,换提勘查箱。
阙昊天恰巧看到这一幕,讥笑道:
“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么?死人的‘一点儿零件’就吓住啦?—看我拎!”
“算你狠!我拎不动(水桶)-行了吧…”马斌示弱,找理由-下台阶?
“阙探长,你们都别动,还是我来拿!”曾法医不放心道:
水桶里有大量福尔马林和提取的人体组织,一旦翻倒出来-会坏事…
汪支、陈法医和扶忠斌乘支队车。马斌车上坐着阙昊天、曾敬贤、云倩和柏青山。一行人往桐溪县城疾驶——
艾春光带着喻剑、童世嘉、杨拥军等人,早八点半赶到吉祥宾馆。
天依然阴冷,光线比昨夜要亮许多:
宾馆位于老城区一片棚户区内,由东西两排二层楼房组成。中间院内栽着一株桂花树,树干直径有20公分,高一丈开外,树冠硕大-4米有余,树叶依旧青翠、稠密。
一个老男人穿着棉鞋,拿把扫帚,正在缓慢地清扫树下落叶。—是黄老板!
他看见春光等人进来,远远招呼:
“所长,你们什么时候能搞好?我还要清理房间-开门做生意?”
“开门—今天不行。请你和老板娘在家呆着,回头还找你们‘有事’?”艾春光走近答道:
“院子别扫了,等我们勘查结束以后-再弄!”
“嗯…我等着—唉-”黄六子嗫嚅道:
他脸色灰黄,捋一下凌乱的头发,拿起扫帚,往东楼客厅挪去—
着急真伤人!一夜工夫,黄老板似乎老了许多?
想想也是,临近大年边上,任谁家碰上“死人”这等倒霉事,都不会高兴,何况还惊动了警察…
春光很快做出分工:
喻探长和童世嘉去医院,找昨夜前来急救的医护人员,分别仔细询问其所见所闻及所为;采集他们的十指纹和掌纹,并对所穿的鞋子取样。
他和杨拥军留在宾馆,一是复勘现场;二是找黄老板夫妇“有事”?
喻剑等人接受任务走后,艾春光告诉小杨—
立即到附近找个制高点,对现场方位进行回转连续拍照,确保客观记录下现场“大环境”!
他分派笃定,便站在桂花树下,望向西楼201-怔怔出神:
大约1月13日1时许,抹着香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王晴,背着双肩包,骑电瓶车驶进院子,来到桂花树下-停车。
从老板娘手上拿到钥匙,径直顺外楼梯上西楼,打开201房间。进去后,放下包,开空调、电视机,拉上前后窗窗帘,脱掉皮靴-放整齐,斜靠在床上看电视。
后来室内温度上升,她索性脱掉袜子、短裙和肉色棉弹力裤,半躺下来,拉过被条盖在身上,继续“看电视”…
——附近类似小旅馆很多,王晴单单挑这一家,应该和吉祥宾馆的地理环境有关:离主街道较远,偏僻、安静,且白天房客稀少。
从她“开房”的过程看,应该来过这里,而且不止一、两次。这也意味着—油滑的老板娘可能没讲实话?-必须再次询问老板娘,可能会有“新收获”?
临近年关,一个32岁的年轻农村少妇不在家里“忙年”,而是大白天跑到城里宾馆-睡觉,为什么呢?和家人怄气,离家出走?不像!从她精心打扮、包里装着“避孕药”来看,最有可能是—会情郎!
大概过去1小时,一个灰袄男犹豫着走进吉祥宾馆,打电话“确认-没错”后,也爬上西二楼,推门走进201—
他关门后,搭讪着走到床边,坐在床沿上…后脱掉衣服,钻进被窝…强行扒掉王晴几乎所有衣裳,与她发生“关系”…
灰袄男发现王晴死去,匆忙将被条盖住尸体上半部,穿上衣服-拿着王晴电瓶车钥匙,开门、关门、下楼,骑车逃离现场。
由此判断,灰袄男对现场不熟悉;和死者很熟。他以和平方式进入中心现场,表明王晴“留门”,对他没有戒备之心,更没有料到—自己会被杀?
从王晴的内衣破损、异常来看,她当时确实不愿意和灰袄男—发生“性-关系”,而且极有可能竭力反抗?但她为什么“没呼救”?电视机的音量并不大,房间密封性也不是很好,如果她声嘶力竭喊叫,附近的人应该会有所察觉呀?或许老板娘做出反应—都能救她一命?
灰袄男“性侵、杀人”后,还给死者-盖被子,说明他对王晴用情很深,不想其赤身裸体-暴露在房间里。这进一步反映出—两人平常关系非同一般;起码男人更爱女人!
至于“凶手”骑走电瓶车,这是作案人的正常心理反应:
他必须尽快逃离现场!—当然也增加了“被发现”的风险?
如果“王晴死亡案”发生过程,正像上面重建、分析的那样,那案件性质就是一起恶劣的性侵杀人案,灰袄男就是重点嫌疑人!
但要想真相大白,查清所有细节问题,必须从“案发现场”做起,尽快找到-灰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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