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双管齐下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佟家大少爷字数:4153更新时间:24/09/15 21:30:26
    “三种啊?”

    我嘟囔了一句,看了童轩一眼。

    我老妈也哼哼了声,神色凝重,脸上仿佛能阴沉的凝出水来。

    苗邂说了三种救我命的方法,不过可行度都不怎么高……

    第一种方法,去找给我下蛊的人要解药,这不等于是废话嘛!

    要轻易能寻到那群滚蛋,把他们生擒活捉,我相信童轩能有一百种方法让他们招供,从而逼迫他们交出解药。

    至于第二个方法,能让眼高于顶的九黎族-苗邂描述成稀罕东西的奇药,又岂能是寻常能找见的……

    说着,我想到了第三种方法,可行度似乎还是蛮高的,也是最方便、省力,以及最快捷解决办法。

    不过啊,倘若被僵尸咬了,我也会变成一具僵尸,不能吃肉,不能吃好吃的。

    好吧,我承认,我是一个吃货……

    曾几何时我听我老妈说过,做僵尸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不老不死,超出三界五行,到必须得孤独终老。

    心念至此,我瞥了眼童轩,突然觉得他好可怜。

    隐约我也觉得,貌似和他做一对僵尸鸳鸯,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与此同时,童轩似察觉了我的思绪,不着痕迹的扫了眼我,眸子之中充斥着复杂而深邃的神色。

    俗话说,知女莫若母,我心里的小心思,又怎么能瞒得过我老妈呢!

    “死丫头,你给我老实实的,别瞎想……”说着,我老妈恶狠狠瞪了我一眼,旋即眸子又瞥向了童轩,眸光中充满了警告之意。

    见状,童轩尴尬笑了笑,岂敢多言。

    其实我现在和思想很简单,只想要活下去,没别的奢求。

    不过,能做人,貌似还是做人比较好吧!

    不过做不了人,退而求其次做僵尸,和童轩在一起,我倒并不是太在乎别的。

    “你们看着办吧……”

    “一夕,我暂时还不能暴露与萌萌之间的关系,这样吧……”

    “你回灵异警察的总部,以你的名义替我发下通缉悬赏令,通令玄门只要是能提供噬鬼魔道之人的踪迹或者线索,必有重赏。”

    说着,我老妈又瞥了眼苗邂,道:“给萌萌配置破解蛊虫的药草都是什么?有寻找的线索么?”

    “其它的配料我这差不多都有,不过一味主药,以及药引子不好找,我这真心没有…”

    苗邂似乎对我老妈极其敬畏,或者说几乎到了献媚的程度,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似乎他这态度和转变,乃是从知道我老妈姓叶时,方才突兀转变了的……

    我用狐疑的眸光瞥向苗邂,却换来了淡淡的微笑,以及‘天机不可泄露’的深邃表情。

    同样的眸光也是出现在了童轩的脸上,而他一脸的凝重,或者说是忌惮。

    我心中明白,他也猜测到了什么,只是不愿提及…

    “主药是-阴冥草,以阴冷鬼气滋养,同体漆黑,散发着寒气。”

    “我怎么没听过这种草?”话到此处,我老妈和剑一夕一怔,满脸的疑惑,诧异好奇追问道。

    不过童轩的脸色微变,若有所思皱起了眉,看起来他应该知道这种草的来历。

    “咳,叶阿姨啊,咱也不是外人,所以啊邂我是知无不言,也就是因为他在的缘故,我这才道出了这味草药。”

    苗邂的话外之意,明显点出阴冥草活人拿不了,而眼下只有童轩有机会拿的到。

    不过事后,后知后觉的我,方才知晓

    苗邂话中还有着第二层含义,那就是让我老妈以家族名义动用阴间的关系…

    气氛,略微的有点压抑,而与此同时童轩略微沉默了片刻,轻声解释道:“阴冥草,阴间之物,生在黄泉奈何彼岸,一般情况下不能出九幽阴曹。”

    “为何出不得阴间?”我老妈一怔,不解其意,“鬼市没有的卖么?”

    “阴冥草在阴间的奈黄泉岸边多了去了,而其草子奇异,且必须以黄泉滋养,所以不容易走私到阳世。”

    我也是后来才晓得的,阴冥草的种子磨成粉末,抹在肉眼上,人就可以看到鬼,并非像抹了牛眼泪一般暂时性的,而是可以永久性的看到鬼…

    倘若这种种子泛滥到了阳世,阳间的人皆可见鬼,那岂不得世界大乱……

    “阴冥草,交给我吧!”我老妈深吸了口气,旋即又问道:“你给萌萌配置解蛊的药引子是什么?”

    “参血…”苗邂听了我老妈和话,全身就是一震,似乎彻底确定了他心中的猜测,故而一双眸子滴溜溜直转,仿佛在打什么主意似的。

    与此同时我老妈瞪了他一眼,皱着眉,道:“我知道你猜出了我的身份,不过没我的允许,我的身份必须给我保密,否则我让你好看。”

    “咳,呵呵,阿姨放心,啊邂不是多嘴的人。”

    苗邂干笑了声,紧接着转移话题,解释起了所谓的参血。

    参血,顾名思义,就是人参的血,而人参本身是一种药草植物岂能有血?

    我也狐疑,一时间没听懂,只见苗邂继续解释,道:“人参,众所周知,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喜阴凉,一般情况下三年开花,五年结果,生在比肩阴冷的地方。”

    人参的别称为,被称之为黄参、地精、神草,尊称为百草之王……

    说着,他扫了眼剑一夕,道:“你蜀山有三宝,而那东北也有三宝,人参就是闻名遐迩的东北三宝之一。”

    “真啰嗦,说点我们不知道的……”

    剑一夕皱眉,直言了当的道:“东北三宝之人参只是植物,它怎么会有血?你的意思是不是让我们抓人参精?”

    须知,万物有灵,一旦成了精,那就会脱离原本层次,就比如越过了龙门的鲤鱼,叫做龙鲤;蟒蛇进化会成为蛟龙…

    人参也是可以成精的,一般称作人参精,或者是叫做人参娃。

    “ 记得《本草纲目》记载,人参在中国4000年前就已经形成了药用的精粹。”

    人参,主补五脏六腑,安精,定魂,止惊,除邪!

    长久久服,轻身延年,延年益寿。

    话到此处,苗邂终于说到正题了,道:“我提炼的解蛊药物有一定的毒性,而以参血掺着,可以起到急救的神效。”

    换言之,等我生命垂危时,这人参血可以保我不死。

    另外解蛊的时候,若是药效不对,容易引发亡阳虚脱,轻则瘫痪,重则身亡,而参血也可以救治这种情况。

    “别解释那么多没用的,直接说参血怎么寻,如何获得?”

    童轩一直耐心聆听着,可苗邂罗里吧嗦的讲了一大堆,但就是没有提及参血如何寻,怎样找……

    “如你们猜测的那般,人参千年长成人形,应该是为数不多可以不用渡人劫的物种!而你们需要的也就是这种人参精的血……”

    “小人参精一般很可爱,像是个小娃娃,白白胖胖的,很讨人喜欢,说话声也很清脆。”

    说话间,苗邂皱了皱眉,神色凝重的告诫,道:“每当人参果成熟之后,就会脱落出参籽,而那个时候会有好多以人参籽为食的,成了一定气候的妖兽,精灵过来采食。”

    “殊不知,这些妖兽,精灵几乎都会成为守护人参精的食物…”

    也就是说野山参附近,一定会有异兽守护,一般情况下会是巨蟒。

    剑一夕想了想,道:“我见过一则讯息,说是一株一千三百五十多年的野山参,曾拍出一亿两千四百多万的天价。为了捕捉这株人参,没少花时间,耗费了也不知道多少人力物力,而且最要命的还是有着一头穷凶极恶的蟒蛇守护这株人参。”

    “明儿,一夕、萌萌,还有你,你们仨一起出发,去东北挖人参,寻参血。”

    我老妈用不容置疑的态度与口吻这么对我们仨说着,旋即眸子盯着童轩,“萌萌我就暂时交给你呢,一夕给我盯紧他俩!”

    话声落,我老妈扫了眼我,叹了声气,“丫头,你好自为之吧!”

    “咳,先等一下,萌萌姑娘的症状很不稳定,我得给她施救,稳定一下,维持着……”

    “保守估计稳定俩月有余,应该不会让蛊虫入脑……”

    到了末了,苗邂一脸的苦逼,叹息着道:“这费用嘛,若换了别人,没有个两百五十万是下不来嘀!”

    “二百五十万给你刮卡,别墨迹了,赶紧的吧!”

    谁知我老妈还没说啥,就见童轩已经先一步表个态。

    我看他一眼,旋即又瞥了我老妈一眼,这才看我老妈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些。

    于是苗邂一笑,“行呀,挺敞亮的,成,就这么定了。”

    话落他扫了眼剑一夕,道:“喂,你应该知道的呀,我这绝对良心价,以前我要价的时候你也见过。”

    对此,剑一夕咧了咧嘴,啥也没说。

    因为玄门之中,鬼医几乎是绝迹了,而类似有这种能力的人,还真是鲜有所闻。

    “都没疑意了吧,咱先过个帐,我这的东西都是上等货色,童叟无欺,另外三个小时后就能开工!”苗邂深吸了口气,旋即咧嘴笑着,一脸自信的道。

    接下来,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呢,就见他从衣兜里摸出了迷你版的刷卡机。

    我勒个去去哦,你这还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奸商本色啊!

    不过,看起来,啊邂还是蛮靠谱的……

    “我还有事忙呢,你们自己看着办吧!”我老妈见我这般小女儿的姿态,无奈叹了口气,撂下了句话,扭头就走了。

    当然了,她临行前,还不忘记恶狠狠瞪了眼童轩,那意思很明显,一脸的护犊子,“别欺负我丫头……”

    等我们吃了个饭,这就差不多仨小时过去了,而等我们饭后回来时,来了个漂亮的女孩。

    说白了,就是苗邂雇佣的店员,也就是助理。

    一个开着甲壳虫的美少女,青春洋溢,穿着也很时尚,绝对是走在街上,回头率百分之九十的靓女。

    她冲着我们笑了笑,而后把东西搁下后,打了声招呼就走了。

    苗邂招呼我们,给我压制蛊虫的疗程,也就这么开始进行了。

    我以为会很疼,或者过程很痛苦,过了片刻我就知道我多想了。

    “就是这个了,这个药膏,合着这个药粉,敷在天灵穴、太阳穴,最好用纱布缠着,今天晚上睡一觉,明天换一次,大概三天你的精神就会稳定住了。这个过程有你自己去适应,别人帮不了你……”

    与此同时苗邂将药物都收拾到了一个木匣子里,递了过来。

    最后还不忘的,他吱吱了一句,“这要是换了别人,没有千八百万绝对不行。”

    剑一夕瞥了他一眼,道:“别嘚瑟了行不?”

    一挑眉,苗邂笑了,“你不懂,这次是亏本甩卖,我亏了啊。”

    “……”

    “你真嘚瑟,九黎族怎么就除了你这么个钱串子啊!”剑一夕一脸的古怪。

    童轩小心将木盒子装好,也懒得理他,拉着我飘然出去了。

    “这么轻飘飘的一盒子东西,居然就要卖了那么多钱,他好坑啊。”想起卡里少的那一串数字,我就一阵纠结,外加心疼。

    说实在的,我不知道童轩会不会肉疼,但我知道,最起码我是肉疼了……

    也不知怎的,总觉得他的财产,都是我的,所以我替他心疼嘛!

    “别纠结了,只要有用咱就得买,有用就是值得的,再者说了苗邂的东西还是不错的,都是不同寻常的!”

    童轩这么安慰我,当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蛮纠结的,毕竟好多钱呀!

    等回到了我和童轩一起租的商业会馆,然后他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木盒子,帮我敷上药,然后找来纱布,一点点的帮我包好。

    缓缓的我睡了,有些疲倦,就那么稀里糊涂的睡着!

    睡着的时候,我隐约听到童轩和我说了许多话,不过我没太多的印象,只是记得他说的最多的,也是最深沉的一句话就是……

    “萌萌,我爱你,好喜欢,好喜欢你呀!”

    “孤独了这么多年,我觉得孤独就是我的了宿命,当我看到你的那么一瞬间,我就发觉爱上了你……”

    “一眼定情,缘定一生,也许我们上辈子有缘。”

    迷迷糊糊的,我听到了许多,而我记住的也就是这么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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