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人人跪舔庄大师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西川熊字数:2449更新时间:24/09/15 02:31:28
    就四个字,震撼了所有人。

    庄毕这货,太秀了。

    尤其是女神公寓里的四个人,感受尤其强烈。

    以为这家伙是个臭流氓的时候,他却是个神医。

    神医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武功不但很高,厨艺也很骚。

    以为这就是他的全部,结果这家伙就是哆啦A梦的万能小口袋啊。

    跳舞秒杀,钢琴秒杀,连书法都秒杀。

    你快做个人吧,给其他人一点活路吧。

    墨顾山最激动。

    他是墨家大少爷,但是却最醉心于读书写字,一手书法,纵横魔都,人人以求得他的一幅字而得意。

    但是现在?

    他要疯。

    庄毕在他心头,直接从烂石头摇身一变,成了一块绝世美玉。

    以前听说这小子和自家宝贝女儿不清不楚的,他还无比的生气。

    但是现在,他却似乎明白了自己女儿。

    面对着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老子一个大男人都忍不住动心,何况是女儿啊。

    翩翩君子,淑女好逑啊。

    有这么一个小家伙当自己的女婿,似乎……很有面子呢。

    什么?家世不行?老子墨家还需要谁用家世来衬托吗?

    喝tui!!

    庄毕并没什么好得意的,但是依然忍不住有些飘飘然。

    不入古武,不知这世界之大。

    天宫秘藏之中,琴棋书画,五行八作,杂学,恪物之道,无一不是这个世界上最顶尖的学问。

    任何人学会其中一种,都足以在世俗被称之为大宗师。

    而他,除了武道之外,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到底被一群变态的老不死的,灌输了多少的东西在脑袋里。

    对你们难如登天的事,与我而言,易如反掌。

    墨顾山想要一幅字,庄毕如何敢拒绝?

    刷刷刷,一副定制版本的大风歌映然纸上。

    墨顾山激动得浑身颤抖,就差扑到那幅字上去跪舔了。

    题头大风歌三个字,迎面而来的精气神,简直妙到巅毫。

    围观的老人们,更是面面相觑,脸色巨变。

    他们都是书法大家,太懂这其中的变化了。

    杜远山拍卖到手的那一副字,给人的是啸聚山林的王者气概。

    之前庄毕写给韦伯清的知足常乐四个字,又能引发每一个人心头对着四个字的最美好幻想。

    而这一首大风歌,扑面而来的,是烈烈大风,金戈铁马。

    所有人都有一种自家一把年纪活到狗身上的感觉。

    看看人家,才多大?

    二十五六岁啊。

    每一幅字,他居然能带出字面本身的东西到纸上。

    这就太吓人了。

    妖孽!

    这小子,绝对是妖孽。

    这一首大风歌,让一个个恢弘惨烈的场面,不断在他们这些老家伙面前闪现。

    闭上眼睛甚至都挥之不去。

    这叫什么?

    刻骨铭心啊。

    韦伯清最先醒悟过来,笑得无比的暧昧,看着庄毕的时候,那眉毛都在轻轻的跳动。

    楚斯文最先忍不住,直接跳了出来:

    “孙女婿,来来来,给爷爷我也写一幅字,就写妙手仁心四个字,老子挂到办公室去,哈哈哈。”

    慕安民气得手上的拐杖都要捏断了。

    庄毕又为楚斯文写了一幅字。

    然后是黄老,接着四大家族的老家伙,也都厚着脸皮求了一幅字。

    慕安民却是稳坐钓鱼台,老神在在的样子。

    但是他心头却无比的吃味。

    庄老弟你一点也不讲究啊。

    老子假假也把家业孙女都送给你,你不跪舔也就算了,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派头。

    这就有点气人了。

    唉!

    可以想象,庄毕的字,如果流传出去,必然会轰动整个文化圈的。

    到时候,这些字画的价值,就无法估量了。

    甚至,达到历史的高度,也不是不可以啊。

    所以,他干脆不要。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那他慕安民,也是青史留名的人物了。

    别人记起今天的时候,肯定会提起他慕安民,没有让孙女婿写字啊。

    这是一个永远都避不开的话题。

    庄毕也有点哭笑不得。

    这些老家伙,也就这点爱好了。

    豪门世家,说白了,钱就是点缀。

    谁不想被人夸一句,超脱了铜臭味,有内涵,有文化?

    怎么体现内涵文化?

    琴棋书画啊。

    这其实也是豪门世家子弟,必修课之一。

    皇承安,夏洛,他们这种人,从小接受的精英教育之中,必然有这些东西。

    墨顾山全程都站在庄毕身边,一脸陶醉,摇头晃脑的样子,看得墨秋烟有一种钻地缝的就羞耻感。

    太丢人了。

    老爹,你好歹也是个长辈,要不要这一脸跪舔模样?

    正在腹诽的时候,墨顾山突然说道:

    “贤侄啊,你没有印鉴吗?”

    庄毕一愣,笑笑说道:

    “伯父,那玩意儿,对我没有用啊。”

    墨顾山立刻一脸沉痛的表情说道:

    “怎么会没有用呢?那是你身份的象征啊,我有一块珍藏了二十多年极品昌化鸡血石,被誉为鸡血皇后,我这一次回去亲自找一个最好的金石师傅,做一枚印鉴,让秋烟送给你,就当做是她……父亲我送你的一个小小礼物。”

    墨秋烟现在听到父亲开口,就有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

    千万千万,不要再说什么叫人难堪的话了啊。

    但是墨顾山这句话,还是狠狠的震撼了她一把。

    包括韦伯清和韦白箐。

    墨顾山喜好书法,收场了不少绝世孤品,很多都是前朝皇宫流传出来的珍品。

    他也很喜欢金石收藏,他手中有一块极品昌化鸡血石,红如淋漓鲜血,凝聚不散,号称是鸡血皇后。

    这块石头,当初韦伯清都有意想要从女婿手上弄过来,但是墨顾山居然没舍得给。

    不知道多少的收藏大家,都对他手上这块极品鸡血石垂涎三尺。

    甚至有人给开出了一克一百万的天价。

    要知道,那块鸡血石,足足有五百多克。

    当今最极品的羊脂白玉,一克也不过三五万块。

    墨秋烟这一辈子,墨顾山对她都是如珠如宝。

    但是唯独在她十岁那一年,她因为好奇,偷偷的打开了装着这块鸡血石的盒子,被狠狠的训斥了一顿。

    而现在,爸爸要把他心中至宝,送给庄毕?

    这家伙,到底有什么魅力?

    为什么每一个遇到他的人,不是恨死了他,就是喜欢上他呢?

    墨秋烟心头狠狠一跳。

    自己绝对没有对他动心。

    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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