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牧场启航
类别:
都市言情
作者:
七洞字数:2660更新时间:24/09/14 18:13:39
很快,天色就暗淡了下来,李斯科看着自己已经完成的45%文抄进度,还是很满意的,毕竟这是自己的老本行,虽说从中文换成英文有些生疏,但是触手怪的底子还是在的,这是一个身为写手的尊严啊。
公鸡已经风风火火的回来了,把剩余的支票还了回来,“买了一百二十头,个个都是身体健康的,晚一点就会送回来。”
李斯科拿了瓶啤酒给他,自己倒了杯水,他始终不明白美国人的爱好,把啤酒当成日常要喝的水,怪不得个个都是大肚腩。
“我相信你的眼光,牧场要买的东西都买好了么?”
“种子都买好了,捆草机也买回来了,皮卡也备好了,在镇上鲁格家买的,牛棚和大门我让牛仔们去处理了,好像明天就能收尾,我明天去大申克去买酿酒用的机器,后天我们就能播种了,我这次买的小麦种是黑麦的,听说酿出来的酒更棒,而且黑麦面包也更贵一点。”
李斯科拍了拍公鸡的肩膀,愈发觉得自己把他从博的牧场里拉出来是一个英明的决定。
“辛苦了,去博家买头牛,然后拉些酒过来。今晚开paty。”
公鸡喝完啤酒就开车回去了,李斯科在三楼花园里站着,看着一辆一辆车往这边行驶,这是镇上的人都来参加聚会了。
最先到的是牧场里的牛仔们,他们都带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牧场目前除了公鸡还有四个牛仔,只有大卫和公鸡住在牧场公寓里,其他人每天都回镇上自己的家里住。
大卫,汉博,维斯,洛克四个牛仔都是玛姬推荐的,这四个人都是镇上长大的,知根知底,干起活来也不偷懒。
“boss,”
牛仔们打招呼,
“都去帮忙吧,今天烧烤,”
牛仔们应下,都开始忙活起来了,穿串,杀牛,摆酒,搭建音乐台,这些事情对于他们这些三两天一次聚会的美国人来说,都是轻车熟路的。
李斯科就站在门口打招呼,镇上熟悉的人听说这里开paty,好像都来了,李斯科只得一个个的招呼,他看到博和玛姬在帮忙烤肉,帮忙搬酒的兽医戴尔已经开始喝上了,还有戈莉带着穿着休闲装的律师未婚夫在角落里接吻,还有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女孩们。
“李斯科,听说你很有钱是么?”
“李斯科,诺贝尔典礼你没得奖是不是很失落啊?”
“李斯科,纽约好玩么?”
李斯科有点苦恼,单身的他好像成了镇上所有年轻女人的猎物,但是他骨子里还是一个中国男人,对于这些毛孔粗大,脸上有些雀斑的美国女人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公鸡看出了他的窘迫,把他从人群中拉了出来,他终于松了一口气,狠狠灌了自己一口酒,“谢谢兄弟,”
公鸡笑着调侃他,“你是大文豪,长得又很帅,怎么会还单身?”
“我有些目标,我想等我攻克了诺贝尔再享受人生。”
公鸡碰了碰杯,“会的,”
看到被自己搪塞过去的公鸡,李斯科有些头疼,他穿越过来以后就派私家侦探查访过,这个世界根本没有自己前世生活的痕迹,自己的父母,亲人,邻居,朋友,好像都不存在,他也失落了很久才调整过来,目前他只想好好生活,享受生活,找一个中国女人结婚生子。
很快派对进行到了高潮,黑人牛仔维斯在台上搓着音乐,人们都开始扭动着身体,李斯科也被挤入了人群。
他被一群女人围在一起,李斯科也被气氛带动了起来,跟着音乐晃动着,这一刻,他也忘记了烦恼,所有人都在跳着笑着。
斯科很快就有些醉了,他交代过牛仔们清理残骸,就摇摇晃晃的走上了楼,连衣服都没换,一头扎到床上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李斯科被太阳光刺醒,他揉了揉眼睛,头痛欲裂。
挣扎着去浴室洗漱,清理过后才觉得自己有些精神,把被酒气污染的被褥扔进洗衣机,他换了身休闲衣服下了楼。
茉莉还是如往常一样在厨房里忙活,看到李斯科下来就招呼,
“boss,我给你热了牛奶,早餐马上就好。”
李斯科在餐桌上坐下,先把牛奶一饮而尽,温热的牛奶经过他的咽喉,流到胃部。
“唔~”
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了,起身在狗舍里找到了麦格,把狗粮温水续上,摸了摸柔软的头,回到餐桌上打开报纸。
美国的报纸业十分发达,而且美国人习惯订购报纸,每天早上吃早餐的时候游览报纸已经成了习惯,往后发展几年,互联网高速发展,还是掩盖不了报纸的市场,当然会有所下滑,李斯科也跟着入乡随俗,订购了几份时事性资讯。
“该死的,又要加税。”
李斯科看到报纸正中央的报道,就火不打一处来,在美国,各种税收真的是能把人烦死,收的又高,又不能逃税,不然美国税务局这个庞然大物会让你余生都来偿还。
当然,税收增高对李斯科影响不大,他只是美式思维习惯性的骂总统,骂政客。李斯科的产业都有专门的财务人员避税,通过购买奢饰品,捐献,投资,海外开分公司等方式把税率压到最低,这也是美国富豪合法的避税手段。
吃过早餐,李斯科也开始工作了起来,双手飞快的敲打,进度也越来越快。
悦耳的铃声响起,李斯科放在桌上的诺基亚n73亮了起来,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李斯科忽然想起来自己好像有诺基亚的股份,不多,只有百分之零点几,李斯科记下来,要在2007年之前处理掉。
“喂,”
“李斯科,你的新书我已经发给兰登审核了,还有多久能完结?”
李斯科瞥了眼屏幕,“半个月吧。”
“好的,出版社这里安排准备前期工作,编辑们对于这本书评价很高,已经准备联系文学院士们研读,准备明年的诺贝尔申报了。”
李斯科对于这个结果没有什么意外,《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可是被评选为美国大中学必读书籍,领导了当时文学创作的潮流,影响了很多人的人生。
挂完电话的李斯科兴致满满的专心码字,一想到自己会获得文学最高的奖项就激动不已,对于文抄这件事,他并没有什么羞愧之类感觉,与其让这些名著消失在自己的记忆里,不如拿来给这个世界增添光彩,更何况自己抄的是外国的。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李斯科吃过午餐也一刻不停的工作着,终于在傍晚把工作做完,当他敲完最后一个字母,伸了伸懒腰,又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了。
他妥善的保存好文档,并不打算立刻交给经纪人,不然没办法解释自己几天就写完成的名著。
他打定主意接下来要好好的在牧场里休息,今天公鸡已经把牧场里用来放牧的马买了回来,李斯科决定明天去看看,说起来他前世一直在城市生活,也没有骑过马,也挺想领略一下武侠小说里骑马飞驰的感觉。
时间就在斯科撸狗中度过。
第二天,李斯科怀着激动的心,早早的起床到了马棚。
马棚是跟牛栏一起随手修建的,里面有五个栏位,这次也买了五匹马,这些马都是普通牧场用的夸特马,并不是什么名贵的血统。
李斯科到马棚的时候送马的已经到了,他们正招呼着牛仔们往下卸,公鸡在一边用酒壶灌着,一边指挥着牛仔。
李斯科对于这种工作中喝酒的行为不打算管,因为在他的印象里,他认识所有的牛仔都是这样干活的,他记得他父亲很宝贵自己的酒壶,自己有次无意中碰坏了,父亲生气了好久,直到他用稿费买了个新的送给父亲当做圣诞节礼物,父亲才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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