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鏖战沙海(1)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猫耳洞字数:6102更新时间:24/09/14 18:01:15
    西征第一路军的军事会议结束后,十几个驿马就匆匆出发,将调兵的指令传达到河西各地驻军。几天后,耿恭部接到了一路军主帅奉车都尉窦固将军出兵的调令,窦大帅命令耿恭所辖各部兵出玉门关,跨越茫茫的戈壁沙漠,配合从张掖出发的主力部队作战。直捣呼衍王的巢穴伊吾卢(即后世哈密)。

    永平十六年二月廿三,耿恭部兵出玉门关,他所辖的部队共有骑兵三百六十人,一千五百名步兵,总共不到两千人。到玉门关要走过河西走廊,凉州是走廊的东头,玉门关是走廊的西头,它因为位于黄河西边,又在祁连山和马鬃山之间,长约千里,所以才得名叫河西走廊。

    在汉朝以前,这地方归匈奴人。汉武帝出兵把匈奴人赶走了,失去了这个地方让匈奴人很伤心,有一首民歌就唱出了他们心中的悲哀。行进的队伍中,李同骑在马上,不由得想起了这首民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玉门关是通往西域的咽喉。早在汉朝以前,在夏商周时,昆仑山的玉石,就是通过这里运到了内地。因此早就得名叫玉门关。从玉门关经过的当然不光是玉,到了后来,什么东西都有了,小麦、胡萝卜、核桃,还有胡琴、琵琶,许多吃的玩的东西,都是通过玉门关传到了内地。

    就在几年前,汉明帝还派人从这里到了天竺国,从那里带回了两个僧人和许多的佛书,并在洛阳修建了中国第一座佛教寺院,叫白马寺。李同上辈子去过白马寺,不知为什么,他并不太喜欢这个寺庙,兴许是商业气息太浓,门票太贵的原因吧。想到这些,他不由自主地露出一个微笑。

    玉门关太重要,自从汉武帝拿下了西域后,接下来的皇帝们,别的地方可以丢,这个玉门关绝不敢丢。就连最弱的王莽为皇时期,也仍然有重兵把守。而从秦始皇起修的那道对付匈奴的长城,一直都在修,到了汉文帝时,就已经修到了玉门关。正是有了这道长城,让守卫者有了可以依靠的屏障,连接如山的关隘城堡,使得匈奴想再回到河西走廊,只能是个白日的梦想了。除非是大汉发生内乱,否则想也别想。

    出了玉门关,再往前走,看上去的一切都有了比较大的变化。路不能说没有,但不平坦也不宽阔。有的路段还被沙土和荒草遮住了,可不会找不到路,几百年来留下的行迹,已经刻在了土地上,不会轻易消失的。看不到村庄了,连放牧的人也遇不到。这和战争无关,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河流,老天又很少下雨,在长久干旱的折磨下,连野草的生长都变得困难,稀稀落落的,盖不住裸露的沙土,倒是遍野的碎石头,一个个被风吹得像大鸟下的蛋,圆圆的、光光的。人要在一个地方活,也和植物、动物一样,有些条件是不可缺少的。其实有许多地方,是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如同眼前的这片大戈壁滩,人们老远看见了,都会害怕不敢往前走。正是有了这样一个地方在中间隔着,西域和内地之间就有了大片的无人地带。

    李同骑在战马上,看着眼前的荒野,心里暗忖,如果这里水多草密,怕是内地和西域早就连成一个整体了。同时,李同也在遐想,第一个从西域走向内地,或者是从内地走到西域的人,真是太了不起了。这个人是谁呢?史书是没有记载的。史书只说是张骞出使西域,打通了西域与内地连接的通道,实际上,早在春秋战国的时候西域和中原就有往来,正所谓“玉出昆冈”讲的就是来自西域的和田玉。现在看来一定还有一个人最早开辟了这条山道,在更早的时候,可能是几千年前、几万年前,就在这条路上走过了,岁月如歌,只是我们永远无法知道他的名字罢了。

    北匈奴在西域的军事力量有两支,一支是南呼衍王,另一支是左鹿蠡王。南呼衍王的据点是在伊吾卢城(哈密)。呼衍王一直关注着汉朝的动静,从去年开始,汉军就在集结,呼衍王虽然知道汉军这次来者不善,但呼衍王并没有打算望风而逃。讲句实话,汉匈之间有几十年没有打过仗了,北匈奴留下的只是王莽时代的新朝军队几次大溃败的记忆。以为没有了汉武帝的国家也就没有了大帝国的威力,再加上汉军是长途奔袭,免不了会人困马乏,这会让以逸待劳的匈奴军队处于力量上的优势。

    人的想象力往往是很丰富的,骑在马上的人似乎更容易产生遐想。坐在军帐中的南呼衍王,越想越觉得没有理由不与汉军来一次决战,越想越觉得这是历史给他的一个机遇。一直在和左鹿蠡王争夺北匈奴单于的宝座,如果能把汉军挡在进入西域的东大门之外,那么这个单于不想当,也得送给他当。

    可他不知道,他的对手里,也一样有着一群热血沸腾的汉家子弟,他们也同样把这次出征当作报效国家并且改变人生的机会。在这个时代,皇位是祖传的,可英雄是不问出处的。一个平民要想青史留名,除了战争之外,好像很难再有什么别的途径了。

    这一点上,首先出塞的耿恭和南呼衍王有某些方面的一致,两个人都想一战成名,于是战争不再是传说。先锋大军已经进入西域,摆开了决战的阵势。耿恭和呼衍王所部都采取了正面硬杠的策略,积极备战加上主动出击,双方之间的战争首先在斥候之间爆发。

    汉匈双方都是打老了战的,“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个道理双方都懂。于是在茫茫的戈壁上,双方的斥候展开了激烈的交锋。范羌是斥候队长,同时也是耿恭的心腹大将,他亲自带领着二十一名军中斥候前出侦查敌情,为大军前驱探路。李同有幸成为了第一批与匈奴交战的大汉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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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大军进入蒲昌海(即罗布泊)后,李同所在的斥候队与南呼衍王麾下斥候已经爆发了无数次激烈战斗,越靠近伊吾卢,双方遭遇的频率越高,进入四月,几乎是无日不战。古往今来战争的形式不管怎样变化,最先损失的都是斥候,截止到四月十三,范羌麾下的二十一名已经损失了一大半,包括他在内,现在只剩下九名斥候了。巨大的损失让范羌心痛,都是多年在一起的老兄弟呀!

    令范羌意外的是,那个新兵李同表现着实抢眼,成长的也太快了。这小子不仅武艺高强,而且运气好的不得了。十天前的一次作战中,匈奴人的一个射雕手已经瞄准了他,这小子竟然用手中的弓臂挡住了匈奴射雕手致命的一箭,还趁机追上去杀死了对方,缴获了一把罕见的良弓。

    这天,斥候队跟往常一样提前出发,天还没亮就前出了二十里为大军探路。辰时刚过,天空碧蓝,无云无风。太阳就烧得西面地平线上的空气像水一样在流。跟在范羌的身后,已经是斥候什长的李同牵着配发的军马走在沙漠上,身体能够感受到空气中越来越高的温度,呼出的空气都感到灼热。

    擦了把汗,李同无奈的叹了口气,心中充满了忧郁。跨越罗布泊是和死神在赌命。据他所知,后世的罗布泊,即现在的蒲昌海地区昼夜的温差特别大。气候异常干燥、炎热,年平均气温11.6℃,夏季最高气温>40℃,冬季最低气温-20℃以下,年降水量20毫米。

    现在才是四月,白天的温度就超过了三十多度。昼夜温差大还不算可怕,最可怕的还是这里的狂风,尤其是沙尘暴,那才是致命的威胁。令人头痛的事,3~5月就是这里的多风季节。

    前几天的几场八级大风已经让他们身后的大军损失了不少军士,失踪的人数达到了十五人。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临近中午的时候,起风了。

    大风卷着沙粒铺天盖地,整个世界变成了灰蒙蒙的根本无法看清前进的道路。临近黄昏的时候,风变大了,几团风滚草飞滚而过。四周阴风怒号,天地间一片混沌。没办法,范羌带着斥候队找了一个背风的干枯河滩,这样的天气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等着风暴过去。

    狂风呼啸,李同伸出手试了试风力,这是非常强劲的东北风,吹得口鼻里全是沙子。他从背囊里拿出一块缝着上下三排系带的粗麻布,将系带紧紧绑在脑后打了死结,三层厚的粗麻布裹在脸上,只露出眼睛,他勉强站起来,给马脸上同样也绑着三层麻布,因为他知道这样做的重要性。一阵狂风夹杂着沙子袭来,将试图站起的李同掀翻在地,挂在腰上的箭袋被吹得笔直向后,铁羽箭已飞入风沙。

    混沌沙尘中所有人和马都顶风跪在地上,大家紧紧的抓住马鞍,免得自己被狂风卷走。惊人的狂风裹着密集的沙砾令李同呼吸越来越艰难。他拼尽全力把水囊背好,不顾被骆驼刺划伤,双手在地上一阵乱摸,终于摸到了插在沙子里的汉剑。夜幕降临的时候,风的力量越来越惊人,几乎要把人带离地面,笔直射来的沙砾已经能把皮打破,一场罕见的沙暴开始了。

    小小的斜坡下,近在咫尺的人相互之间根本无法看见,现在每一个人只能够孤军奋战。李同用手死死的扣住马鞍,胸口顶住剑柄,奋力撑起上半身,用体重将汉剑更深地压入沙地,剑鞘插进骆驼刺纵横交错的根系中,给了他在狂风中唯一可以借力的支点。他迎风跪在地上,艰难地小口呼吸着,风沙已大到睁不开眼,如果没有那块裹住口鼻的麻布,密集的沙暴能让他窒息。沙子打在手上被骆驼刺割开的伤口里,他知道这样的沙暴能把露在外面的血肉一点点打光直到露出骨头,他以刀为圆心,一点点转身,终于死顶着胸前的剑柄,背对着风跪下。

    沙子噼里啪啦打在他背上厚实的羊皮水囊上,血淋淋的双手被身体护住了。狂风咆哮,四周慢慢变成漆黑一片,呼吸越来越困难的李同吓尿了,他满脸都是泪水,此时此刻,他想起了彭加木这个名字,浑身颤栗,裤裆里一股热流顺着大腿滑下,汇聚到膝盖,渗入沙地。说实话,今天的沙暴比那天面对射雕手的弓箭更加可怕,或许他是史上第一个被吓尿的穿越者。害怕之余,他自嘲道。

    清冷的月光下,惊人的东北风开始把远处的一些沙丘往西南推动。睁不开眼的沙暴中,李同握住剑鞘的手慢慢攥紧。他得撑住,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他只想好好的活下去,过几天安生的日子。这样死去就太亏了!也许他是史上最悲催的穿越者,半年多来,他不是坐牢,就是在荒原行军,一直吃的是猪食,做的是牛马活。过的连上辈子的非洲难民都不如。如果这样挂了,他都没脸见人!

    这场蒲昌海地区几年来最大的沙暴持续了近四个时辰,沙暴停下时已近寅时,离天亮还有一个多时辰。泛黄的月光下,沙地上凸着一个小沙堆,沙堆里先是传出一声咳嗽,然后沙堆动了一下,李同的头从里面冒了出来。他解开脸上的麻布,艰难地喘着气,脸上沙尘滑落,已不见原先的肤色,一双累得布满血丝的红眼睛在灰黄色的脸上缓缓睁开。

    李同剧烈咳嗽着,边吐沙子边从埋了自己半截的黄沙中爬出来。他身子不自觉抽搐着,双手长时间紧握刀鞘已不能展开,手上被骆驼刺划破的伤口里糊满了黄沙。他吸了口气,咬牙伸直蜷缩在胸前的僵硬手臂,从小沙堆里拔出了自己的汉剑。他四下张望,惊恐的发现其他的战友都不见了。

    方圆广大,李同一个人拄着三尺长剑恓惶四顾,嘶哑的的嗓子发出狼嚎一样的声音。此刻的他没有北斗导航,没有罗盘,没有地图,他不认识路啊!难道自己和彭加木一样要葬身此地,他泪如泉涌,越想越是害怕,无声的啜泣起来。正在这时候,旁边的一个大沙堆发出一声嘶鸣,老天保佑!他的战马还在,自己并不孤独。李同冲过去抓住马的缰绳,嚎啕大哭起来。

    哭过了,即使再伤心也没有卵用,再困难还是得面对现实。李同擦干眼泪,取下羊皮水囊,先给战马喂了点水和豆子,自己也喝了一口水,吃了几块硬邦邦的军粮,恢复了体力后,他瞅准了一个方向,牵着战马继续前行……

    黎明前的黑暗中一双军靴匆匆走着,李同这只荒漠上的蝼蚁决定继续西行,他已经横下一颗心,事已至此,不管这世界如何的糟糕,此刻即使是错误的决定也比不做决定要好。就这样孤独的走了半个时辰,乌云蔽月,夜色依旧深沉,前方一座沙丘后忽然传出一声长长的马嘶吼声。

    李同僵在当场,心中先是一喜,然后又是一凛。他突然想起来,沙漠里不光是有自己的战友,还有匈奴人的哨骑。借着月色,他小心地观察前面的情景。不多久,一个黑影骑在一匹高大战马上,从沙丘后绕了出来。

    李同一眼就认出来对方是匈奴人,他取下弓箭,伸手一摸箭囊,却发现袋子里面空空如也,只好赶紧拔出了腰间的佩剑。几乎同时,对方也发现了他,那人驱动战马,举起了手中的弯刀立刻向他冲锋。由于距离太近,李同根本没有时间上马,只能够步战,这他娘的太吃亏了。

    战马迈动长腿来到李同面前,他见马背上的黑影正逆着月光,俯视着自己,手中的弯刀朝着自己的脖颈挥来。幸亏距离太近,对方战马的速度还没有冲起来,李同就地一滚避开了致命的一击。那匈奴人一刀劈空,跨下的战马冲出去几十步,他正想拔马回转,却听到背后一阵风声,等到想要躲避时,已是来不及了。匈奴骑兵后脑勺挨了重重的一击,头一晕从马背上栽了下来。

    李同大喜,撒开脚丫子就冲了过去。原来,李同避开匈奴人的劈砍后,迅速取下腰间的青铜刁斗,朝着对方的后背像投掷手榴弹一样掷了过去,好巧不巧,正中敌酋的后脑勺,这家伙,运气太好了!李同冲到敌人面前时,那家伙已经爬了起来。两个人开始捉对厮杀,相互举刀互砍,一时间火星四溅,打的不可开交。这个匈奴人个子虽然不高,但身材魁梧,刀法十分凶悍,看样子也是军中高手。但一力破十会,李同凭借着身高臂长,力大无穷,竟然打的对方节节败退。让李同惊奇的是,双方刀剑相交时,这家伙竟然能够承受住李同那逆天的巨力,手中的弯刀竟然不脱手,这在李同看来,这个匈奴人已经是十分罕见的勇士了。他哪里知道对阵的匈奴人此刻有苦难言,几乎都要哭了。

    莫博德是南呼衍王手下的百长,是北匈奴难得的勇士。对面这个年轻的汉军简直是个魔鬼!这家伙力气实太大了,对砍了几刀,莫博德握刀的右手已经虎口开裂,鲜血淋淋。他左躲右闪,手中的弯刀遏力避开与对方兵器相交。但对方也是个武艺高强的家伙,剑法也非常犀利,躲了几下终究是躲不过,只听“当”的一声,李同像打铁一样,将莫博德手中的弯刀磕飞了,李同一脚将其踢翻,上步追砍。莫博德顺势一滚,瞅准空隙,从马肚子下钻过,隔着马站起身。

    于是,战场上有趣的一幕发生了,俩人隔着马绕圈。

    莫博德空着手,绕着马跑。

    李同举着汉剑,绕着马追。

    匈奴人的战马许是渴极了,听闻李同背着的水囊里传出水声,焦躁地原地转起圈来。俩人同时止步,对视一眼,又同时反方向绕着马跑起来。

    “别杀我!求你了!”

    莫博德边跑边求饶,他实在跑不动了,生死关头,这家伙咬着牙在坚持,脸上却是涕泪交流,早已经没有了刚才在马上冲锋时的威风。只听他气喘吁吁的哭诉道:“汉军小爷,求你放过我吧!我还不想死,我母亲也是汉人。”

    又转了一圈,莫博德跑到马头前,李同这时跑到马屁股后。

    李同听到他流利的汉语,心念一动,便停下了脚步,用剑指着莫博德说道:“好!如果你投降,我可以饶你一命。不过你必须向你们的昆仑神发誓,从此效忠于我,绝不背叛!否则……”话还没说完,变故横生。匈奴人的战马的大眼睛望着吓得面无人色的主人莫博德,突然尥起一蹶子,碗大的蹄子正踹在李同的胸口。

    李同的汉剑脱手,人仰脸飞出去,直挺挺摔在地上,巨大的冲击力让他差一点背过气去。仰面倒在地上的他此刻肠子都悔青了,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呀!生死关头,自己还想学着别人收小弟,自己中穿越小说的毒太深了,这是会丢掉卿卿性命的。

    莫博德大喜过望,绕过战马,捡起地上的汉剑,冲到李同面前,举剑就砍。李同这时刚缓过劲来,侧身一躲,莫博德再次挥剑劈砍。对手咄咄逼人绝不容情,李同目眦欲裂。他强忍着胸口的疼痛,不退反进,顺势一滚。一个斜蹬腿踢在这家伙的小腿单面骨上。

    猝不及防之下,莫博德摔了一个狗吃屎,汉剑脱手,心知不妙的他一个翻滚,避开了李同如影随从的连环一击,一个后翻身爬了起来。李同一个鹞子翻身站在他的对面,两个人也不啰嗦,举拳就打,双方开始了凶狠的肉搏,才交手两三个回合,莫博德就后悔不迭。他被李同凶狠的泰拳打蒙了,坚持了四五个回合,就被李同高高跃起的一记凶狠的膝顶击中下颌,脑子里嗡的一下,顿时晕了过去。

    李同将这家伙捆得结结实实,这才坐在地上大口的喘气,脱下身上的皮甲,解开上衣检查了一下胸口的伤势,借着月光,映入眼前的是胸口上一个碗大的淤青,忍着痛用力按了一下受伤的地方,检查了一下伤势。侥天之幸,还好胸骨没有断,李同从怀里掏出银针,在受伤的部位放出一些淤血,这才松了一口气。

    此时寒风瑟瑟,仅仅一会儿,敞开的胸膛已经起了鸡皮疙瘩,冷得牙齿咯吱吱直响。李同重新穿好衣服,披上铠甲,取下水囊他喝了几口水,等恢复了精力站起身来,这才收拢了兵器和马匹,把这家伙扔在马背上。做完这一切,李同忍着胸口剧烈的疼痛,又紧了紧水囊背带,他牵着两匹马的缰绳,奋力爬上小沙丘,恓惶四顾。

    朔风野大,吹得这片大漠死生茫茫。夜色无边,静得人心山穷水尽。但见月落沙岭,北荒凝云,阳关无路,漠静尘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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