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最后稻草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远安.字数:3554更新时间:24/09/11 16:48:12
    酒吧的酒很贵,但是苟顺早就不在意了,因为他已经麻痹了,只是不知道这种麻痹,究竟是来自酒精的作用,还是残酷的现实。

    夜,已经很深了,路上没有几个行人。

    夏如诗的手搭在苟顺的肩膀上,苟顺搀扶着她。

    苟顺不知道夏如诗住哪里,更不知道自己该去那里。

    夏如诗迷迷糊糊,嘴里不停的骂着,苟顺扶着她艰难的往前走,直到碰见了一家酒店。

    苟顺把夏如诗放到了床上,想让她休息一会儿。

    可是夏如诗突然坐了起来,脱掉了身上的外套,朝着苟顺扔了过去。

    “苟顺,过来,抱着我。”夏如诗哭笑着说道。

    苟顺看着她,没有动。

    只见夏如诗依旧笑着,笑的有些癫狂,有些可怕。

    “怎么了?不敢?我不是你们的班花吗?我不是你们全班男生的梦中情人吗?现在梦中情人就在你面前,你倒是来呀,你个怂货。”

    “你说的对,我是怂货。”苟顺低声说道。

    夏如诗没有理会苟顺,而是继续说道:“别装了,你们男人不都一个鸟儿吗?别他妈说你没想过,是不是连你也觉得我是个烂人,是个件货?想不到就连当初班里最被人看不起的人,今天也会看不起我,命运真是神奇啊,哈哈哈哈。”

    “我没有。”

    “没有就过来,抱着我。”

    苟顺没有去抱她,而是拿起了桌上的水壶,他想给夏如诗热点儿水。

    水壶里的水在热着,只见夏如诗有些狂躁的在床上找着什么东西。

    “烟呢?我的烟呢?”夏如诗越找越急。

    “应该是落在喝酒的地方了吧?”

    夏如诗听罢,把两只手抱在头上,搓弄着自己的头发,显得有些不安。

    “我去给你买。”

    幸好前台就有,苟顺把烟交给了夏如诗,她点燃抽了一口后,才算平静了下来。

    水烧开了,苟顺倒了一杯,递到了她的面前。

    然而,夏如诗却一把将水杯拨开,猛的抱住了苟顺,把他拉到了床上。

    苟顺费力的挣开了她的手臂,跑出了酒店,逃到了大街上。

    一阵凉风吹了过来,他不禁打了个寒颤,酒好像也醒了一些。

    他不知道该去那里,继续一直走着,走到了一个公园里,坐在了一条长椅上。

    他看着暮色渐渐褪去,看着太阳露了头,看着了人们忙碌的身影,看着阳光变得有些刺眼。

    没有困意,也不知饥饿。

    直到他感觉刺眼的光线被挡住了,他抬起头,看见几个戒察,戒察也在看着他。

    “没错,就是他。”一个戒察说完后,苟顺被按住了,然后他被押上了戒车。

    他被带到了戒查所,坐在了审讯室。

    一个头头儿模样的人走了进来,没有说话,把几张照片扔到了苟顺的面前。

    苟顺的目光落在了最上面的一张照片上。

    照片里有一张铺着白色床单的床,一个人躺在床上,胸前插着一把水果刀,鲜血从她的胸口流出来,将旁边的床单染红了一片。

    苟顺觉得那人的衣服有些眼熟,他把目光移向了照片上那人的脸。

    “啊!”苟顺大叫着站了起来,把一旁的千嫣和白姨吓了一跳。

    “是夏如诗,是夏如诗,夏如诗死了。”苟顺有点儿魂不守舍的说道。

    只见千嫣走到了苟顺的面前,说道:“苟顺,你不要激动,我们都看到了。”

    “是我害死了她,是我。”苟顺依旧惊魂未定。

    千嫣摇了摇头,说道:“不是你,我们看到了,你出酒店的时候,她还是好好的。”

    然而,苟顺依旧说道:“不,是我害死了她,她没遇见我的时候没事,遇见了我就死了,安然遇见我变得不幸,夏如诗遇见我丢了性命,一定是我的原因,我是个不祥之人。”

    千嫣听罢,把手放在苟顺的肩膀上,说道:“苟顺,我们都看到了,你没有杀夏如诗,而且夏如诗的处境也不是你造成的,要说害,是赵程翔害了她。”

    “不,不是的,不是这样的,为什么偏偏她遇见我后会死呢?她为什么会死呢?”苟顺的语气非常激动。

    只见千嫣思考了片刻,幽幽的说道:“如果我猜的没错,她应该是自杀。”

    “自杀?为什么?你怎么知道?”苟顺有些不解。

    同样不解的还有白姨和林耀。

    “白姨,刚才的脑波成像保存了吗?”千嫣看着白姨问道。

    “嗯,保存了,怎么啦?”白姨不懂千嫣的意图。

    “回放到最后一幕,把画面定格在那张照片上。”千嫣说道。

    白姨进行了一番操作之后,显示屏上又出现了那张照片,苟顺看了一眼,只觉得脑袋一阵眩晕,连忙把头转了过来。

    “放大照片区域。”千嫣又说道。

    白姨听罢,把照片区域放到了最大。

    只见千嫣走到显示屏前,指着照片上的水果刀,说道:“你们看到刀柄上的血迹了吗?”

    “看到了呀,应该是行凶的时候顺着刀刃流下来的吧?”白姨回答道。

    只见千嫣点了点头头说道:“对,是凶手留下的,虽然这个血迹并不是清晰,可是放大后我们可以看见,刀柄的血迹是呈条状往外延伸,可是在刀柄的外端处却停了下来。”

    “是啊,可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白姨还是有些不解。

    “这说明刀柄上的手掌,并不能完全把刀柄握住,于是当血液顺着刀刃流到刀柄时,手指没握着的地方,就会有血流过,可是为什么血迹在外端还没流到底却停了下来。”

    “可能是刚好流到那块儿吧。”白姨想了想说道。

    只见千嫣摇了摇头,说道:“不,从床单上的血迹可以看出来,夏如诗流了很多血,所以血液在哪里停住,是因为有东西挡住了。”

    “什么东西?”白姨好奇的问道。

    “食指和拇指。”

    “食指和拇指?”白姨还是不懂。

    “对,当人们握一个条状的东西时,食指和拇指会从相反的方向出发,然后绕过被握的物体,最后相交在一起。林耀,去找个跟刀柄差不多粗的棍子来。”

    林耀听罢,有些不情愿的走出去。不多时,拿进来一个棍子。

    三个人都握了一下,发现千嫣说的没问题,食指和拇指的确会从两个相反的方向合成一个圈。

    “可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林耀显然也是一头雾水。

    千嫣听罢,握着棍子刺到了林耀的身上,说道:“看见了吗?当我刺向你的时候,食指和拇指的圈会在靠近刀刃的一端,而不应该在外端。”

    见二人点了点头,千嫣又把棍子刺向了自己,问道:“你看,如果我像刚才刺林耀那样刺自己,看起来会不会有些别扭,因为我自己都能感觉的别扭。”

    千嫣说着,把手换了个方向,让拇指和食指朝外握住了刀,也就是背离自己身体的方向,再次刺向自己,问道:“你们看,这样是不是就顺手多了。”

    白姨听罢,点了点头。

    一旁的苟顺显然也明白了千嫣说的,只见他有些六神无主的念叨道:“为什么?她为什么要自杀?一定是我做错了什么?一定是我的不对。”

    千嫣听罢,走回到苟顺身边,看着他的眼睛说道:“苟顺,相信你也看到了,夏如诗被伤的太深了,她每天都需要用烟和酒来麻痹自己,来欺骗自己,我想可能是她觉得活的太累了。”

    “不,你骗我,不是这样的,如果她活的累,为什么见到我之后,才会想不开,是不是因为我走了?”苟顺的声音有开始激动起来。

    千嫣听罢,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我不知道你不走她会怎么样,但是造成这种结果的罪魁祸首肯定不是你,或许是因为遇见你让她又想起了伤心事,或许是因为她觉得原来班上最卑微的同学都看不上她了,或许是因为她想在你那里获得一点最后的慰藉却没有得到,也或许是因为她看不到希望,不想再撑下去了,但是从成像中我可以看出,她已经快倒下了,可能就差那最后一根稻草了。”

    “所以我就是最后那根稻草,所以是我害死了她。”苟顺说着,把双手抱在了头上,他的头有些疼。

    “不,不是你,是赵程翔,就是没有你,也会有其他的稻草,因为她已经撑不下去了。”

    苟顺听罢,没有说话,他无力的做到沙发上,依旧抱着头,手指插在了头发里。

    屋里安静了一会儿后,只听白姨轻声的说道:“难道顺子阻止赵程翔,挟持夏如诗跟这个有关系?”

    “可是当时苟顺还没有做这个梦啊?”千嫣提出了疑问。

    “是,可能因为这件事太重要,他虽然还没有梦到这里,但是潜意识里已经下达了要救夏如诗的命令,也就是顺子说的脑海中那个声音。”白姨一边想,一边说道。

    “白姨,你说的这个推论有依据吗?”千嫣问道。

    只见白姨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在没有搞清楚苟顺的梦是怎么回事之前,一切都只是推论,只不过我觉得如果这个推论成立的话,就可以解释苟顺在来研究中心之前的行为了。”

    只见千嫣思考了片刻,说道:“白姨,如果你说的潜意识说法成立,那么也就是说苟顺做那些事情是为了避免夏如诗被赵程翔害死,那是不是就是说,苟顺的梦就预示着未来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正是因为这样,他潜意识传递出来的命令才会让他去改变。”

    “嗯,可以按照这个思路分析,因为苟顺知道夏如诗跟赵程翔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所以他先去阻止赵程翔,见阻止不了,他就把夏如诗挟持了。”白姨把之前的事串联了起来。

    苟顺听罢,抬起头来,用请求的语气说道:“可是我并没有阻止了赵程翔,你们能不能帮我个忙?”

    “什么忙?”千嫣似乎已经猜到了什么。

    “不管你们的推断对不对,告诉夏如诗,让她离开赵程翔,越远越好。”不知为何,在苟顺的心里,已经默认了这个推断。

    只见千嫣思考了片刻,说道:“苟顺,恋爱是别人的自由,尽管我们隶属于铁血大队,我们也无权干涉,再说了我们说这些她也不会相信,更何况现在我们都没有弄清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怕弄清楚就来不及了,我求求你了。”苟顺显得有些着急。

    只见千嫣叹了口气说道:“好吧,那我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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