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猎鹿

类别:玄幻奇幻 作者:大地之怒字数:4312更新时间:24/09/09 23:44:55
    夜晚的雪越来越大,而随之而来的狂风更加可怕。

    据阿洛斯说,这几年还从来没有出现过一开冬,雪就下得这麽狠的情况,北风的嘶啸声简直比炮弹出膛时划破天空的尖啸声还要尖锐,真不知道赛鲁的车队现在赶到米拉巴城了没有。

    威廉坐在地窖里的壁炉旁,用匕首切割着一条睡袋,他准备给兄妹仨每人做一双靴子。以前三兄妹仅有一双瘸腿老冒险者遗留下来的破鹿皮靴子。往常时候,只有深入丛林的威廉有资格穿,平常时候他们都是光着脚在地上跑。多年下来那双旧靴子已破烂的不成样子,只能用破布条绑在脚上,而且早已在陈进阳重生之前,就随着火焰化成了灰烬。

    往常冬天的时候,小阿洛斯会收集一些絮状干草,混合平日里收集的牛羊毛,团成大团子套在脚上,外面用破亚麻布片和麻绳缠紧,这是他在酒馆里打杂的时候,跟过路的冒险者学的小技巧。毕竟在北地,总有一些冒险者会遇到极端天气困扰的时候,而他们经常会把自己战胜困难的经历当做谈资炫耀一下。

    不过这种简单的鞋子最多也就糊弄一下自己,因为它太不经穿了,走不了几步就会出现问题。至于小米莎儿,常年卧床的她甚至连一双女孩穿的小鞋子都没见过。

    威廉没想到这里的冬天竟然这麽冷,恐怕前世西伯利亚的冬天也不过如此吧。在他看来,两个小家伙儿想要光着脚丫子在这样的天气里出去活动,简直是不要命。三天前野餐回来,两个小家伙儿的身上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冻伤,尤其是他们的双脚,更是多有红肿之处。

    壁炉里的火堆烧的很旺,尺许长的油松木柴烧起来安静又持久,让原本阴冷的地窖变成了温暖中带着清香的天堂。红蓝相间的火焰舐燎着漆黑的铁锅,铁锅里咕嘟嘟的翻滚着热气。地窖顶距离地表的厚度足有好几米,整个地窖由数间小储藏室和一个长宽各十五尺的大地下室组成;地窖有三个出口,一个开在酒馆的厨房里,一个出口开在马厩附近,还有一个直通村外,不过村外的出口平时用不到,通常都是封死的,出口位置也很隐蔽,不知道情况的人很难找到。现在三兄妹用着的进出的就是马厩旁的出口,需要威廉保护的也是这一个出口。

    两个小家伙缩在睡袋里正睡得香甜,睡袋上面还盖着兽皮和毛毯。想要顺利过冬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第一条就是要把身体养好,然后再预备下充足而又有营养的食物。

    小兄妹的身体太瘦弱,尤其是小米莎儿,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今年她可能撑不过这个寒冷而又漫长的冬天。威廉也认为,如果不想些办法,小米莎儿恐怕很难熬过这个冬天。甚至假如没有他带回来的兽皮褥子和睡袋,没有这两天充足的汤水食物补充,这个可怜的小丫头很可能连此时的第一场雪都撑不过去。

    归根到底,小阿洛斯和小米莎儿的体弱,都是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所造成的结果,小米莎儿更是在上一个冬天因受寒而伤了元气。

    威廉准备等到明天做好靴子,他就去森林里猎鹿。

    若论滋补元气,当以人参、燕窝、鹿茸为最;人参大补过于猛烈,燕窝虽性平和但稍弛,且以陈进阳现在的条件,想要找到这两物都不容易。也只有鹿茸容易得到。

    鹿全身是宝。鹿茸是一种名贵中药材,具有生津补髓、养血益阳、强筋健骨之功效。即便这个季节没有鹿茸,而鹿角、鹿骨、鹿胎、鹿心、鹿血、鹿筋、鹿尾也都是贵重滋补食材,且鹿肉肉质细嫩、味道鲜美、红肉多、结缔组织少,补脾益气、温肾壮髓,是很好的补益食品,尤其是对经常手脚冰凉的人有很好的温煦作用。

    潜藏森林别的没有,各种各样的鹿可到处都是。

    尤其是一种凶暴麋鹿,体格雄壮如象,性情凶猛好斗,力大无穷,身体覆盖着暗色的蓬松毛发,肩头、背部以及腿侧都延伸出尖锐的骨制板甲,雄鹿的巨大鹿角能够超过三米半,其体重可达三吨以上。威廉就曾经见过一次这种凶暴动物,那是一头肩高高达三米,不算尾巴其体长就超过六米的巨大重装生命,而它的鹿角几乎跟身体一样大。

    大雪在第三天夜晚就停了,尖啸的狂风也在第四天的早晨消失了,威廉用力推开地窖的挡板,一股凛冽寒意带着纷纷的雪花扑面而来,他不禁打了个冷战,裹了裹身上的厚毛毯,硬着头皮出了地窖。

    地上的积雪足有二尺多厚,一脚踩上去直接漫过膝盖,清冽的阳光在雪面长折射出瑰丽的七彩。几只不知名的鸟雀在马厩里蹦蹦跳跳,见到威廉的身影,便叽叽喳喳飞的无影无踪,两头山羊趴在尚未清理的干草堆里,有一下没一下的顾自咀嚼反刍,高傲的不肯正眼瞧威廉一下。

    阿洛斯和小米莎儿醒来时,威廉已经在雪地里清理出一条小路,并在酒馆前的小广场上清出了一小块空地。

    壁炉的火焰还是那么旺盛,铁锅里咕都咕都散发出兰莴炖腊肠的香味。小阿洛斯揉了揉眼睛,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坐起身子,就看到小米莎儿正趴在睡袋上面,摆弄一只模样怪异的小靴子,旁边还放着两大一小,样式差不多丑陋怪异的三只,他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麽难看的靴子,也就比他自己团的毛毛鞋强一点儿,嗯,就一点而已。

    “米莎儿,大哥呢?”

    “威廉出去了。阿洛斯你看!你看!”小米莎儿把手伸进靴子里向阿洛斯伸过来。“这只套——套好丑哦!”

    刚进来的威廉一个趔趄险些摔倒,虽然知道自己的手艺很烂,但小米莎儿的话也太打击人了,千辛万苦做的靴子居然被认为是手套,他装作若无其事的走进来,准备狠狠地批评一下小米莎儿的审美眼光。

    “威廉!你看!呀!你的套——套好大哦!”看到威廉进来,正准备献宝的小丫头看到他脚上的“手套儿”,不禁发出感慨。

    威廉彻底被小丫头的童言无忌打败了。

    小阿洛斯对望过来的威廉爱莫能助的耸耸肩膀,虽然知道大哥这两天一直在忙活这玩意儿,他也不得不承认,小米莎儿的靴子真的很像没有分出手指的手套。手工制作靴子,尤其是用睡袋的底垫这种硬质底料作为原料,绝对是一项对鞋匠技巧的艰难考验。这玩意儿做大一点的还凑合,但做像小米莎儿那种小巧的,就只能做个四不像。

    一阵嬉闹过后,威廉给小米莎儿穿上靴子,或者说“脚套”,里面裹着薄薄的软毯片当袜子和裹脚布,靴口用切成指宽的毛毯细条扎紧,小姑娘踩着小脚步,神气活现的在地上走在走去。

    嗯!确实很暖和。

    吃过早饭,威廉嘱咐小阿洛斯关好门,在家里照看好妹妹。他在身上扎裹了一条毯子,腰插铁剑和匕首,手提两条木制标枪,背着背包和绳索,信步走出村子。

    整个大地茫茫,千里银装,放眼望去空阔无边。他徒步走在林间,昨晚的狂风让这一代鸟兽隐踪,一片寂静。

    踏着没膝的积雪,威廉向着一块可以避风的谷地前进,那附近应该有躲避风雪的动物活动,当然同样也可能有各种怪物在那里避风狩猎,不过艺高人胆大的他并不是很担心,却是让人不知道该说他是狂妄,还是无知者无畏才好。

    在雪地里艰难行进了半天,威廉终于靠近了避风谷地。他在雪地上发现了动物的脚印,似乎是一种趾行类的猎食者。威廉抬头看了看风向,是很小的迎面风;丛林里地形复杂,风向变幻莫测,要想捕猎嗅觉灵敏,警觉性极高的动物,猎人需要时刻注意自己所处的风口位置。

    威廉沿着脚印快步跟了上去,很快他就发现前方有动静。他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却见一头丛林灰豹正以标准的猫科潜行技巧,慢慢接近近一群雪地珍珠鸡。

    作为人类,威廉的脚步声相比于丛林灰豹几乎跟打雷差不多,所以不管是捕食者还是猎物,都发现了他这个不速之客的身影,雪地珍珠鸡顿时炸了窝,一阵鸡飞狗跳般的四散逃窜,只留下满地的鸡毛和懵逼的捕食者。

    偷袭失败的丛林灰豹冲着威廉示威性的轻吼一声,失望的走开了。

    对于打搅别人“吃早饭”的恶劣行径丝毫不以为耻的威廉,继续向谷地进发。当他爬上一片土坡极目四望,一大群不同种类的食草动物顿时出现在眼前。

    有各种鹿、麂、羚、野牛、野羊、批毛犀和灰乳齿象,甚至还有几头剃刀野猪,它们有的扒开雪层寻找藏在下面的籽实和枯草,有的撕扯着灌木和干枯的藤蔓,最强壮的灰乳齿象则奋力放倒一些不怎么粗壮的油松,啃食树冠上的松针。

    威廉的目标是肿骨鹿,一种皮毛细腻柔滑,个体大小如轻型马的丛林鹿。肿骨鹿的角相当大而粗壮,其眉枝垂直扁平,主枝远端呈掌状分叉。这种鹿性情温和,谨慎机警,喜欢觅食苔藓、小型灌木枝叶及针叶类,还能被驯化饲养。

    村子里喂养牲畜的干草贮存极多,他准备活捉几头回去,圈养的肿骨鹿明年春天就会脱落旧角,长出新的鹿茸,到时候割取起来要比野外捕猎可靠地多,还能随时取用新鲜的鹿血。

    威廉取下身上的绳索,打成活套拿在手里,慢慢的接近肿骨鹿群所在的位置。

    周围突然传来纷乱噪杂的呼喝吼叫声,一群地精在两头食人魔的带领下从另一个方向冲了出来。兽群顿时大乱,纷纷嘶叫着在深厚的积雪中艰难的蹦跳奔逃。

    正准备下手的威廉只能匆忙甩出绳索,两头躲闪不及的肿骨鹿被缠住了鹿角,惊惶的挣扎在一起。他站起身来,躲开冲过来的兽群大部队,顺手挟住身边跑过的一头麂子摁在地上,用绳子绑住四肢,然后拖到肿骨鹿跟前,把三只猎物拴在一起。

    十几头老弱的小体型动物在厚厚的雪地上跑了一阵就跑不动了,地精们冲上去将它们乱棒打死,相互争抢着将猎物分割。

    本来追着兽群的两头食人魔却发现了威廉,它们立刻放弃了即将到手的猎物,转而你推我搡的先后朝着他跑来,相对于那些毛糙的野兽,食人魔还是更喜欢吃滑滑嫩嫩的人。

    站在被兽群踩硬实得雪地上,威廉抽出一根标枪,整个脊椎如大蟒翻动,脚下一沉,力从根起,标枪翻手电射甩出,“咻”的一声破空而去。前面的那食人魔正咧着嘴跑的起兴,却只觉得口中一痛凉,标枪却是正好插进它的大嘴里,然后透脑而出,带起一股污血插在雪地上。

    食人魔不能自控的扑倒在雪里,混沌的意识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一击得手的威廉心底忍不住一声喝彩:“靠!实在太给力了!话说我本来是想射它胸膛的,倒是亏了这脚底的一滑,竟然正中要害。”

    跑的稍慢的那头食人魔眼见竞争的同伴竟然跌倒,顿时喜出望外,它感觉自己的机会来了,于是跑得更加带劲了。待跑了一阵子,它下意识的回头想看一看那同伴是不是追上来了,却发现那同伴正倒在地上抽搐,食人魔方才感觉到有些不对劲,然后它就发现了了雪地上插着的带血标枪。

    不要以为食人魔的脑子不好使,实际上它们很聪明,智力水平不比人类差。只不过大部分食人魔都是野生野养,没有知识传承,没有长者教导,生性野蛮、贪婪、残忍,所以才显得很愚鲁蠢笨。

    这头活着的食人魔终于意识到同伴被杀死了,它回过头来,正好看见威廉手持另一根标枪作势欲投,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惊恐的大家伙绝望的鬼嚎一声,停步不及摔倒在地上,又滑出十几米远,然后它抬头一看,却发现离着威廉这个死神更接近了。

    早已丧胆的食人魔没头没脑的抱着脑袋,连滚带爬的翻着跟头,一路哀嚎的向着远离威廉的方向飞速逃跑。

    收获颇丰的地精们正围上来,准备看个热闹,然后它们目瞪口呆的看着食人魔兄弟一死一逃,待得威廉目光扫来,它们也吓得扔下刚到手不久的猎物,一溜烟的跑没影了,这些小东西的逃命速度确实出类拔萃。

    本来还以为要恶战一场的威廉,同样目瞪口呆的看着远去的怪物,只觉得这场仗胜得有些莫名其妙。这些怪物败退的也太容易了吧,不是说强力怪物都喜欢是死战不退吗?食人魔,你们的勇气呢?

    想不明白的威廉也不再多想,他愉快的捡了几头额外的战利品,然后砍了几根树枝搭成拖架,拖着猎物转身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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