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风与雨 第十一章 前往克莫山脉
类别:
玄幻奇幻
作者:
我有点爆炸字数:6766更新时间:24/09/09 07:10:25
树林间,小叔林墨用尽最后一道气力,飞奔了十里路后,最终倒在了俩姐弟的搀扶之下。
凌澈不清楚身后有无追兵,想想自己这么狼狈也是第一次,却没成想会把凌元跟林墨扯进来,深知不能自乱阵脚,否则前方就是断头路。
远处有一处人家,凌元见之就要上前,却被凌澈拦住:“小元,此地不宜久留,我们不要打扰人家。”
凌澈怕连累他人,没跟弟弟说出心中所想,是怕吓到他,却是凌元有所着急:“姐,小叔受伤太重,再不找个安顿之所,万一小叔死了可怎么办?”
恍惚中的林墨听凌元此话,他的确感觉自己的生命快要枯竭。
从小就是凌澈凌元俩人的叔叔,岂可有将死之象,强行忍住伤痛,林墨笑了出来:“小元啊,小叔没那么容易死掉的,小叔有厥犁跟擎身……咳咳咳……”
父亲林羡的忠告不是儿戏,林墨未能遵约,身上的伤势,只怕是已要了他大半条命,噗的一口,鲜血再次喷口而出。
时间紧迫,凌澈也顾不上那么多,将林墨的手臂搭在自己肩上,脚步加快了些来到那户人家门前,敲开了大门。
应门的是一位年芳十三的姑娘,小姑娘皮肤黑黑的,但见凌澈的清丽清纯模样,小姑娘便被惊住。
在姑娘身后,却有人问道:“莎儿,是谁啊?”
被称作莎儿的姑娘慌张道:“爹,有人受伤了,需要立即用药……”
一名中年男子从女儿身边越过,瞧见凌澈三人,个个疲惫不堪,医者仁心的他并未大闭房门,连忙从凌澈手中接过身受重伤的林墨。
凌元对此心情舒展许多,在他跟着小叔往克莫山来的这段路上,一路走来见识到的人情冷暖,都是别人要从他手中要点什么好处,才会给予帮助,而今天遇到这户人家,才让他对外界的看法,有了些别样的见解。
三人之中,凌澈的伤势较为缓和,比起已无行走能力的林墨而言,她跟胸口被剑挑伤的弟弟算是轻伤。
这户人家姓张,荒郊野岭的,没成想张家家主不仅行医,在过去还是一名武师,他这几十年间,与别人磕磕碰碰多少会点正骨术,虽然不敢保证林墨受的伤,他能够完全医治,但他已经拿出来祖传的秘方在救治。
凌元第一次听见这祖传秘方的名字时,对此心有芥蒂,大骨汤这俗气的名字,越听越像一道菜肴,虽说药香沁鼻,但这张家大叔拿出来的汤药根本上不得台面,连最基本的丹药都不是,如何能医治人?
然而姐姐凌澈很放心,毕竟看人无数的她,瞧得见张家大叔那忠善的脸庞,且能在这荒山野岭常年居住,没有点真本事,如何保全?
凌元自小身居深宫,对外界充满了期待,对张家大叔口中医治好了百人的大骨汤,有颇多意见。本想执意拿这道泡澡的药水,用嘴尝尝味道,瞧瞧跟宫中的滋补汤有什么区别,却被凌澈拦下,还被自家姐姐说成,救小叔命呢,还胡闹!
张家人专门给林墨腾出来一间房,凌澈对此十分感激,可弟弟凌元却闲不住,重病的小叔不去照看,吃喝都快把张家当做了自家了。
只有张大叔跟女儿的张家院子,拥有着有前后院,也算得上是殷实的大户,而凌元在张家犹如自家一般到处窜,见到稀奇古怪的农具就大惊小怪,还时常大叫,将张家姑娘吓得小脸失了血色。
凌澈那时还以为是遇袭,也将她吓得不轻,最后只能拿着鸡毛掸子,才唬住了调皮的弟弟。
张家姑娘名唤张莎,凌元曾当面对张莎说她皮肤黑,像个男孩子,让瞬间失落的张莎不知该如何作答,好在凌澈在旁,及早地将多事的凌元拉回身边。
凌澈这个做姐姐有时还真不敢想,弟弟会不会真将别人张莎一个姑娘,当做男孩了,这让张莎今后如何见人?
凌元可不在意,他闹起了脾气,当着张莎的面儿直说道:“本就黑黑得像个男孩子嘛,她又不像姐那么白。”
凌澈赏了凌元一个栗子,将这好动的弟弟拉倒旁处,再次教育道:“你还说呢,皇上平日可没少叫你少以貌取人,你才出来多久,连平时书上写道理全都忘记了?”
凌元一听姐姐对母亲的这般称呼,好没气道:“姐,你别总是皇上前皇上后的,娘就是娘,为什么偏要称呼得这么见外?”
凌澈懒得理会,说道:“反正不许你再这般侮辱人家张姑娘,你再肆无忌惮的话,以后可别叫本宫理会你!”
一听姐姐拿出了公主姿态,凌元觉得姐姐好无趣,只得应是。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凌澈所担心的追兵并没有来,这让她松了口气。但凌澈依旧专注着四周的一切异动,为防万一,她会在得空时,走出张家院子,到处走走看看。
说来也怪,张大叔的大骨汤,医治好内伤的病人有很多,但将死亡边缘的人拉回来,还是头一遭。
见到侵泡在木桶之中林墨气色逐渐转好,张大叔对此嘿嘿一笑,说道:“这汤药似乎很对林公子的胃口啊。”
这话像是说在云里,一旁的凌元问道:“张大叔,你这大骨汤难不成对小叔的伤病,有什么特殊之效?”
张大叔也是不太清楚,只是用那这厚茧的手掌扣着后脑勺,说道:“我也只是猜测,这大骨汤以前给别人泡药浴的时候,药香半天都不会消退,而林公子用了不过一个时辰,汤里的香气,就淡了许多。”
“这么说来,小叔他很快就会好啦。”凌元开心着,却又有担心,“那还要多久才会好?”
张大叔看着这涉世不深的孩子,心头大是喜爱,与凌元说道:“孩子,凡事我们就求个安稳,你家小叔的伤势,现在就不是往好的地方发展吗,估计这两三天就能醒来,痊愈的话,大概得二十天左右,我们啊,不求他好的有多慢,只求能好。”
凌元紧张的眉头,缓慢的舒开,心底里逐渐嚼透了这个道理,也不由得咧嘴笑了笑:“是我心急,只要小叔能好就行。”
翌日,凌元帮着张家小姐端着水盆路过小院,他本是打算帮着张莎洗菜,好一会儿午饭时候吃个饱,但见姐姐坐在那儿脸色六神无主,便驻足道:“姐,张大叔家的药草很管用,小叔的伤好转了许多,你别太担心了。”
凌澈回神过来,见弟弟在旁,招手唤之。
凌元好奇跟上,问道:“姐,你怎么了?”
凌澈仔细打量弟弟一番,忧心道:“小元,都怪姐姐不好,把你跟小叔害成这样,若是姐姐早些去摸清李家底细,也不至于让我们如此狼狈,你的胸口还疼吗?”
凌元拍了拍胸脯,一句话都不说,就跟姐姐表示自己好完全了。
凌澈浅浅一笑,心头舒畅了些。
凌元开口想要劝慰姐姐,却被姐姐要求道:“听姐姐话,小叔伤势一好,你跟他就立马回去,好不好?”
“好。”
凌元答应得很快,让姐姐并未起疑心。
张大叔以前是个武人,没动拳脚之后,就开起了药馆,平常的时候人都是在药馆安家,可张大叔却放着城里边儿的药馆不住,偏偏带着女儿在这深山林里定居,说是这样便于采集药材,也好就近搓药丸,等做出一个批次,再定时到药馆开铺。
也不是张大叔吹牛,他做的药丸是城镇里好多人都争相竞购的,仗的便是他老张家曾经用正骨术打下来的这块金字招牌。
父亲是个心细体贴之人,女儿张莎也极为相似,两父女深居山林,对山林里的可食之材大为了解,这几日的三餐里,五菜一汤少有重复。
凌元吃惯了宫里的全席,出门在外,也吃过客栈里的好菜,但都没有张大叔家里菜肴来的美味,特别是张莎做的一道魔芋鸭,让凌元顿顿都想吃。
之后的日子里,凌元经常回忆起这道菜,算是遭遇大难过后,精神上的一种美味记忆。
张莎算起来,比凌澈两姐弟小一岁,但性子比较为成熟,形体仪态像极了待嫁的黄花闺女。
今天张莎穿着一身红衣,张大叔说红色喜庆,说不定泡在药桶里的林墨,伤也会好的快些,便要张莎穿上显显。
张莎坐在凳子上,用脚来回踩着铁药碾,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做事,这样的平淡日子持续了快一年。
面前跑来了一个口无遮拦的小子,跟她说道:“你是不是不开心我说你黑?”
手臂直直地搭在凳子上,撑起着张莎的纤细身子,做事的她性子如潺潺流水,但突如其来的这么一句,让她轻轻低下了头去,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回答凌元的话。
凌元看得出来张莎的心思,笑着说道:“只要你肯叫我一声哥哥,我就不嫌弃你长得黑了。”
张莎不想搭理他了,占便宜还没见过这么光明正大的。
凌元咦了一声,从张莎的左边儿绕到右边儿,又从右边儿绕到左边儿,张莎被他绕得头晕晕,不知他要做什么,只听得凌元依旧问道:“怎么样?”
张莎的小脸别了过去,说道:“你走开,我不想跟你说话。”
谁成想凌元动作好快,他绕到张莎另一侧,把他那笑嘻嘻的脸,凑到了做派一向都规矩正统的张莎面前,两人鼻尖相隔不过一指宽,直弄得从小就乖乖牌的张莎凝神倒吸一口气。
凌元的丹凤眼真的好看,张莎看入神了。
凌元见她呆住,晃了晃手,问道:“你哑巴啦?”
张莎猛地一回神,正过身子,脚下继续碾药,不再理会凌元。
凌元憋了瘪嘴,没好气道:“不好玩儿,不听话的丫头,以后我可都叫你黑妹妹了。”
张莎还是不理。
凌元突然问道:“你家有馍馍吗?如果没有,只要是路上可以让我带上吃的,都给我一些吧。”
“你们要走了么?”
张莎脚下碾着药草,忽觉不对:“可你叔叔还躺在床上的啊。”
“不是我们,是我,我要走。”
凌元身上的钱已经用完,他林叔身上有,可他没醒来,不能私自拿,他姐姐更是不能告诉,只得想办法让张莎给他准备一些馍馍,让他在路上简单果腹。
张莎见他心中有事,问道:“你去哪里?”
这话勾起了凌元的壮志凌云的性子,他眼中充满了光彩,说道:“去一个许多人都想去的地方啊,克莫山脉里的单族。”
“啊?”
没成想凌元会说出这么大的事来,转念一想,张莎心头也有好些想问的,却没能问出口,只问道:“要往返的馍馍,还是单程的?”
关于要不要往返的量,凌元自己都没想得这么明白,没料张莎这般体贴,凌元面色露出灿烂的笑容,说道:“你可真好,张叔叔也好好,嘿嘿,我只要够吃四天的馍馍就成。”
见凌元说得轻巧,张莎起身走到屋子的角落,那儿有一个柜子,她从柜子里边儿取出一个包裹,将包裹打开,说道:“馍馍没有,不过这里有我跟我爹往返药馆的肉干儿,以你的体力,五天应该够吃了。”
她特意拿出包裹里的水囊说道:“这里边儿的水可以存上一天,你也带上吧,别忘了遇见溪流小河的时候,就把水囊装满,以防没地儿找水喝。”
凌元很开心,他翻开包裹,取出一支肉干儿放进嘴里嚼了嚼,有些硬,但味道很好。
“你吃吗?”
凌元毫不顾忌男女授受不亲之理,拿起肉干儿递到了张莎嘴边。
张莎意顿,竟也情不自禁地张开了嘴,吃下了凌元递给她的肉干儿。
“还要吗?”凌元望向张莎,却自顾自道,“最多再给你一支哦,剩下的我都得在路上吃。”
“你还是留着在路上吃吧,省得你路上饿着。”
张莎没觉得凌元的自私,淡淡地回到座位上,继续用脚碾药。
凌元将包裹在怀中绑好,一只手拿着肉干送进嘴里嚼着,他又来到张莎身边,拍了下她的肩膀问道:“你想当官儿吗?”
从不跟陌生人接触的张莎,很在意别人碰自己,但她没对凌元提出来,只问道:“官?那是什么?”
凌元解释道:“就是管人的嘛,我要是官你是民,你就归我管喽。”
张莎却道:“这不是我父亲吗。”
凌元道:“也可以这么理解,要不以后让张大叔做官,你做官家大小姐。”
从凌元口中冒出来的新词儿,让张莎又犯迷糊了:“大小姐我知道,可这官家大小姐又是什么?”
“我发觉你还挺笨的啊,官家大小姐就是官的女儿嘛,你是张大叔的女儿,张大叔是官,你不就是官家大小姐。”
张莎坐直了身子,又泛起了迷糊:“我……我是挺笨的。”
凌元看得清楚,见她不敢看自己,问道:“你怎么了?干嘛背对着我,你转过身来。”
张莎很听话的转到了凌元面前,却把头耷拉着,没敢正眼瞧凌元。
见张莎按照自己的指示做事,凌元内心稍稍满足,他走到房门前,笑着跟张莎说道:“我要走了。”
“嗯,祝你一路顺风。”
“你不问问我还回来吗?”
像是早已要说的话,没敢说出口,张莎脸色些许紧张,嘴角轻动,问道:“那你还回来吗?”
凌元满脸堆笑,道:“我要回来啊,接你跟张大叔去星冥帝国做官,你做官家大小姐。”
“哦。”
“我去哪里只有你知道,你可不要告诉我姐,知道吗?”
“好,我不告诉任何人。”
凌元见张莎答应,挥了挥手,径直出门去了。
张莎坐在板凳上忍好一会儿,终是没忍住,起身来到门口,见凌元偷偷摸摸做贼躲开了他姐姐,往没路的山林中窜去。
张莎有些担心,但她直觉着凌元这么能说会道的,应该会平安归来的吧,继而担心又转换成了怦怦心跳,就刚刚不足一指宽的那一眼对视,主动把脸凑到她面前来的凌元,让张莎第一次心神失措。
此次战斗林墨作为长辈,将凌澈两姐弟救出,正躺在木床上,一个时辰前张大叔才替他泡完大骨汤,为了持续药性,张大叔特意将药渣涂抹在林墨周身。
凌元走的时候,是凌澈几人在张大叔家修养的第五天,太医院的老臣冯西河,也终是在此时找着了主子,老人家气喘吁吁的,这几日皆如此。
第一眼见到安然无恙的凌澈,老人家不免老泪纵横,口中一直喊着‘公主福大命大,老臣感激苍天赐下恩德。’‘还请公主早日完成善缘,一了我朝之大宏愿啊’之类的话。
只看得张大叔与张莎不明所以。
张大叔家根本就不知道,灵界还有个星冥帝国这样的边陲小国,凌澈淡淡看了眼为此奔走掉半条命的冯西河,见他没完没了,摆手道:“好了,既然冯先生安然无恙,待小叔的伤养好,我们再做另一步打算。”
冯西河裹着衣袖抹了一把老泪,可老头子身子骨却突然瘫坐在地,干涸的嗓子,使他苍然道:“公主殿下,老臣有个不情之请啊,还望公主殿下成全。”
历来皇庭里的开口求旨,都是跪首,这冯老先生坐在地上算是什么?
凌澈见冯西河脸色蜡黄,如同死尸,这可是要归天了吗。
冯西河乃历经三朝老臣,无论说话做事定有他一番道理,凌澈正视道:“冯大人请说。”
冯西河歇了很久,直到懂事的张莎给他端来了一盏清茶,老臣冯西河咕噜两口喝掉,口喘粗气道:“老臣在星冥经过无数风霜,此生的心愿已了,也别无他求,但求老臣若是死在了星冥国土之外,还请公主将老臣的尸骨火化,带回星冥,将老臣葬在咱们星冥的最高峰天山之上,那样便可看星冥万代兴盛,老臣也就死得瞑目了。”
听得此言,一如遗书一般,凌澈眼波一闪,正眼瞧了瞧眼前的老臣,这才发现他比出国之时枯瘦多了。
是啊,年近七十的老人家跟着自己走南闯北,道力不会,技道不懂的,现在已风烛残年,倘若前几天的行动再多来一次,这老人即便不用别人动手,心神交瘁也得自己把自己给累死了。
“冯大人,此次出行已历时一年有余,侦查左族云族各用一个月,其余时候都在各地度过,算起来这一年来,我们安稳日子也就过了两个月罢了,只是本宫绝无赶冯大人走的意思,依本宫看来,冯大人还是早些回国吧。”
冯西河脸色变得慌了,他奋起一把老骨头,朝凌澈跪下,磕头道:“皇上就是害怕公主殿下出任何意外,才让老臣伴随公主左右,恳请公主收回成命。”
凌澈深感冯西河之忠心,沉默久久,说道:“冯西河听令,本宫出行在外,凡事不需你打理,你只管顾好自己,万事有本宫在,你只消记住,切莫让我朝陨落一位忠义良臣。”
冯西河跪在地上,俯首听令的身子微微颤动,本以为此生已无回报,此时再一次热泪盈眶,他面朝地下,恭敬道:“微臣领命。”
一位十三岁的小女孩能有这番心思,看得出凌澈这位公主的仁德,要高出自己的洁癖许多。
张莎父女早已看得呆住。
凌澈扶起冯西河,说道:“张大叔,冯大人身子不好,你这儿可有什么给他补补的么?”
张大叔嘿了一声,从怀里拿出一只瓶子,说道:“凌姑娘,张大叔别的药不随身,就这补身子的药,可是召之即来。”
张大叔说着伸手替冯西河把了把脉,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色,道:“老人家久不进食,加上心神劳累,才会这般,这瓶药丸吃上两粒,再歇息一刻钟,包管老人家立马就能行走,不信凌姑娘试试。”
小叔受那么重的伤,张大叔都有法子,就算冯西河体虚的年迈身子,吃了这丹药不能延年益寿,想必也能固本培元。
凌澈接过药瓶,替冯西河服了两粒,果真,冯西河气息逐渐轻缓,就连他本人都觉得自己好像洗了一身热水澡,全身气血通透。
将药瓶还给张大叔,凌澈问道:“张大叔,我小叔大概何时好?”
张大叔道:“三天到五天应该能下床走动,至于痊愈,至少还得再休养半月。”
凌澈应了一声好,从荷包里取出一锭金元宝,说道:“我们这些日子深得张大叔照顾,这点意思不成敬意,还请收下。”
张大叔不是爱财之人,但眼前的少女分明是富家人户,这锭金子乃是她的心意,想他的大骨汤造价虽不昂贵,可也得需要银两,便也没推拒,将凌澈递过来的金元宝手下,张大叔就递给了身后站着的女儿。
张莎没见过金元宝,脸色有些惊喜,好好地打量了会儿,问道:“爹,这就是曾经你说过的金元宝吗?”
张大叔微微一笑,心头也挺开心,说道:“是啊,这锭金元宝够做几十桶大骨汤,还能管咱们一年的吃食呢。”
张莎却如获至宝,将之捂在胸口,道:“不呢,这锭金元宝女儿不想拿来开销,我们把它藏起来。”
张莎的话让爹爹再一次笑出了声,只听得爹爹对她说道:“行啊,难得莎儿有喜欢的东西,这锭元宝莎儿就好好保管吧。”
没成想自己随意赠送的东西,竟然让别人如此珍惜,凌澈望向张莎,觉得此女除了长相黑了一点,五官也算标致,想必这个家没个女主,家里家外张莎多少都得张罗着,所以才会如此日晒,前些时候弟弟将张莎脸黑的事大声宣告,心头对张莎歉意更重了。
突然想起凌元,眼下却不见他,凌澈以为弟弟在外边儿玩耍,也没多心,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到,弟弟会只身前往克莫山脉。
当凌澈意识到不对劲儿时,凌元已经离她数十里之遥了,在桌子上找到了一纸留书与一道令牌。
不知凌元搞的什么鬼,凌澈眉头紧皱,一把甩开留书。
令牌是天刺令牌,留书上只一行字:姐,令牌在此,我就不回星冥了。
凌澈气笑:“你这小子拿个天刺令牌,就想着命令本宫,回头非打你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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