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神之手

类别:网游竞技 作者:丹迟生字数:2245更新时间:24/09/09 06:05:55
    ....

    使徒有强弱之分,自然也有最顶级的范围,而这最顶级的恶魔被称之为“神之手”。

    这群所谓的神之手似乎不存在人类世界,它们捉摸不透、神秘莫测、威能通天,它们不自认为恶魔,自称“天使”!

    而底下的使徒全部都是拥护神之手的打手和喽啰。

    旺达对神之手似乎有点了解,据她所掌握的信息,又或者说是所谓预言。

    每一位神之手,对应了人类手掌的每一根指头,掌握着这个世界的命运。

    神之手目前一共只有四位,每一位都掌握某一项权力的“神通”,实力不可想象。

    其实到这里,李青已经很满意了,知道这个世界有什么所谓的“深渊神”和“神之手”,那么他应该不会寂寞了。

    千万不要像今天那个左德一样就好,不断吹嘘自己有多厉害多强,打起来就是一支银枪蜡头。

    “今天被大人您一脚踢嘣牙的格里菲斯,他就拥有一颗贝黑来特。”旺达毫不犹豫将自己前任雇主兼团长直接出卖。

    “呵,那孙子笑起来看着就欠打。”李青不屑说道,他是真不在意那个白发男有没有贝黑来特,哪怕对方转化为使徒,估计也就那么回事。

    “事情可没那么简单,那个男人拥有的贝黑来特是真红颜色的深渊之卵,也有人称呼为霸王之卵。”旺达没有丝毫隐瞒,她选择将霸王之卵包括格里菲斯的命运统统曝出来,唯有这样才能迅速获得李青的信任,同时也显得自己很重要,会被对方重用和刮目相看。

    使徒有高低之分,那么贝黑来特自然也有高低之分。

    人想要成为使徒就必须有贝黑来特,那么想成为“神之手”当然也需要贝黑来特。

    但是成为神之手所需的贝黑来特跟平常的被黑来特并不相同,而是需要真红色的贝黑来特,也就是格里菲斯脖子上那一枚。

    真红的贝黑来特使用条件也许有需求,即是命运选定之人。

    听起来虽然很玄乎,但确有其事。

    格里菲斯拥有的霸王之卵,必定被他所使用,无论期间发生了什么意外,这颗贝黑来特必然会重返他手中。

    他也会使用这颗贝黑来特献祭最珍视之物,重获新生,彻底转生为第五位神之手。

    所以当时旺达看到拥有霸王之卵的格里菲斯,就能迅速判断格斯跟格里菲斯两人的身份。

    格里菲斯顺应因果命运诞生的魔王即“神之手”,格斯是不屈而拿起手中黑剑反抗的背叛命运者。

    说完,旺达就开始唱歌,朗诵出原本既定的命运。

    即使命运已被上天注定~

    名为恐惧的感情充斥在黑王内心。

    他内心被愤怒驱逐殆尽...怒火在胸膛激荡任心脏尽情咆孝!

    拿起手中黑剑,自从立誓违抗天使(恶魔)的那一天起,复仇就是最后的结局?

    一心企盼着未来,亲手复仇。

    是啊,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背叛者们向这充斥着绝望的世界发起挑战。

    黑王不需要任何怜悯。

    神之手沉寂在名为“支配”的安宁。

    与其贪享苟且偷生结局的时间,他将毅然发起革命和复仇。

    当他肉体消亡之时,所有的天使都会一同烟消云散?

    黄金时代结束,拂起崭新的篇章。

    再也无可失去。

    背叛者,反抗命运之人,炽燃的英魂将所有退路付之一炬。

    粉身碎骨之际,这个绝望的世界是否烟消云散?

    旺达嗓音非常美好,歌也唱的很好听,如果这个奇幻世界有美人鱼,那么所谓魅惑人类的歌声也不过如此。

    主要是旺达这首歌,表达非常清晰,这个世界的命运走向路线。

    结合格里菲斯那个娘娘腔的霸王之卵,李青大概也摸到后面会发生了什么。

    应该是格里菲斯使用霸王之卵献祭了珍视之物,而那个叫格斯的男人苟且偷生的存活下来,为了复仇他不惜举起手中的黑剑朝着成为神之手的格里菲斯发起一段复仇之旅。

    旺达成功勾起了李青的兴趣,他对这些自称“神之手”的恶魔很感兴趣。

    当然是想揍死对方的兴趣,越强就越是杀死的价值。

    “呵呵,哈哈哈哈哈...”李青仰天大笑,他表情狂傲不羁,一头红发自从涌上夜空无风起动。

    他最喜欢命运了,更喜欢这些神之手,希望这群“天使”不会让李青失望。

    “没错,就是这样,神之手也不及您的一根指头。”旺达一脸崇拜,就应该是这样没错,没有任何生物能阻碍这位大人统一整个大陆。

    命运也不行,旺达似乎对李青有更高的期待和期望。

    .....

    黄金色的落叶飘动掉在地上。

    一个人影在宽广的楼梯平台上甩动这手中黑剑,他不断左右移动起来,手中黑剑在空气中爆发出一阵阵巨响,极具力量美感。

    长剑带起一阵劲风,将空气切割出一道道白色痕迹,发出呼啸之声,剑刃上带着寒芒,闪烁着冷冽的寒意。

    不够,还不够,这些绝对不够。

    格斯还不够满意,自己的剑术和技巧还不可以做到面对那一天牛头怪物,这种剑术和力量在那种怪物面前不堪一击。

    不止是这样而已,那个叫李青的男人...

    那种恐怖的力量和变身还有那种莫名其妙的“气功”,那到底是什么!

    使徒都是这些恐怖角色吗?

    格斯无论怎么想破脑袋,都没有能够找到击败李青的办法,他甚至连打败左德都做不到。

    “可恶,可恶啊。”

    格斯越想越气,他手上长剑开始剑路混乱,整个人的呼吸开始变急促,心乱了...

    “心乱了,剑也乱了,格斯你好像心事重重。”

    格斯听到这道熟悉的声音,他转身看向后面,楼梯上某人正在慢悠悠朝着前者靠近。

    此人正是有剑风第一美男子之称的“格里菲斯”!

    格里菲斯穿着一身麻衣,仍然掩盖不住他出众的气质和外貌,他笑眯眯凑到格斯身边靠着,也不嫌弃后者身上的臭汗。

    倒不如说,反而满身臭汗的格斯更让格里菲斯喜欢,他开口说:“你还在为那天的事情耿耿于怀吗?”

    格斯沉默了,因为格里菲斯确实说中他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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