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再见前女友林志玲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执木不想扑字数:2671更新时间:24/09/07 23:51:07
    “怎么样?这首歌是不是很不错,这首《双人舞》是新人歌星陈启明的专辑《潮流人物》中的一首歌。

    相信不少人都听过电台播放的其他几首歌曲,不过我个人反而比较喜欢这首《双人舞》,感觉它很嘻哈!

    哦!对了,陈启明正在加拿大举办签售会,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

    电台里的主持人似乎很喜欢这首《双人舞》,一直在夸这首歌,还号召大家点播。

    最后,他还向听众说了一下陈启明举办签售会的事。

    听到主持人让人关注自己的签售会,陈启明忍不住苦笑,签售会都已经取消了,现在关注显然已经晚了。

    就在陈启明在听加拿大中文电台的时候,多伦多大学的一间宿舍里,也有人这听这个电台。

    当她听到电台主持人的最后一句话后,她一怔,立刻找出大哥大电话,找到一个号码拨了出去。

    酒店里。

    陈启明洗漱完,电台里已经在播放其他歌曲。

    【我用那沾满乡愁的笔】

    【把当年的记忆写在心底】

    【它从不拒绝让我回去】

    ……

    是黎明的《我来自BJ》的国语版。

    七八月从来都是一個大神云集的档期,作为香港最受欢迎的歌星,黎明在六七月一样发行了专辑。

    他一共发行了两张专辑,一张粤语唱片《但愿不只是朋友》,这一张粤语专辑发行后销量达到了五十多万张,目前位居香港粤语销量榜第一。

    另一张则是国语专辑《堆积情感》。

    这张堆积《堆积情感》发行于七月末,发行以后销量也是不俗,数周时间便斩获了三白金的销量,并且其中的同名主打《堆积情感》还获得了一周的龙虎金曲榜冠军,让黎明在国语市场拥有了非常不俗的人气。

    其中也包括美加地区。

    并且,这一定程度上来说,因为有之前的专辑做底,黎明在这边的人气还很高,最起码,陈启明现在是比不过他的。

    听着音乐,陈启明正要出门逛逛,却听到他堆放行礼的地方传来滴滴滴的声音。

    是呼机。

    陈启明有些疑惑。

    他现在已经很少用呼机了,熟悉的人都知道他的电话号码,一般不会q他呼机才是。

    从行李箱里翻找了一下,找到呼机。

    看着呼机上那行字,陈启明沉默了。

    【林志玲:陈启明,你来加拿大了吗?我们可以见一面吗?】

    是前女友林志玲。

    想了想,陈启明还是拿起电话给她拨了过去。

    ……

    上午。

    多伦多大学。

    林志玲从校门口出来,站在马路边东张西望,直到看到街对面一个看上去就很帅的男子在朝自己挥手,才笑眯眯的小跑了过去。

    来到陈启明面前,她又变得有些紧张了,因为她发现现在的陈启明跟以前的差别简直太大了。

    以前,陈启明虽然帅,打扮也很潮,但身上的衣服总有种破旧的感觉。

    而现在,他身上各种名牌标志闪烁,手上还戴着看上去就很值钱的金表。

    “你最近怎么样?”半响,她才鼓起勇气问道。

    陈启明扫视了一圈林志玲。

    变了,变高了,也变大了,身材也变得很诱惑人。

    加拿大不比宝岛那边略带保守,很开放,因此林志玲今天穿了一身短裙,将她修长的大长腿完全露了出来。

    “还好吧!每天工作,虽然忙,但蛮充实的。”

    陈启明耸耸肩,说道。

    俩人顺着街道往前走,经过简短的交流,渐渐找回了一些当初的熟悉感,说话也开始不再仅限于客套。

    “你现在算是如愿以偿了,我都能经常听到你的歌出现在电台上。

    前几天,我还听到一个墨西哥人出租车师傅在听你的歌,他说你的歌很好听。”

    林志玲笑着说道。

    闻言,陈启明摇了摇头,“我在这边还差的远,伱不知道,我昨天举办签售会的时候,总共只卖出去六百多张唱片。

    要知道,我在新加坡、泰国等地,最低的签售数量也是两千三百多张。”

    说完,他又道:“别光顾着说我,你呢?说说你的情况呀!”

    “我除了读书学习,也没干什么,平时基本就是练练瑜伽保持身材。”林志玲说道。

    听到这话,陈启明忍不住瞄了她一眼,脑海里情不自禁的浮现出林志玲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的情景,轻咳一声,他急忙转移话题:

    “你这身材不继续当模特可惜了!你要是有兴趣,我可以向我们公司推荐你,我们公司在这方面有些资源。”

    “算了吧!我想先完成学业!”林志玲摇了摇头,拒绝道。

    对此,陈启明也不意外,要是真想当模特,当初她就不会选择来上学,显然在她看来,学习更有前途。

    聊了几句,俩人找了家餐厅吃饭。

    没找中餐。

    加拿大这地方的中餐厅虽然叫中餐厅,但那菜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为了迎合当地老外,这些中餐厅招牌打得老响,什么正宗川菜正宗粤菜等等。

    但具体还是不是正宗,那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因此,俩人选择的是个西餐厅。

    一人点了份牛排,一瓶红酒,边吃边聊。

    “我记得你在国中的时候老喜欢下学就去卖磁带,为此我还调侃过你这么喜欢磁带,应该去当歌星,这样就能天天跟唱片磁带打交道了。

    没想到,我这话还说准了,可惜……我们的关系……”

    林志玲说着,忍不住看了陈启明一眼。

    陈启明没说话。

    怀念过去从来都是人人都有的一种习惯。

    但林志玲这里……

    怎么说呢!陈启明有感觉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小女生了。

    早不联系自己晚不联系自己,偏偏在自己的ep火了以后。

    这让他不得不往某些方面去想。

    而从这一路俩人的交谈中,陈启明也隐约感受到了一个信息。

    那就是林志玲想复合。

    对此,陈启明不会拒绝,但他也不会同意。

    反正就是,敌不动,我不动,敌人若东动,那我也不动,我就等你主动上门。

    ……

    吃完饭,俩人去看了部电影。

    《蝙蝠侠之蝙蝠侠归来》,今年夏季档最火的北美电影,总票房已经超过一亿美金。

    说实话,看到这个票房,陈启明那叫一个感叹。

    不愧是全球娱乐文化业最发达的国家,老美一部电影出来,这票房完全是吊打其他所以地区。

    香港电影这几年也算牛逼了,但是跟好莱坞比起来,差的真不是一点点。

    人家动不动就是上亿票房,还是以美金计算。

    看完电影出来,时间还早,但陈启明却不想继续逛了。

    他很困,到现在,他都还没倒过时差。

    因此,他主动开口:

    “我送你回去吧!”

    “回去?”听到这话,林志玲一愣。

    “你要回去了?”她问。

    “我没倒时差,要是在宝岛,这个时间点我已经睡了!”陈启明解释道。

    “这样啊……”林志玲声音越来越小,半响,她开口说道:“你住哪个酒店?我来这边这么久还没住过酒店呢!也不知道这边酒店怎么样!”

    闻言,陈启明目光变得玩味起来。

    他懂了。

    看来,林志玲是想跟他玩游戏啊!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真人格斗。

    要真是的话,这就值得玩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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