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六根脚趾的小女儿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园中葵字数:2372更新时间:24/09/07 22:17:38
    这一刻,我所有的注意力都在眼前这扇门上,冷不丁身后传来这么一声,惊得手里的直播设备和手电同时脱手。

    也顾不得捡起来,忙转过头,借着地上手电的余光,我看到一个佝偻的身影站在我刚才经过的那扇门前,距离我大约七八米。

    我赶紧弯腰捡起手电和直播设备,也顾不得看有没有摔坏,赶紧照去。

    “照什么!”

    对方用手遮挡了一下自己的眼,怒喝道。

    我赶紧移开手电,同时扫了一眼直播设备,看似并没有摔坏。

    看到对方这举动我悬着的心总算再次回到了肚子里。

    他肯定是个人,应该就是刚才咳嗽的那个看厂子的人,只是看轮廓,这人身高一米二左右,声音却阴沉嘶哑,到底是个什么人?

    我疑惑地死死盯着他的脸,无奈光线太暗,连五官都看不到。

    “你是什么人?”声音依旧低沉得让人听起来极不舒服,也不知道他天生就这声音还是故意压着嗓子说话。

    “我是龙城派出所的。”我深吸一口气,尽量镇定地回道。

    “派出所的?又来干什么!”说着他缓缓朝我走来。

    按说我一米七八的个头,学的的刑警专业,也练过基本的擒拿搏击术,面对一个一米二的“小人”怕什么呢?对方总不至于是土行孙吧!

    可是随着他步步靠近,我心跳竟越来越厉害,赶紧把手电光往前挪了挪,照向他身前的地面上,这样地面会反射手电光。

    果然他距离我三米左右时,我看到了他脸上的轮廓。

    原来是个老汉,留着小胡子,脸黢黑,褶皱不多,估计年龄有五六十岁,穿着一身深褐色衣服,这身打扮再加上这“包青天”似的肤色,在大晚上,若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还有个人存在。

    “我……我还是为白天的事来的。”情急之中,我灵机一动,想到今天下午李志明他们曾来过纺织厂,比便硬着头皮往这事上扯。

    老头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又往前走了两步,距离我两米左右停住了。

    “不是已经搜好几遍了?”老头眼神里透着不欢迎,听语气更不耐烦了,“有事就不能等到天亮?”

    “紧急任务!紧急任务啊!”

    看对方语气不善,我只好主动示弱,先不敢在话语上招惹对方。

    常言说得好,举手不打笑脸人嘛!

    “到底什么事?”老头语气稍微缓和了些。

    见此情景我又主动朝老头走了一步,开口说话前先笑:“队长说厂里可能还藏着具尸体,让我来查查。”

    “胡说八道!”老头又是一声怒喝。

    “我也是公事。”我继续陪笑,“大叔在这儿看门啊!咋称呼?”

    这时候如果能抽出盒烟递过去事情会好办很多,可惜我平时不抽烟,身上自然也没烟,主要是谁它娘的会想到大晚上十一点会在郊外的废厂里会遇到人呢!

    “认识的都喊我老孙!甭说废话,你究竟想干什么?”

    短短一两分钟内,老头第三次问同一问题,而且始终用那种眼神看我,弄得我浑身不舒服。

    “我就是来找一具尸体的!这是我的工作。”为了在气势上不太落下风,我提高了嗓门。

    “找吧!”老头忽然变了态度,语气再次平缓下来,“你能找到的话,没准我还得感谢你!”

    老头的话让我有些懵圈,琢磨了一下还是不明白,便笑嘻嘻地反问:“孙大叔说笑了,您对这厂子肯定很熟,今晚我还得请您帮忙呀!”

    孙老头摇了摇头:“没和你玩笑,我也是半年前厂子关门后才来看厂的,看厂子的目的不是为了这千儿八百,而是……”

    话没说完便再次摇了摇头。

    看来这老头是个有故事的人呐!他这话的意思是不是说在这里看门还有另外的目的?忍不住再次上下打量他。

    老头算个侏儒,不过看他刚才走得那两步和说的这几句话,身体除了矮之外应该没其它问题——他口音不是当地的,听着像是鲁西北一带。

    另外他刚才说如果我找到尸体的话,可能会感谢我,看他表情再加上此时的时间和环境,应该不是开玩笑。

    综合以上信息,我得出一个不太确定的结论,于是用试探性的语气问老头:“孙大叔,你选择来这里看厂,难道是为了找人?”

    没注意什么时候,老头双眼湿润了,他缓缓低下头。

    “对!我的小女儿失踪了,失踪前一个月刚来这厂子上班,结果到现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孙老头后半句话带着哽咽,更证明刚才“感谢我”那话不是玩笑。

    “大叔,您的闺女?”

    “对!她叫孙如月,如果还在世的话,今年只有二十一岁。”

    孙老头的话让我有些震惊,也有些窃喜,看来今晚上我有帮手了。

    “大叔,你来这家纺织厂应该有几个月了吧!就没查到什么线索嘛?有句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孙老头朝我勾了勾手,然后转过了身:“大概我小闺女已经不在人世——我足足找个五个半月,跟我来吧!”

    说完他缓缓超前走去,一直走到了一楼大厅另一侧靠近大厅的房间门口,伸手一推门开了,等我走到门口时,他已经点上了煤油灯。

    我暗暗嘟囔了一声真是运气差,刚才二选一我都选错路。

    屋子里十分简陋,还散发着一股发霉的气味,最里侧左墙边上有张床,上面的被褥脏得简直不忍直视,他居然住在这种地方,可见主动看厂子的目的真不是为了钱。

    “你以为没有我老孙,你们能找到那七具尸体?”

    孙老头的一句话再次把我思绪拉回到了现实。

    “啊!怪不得呢!”

    老头从一侧三条腿的烂桌子上拿起一根旱烟袋,把烟袋锅子对到煤油灯上,吸了两口,吐出一口烟:“有什么话就说吧!甭啰嗦就行。”

    早就听说鲁西南一带的人豪爽耿直,有梁山遗风,上学时几个临沂枣庄一带的同学是这个性,看来眼前的老头也是一个脾气。

    “好!”他干脆,我也就直言不讳了,“看样子您是确定下午带走的七具遗体中,没用你女儿?”

    说完我盯着他的双眼,想从他脸上的表情变化中看出点端倪。

    “没有!”老头说得很干脆。

    “那些遗骸我见到过,已经……已经无法辨认模样,孙大叔咋就说得这么肯定呢?”

    孙老头灰白色的双眼死死盯着灯芯,十几秒钟后长舒一口气:“尸体都是我领着找到的,所以我也看到过,之所以我这么肯定是因为我小闺女身上有个特征。”

    这话让我疑惑不解,都变成干尸和骷髅了,就算有个痣或者伤疤什么的,也不可能看出来了呀!

    孙老头没等我问,顿了一下又接着说:“我们家遗传,左脚有六个脚趾。”

    我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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