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 意外制造师
类别:
网游竞技
作者:
KISS云中字数:2277更新时间:24/11/21 12:50:36
“电击,震荡……太多种办法可以导致人体在水中出现昏迷,甚至不用昏迷,只需要让被害人出现短暂身体麻痹,失去行动力,就可以造成溺水。”
肖牧冷声道:“我现在都能大致推理出这样一个桥段,想要让一名警察奋不顾身的跳湖太简单了,只需在湖中安排一个人假装溺水呼救就能做到。”
“这也完全符合我们发现被害人的状态切换,听到呼救,身为一名警察,只要他会水,怎么可能不去救助?”
“当被害人跳入湖中,这时水下的那个人就可以做点什么了,导致他昏迷,失去行动力,让其溺水,伪装跳湖自杀。”
“通过这一点也不难发现,作案人应该不止一人,且被害人的所有日常行踪都已经被他们掌握。”
“因为不可能那么巧,不会是临时布置的局,他们吃透了被害人的行踪,才能布置出这个杀局!”
赵晓棠等人的脸色就已经开始凝重起来。
可怕的不是杀警,而是团伙有目的作案。
专门针对警察的作案!
假如推理正确。
后面三起案件是否能破解已经不重要了。
“四名被害人的共同点查过了吧?”
肖牧瞅着董瑞城。
意思是:四名被害人当初是否一起行动,一起破案,一个小组,参与过某起案件、事件,或者其他什么。
肖牧有理由怀疑,作案人的行为是报复类行为。
前文说过。
警察的牺牲殉职,有三成来自报复!
“查过。”
董瑞城脸色阴沉,又摇头,“四人当中曾经共同参与的案件几乎没有,最多两到三人,因为本身就不属于一个中队、小组,但是……他们四人的关系相当好。”
关系好……肖牧目光灼灼。
关系好说明会经常在一起行动。
例如一起吃个饭,一起见个面。
喝喝茶聊聊天什么的。
“有没有查过他们私下都做过什么,例如……”
肖牧沉声,“一些违法乱纪行为!”
不要怪他会这么想,很正常。
哪一个行业没有点臭鱼烂虾?
几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事情,太常见了。
“查过。”
董瑞城重重点头,“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不至于引来如此杀身之祸。”
“不对,你们还是没有查到。”
肖牧摇头,“如果对方就是奔着这四个人来的,他们四个人还没有共同参与过某些案件,那么他们必然是做过什么,或者是无意间做过什么,甚至是这种无意间连他们都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却引来杀身之祸。”
杀人目的有时并不一定就是仇怨,还有很多因果。
例如灭口、藏迹、听到不该听的、看到不该看的、说了不该说的……
有时一句话都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去问问东北老铁因为一句“你瞅啥”。
打架的,死人的,少吗?
“查一下他们四个人最近一两个月内,是不是在某个时间段接触过,一起做了什么。”
肖牧下令,“线索就是在这里!”
为什么是最近?
道理不是已经很明显了。
能利用‘意外’杀人的人,会是简单的吗?
而且还是团伙作案,大概率是‘职业’的。
肖牧过去看过不少关于案件的电影。
经常看到一种职业:意外制造师、巧合编造师、意外杀手。
不管什么名字,都说明这种职业是利用‘巧合与意外’杀人。
不要以为这种职业不存在。
比如杀手、雇佣兵、清道夫、赏金猎人……等。
不一样存在么,只是普通人根本没有机会接触。
过去也说过,能接触到这些人的,都是什么人?
有没有可能四名被害人在某个时间节点在一起,共同遇到了某一件事。
而这件事牵扯到某一个能接触到特殊职业者的人,例如‘意外制造师’。
这个人察觉到四名被害人是警察,或者是四名被害人做了什么,发现了什么秘密,让这人动了杀心?
所以这个人利用特殊渠道,找来了‘意外制造师’。
当然也别扯什么意外制造师了。
杀手就是杀手,只是比较高端一点而已。
这个推理是否合理?
“还有一点。”
肖牧眼神中闪烁着冷芒,“我们现在不能确定对方要杀的人只有四人,会不会出现第五人,第六人,明白我的意思吗?”
众人点头。
“把金陵刑警大队内的所有人都查一下,询问一下。”
肖牧冷声道:“看看当时的时间段内,除了四名被害人一起行动过,有没有其他人和他们一起接触过,一起行动过。”
“是。”
众人应声,开始调查。
……
肖牧和赵晓棠一起来到了第二现场。
那名因‘机械系窒息’死亡的被害人家里。
站在床前。
眼前的床还保持着‘最初’的模样,没有被人动过。
从床上的痕迹可以发现被害人当时死亡时的状态。
没有挣扎痕迹,连移动痕迹都没有。
像一个人在睡梦中安安静静的死去。
“能推理出来吗?”
赵晓棠对肖牧的脑子早就佩服的五体投地。
“不用推理,我以前看过类似的案件卷宗,2010年,作案人是一名大学教授。”
肖牧盯着面前的大床,“那是一起杀妻案,作案人杀人的手段只是一张湿巾。”
这也是当时他对董瑞城说‘有迹可循’。
赵晓棠拿出手机,通过警方大数据系统,很快找到了这起案件。
看过卷宗后,嘴角抽搐,目瞪口呆。
没错,和眼前的案件极为类似。
但手段比较‘糙’,有迹可循。
而眼前的这起案件就有点可怕。
就好像……升级版!
因为作案人不是被害人的伴侣,这一点还骗不了他们这群老刑侦的。
肖牧来到客厅,勘查客厅痕迹。
卷宗上记录:当时被害人正在拖地,意外滑倒,后脑磕碰到茶几上。
有没有联想到什么?
没错,第四起案件。
被害人踩到了弹珠,意外的滑倒,倒下后被铁钉贯穿后脑死亡。
如果把四起案件合并一起,一起案件出现两次巧合的磕碰后脑。
还是巧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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