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龙当当回归
类别:
玄幻奇幻
作者:
唐家三少字数:4144更新时间:24/09/06 04:09:09
龙当当只觉得自己仿佛在一片光怪陆离之中穿梭。
先前的种种,仿佛真像是做了一场大梦一般。
他多希望,那真的是一场梦境啊!
眼前景物再次变得清晰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于一片荒野之中,无尽的旷野充满了萧索与荒凉。
毫无疑问,这依旧还是在亡灵国度的范围之内,而他所希望的梦境也终究是泡影。
该发生的一切,终究还是已经发生过。
龙当当有些茫然的站在那里,久久不能自己。
自从记事以来,他从未像现在这一刻这样如此的茫然过。
巫妖王,或者说是自己的父亲,在将自己送走之前的话语在耳中回荡。
但是,他却明白,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弟弟,恐怕是回不来了。
亡灵国度,那个要颠覆整个人类世界的亡灵国度,最高层竟然是为了向人类复仇的,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是何等的讽刺啊!
活着,先活着。
龙当当站在那里,足足半晌没有移动分毫。
他的心真的很乱、很乱。
这一刻他的人生仿佛都已经失去了目标。
父母以及空空、赫本所回忆起的一切,无疑让他们有着仇恨的根源。
可是他们仇恨的,真的应该是整个人类吗?而自己作为父母的儿子,弟弟的兄长,应该怎么做?而母亲为了能让弟弟彻底复苏血脉,甚至不惜杀了自己?
这所有的一切是如此的纷乱,又是如此的令人无法接受。
父亲、抑或说是巫妖王最后的话语不断在他脑海中回荡,活下来,首先要活下来。
想要改变一切,或许唯有永恒和创造之神印王座才有可能。
龙当当知道对于自己来说,原本美好的家庭在这一刻已经完全分崩离析。
他自己内心深处不断的告诉自己,无论怎样自己也决不可能加入到那个毁掉整个世界的进程之中。
如果全人类都变成亡灵,那自己的老师、朋友,乃至于外公一家、梦露他们岂不是都要死?
不,不能是这样的一定要阻止他们。
或许,想要找回自己的父母,找回弟弟和赫本,唯一的办法就是在他们没有铸成大错之前击败亡灵国度。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毫无疑问,亡灵国度已经在人间造成了许多杀戮,复活了许多英灵和亡魂,但无论怎么说,那始作俑者是自己的母亲啊!
必须要解决这一切,必须要让自己的父母重新回归。
就算无法磨灭他们心中的仇恨,至少也要让他们不能再继续错下去,想要阻止他们,需要强大的力量。
按照父亲话语中的意思,似乎只有永恒与创造之神印王座的拥有者,才有阻止母亲的可能,不能让亡灵国度继续造孽,让他们少造一份杀孽,父母的因果才能少上一分,更重要的是,弟弟还没有铸成大错,更不能让他真的去加入其中,去杀戮人类啊。
深吸口气,龙当当茫然的眼神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
抬头看看天空,再看看周围的荒芜。
毫无疑问,在这天地之间他作为一个个体是十分渺小的。
但是,无论是多么渺小的个体,他也要尽自己一切的力量去努力的改变这一切。
哪怕是最后死在母亲手中,至少他也努力过了。
阻止他们必须要阻止他们毁灭人类。
龙当当的眼神渐渐坚定,尽管此时此刻他的心情无比的压抑,但至少他已经找到了自己要走的路。
或许,这根本是一条他无法走通的路途,但至少,他要为
此而拼尽全力。
尽一切可能去阻止他们毁灭人类。
他心中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决断,他已经想好了,如果自己尽力之下依旧无法阻止他们,那么,就让自己死在母亲手中好了。
无论怎样,自己尽力了。
如果自己真的能够成功阻止他们,那么,到了那一天,他会…
深吸气,将内心之中的悲伤强行的压制下去。
龙当当的脸上多了几分释然是的,在这一瞬,当他想通了自己将要如何的时候,他的内心释然了。
别有洞天灵炉开启,淡淡的金色光晕开始在他身前汇集,开启空间通道的冷却时间早就已经到了,这本来就是他逃离亡灵国度的后备手段。
他不准备再去取走自己的遁地神梭了,因为没有那个时间了他要赶回去,赶到对抗亡灵国度的
很快,金色的空间之门徐徐开启,不得不说,这个灵炉的作用是极为强大的,虽然冷却时间很长,但它的远距离传送能力可以说是冠绝空间属性灵炉之首。
一步迈出,跨入空间通道之中。
龙当当在这一瞬回过身,看向外面荒芜的大地,爸爸、妈妈、弟弟,你们等着我,我会努力阻止你们,也会努力的帮你们找回自己。
这条命,是爸爸妈妈给的,那么,我就努力的将你们赐予我的生命,还给你们。
用我的方法!
金光收敛,空间之门闭合。
龙当当的身形也在瞬间消失于原地无踪。
一刻钟之后。
一道道幽蓝色的光晕会聚,化为一道道奇异的符文,空气仿佛被直接撕开了一般,一条笔直修长的大腿从其中跨出,下一刻,全身笼罩在幽蓝色光晕之中的死灵圣法神凌雪就已经出现在那里。
紧接着,身形高大的巫妖王紧随其后走了出来,死灵圣法神默默的感受着空气中强烈的空间波动,她的眼眸很快就锁定在了龙当当传送离开的位置,但是,毫无疑问龙当当已经消失无踪了,没有了半点踪迹。
长距离空间传送。
以她强大无比的灵魂之力,
她猛然回过身,看向巫妖王,「你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你知不知道,如果他不走,让我们的小奥斯汀真的回归,我们的目标用不了多久就能够完成,我们就可以有一个安宁而永恒的家。」
巫妖王看着她,目光却是分毫不让,「我回忆起了过往,我对人类同样充满了憎恨,但是,这份憎恨,不会出现在我儿子身上,我的儿子有两个,一个叫龙当当,一个叫龙空空,上一世,我们或许只有一个儿子,但这一世我的儿子是两个。」
「如果当当愿意,我当然希望我们能够尽快完成使命,但是,他不愿意,我不能看着你将他磨灭,只为了让小奥斯汀的血脉完整,还记得吗?当初在他们刚刚出生的时候,我们是怎么给他们起的名字。」
「皓月当空如果没有当,只有空。那么,我所有的复仇又有什么意义?我什么都可以依你,但是磨灭一个儿子的灵性成就另一个儿子我做不到。」
「你糊涂!」死灵圣法神愤怒的道:只有小奥斯汀才是我们的儿子。双胞胎应该只是因为刚刚出生的他们无法承受我小奥斯汀那么强大的血脉而已,而且,他们融合在一起,当当并不会消失,只是他们合二为一而已。」
巫妖王沉声道:「你认为,空空会愿意这样吗?他现在还是龙空空,并不是我们的小奥斯汀呢。」
死灵圣法神目光冰冷的注视着他,足足半响之后,她才缓缓点头,「好!那就让我们等我们的小奥斯汀记忆完全复苏,到了那时候,再阻止我让我的儿子血脉完全复苏,我就对你不客气。」
「你要知道,在这个世界,六大圣殿的上万年底蕴何等雄厚,没有小奥斯汀那神奇血脉的完整力量,我们想要将人类彻底毁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巫妖王沉声道:「那就等我们的小奥斯汀记忆完全恢复再说。这件事,我觉得应该由他来决定,而不是我们,如果他选择吞噬,从而恢复完整的自己,那么,我不反对。」
「这是你说的,你记住了!」
金色光辉闪烁,强烈的空间波动奔涌,下一刻,龙当当已经从金色的光门之中跨步而出。
回来了,是的,他回来了。这个定位的点,就是当初他曾经住过的吉阳大营的驻地。
而这突如其来的强烈空间波动,也是瞬间惊动了吉阳大营,很快,一道道强烈的精神波动就朝着这边扫了过来。
龙当当站在原地没动,只是释放出自己的光明属性气息。
时间不长,帐篷的门帘就已经被掀起一道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
龙当当右拳横胸,行了一个骑士礼龙当当见过元帅。
是的,
夕澈看到龙当当,一脸的惊喜,「还真的是你回来了。刚刚感受到空间波动我就觉得像是你的气息。你总算是回来了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次莽撞的行为让圣堂都将这次大战的时间提前了,你弟弟呢?前几天他突然失踪,你们那支猎魔团的其他成员都以为你们出事了呢。」
龙当当沉默了,看着他的表情,夕澈不禁心头一沉。
无论是龙当当还是龙空空,都是联邦年轻一代最杰出的后备力量,都有着神印骑士的潜力,谁出事都是难以承受的。
「空空为了救我被抓走了,我们的父母也是生死不明。」
他说谎了,但此时此刻,他身上所散发出的强烈的悲伤却根本不需要伪装。
看着他瞬间变红的眼眶,夕澈的脸色也是变得肃然起来,他上前两步,抬手抓住龙当当的肩膀,「作为一个骑士,无论面对怎样的困境,我们能做的就是百折不挠,圣堂会帮你,咱们骑士圣殿更会全力以赴的帮你。」
龙当当用力的点了点头,他沉声道:元帅,我要加入大军,与亡灵国度作战。」
夕澈点点头,道:「这个容后再说,我先将你回来的消息转达圣堂,你这次贸然前往亡灵国度,麻烦不小,你要有心理准备,但你放心,骑士圣殿会尽量保你。」
龙当当默默的点了点头。
夕澈转身离去,龙当当径自走到椅子上坐了下来,强行压制住脑海中纷乱的情绪,他在努力的调整自己,但如此强烈的刺激,又如何是轻易能够压制下来的呢?
但他已经有了目标,这也是他能让自己保持坚强的原动力。
脑海中的思绪渐渐理顺,情绪也在他全力以赴的调整下渐渐平稳下来。
直到此时,他才开启了自己的子灵晶,皓月当空,龙当当,「我回来了,在吉阳大营。」
几乎就是下一瞬,他的子灵晶瞬间就热了起来。
皓月当空,凌梦露,「你、你回来了?太好了,真是太好了。你别动,千万别动,我们立刻回来找你。」
看到子灵晶上浮现出凌梦露名字的那一瞬,龙当当的双眸瞬间就变得模糊了,正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但这一刻,他的心却突然变得无比的脆弱。
没有等待太久,帐篷的门帘几乎差点被撕裂一般扬起,紧接着,一道充满了光明气息的身影就已经宛如乳燕投怀一般冲入了龙当当的怀抱之中。
抱住那柔软的娇躯,龙当当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他同样紧紧的抱住她,在这瞬,他的情绪终于不受控制的崩溃了。
紧随
着凌梦露之后,一九一一五八九七猎魔团其他几人也是先后冲了进来。
而当他们看到泪流满面的龙当当紧紧拥抱着凌梦露的那一瞬,原本内心之中的喜悦瞬间就随之消失了。
帐篷内,只有龙当当一个人,却并没有龙空空。
在他们的印象中,身为猎魔团团长的龙当当,一直都是沉稳和冷静睿智的。
尽管他的年纪甚至和龙空空都是团队中最小的,但却依旧是团队的主心骨。
他们从来没见过龙当当的情绪如此失控过。
无论面对怎样的艰难,如何强大的对手,他们的团长都是那么的坚强而稳健。
而此时此刻,他的情绪崩溃意味着什么?
强烈的不祥预感在他们心头浮现。
(本章完)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