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7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森外字数:2333更新时间:24/09/04 19:17:03
    中午吃完饭,方明华和艾米丽坐车直奔纽约诺布尔书店。

    诺布尔书店位于洛克菲勒中心附近,号称是世界最大的书店,据说书店里书架全长超过20公里。

    两人赶到的时候,书店门口已经排着队伍,门口还贴着一个举行海报。

    “中国著名青年作家明华新作《闯关东》签名售书。”下面还有一个长长的头衔:

    本年度国家书评人协会奖获得者

    1986年星云奖获得者

    《廊桥遗梦》作者.

    看来,《廊桥遗梦》这本书果然深入人心啊。

    方明华一行人保安人员的陪同下,进入书店来到签名售书区,前面放着一张桌子,后面则是一张巨大的海报。

    上面是自己详细的简历以及这些年几乎所有作品以及获奖情况。·

    卧槽

    这么齐全。

    竟然在国内发表不久的《秋菊打官司》都有,只是没有那部《雪中悍刀行》。

    那是用另外一个笔名写的,而且美国人似乎对武侠也不感兴趣。

    很快,方明华进入工作状态,在一本本新书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自然是汉字。

    大部分都拿的的是《闯关东》,但还是有少部分拿着自己写《廊桥遗梦》,更有甚至竟然拿着一本《中国先锋类作品中短篇作品选》!

    这个是方明华在爱荷华访学归国之后,收集整理当时国内先锋作家像刘索拉、莫岩、余桦等人发表的一些,然后交给旧金山《城市之光》的创始者、诗人劳伦斯·费林盖,经由美国著名汉学家葛浩文翻译后在美国出版。

    其中收录方明华的两篇《太阳照常升起》和《路边野餐》。

    这本集在美国销售并不算理想,毕竟是这类算不上畅销书。

    没想到今天竟然有人拿来签名。

    方明华看着这個胖胖的青年,笑着就在扉页上面龙飞凤舞签上自己的大名。

    艾米丽在一边充当助手,帮着维持秩序,更可笑的是有人竟然拿着艾米丽写的恳请她签名。

    这.

    艾米丽有点尴尬。

    不过方明华很大方的给她让出点位置,既然读者拿来了,就签吧。

    还好这样的读者并不多。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长着黑头发却是蓝眼睛的姑娘走上来,拿着一本崭新的《闯关东》走上前来,说着一口不太流利的汉语。

    混血儿?

    果然,姑娘简单介绍来下说自己叫Ally,中文名字叫妍丽,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中国台湾人,她很喜欢中国传统文化。

    “明华,你能给我用毛笔签名吗?”姑娘提出自己的要求。

    毛笔签名?

    这可难不倒方明华,只不过自己没有笔墨啊。

    “对不起,妍丽小姐,我没带毛笔和墨水。”方明华笑着说道。

    “我带啦。”姑娘竟然从自己背的挎包里变把戏般拿出一支毛笔和一小瓶墨水。

    方明华看了看,毛笔竟然是戴月轩出品的,还有一得阁的墨。

    额的神呢,全部都是国内老字号产的。

    方明华很是怀疑,这个叫妍丽的混血姑娘,或者她的母亲是不是本身就是书法爱好者,写的一手好毛笔字?

    还好,自己苦练过,否则今天真的替国家丢丑了!

    方明华也不客气,拿起毛笔,沾上墨汁,在书的扉页签上自己的名字,想了想又写了一句。

    “生为中国人,不做亡国奴”

    这是《闯关东》里的一句话。

    姑娘开开心心的走了。

    方明华脸上也露出笑容。

    还好,姑娘带走了自己的毛笔和墨。否则后面的读者要求也用毛笔那就麻烦了。

    签名从下午两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四点半,整整两个小时写的方明华胳膊酸疼。

    这钱也不容易挣啊

    当天晚上9点,方明华就要离开坐飞机飞往德克萨斯州的休斯顿,埃文斯自然相陪。

    艾米丽没有去。

    她有自己的工作,飞往加拿大的温哥华,参加当地举行的一个文学研讨会,两人在酒店就此此告别。

    “艾米丽,欢迎你来中国,一定要来西京,我和我媳妇一定会热情招待你,我带你去爬大雁塔看兵马俑。”

    方明华发出邀请。

    “有机会我一定要来的。”艾米丽说道。

    “那行,我走了,再见!”方明华说道。

    “等等。”姑娘说着,又跑回自己的房间,没过两分钟又过来,手里竟然拿着笔墨和几张宣纸。

    “你这从哪里来的?”方明华感到惊讶。

    “我在唐人街一家商店买的,你也给我写一幅字吧,做当留念。”

    “写什么?”

    “就写这句!”

    艾米丽又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本书,竟然是汉字版本《唐诗三百首》!

    她翻开折了角的一页,上面一行字豁然用钢笔标注: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方明华顿时哭笑不得。

    姑娘,你懂这句话的意思吗?

    方明华很是怀疑,艾米丽不知道被哪个无良书店老板骗了。

    “明华,这字很难写吗?我觉得笔画很少呀。”艾米丽不解问道。

    你不懂。

    中国字笔画越少反倒越难写。

    算了,写就写吧。

    方明华将宣纸小心铺在茶几上,拿起毛笔蘸好墨汁,屏息、悬腕,在雪白的字上写下这一行楷体字,当然不忘记签上自己的名字。

    写完自己欣赏一番。

    还不错,没法和那些书法大家相比,但是糊弄老外绰绰有余了。

    “谢谢.”姑娘看着墨汁尚未干的书法,满心欢喜:“我回去要张贴在我洛杉矶家的卧室里。”

    还好,别贴在客厅里就行。

    告别艾米丽之后,方明华连夜乘飞机到休斯顿,第二天在联邦书店签名售书、紧接着是洛杉矶、菲尼克斯.最后一站是芝加哥。

    在芝加哥签名售书的书店叫米奥匹克书店,坐落于维克尔公园区,是一栋三层楼的建筑。

    早上在酒店休息,中午就去书店干活,晚上在埃文斯陪同下逛逛城市,尝尝当地的美食,成了这几天每天的固定安排。

    今天也是如此。

    不过是“打工”的最后一天,今天签书完就自由啦。

    方明华在书店埋头在一本本书上龙飞凤舞签上自己的名字,眼看快到“下班”时间,一抬头,看着边上站在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男人正朝着自己微笑。

    方明华也笑起来。

    正是自己的朋友,孙力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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