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审问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金刀一笑字数:5179更新时间:24/09/03 23:38:58
    陈屹审郝琯,何棳作记录。陈屹问:“谁送的?”

    郝琯答:“黄喆。”

    陈屹问:“送啥?”

    郝琯答:“黄金。”

    陈屹问:“送了几次?”

    郝琯答:“三次。”

    陈屹问:“每次送多少?”

    郝琯答:“一次一千,一次二千,一次五千。”

    陈屹问:“每次你都收了吗?”

    郝琯答:“前两次,我都拒绝了。最后一次我收了。”

    陈屹问:“你作为县官,受贿犯法,不会不知?”

    郝琯答:“我知。”

    陈屹问:“那为啥还要收?”

    答:“送一千两黄金,我还保持清醒,看到犯法后果,则拒;送二千两黄金,我见犯法下场,只能模模糊糊;第三次,送五千两黄金,金灿灿的,光芒闪亮,让我眼花缭乱,我失去理智,非视它背后陷阱。说实在的,那么多金子,够我用几辈子,诱惑力太强,抵挡不住,所以我就收下了。”

    陈屹问:“你行贿了吗?”

    郝琯答:“是的。”

    陈屹问:“行贿谁?”

    郝琯答:“方晏、陶厹。”

    陈屹问:“送的啥?”

    郝琯答:“黄金。”

    陈屹问:“分别送多少?”

    郝琯答:“方晏一千两,陶厹一百两。”

    扎实口供,何棳皆一一记下。

    其他三组,都有结果。黄喆承认行贿,与郝琯之说,相互印证。

    赵府仆役等人,见证刘犇偷吃经过,刘犇讲述受屈事实,黄喆承认行贿事实,也承认指使黎笱。

    到案者口供,均是涉案材料,闭合成理,形成完整证据链,无懈可击。

    调查组最后确认:虞瑁与刘犇系两人,虞瑁及黄喆为凶手;以方晏为首,陶厹、郝琯、季焱、季淼等人,贪赃枉法,以权谋私。

    陈屹谓闫垅说:“凶手已查明,是虞瑁与黄喆,此两人仍然未到案,是否缉拿,请大人明示?”

    闫垅说:“那是当然要缉拿的。”

    陈屹问:“方晏、陶厹、郝琯、季焱、季淼等官吏受贿,怎么办?”

    闫垅说:“奏请圣上,再说。”

    次日,上朝,闫垅奏请,只说凶手,而对官吏受贿,只字未提。皇帝准允,说:“将罪民拿下。”

    闫垅退朝,至刑部,对陈屹说:“通知何棳起草文书,令方晏将虞瑁与黄喆,严密查拿至京城。对官吏受贿问题,看看他们之态度再说。”

    陈屹问:“若方晏推脱不办,为之奈何?”

    闫垅说:“好办。他们要是拖,已抓到其把柄,自然有苦果吃,你不必担心。公文里措词,写得严厉些,强调必须捉拿要犯,不得以查无此人等词,空言支饰。”

    陈屹与何棳,立即照办。

    不久,文书很快到达。方晏接到,急召心腹陶厹商议。方晏在屋内来回走动,说:“显然,刑部掌证握据,我何以当之?”

    陶厹说:“刑部上奏,我们也可以的。就上奏说,虞瑁与刘犇本系同一人,刑部却颠倒黑白,活生生地说不是一人。以为虞瑁等人是凶手,没有切实证据,全凭手段。——或听信外界谣言,听风就是雨,或动用大型,逼犯人招供。”

    方晏说:“这个主意好。先不抓虞瑁,让刑部,抄录现审犯之证供词,飞咨来川,以便查照所供年貌籍贯,再行侦缉。”

    陶厹说:“甚好,我来起草奏折。”

    草拟奏折,不在话下。完毕,经方晏批准,令人将其送到皇帝案头。皇帝看了,批示阅办,转到刑部。

    奏折下达刑部,闫垅阅后,大怒,说:“方晏小觑刑部也。”

    许栕问:“那把方晏等官吏受贿事实捅出去,如何?”

    闫垅说:“先缓一缓。”

    喻殿说:“大人如此慎重,何不给方晏写一封信,晓以厉害,看他如何应对,视情再上奏。”

    闫垅然其说,遂写书一封,大意是已掌受贿证据,抓紧把犯人押解至京,否则上奏皇帝处置。

    方晏接信,阅后,自忖:“闫垅与我较上劲,居然敢威胁我。难道他的屁股就擦得那么干净?我该亲到京城,当面见见他。”

    闫垅闻方晏至,有些意外,本以为方晏收到信,会害怕,会就范,会听话,没料到他会来。硬着头皮与方晏见,礼毕。闫垅说:“方大人到此,有何贵干?”

    方晏说:“我本不来,可我们暗地里劲,总不是办法。打开窗户说亮话,不必捂着掖着。”

    闫垅冷笑,说:“我在信里都已说得清楚,还有啥说的呢?”

    方晏说:“你我都是官场中人,理应相互保护才对。你却那么不地道,在信里说我受贿,以此要挟我,别把我逼急了。此次来,说清楚,我任御史时,手中也有举报你的材料,我随时也可以检举你。”

    闫垅吃了一惊,口气缓和下来,说:“方大人,别急!有事好商量,好商量,别冲动。”

    方晏说:“不是我冲动,你我都不要冲动,别闹出动静来。”

    闫垅点头应允。方晏告辞,回川府。

    方晏走后,闫垅自忖:“我不举报你受贿,你也不会揭发我,就说你违抗圣旨,顶着不办,总是可以的。”

    闫垅即召见陈屹与何棳,对何棳说:“你赶快再写奏折。意思是:四川巡抚索取本部审讯供词,向来无此先例。本部审明虞瑁与刘犇,系两人,非一人,确凿无疑,该抚不予承认‘飘空立论,毫无根据’,臣之职责,只能审明案情,凶手是否捉拿归案,其权自由四川巡抚操之。”

    何棳问:“啥时要?”

    闫垅说:“你今晚加班写成,我明天带之启奏皇上。”

    陈屹与何棳应允而退。何棳赶紧加班而就,大意如下:

    “滋有四川巡抚,身应疆寄,乃地方大员,在川已有多年。平日,于缉捕之法,散漫,不讲究,遂致吏治,废弛无常,杀人,偷盗,纵火,商贾不义,尔虞我诈,屡年盛行,以致酿成巨案。犹复始终如固,不谓差役纵放嫌犯、贻害地方,而谓刑部平反冤狱、长养凶犯矣。然则,杀一罪,不应死之刘犇,四川即可无杀人犯,有是理乎?将朝廷律例中‘协同作案’之性质,与刘犇‘保管毒品’之行为,混为一谈,这是错误认识。两者本身有着迥然区别,不可等量齐观,本部持反对意见,不予支持赞同。综上,此抚,屡屡与刑部,软磨硬抗,是目无朝廷、对旨抗意、尾大不掉之状,损害地方与中央之关系,相应破坏君臣之团结。朝廷设立法司,原为主持天下刑名。若如此劣行,则外省案件,即自拟自核,何庸法司与议?况且此案特旨提审,迭经恭请渝旨鉴定,始行奏结。却尚敢拉引杂例,希图摇惑众听,颠倒黑白是非。长外省草菅人命之风,其行犹小;启疆臣欺罔朝廷之渐,其罪事大。今诸事,内轻外重,事已积成。朝廷内外,尚未有如斯者也,明目张胆,护过饰非。此抚,自谓此奏为纲纪惜,臣等谓坏纲纪者,实自此奏始。若再不严加惩戒、以儆效尤,则欲不存政体。”

    恰在此时,方晏父亲去世。

    以儒家孝道观念,按照朝廷要求,官吏在位期间,无论担任何职,遇父母等长辈亡故,应辞官回到祖籍,在家服丧守制二十七个月。

    期间,除奉特旨,可升转外,其他皆停,中止俸禄,服满方能起复、算俸。方晏怀着悲痛之情,向皇帝告假。得到皇帝准予。

    方晏收拾行装归家守孝,临行时说:“……”不提。

    ……

    这日,甄龙已到太元。周睿与甄龙相见,具说已失太元市场,马骉、郑戬已被气走。甄龙听后,把黄东恨得咬牙切齿。

    甄龙叫甄昌留在太元与黄东、郭然周旋,自己率其他人与周睿去桐州,与虞瑁谈判,买下桐州整个市场经营权。

    探子飞报虞瑁。虞瑁一阵狂喜,但他心里清楚,桐州市场已经无利润可赚,成了一个鸡肋,丢了可惜,不丢吧,又是一个拖累。便打算便宜卖了,但又想多卖点钱。想来想去,又心生一计。

    当时,虞瑁与夏幪欲往太元,把夏叓留在桐州。夏幪临行,夏叓说:“儿子,过去甄总曾言你我为内应。今虞瑁将败,可便图之。”

    夏幪说:“父亲,请别担心!在外面我会见机行事。倘若虞瑁败回,不能给其留后路,我自有脱身之计。”

    夏叓不无忧虑地说:“虞瑁的家眷都在桐州,而且他的心腹也不少,到处有耳目,为之奈何?”

    夏幪说:“没事,我自有办法把他们支开!”

    夏幪入见虞瑁说:“桐州市场四面受敌,甄龙必然力攻。一定要先考虑好后路,可将货物等搬到开江,倘若失去桐州,还有开江这个地方能留。虞总应早做打算。”

    虞瑁说:“你说得对,我把家眷一起搬过去。”

    遂叫宋岳、吴为二人护送妻儿老小至开江,并把货物也一起搬过来。

    虞瑁与夏幪往太元行至半路一个小镇叫普光镇,见镇上繁华。

    吹拉弹唱,鱼龙百戏,唱歌跳掉,曲艺杂技,木偶皮影,说书猜谜,龙舟竞赛,爆竹礼花,奇术异能,娱乐场所,遍及全镇。

    虞瑁有心留在此玩耍一阵。

    夏幪看出了虞瑁心思,对虞瑁说:“您先在普光镇歇息一会,让我先去太元探明情况,再向您报告再说。”

    行不到几里路,夏幪遇见祁原,说:“虞总很是怪你不肯向前,要来责罚。”

    祁原说:“甄龙这人,比较狡猾,不太好办。兴许甄龙眼中已经死盯桐州市场,所以当保守一点。你回去也劝一下虞总,要把桐州市场保住,这才是上策。”

    甄龙至桐州时,没有见到虞瑁。

    夏叓告诉甄龙:“虞瑁往太元去了,没有走久,若走快点,幸许就能赶上。”甄龙闻讯,紧赶慢赶,至普光镇见到虞瑁。

    双方谈到,购买桐州经营权,总价三万两银子。

    甄龙当时没有同意,说:“这个价,有点过高,甚至离谱。”

    这时,夏幪辞别祁原,偷空悄悄地与甄龙相见,具言桐州市场近况,市场已经萧条,销售额急骤下滑,并把账目证据交给甄龙。

    夏幪说:“虞瑁因资金不足,货物有些缺额,但出于固有的虚荣心,力图避人耳目,只好瞒天过海,想抬高一点价格,赚点钱罢了。”

    说完,夏幪为甄龙设计了一条利用虞瑁怕曝光的弱点,想在价位上狠狠宰他一刀的计谋。

    然后,夏幪回去见虞瑁,谎称:“黄东与周睿谈判未成,吃了顿‘软钉子’,黄东等想退缩,被我一顿臭骂。并叫祁原协助,这才将太元市场弄到手。”

    周睿正与客商喝茶,人报马骉、郑戬回来了。

    原来,马骉、郑戬是一时之气,走了,不久又折了回来。来见周睿,哭倒于地。周睿悲喜交加,引二人来见甄龙。

    马、郑二人,至桐州探得消息:“近年来由于战乱纷飞,又加上旱灾持续,桐州市场萧条得厉害,百姓口袋中没有银子,根本没有购买力。”

    因为手中有夏幪提供的证据,甄龙根本不信。

    周睿也提醒甄龙再考虑一下,不要因此而上当受骗。金应、鲁阳、鲁道、甄昌等人也劝。

    甄龙说:“没啥考虑的,要相信证据,白纸黑字,难道说会有假吗?”

    周睿反问道:“那万一夏幪提供的是假情报呢?”

    甄龙说:“不可能吧!”

    说罢,遂一意孤行,坚持自己见解,又与虞瑁谈判。

    谈判桌上,甄龙拿出账目证据,与虞瑁讨价还价。

    虞瑁猜到了这肯定是夏幪偷出来的,便破口大骂夏幪:“你这个无耻之徒,干着小偷的勾当。”

    夏幪毫不示弱,与虞瑁对骂:“我才不是,你才无耻。我的内心,纯洁透明,本是一个正直而有抱负之人,岂能与你这个奸商同流合污?”

    虞瑁大怒,准备想出手打夏幪。

    被周睿、甄龙及时劝住,虞瑁这才罢手。

    在一顿咆哮之后,虞瑁还不松口。

    甄龙假意说不买了,故意做出要离开的姿势。

    这一下,虞瑁心慌了,终于做出了让步,最后以一万两银子成交。

    甄龙得了桐州市场,心中大喜,设一大宴,犒劳众人。甄龙自居中,使夏叓居右,周睿居左。其余众人,依次坐定。

    宴罢,甄龙犒赏夏叓、夏幪父子之功。

    酒宴结束,便商议占领开江与太元市场。

    梅夡说:“虞瑁现在只有太元与开江,若逼之甚急,必死战而投耿岘。虞瑁与耿岘联合,其势难攻。太元刚被收购,需要能事者再去周旋;而开江是虞瑁和重要基地,攻之亦不可忽也。”

    甄龙安排:“我自去开江,太元那儿,烦周掌柜去当之。”

    周睿答应:“甄总安排的,我这就去落实。”

    次日,甄龙就叫钟熜、房奁、梅逫、邱路、甄安、邓孜等掌柜,把钱庄、典当、布匹、药店、粮店、纸业等在桐州开分店。

    几个月后,偌大的桐州竟然没有生意。直到此时,甄龙才发觉中了虞瑁之计。

    此计叫“反间计”——疑中之疑,比之自内,不自失也(据《三十六计》)。

    采用反间计,关键是以假乱真,造假要造得巧妙、造得逼真,才能使对手信以为真,从而做出错误的判断,采取错误的行动。

    其实,虞瑁早就知道夏叓、夏幪父子被甄龙收买,于是不动声色,将计就计,伪造账目,故意让夏幪获取而献给甄龙,使甄龙判断失误最后中计。

    甄龙找到虞瑁,拍着桌子,指着鼻子,破口大骂道:“你这个无赖,狗娘养的,为啥那么做,把我害苦了。”

    虞瑁未曾开口,站在旁边的祁原,见甄龙骂得难听,也跟着帮腔。

    祁原骂道:“甄龙,你这人,骂虞总是无赖,狗娘养的,难道你不更是地痞无赖么?实话对你说吧,我一直对你不满,你就是一个忘恩负义的无耻小人。”

    喘了一口气,祁原又说:“想当初,你被毒蛇咬了,是谁帮你的呢?难道你忘记了吗?是我和章燮,救了你的小命。”

    甄龙脸上一阵红又一阵白。

    祁原又说:“章燮好心好意给你好吃好喝,竟然你把章燮全家人给杀害了,真是一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你……”甄龙脸色胀得像猪肝,气得说不出话来。

    祁原说:“难道不是这样的吗?你罪行累累,远不止这些。”

    甄龙低下了头。

    祁原说:“诈骗,偷盗,吃喝,嫖赌,啥坏事都干得出来。想当初,我就应该去报官,让衙门巡捕把你抓起来……”

    越说越难听,似乎这些话,祁原憋在心里许久了,现在突然有了这个发泄时机,像决堤的洪水那里喷射而出。

    甄龙越听越生气,上前抓祁原的衣领。

    祁原见甄气势汹汹的样子,并不畏惧怯场。没等人反应过来,突然挥起一拳,打中甄龙左边眼睛,顿时鲜血直流。

    金应、鲁阳、鲁道、甄昌等人,没有想到事情会闹成这样。

    突然见甄龙眼部受伤,甄昌与两名家丁赶紧搀扶回去,其余的与祁原等人打成一团。

    虞瑁怕事情闹大,赶紧叫住手。

    经过医生诊断,甄龙左眼,被祁原打瞎了。

    后来,花大价钱请最好医生治疗,都不见效果。只有用纱布套上皮子,将打瞎的左眼蒙了起来,成了“独眼龙”。

    也是算是对甄龙以前恶行的一种报应。

    ……

    且说刑部坚持“揭盖子”,得到朝野上下支持。清流领袖上奏,朝廷言官助力,真可谓是墙倒众人推。

    皇帝见了刑部此奏折,龙颜大怒。

    御史黄建说:“四川巡抚多执乱国重典,申韩之术以渐而陋,谳章颇以上意下其手,删改招供,移情就案。巡抚、知府、县令、捕快等,各级官吏失职渎职,情节相当严重,应当特旨严斥,从来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