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而为粟

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九月草莓字数:3664更新时间:24/08/20 23:27:10
    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

    文/九月草莓

    [“韩傲,男,十六岁,炼气三段?”]

    [白袍弟子随手录下几个潦草符号,将记录灵石摔给韩傲,要他进去候着。]

    [“又是个异想天开痴人说梦的,十六岁才炼气三段的废物也敢来挑战烟雨山的内门试炼?不自量力。也不怕自己死在里面。”]

    [周遭嘲讽嗤笑声不绝,轻浮字眼像尖刀般插在少年心上。少年攥紧拳,银牙咬碎,面上却不显半分,只照常道谢入内。]

    [废物又怎样?修行三分天赋七分努力,我韩傲,终会一步步将看不起我的人踩在脚下!]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

    “道友,道友?”

    “啊?”少年回过神来,匆匆将视线从周遭笑讽着的小插曲中撤回。

    他身着一件饱经风霜的灰布衣,头发乱糟糟扎在一起,脸上被灰尘泥土糊得脏兮兮,看不清长相,只能瞧见一双清澈的眼睛。

    活像个小乞丐。

    面前的白袍弟子略微有些不耐烦地重复道:

    “劳烦告知姓名、年龄及修为?”

    “哦哦……林尽,十八,修为,呃,筑基初期。”

    听见这话,白袍弟子有些意外地重新打量他一眼,表情明显和缓许多。见对方这反应,林尽心里咯噔一声——完蛋,修为报高了。

    接到手的记录灵石还微微发烫,林尽将其握在手里,同弟子道过谢后快步走进烟雨山门。

    方才隔壁队伍里那个名叫韩傲的少年已经走得没影了,林尽小跑几步也没能追上。这破身子跑两步就喘,林尽只好停下步子,恋恋不舍地望了眼韩傲消失的方向。

    “道友?”

    边上又有人在唤这二字,虽然来这地方已经有十日了,可林尽还没习惯被人如此称呼。

    他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在叫自己:

    “在!”

    唤他的是个身着粗麻布衣的少年,模样瞧着十六七岁左右:

    “你好,我叫申丙,十七岁,炼气六段,刚就排在你后面。你也来参加烟雨山内门试炼?听说试炼境内凶险得很,你我不如搭个伙儿,互相扶持着些?”

    他顿了顿,又道:

    “刚听道友你年十八就已至筑基初期?真是厉害,不像方才那个炼气三段的小子,心里没点数,怕是光听着烟雨山的名头就巴巴地来了,活该被人笑话。”

    听见这番话,林尽心里有三点要说:

    得,段位果然报高了。

    行,炮灰不愧是炮灰,插旗的这就来了。

    别,莫要捧杀,你大概想不到如今被你嘲笑的小子将在几十年后爆杀修真界,将吾辈NPC踩在脚底当蚂蚁碾。

    林尽默默叹了口气,没接申丙的话茬。

    他来这鬼地方已经有十日了。

    事情的起因是他有天晚上失眠无聊,点进某软件的推送链接,拜读了一本叫做《傲世狂仙录》的小说。这本书就是很经典的升级流种马文,主角一路打脸开挂收后宫制霸修仙界走向人生巅峰的那种。

    本来就是无聊打发时间的东西,文章内容也没什么新意,林尽看完就完了,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他一闭眼一睁眼发现自己来了另一个世界。

    一开始林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他只能靠身边人闲聊时说出的人名和地点推测自己是在《傲世狂仙录》。

    林尽活了二十多年,看过的穿书文真不少,但人家都是穿男主穿女主,再不济也能混个恶毒男女配当当,他倒好,一穿就穿了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十八线炮灰——哦,现在这炮灰有名字了,叫林尽。

    以林尽看过就忘的阅读风格,他本不该记住一个十八线炮灰的人生,可没办法,这无名炮灰的人生给了他太大震撼。

    话说这无名炮灰本是文中两大仙门之一缥缈阁的弟子,因身体素质太差无法修炼,但却是万年难得一遇的怀玉圣体——天生适合给人做炉鼎的那种。所以师门从小将他当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后来又在魔修发难时把他当礼物送给了魔修尊主。

    妖修魔修鬼修皆是凶残性子,想也知道一个灵气满溢的炉鼎被送进妖魔窝里会受到多少这样那样的蹂.躏。

    但这位无名炮灰还要更惨一点。

    他被魔尊活啖了。

    白话一点,他被人生吃了。

    看到这个情节的林尽都不敢想这作者的内心有多阴暗,当然,那时的他更不敢想,自己会变成这个即将被活啖的炮灰。

    结果,好嘛,一睁眼,人就已经在去当魔尊小零嘴的路上了。

    对于申丙“搭伙作伴”的提议,林尽没有拒绝,也没有应下,他将话题笑着带了过去,在住所外和申丙分别。

    烟雨山不愧是和缥缈阁齐名的行业龙头,仙门内部规模奇大,瞧着富有且慷慨,连给他们这些临时试炼者准备的住处都是每人一个干净整洁的木屋单间。

    林尽用记录灵石解开自己木屋的结界,进去叉腰环视一圈,十分满意。

    天知道他冒着多大风险、费了多少功夫才从缥缈阁修士和魔修的监视下逃出来。

    他原本就是缥缈阁送去跟魔修求和的礼物,现在礼物半路跑了,他得遭受缥缈阁和魔修两拨人的追杀,他又拖着这么一副空有灵力的破烂药罐身子,能往哪跑?

    想来想去,林尽还是觉得烟雨山最合适,所以花了十天时间日夜兼程赶到这里。

    一来送炉鼎去求和这事终归不光彩,缥缈阁那边再怎样猖狂也不敢声张,更找不到烟雨山头上来。

    二来烟雨山可是《傲世狂仙录》男主韩傲的师门,他要是和男主一同入门再打好关系,紧紧抱住这条金大腿,到时候跟着颠覆修真界的一代狂仙吃香喝辣都来不及,还怕被他小小缥缈阁和魔修拿捏?

    计划很完美,虽然今天报名入山时没追上韩傲的脚步,但林尽还有二手准备。

    他在屋舍里待了一会儿,等到太阳下山、天色渐暗时,他自己悄悄摸出住宿区域,溜向了烟雨山门附近一处小荒坡。

    他今日和男主一同报名参加的是烟雨山内门试炼。

    烟雨山是当今修真界资源最多实力最顶的仙门之一,是无数修士梦寐以求的修炼地。

    进烟雨山内门有两条路,一是在五岁开灵根时直接被挑苗子的仙长看中带回外门,若是在外门努力修炼冒头,入内门自然顺理成章。二就是像男主这样,幼时错过筛苗、自己在外修炼至如今的散修,亦可以通过试炼进入内门。

    但比起前者,后者显然要艰险得多。据林尽所知,试炼境内死生不论,身上没点修为和绝活的人压根不敢轻易尝试,也难怪男主的炼气三段修为会被众人轻视嘲笑。

    可男主为什么叫男主?当然因为他是气运之子、能得到常人得不到的机缘。

    林尽蹲坐在小荒坡的大树下,打了个哈欠,百无聊赖地等着既定的剧情进行。

    按原文走向,在男主韩傲穷途末路报名试炼被嘲笑的当晚,他会一个人来到这个小荒坡偷偷努力,然后很巧地在这里遇到他的第一个机缘——一位殒神的残魂。

    这抹残魂会直接送男主坐上火箭从炼气三段直升筑基中期,然后在试炼时撸起袖子给那些嘲笑过他的人进行一次酣畅淋漓的打脸。

    林尽此时就在安静地等待男主的到来,他打算蹲到他假装偶遇然后再和他亲切交流并开始一段美好的革命友谊。

    显然,这个计划并不完美,毕竟变数实在太多。

    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想将性命指望在别人身上,林尽也想靠已知剧情碰碰机缘自己翻身当主角,但没办法,他这具身体实在是太太太破了。

    他这原身本身是从小磕着药长大的,禁术也用了不少,修为早就突破金丹了,报出去估计能吓死修真界一众天才。只是原身原本就是被当做炉鼎养着的,从未淬体修炼过,体内经脉也一团糟,空有磅礴灵力,修为虚浮得够可以。就别说同级别修士切磋了,现在来个炼气一段的小子都能一脚把他踹翻在地。

    这种情况下,别说翻身当主角,他不被主角机缘撑爆就不错了。所以还是抱紧男主大腿、混过试炼进入内门在烟雨山安心躺平养老才是唯一选择。

    林尽的心态一直很好,他哼着小曲坐在树下等男主登场,边百无聊赖地抛着石子打发时间。

    傍晚凉风骤起,林尽冷不丁打个哆嗦,又后知后觉自己腿脚已经坐到有些发麻。

    他在心里吐槽自己这破身体第一万次,然后像个老头子一样扶着腰站起来,在空地做了一套小学生热身运动。

    可做到伸展运动的时候,他突然从周遭流动的空气中觉出一丝不同寻常来。

    灵力源自世间万物,林尽体内灵力磅礴,对周遭一切的感知便比旁人要敏锐得多。

    此时天正入夜,气温该是逐渐降低才对,可他却察觉温度竟在短时间内诡异地升高些许。

    不仅如此,周遭的风也无端多出一丝凌厉。

    林尽微微皱起眉,下意识仰头朝天空望去,倏地睁大了眼!

    只见夜空中有颗星星亮得异常,并且体积正在迅速变大,不过林尽很快意识到,那不是星星在膨胀,而是那玩意正以两百迈的速度向他坠落!

    还没等林尽反应过来,下一秒,滚烫气浪伴随一声巨响将林尽掀翻在地,他在地上滚了几圈,心里正乱七八糟地想着自己会不会被这阵风吹去奥兹国进行一次绿野仙踪,后背就突然传来一道剧痛——他撞上了一块石头,勉强停止了翻滚。

    这一撞,林尽只觉得浑身骨头都要散架,险些当场喷口血出来。

    他努力咽下了喉头的腥甜,迎着未止的气浪狂风勉强眯起眸子望了一眼。

    只见他方才站的位置已被一片半透明的黑色烟雾笼罩,即便离得这样远,林尽还是能感受到那股恐怖的滚烫气息。

    此时天已入夜,只余天际一抹尚未散去的紫红。

    墨色烟雾逆光舞动着,时而虚散,时而凝实,竟隐隐现出巨兽模样。

    林尽知道自己不该继续待着找死,但他一时却像是被眼前物震慑了心神,根本无法将目光从其上挪开。

    下一刻,黑雾朝林尽睁开了“眼”——

    一息间,兽状虚影海纳洪荒,相对之人浑身狼狈仰头而对渺如微尘。

    夜风骤起。

    再眴目,已是满眼青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