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脚踏千斤

类别:玄幻奇幻 作者:沙拉古斯字数:3595更新时间:24/08/20 22:12:40
    丹毒被蓝叶丹抵消了,李伴峰进了随身居,准备先休息一晚,第二天进山洞。

    外边天寒,进了屋子,李伴峰先喝了一口酒,忽然觉得屋子里比平时暖和了许多。

    难道是……

    “喂呀!你个疯汉!当着我的面,和别的女人接唇,这日子却还怎么过?”

    娘子醒了,李伴峰赶紧解释:“我没接唇,我就是喝口酒。”

    “我亲眼看见了,你还不承认!”

    酒葫芦发话了:“妹子,葫芦就一个嘴,我就喂了他一口酒,这事是你多心了。”

    “妹子?谁是伱妹子?占了我男人,我还得叫你声姐姐是怎地?”

    “这丫头脾气不小啊,怎地?想照量照量?”酒葫芦的脾气也上来了。

    “呼呀,这一会功夫我又成丫头了,明天是不是还得叫你一声夫人!”

    哐啷!哐啷!哐啷!

    锣鼓家伙越打越猛,唐刀在旁唱一声道:“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呀,这事情得争个分明!”

    李伴峰一脚踢飞唐刀,看眼前情势不妙,先去外室暂避。

    外室里,铜莲花还在炼丹,身上的光晕一层连着一层。

    这次丹药出锅很慢,不仅潘德海的血肉出锅慢,淋漓的尸体到现在也没出锅。

    门外叮咣作响,五分钟后,传来了一阵笑声。

    “嚯哈哈哈!”

    娘子怎么还笑了?

    难不成酒葫芦被她杀了?

    这么贵重一件法宝,就这么没了?

    李伴峰大惊失色,一推房门,满屋子的都是扑鼻的酒香。

    咯~咕噜噜~

    娘子打了酒嗝,唱道:“好妹子,今天咱们也算不打不相识!”

    酒葫芦回应道:“前辈,刚才是我说话没分寸,冒犯了你,凭我这身份,哪能跟你论姐妹。”

    “咱们不计较这些,你也别叫我前辈,都把人给叫老了,以后咱们就论姐妹!”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事情很简单,酒葫芦没想和唱机打,周旋之间,她喷了一团酒雾,把半葫芦酒送进了唱机的水箱里,娘子喝了酒,情绪不错,两人就成了干姐妹。

    呼!

    娘子在水箱里喝了一大口,叹息一声道:“有酒无肴,总是差了点意思。”

    李伴峰赶紧说道:“我明天就去买菜。”

    娘子还是不满意:“明天买菜,那今晚岂不是要干喝?”

    不干喝,你还想怎地?

    这屋子里能吃的就剩我了,难不成想把我给吃了?

    李伴峰正在心里吐槽,却发现锣鼓家伙又渐渐密集起来。

    哒哒哒~呔!

    做什么?

    当真要吃我?

    娘子这性情,有些事情很难说啊!

    局面正当紧张,酒葫芦开口,把话题岔开了:“姐姐,你刚说买菜是什么意思?”

    “抓人回来吃!”娘子回答的一点都不委婉。

    酒葫芦并不惊讶:“姐姐,这却不怪咱们小老弟,前天他还真就抓回来一个人,可惜姐姐当时没醒,就交给二夫人了。”

    “二夫人?你是说交给红莲那个贱人?喂呀夫君~这么说,你抓回来的是个死的?”

    酒葫芦道:“确实是死了,进门之前就死了。”

    呼哧!

    唱机冷哼一声:“我不吃死物,那等腌臜东西有什么好吃?”

    “姐姐,二夫人吃的可真是欢喜,这都两天了还没吃完。”

    “两天还没吃完?”呼哧,呼哧~唱机喷吐两口蒸汽,“喂呀夫君,你抓了什么好东西给红莲那个贱人?”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李伴峰带着淳朴的笑容道,“就是血牙山上的淋漓。”

    “淋漓?淋漓血牙怪中的一个?”娘子见识果真广博。

    三盘河新地人迹罕至,血牙山也不是什么出名地方,淋漓也不是高层异怪,连这种角色,娘子都认识。

    “娘子,那真不算什么好东西,血牙怪只有五层修为,淋漓可能还不如血牙怪。”

    “喂呀~相公!”娘子的唱腔满是不甘,“你这却是糊涂了,淋漓血牙怪是新地独有的异类,这等异类不能用层级衡量,他们可是真正的好东西,这却便宜了红莲那个贱人!”

    李伴峰听不明白:“为什么不能用层级来衡量?”

    “新地之中,异怪分为三类,第一类异怪是普罗州的生灵,误入了新地,长年受新地侵蚀,获得了道缘成了异类,这种异类道缘不多,修行也很艰难,

    第二类异怪,是第一类异怪的后代,它们生在新地,但依旧是普罗州的种血,身体里的道缘比第一类多些,长相也更奇特些,那蓑蛾就是此类,

    第三类异怪,是新地土生土长的异怪,他们在种血上和普罗州没有干系,是新地里滋养出的生灵,身体里道缘满满,是难得一见的食材!”

    道缘满满?

    道缘不就是暗物质么?

    身体里暗物质多,就算上等?

    李伴峰问了一句:“淋漓有多少道缘?”

    娘子打了个比喻:“就好像那照过天光的人,想起来便觉得可口!”

    李伴峰打了个寒噤,不再提异怪的事情:“娘子,我去四房睡下了。”

    “去四房作甚?”

    “你们这里酒气太重,呛得我睡不着。”

    “去吧去吧,休要打搅我们姐妹喝酒!葫芦妹子,你这葫芦嘴太小,将来可要受苦。”

    “受什么苦?姐姐不要吓我。”

    “我可没吓你,你不知道咱家这疯汉有多狠,他上机油的时候,真真是个缺德的种,专挑你那受不了的地方下手……”

    四房,在外室的尽头,距离正房最远。

    李伴峰进了四房,放下铺盖,钻进被窝里,睡了一觉。

    次日天明,李伴峰接着青藤爬上岩壁,进了山洞。

    山洞不宽,但通风不错,李伴峰仔细闻了闻,里边没有污浊之气。

    沿着洞穴走了几步,脚下的滞涩感再次传来,和李伴峰在荆棘丛里走路的感觉非常相似。

    不能说是相似。

    比在荆棘丛里的感觉还要强烈。

    在荆棘丛,李伴峰仿佛带着镣铐,在这座山洞里,李伴峰感觉自己双脚被捆住了。

    走了几十米,李伴峰气喘吁吁,身体感知到某种变化,一天修行,貌似是满了。

    三层旅修,在李伴峰的认知里,一天至少要走一百五十里。

    现在就满了?

    修为见长是好事,可这条山洞怎么走过去?

    按姚老的地图标记,这条山洞有一百多里长,而今这才刚进洞口,就走不动了。

    李伴峰正在发愁,不经意间往洞口扫了一眼。

    洞口有东西在晃动。

    因为离得远,看的不是太清楚。

    好像有两根触须。

    有不少环节。

    还有很多脚。

    是只马陆!

    这东西又叫千足虫,李伴峰和洞口的尺寸做了个对比,这只千足虫趴在地上,高度达到了洞口的一半。

    高就有一米,长度未知。

    是善类么?

    这很难说。

    李伴峰急忙起身,正要跑路,迈了两步,发现自己速度不济。

    两腿太沉重了,根本跑不快。

    他速度不济,千足虫的速度可不慢。

    淅淅!淅淅!

    这东西迈着密密麻麻,看不清楚的脚,朝着李伴峰爬了过来。

    不能背对着它跑,被它从背后追上可就危险了。

    李伴峰抽出镰刀和唐刀,迎着千足虫跑了上去。

    千足虫见李伴峰靠近,立刻提起戒备,昂起一截身子,俯视着李伴峰。

    要是在正常状况下,李伴峰还真不怕这虫子,可现在状况不正常。

    李伴峰双腿有千斤重,根本迈不开脚步,这就等于丧失了旅修最大的优势。

    虫子率先出手,挥舞触角,朝李伴峰打了过来。

    李伴峰艰难闪过,触角打在岩壁上,击碎了一块石头。

    一根触角就这么大力气!

    这东西的力量不比蓑蛾夫人逊色!

    千足虫竖起两根触角,准备再度发起进攻。

    如果两条触角一并打下来,李伴峰再想闪避可就难了。

    情况危急,不能坐以待毙,李伴峰想跳起来,准备用镰刀钩住这虫子的头,再让唐刀横扫,争取把它脑袋砍下来。

    砰!

    李伴峰一脚踩在地上,没跳起来。

    唐刀上前横扫,因为没有李伴峰照应,出招太过明显,被虫子的触角打飞出去。

    这虫子有灵智!攻防战术都很清晰。

    两根触角左右夹击,扑向了李伴峰。

    李伴峰蹲下身子躲开触角,两条触角挥空,贴着地皮,又扫了过来。

    这虫子太特么阴狠!

    它看出李伴峰跳不起来,开始攻下盘。

    这可怎么躲!

    两根触须在李伴峰身后交叉,李伴峰连后退的空间都没有。

    跳起来!

    说什么也得跳起来!

    就算两条腿有万斤重,今天也得跳起来。

    李伴峰瞋目切齿,眼珠子里满是血丝,把所有力量集中在腿上,想要起跳。

    右腿起来了,左腿没起来,本来是要起跳,结果只在原地跺了一脚。

    完了!

    这两条腿要是被千足虫扫中,必然是废了!

    之前见是只虫子,李伴峰没看得起它,哪成想却吃了大亏。

    早知是这种状况,一开始就应该躲进随身居,不该和它硬拼!

    李伴峰赶紧掏钥匙,就算两条腿被千足虫扫断了,爬也得爬回屋子里。

    钥匙刚掏出来,却发现触角没有扫在自己腿上。

    触角哪去了?

    在山洞上方飘着。

    马陆仰着头,竖着身子,似乎在思考些什么。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是酒葫芦出手了么?

    酒葫芦说了一句:“小老弟,你刚才踩碎了一块石子。”

    一块石子?

    李伴峰低头一看,发现脚底下踩着半块石子。

    还有半块哪去了?

    还有半块,在千足虫的脑壳上镶嵌着。

    他的脑壳很硬,没被打透,但是被打出来一个坑。

    李伴峰愕然的看着自己的双脚,又看了看那块断掉的石子。

    PS:新地是个好地方,特别适合伴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