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秦 第十章 焚书
类别:
历史军事
作者:
远止浮游字数:1494更新时间:24/08/20 21:40:42
除了劳民伤财,焚书坑儒也是秦始皇被很多后人诟病的一件事。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焚书坑儒是秦始皇暴虐无道的体现,觉得秦始皇太坏了,把儒家毁得一塌糊涂,带来了一场文化上的浩劫。实际“焚书”和“坑儒”是两码事,而且提出“焚书”的人不是秦始皇,是李斯。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摆酒席,请手下们吃饭,国内的七十几名博士都参加了宴会。当时的博士是个官职,得在学术上有一定特长的人才能担任,主要职责是管文化和教育方面的事务,反正就是那会儿的高级知识分子。
酒过三巡,博士院院长周青臣站起来吹捧秦始皇:“以前秦国的土地不过千里,全靠陛下的圣明,现在太阳和月亮能照到的地方,没有不被我们大秦征服的。现如今天下推行郡县制,百姓们安居乐业,没有战乱,啊,伟大的陛下,您的功绩肯定会流传千古。”周青臣估计是马屁学专业博士,把马屁拍得既有文彩又有高度,秦始皇听了非常高兴,难怪能当上院长呢。
但不是所有博士都学过马屁,一个叫淳于越比较耿直,他和秦始皇说:“陛下别听周青臣瞎扯,他就是个马屁精,这样阿谀奉承只会加深君主的过错。臣听说周称王天下一千多年,分封宗族和功臣来给自己打工,现在陛下虽然夺得了天下,但你没有可靠的帮手,万一以后出现了齐国田氏、晋六卿那样的权臣怎么办,谁来帮您呢?依我看,还是之前的分封制好。”
淳于越是齐国人,典型的低情商知识分子。郡县制是秦始皇力推的,淳于越却说还是分封制好,一番话下来不但得罪了周青臣,更是激怒了秦始皇。秦始皇表面没有发作,他把这事交给了李斯,说道:“丞相,你看看这事该如何论断。”李斯这时已当上了丞相。
李斯很会来事,也懂秦始皇的想法。秦始皇是喜欢把权力抓在手里的人,所以当时李斯坚决支持郡县制,自然是顺应了秦始皇的心意,而支持分封制的前丞相王绾则慢慢退出政坛,被李斯取代。李斯还写得一手好书法,秦朝统一使用的字体小篆就是李斯发明的,秦始皇几次出游立碑刻字也都是李斯的手笔。现在,李斯是秦始皇最信赖的人。
当秦始皇把周青臣和淳于越的言论交给李斯处断,李斯马上心领神会,选好了立场,开始了下面这段著名的发言:“同志们,时代变了。陛下开创了丰功伟业,迂腐的读书人怎能理解。淳于越说的是之前的事,周王室已被大秦所灭,他们有什么值得效仿的?你们这些读书人,不干些切合实际的事,还拿以前说事,批评现在的制度,这就叫瞎哔哔。”
李斯顿了顿,转而向秦始皇跪拜,说道:“李斯斗胆向陛下建议,如有不妥之处,甘受死罪。以前天下混乱,诸侯并起,读书人喜欢称道古代,批判当下,通过耍嘴皮子来证明自己的学术信仰。如今天下一统,这些读书人仍然私下玩自己的那一套学说,上班的时候乱说,下班了也乱说,在我看来他们不过是沽名钓誉之流,只是为了再君主面前表现自己。这种情况一定要禁止,不然上则威胁到陛下的权威,下则结党营私,混乱超纲。”
秦始皇听了很满意,李斯这家伙果然是个明白人,秦始皇问李斯:“这要怎么禁止呢?”李斯说:“把其他国家的史书都烧了,就留下我们自己的。《诗》、《书》等百家书籍都由国家图书馆统一管理,民间不得私自持有。除了医药、农耕这些科学书,民间的百家书籍三十天内送到官府烧掉,超过时限的受墨刑。以后有人敢私下议论百家学说的,当街问斩。敢以古非今的,灭他全族。官员知情不报的同罪。以后想要学习可以,只准到官家来学,只开设法律专业。”
秦始皇非常赞同,说:“就按丞相说的办。”就这样,焚书运动开始了。李斯的目的其实很明确,就是国家垄断学术,统一思想,构建标准的价值观,扼杀所有危害政权的思想。这是一种单纯的政治手段,并不是为了发扬法家故意针对其他学派。
从定罪量刑就可以看出统治阶级的态度,私下持有书籍不拿去烧毁,只是墨刑,在额头上刺字罢了,但你拿出来议论不行,更不能说国家制度的坏话,那是要灭全族的。焚书运动对文化固然是一种破坏,但没有那么严重,只不过对读书人来说,太伤自尊了。秦之后儒家作为主流学派,自然对秦始皇焚书一事口诛笔伐,添油加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