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6.解围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上课睡觉hhh字数:7473更新时间:24/08/20 16:52:30
    大漠,孤烟。

    长河落日圆。

    远处,喊杀声震天。

    五光十色的攻击冲天而起。

    不过,更多的还是消散于彼此攻击间的对碰上。

    黄沙随着狂风呼啸而过。

    令所有人的视力被大幅度削弱。

    自然,也就没人注意到远方那道一闪一闪恍若缩地成寸一样的身影。

    人影一席黑袍。

    戴着挂着黑色面纱的斗笠。

    身上没佩戴任何兵器。

    肩上还抗着一个大麻袋。

    乍一看,不伦不类。

    没人能看清他的脸,即便是站在他的面前观看,也只能看到一团恍若灰色迷雾一样的东西。

    这是个不该存在于这里的人。

    但他存在,就有存在的必要性。

    与其直来直去,直接回到漠城让美杜莎女王给海波东解除封印,陆渊觉得,他还不如顺便来一趟黑漠城附近,看看能不能找到漠铁佣兵团和青鳞。

    等找到青鳞后,再回漠城。

    毕竟,对他而言,回漠城真的只需要一刹那的时间。

    在离开漠城前,他便在冰皇海波东落脚的书店大门上,留下了一个毫不起眼的空间印记,只要他念头一动,便可瞬间跨越万里之遥,抵达海波东所在的书店门前。

    从这个角度来看,回去,似乎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但是!

    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被忽略了!

    那就是“如何保证美杜莎女王老老实实的给海波东解除封印”的问题!

    他在,一切安好。

    当然。

    也不是没有万一。

    可是,他在的时候尚有万一的风险,若他不在了,美杜莎女王会不会抱着侥幸的心里杀死海波东,这可就不好说了!

    这里面是有一定风险的。

    而他这个人,最讨厌风险。

    虽说他好像没什么资格说这句话,毕竟他的前半生一直在风险中度过,不少节骨眼上甚至要在刀尖上起舞,真正让他有十拿九稳把握的,还是从狐妖世界开始。

    可是,正因为他知道在刀尖上起舞是一种怎样的滋味,他才越来越讨厌不确定的结果。

    不过,他也知道。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

    任何事情都存在着一定的意外性。

    也就是俗称的巧合。

    想要把每一件事都算的明明白白,即便是他有命运之眼也不可能,所以他无法让每一件事做到没有万一,只能是尽量降低万一突发的可能性。

    因此,除了一些重要的事情之外,一些小事他是没兴趣算这个万一的。

    就像他此行去塔戈尔大沙漠里把美杜莎女王套上麻袋抓回来一样。

    有风险吗?

    当然有!

    万一天降陨石呢!

    可是,这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但是,如果他不把美杜莎女王套上麻袋抓回来,冰皇海波东身上的封印就没办法在短时间内解决,雅妃就无法拿出应有的能力与魄力为他做事,进而影响到他在整个西北大陆上的布局!

    最大的影响就是新手村。

    嗯……

    专为萧炎一人打造的新手村……

    萧炎需要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而云岚宗却注定要和萧炎对立。

    准确的说,是魂殿要和萧炎对立。

    那么,就不能怪他针对魂殿了!

    想要针对魂殿,不拿西北大陆整体布局是绝无可能的,哪怕是萧薰儿愿意,古族也不太可能因为“魂殿使者在云岚宗”的原因就对魂殿动手。

    顶多给萧薰儿增添一个斗宗护卫。

    毕竟,如果真是因为这个原因动手,那纯粹是在拿高射炮打蚊子,就算古族不心疼炮弹的价钱,被打的这只蚊子,也容易触动到产出这只蚊子的魂殿的敏感神经,进而触动到魂族敏感的神经。

    古族不会这么做的。

    这个原因太儿戏了。

    陆渊曾在这五年里换位思考过。

    他得出的结果和上面也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如果他是古元,他也不会为了这个理由动手,影响到魂族与古族之间本就脆弱的和平关系。

    所以……

    他需要一个足够强大的理由……

    他需要一个可以说服古元的理由……

    最起码,他要给萧薰儿一个可以说服古元的理由……

    比如说:陀舍古帝玉在他的手里!

    再比如说:他是一个背景干净的天才!

    这两个理由,足够让古族对魂殿和魂族动手了,无论是否能打起来,哪怕是冒了很大的风险最终却没打起来,所冒的这份风险也是足够的!

    因此,当古族被拖下水后,萧炎就可以获得一个安稳的发育机会,虽然萧炎后期也是险死还生了好几次,但是,萧炎最脆弱的时期还是在前期。

    准确的说,还是在没获得骨灵冷火前往中州的时间段里。

    风尊者?

    陆渊倒也不是没考虑过星陨阁。

    可是,星陨阁实在是太弱了!

    在魂古两族间,就像一只蝼蚁。

    就算在药族面前,也是一只蝼蚁。

    因此,在仔细的思考之后,陆渊还是把拿星陨阁做挡箭牌的这个计划从计划表上划掉了。

    毕竟……

    有一说一。

    药尘这个人还是不错的。

    对萧炎也算是倾囊相授。

    没必要拿着人家的半生心血打水漂。

    所以,古族就是最合适的挡箭牌。

    别怪他心脏。

    不脏的人,坟头草都有三尺高了。

    在一个超凡世界里,想要心不脏,首先要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家庭背景或身后的靠山足够强!

    这里就不得不说一说韩枫了!

    这位是典型的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但凡陆渊少年时能有药尘这种靠谱的师傅做靠山,也不至于被唐昊压制,更不至于一度步入黑化的状态。

    可惜,人和人是不同的。

    开局和开局也是不同的。

    因此,综合上述而言,与其先去漠城让美杜莎女王给海波东解除封印,然后冒着风险再去黑漠城,还不如直接变道,先去黑漠城找青鳞,再去漠城让美杜莎女王给海波东解除封印。

    毕竟……

    算算时间……

    古族和魂族的援兵也差不多到了。

    差也差不了一两天。

    他必须要在这个即将搭建好的大舞台上登场,不然的话,不仅会让所有的观众失望而归,也会让魂殿更加猖獗。

    凡事都是这样。

    吃一堑长一智。

    古族这一次吃过这个亏了。

    不可能和魂族继续针锋相对下去。

    因此,趁着这个合适的借口,理顺成章般的把萧薰儿带回族内,简直是常人预料之中的操作。

    那么……

    剩下来的魂殿……

    就将肆意的在西北大陆上扎根。

    首当其冲的便是云岚宗。

    说白了,还是云山这个蠢货招惹来的麻烦,他自认为这是在与虎谋皮,殊不知,跟他谋皮的可不是一只老虎,而是一直残暴的巨龙!

    因此,先行黑漠城寻找青鳞。

    随后,见一见萧鼎和萧厉。

    毕竟接下来的风波会很大很大,提前跟着两人透露点风声,也能避免这两人无意义的送死行为。

    再然后,才是去漠城解决封印一事。

    雅妃目前的处境确实很不好。

    但在这芸芸众生之中,即便想不承认也做不到——雅妃确实是加玛帝国里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

    雅妃是典型的内政型人才。

    可惜,这是一个超凡世界。

    内政只是加分项。

    有没有价值,还要看自身实力。

    所以,雅妃一事并不着急。

    在登云岚宗山门前处理好就没问题。

    然后,就是青鳞本身的价值。

    青鳞的潜力母庸置疑。

    碧蛇三花童,是蛇类的克星。

    可以说,如果青鳞也是斗皇,无论美杜莎女王是否血脉蜕变,都逃不过青鳞的掌控范围。

    因此……

    美杜莎女王是个什么东西?

    还能被人极度克制?

    这样的人,都没有成为他手下被他培养的价值!

    只不过,青鳞的境界还是太低了。

    在目前这个时间段,连斗者都不是。

    萧炎不是斗者情有可原。

    人家毕竟供奉着一位斗尊。

    换句话来说,就像是宁采臣一样,不被吸干一方面是药尘留手了,另一方面也是萧炎的根基比较扎实。

    不过,这也难怪。

    萧炎毕竟是一名穿越者。

    他拥有远超同龄人的自控能力。

    总而言之,萧炎目前的弱是为了日后变得更强。

    但青鳞的弱……

    嗯……

    纯粹是因为环境和身世的影响。

    她没有修炼资源。

    甚至没有完整的修炼功法。

    没有斗技,什么都没有。

    周围的环境也在对她时时刻刻的施加着不同的恶意,能在这种氛围下保持理智的人其实都具备了成为强者的心态,青鳞差的只是一个腾飞的机会。

    因此,不是碧蛇三花童太费。

    只是境界严重限制了青鳞的发挥。

    重点是:青鳞是个即战力!

    跟厄难毒体的小医仙差不多!

    萧炎斗者,青鳞斗之气。

    萧炎斗师,青鳞斗之气。

    萧炎大斗师,青鳞不详。

    萧炎斗灵,青鳞不详。

    萧炎斗王斗皇斗宗,青鳞不详。

    结果在萧炎成为斗尊时,青鳞竟然也成为了斗尊!

    这特么就离谱!

    起步晚了两个大境界!

    没有药尘这种名师指导!

    跟着萧炎做个侍女,还能追上萧炎的境界,在九幽地冥蟒一族的事件中,修为更是一度反超萧炎。

    这种即战力,是陆渊目前最需要的。

    好好培养青鳞三年。

    三年后,要个九转斗尊青鳞不为过吧?

    要知道,他手头的资源和萧炎手头的资源可不同,这也就意味着,青鳞的起步点要高于原着里的起步点。

    三年斗尊,并不是太难的要求。

    当然。

    他倒是没兴趣把青鳞培养成自己手下的一员大将,毕竟,想要更改一个人的三观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他一方面没有这么长的时间,另一方面,青鳞也不值得他花费这些时间去更改三观。

    他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青鳞。

    这个青鳞可以有自己的喜好。

    可以有自己讨厌的东西或人。

    可以跟他正常的沟通。

    甚至可以跟他开一些小玩笑,亦或是跟他分享她的那份快乐,但是,绝对不能拥有违抗他命令的想法!

    一点点都不允许!

    这是他的底线。

    即便,这么做,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挺愧对良心的……

    但是!

    他要为自己着想!

    人不狠,站不稳!

    一切的礼物早就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以前,总觉得“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曹丞相挺可怕的,挺没有人情味的,直到现在才能明白,这么做的人才是真正的聪明,因为他们从不会让自己受伤,也会尽可能的不让自己的手下受伤。

    这,就足够了!

    所以,还不如让青鳞当个侍女。

    服侍谁不是服侍?

    与其服侍漠铁佣兵团里的那些佣兵,还不如服侍一下他。

    当然。

    这个服侍是正经的服侍。

    想歪了的都去面壁。

    漠铁佣兵团只是收留了青鳞,在漠铁佣兵团外,还是有很多人歧视她,而成为他的侍女,他可以让青鳞变成一名强者,用她的拳头,让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在明面上尊重她。

    尊重。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

    却是最难以遏制的毒药。

    这份毒药的优点不在于有多毒。

    比如说,难以自拔之类的。

    这份毒药的优点在于传播力广。

    这是根据一个人自尊心所诞生出来的毒药,哪怕是曾经有过自尊心,甚至是自尊心已经被人打破,但只要自尊心这个概念出现过,这份毒药就会随之蔓延开来。

    因此,很多人都说过:我希望获得同等的尊重。

    这就是尊重的价值所在。

    可以很廉价。

    但也可以很昂贵。

    而一个从来都没有被尊重过的人突然接收到了一份尊重,这个人就会先天性的将给予这份尊重的人认为是好人,进而衍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如果这个人通过不断给予尊重的方式,顺便辅以增强实力等其他的手段,帮助这个人重塑尊严,那么,这个人将会毫无疑问的成为这位引导者的死忠之一。

    格林沃德其实就是这么做的。

    邓布利多也是这么做的。

    只不过,以上两者都是在这个道理的基础上增添了一些不同的理解。

    他们把尊重替换成了其他的东西。

    比如说理念。

    比如说信念。

    比如说使命感。

    渐渐成为了“引导者”。

    渐渐建立起了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

    渐渐吸引了一大批追随他们的人。

    总而言之,万变不离其宗,虽说是把主药材换了,但是,一个时代与一个环境适配的药材往往只有那么一两种,适当的进行改变,并非是什么坏事。

    当然。

    这是放在西方的说法。

    若是放在东方……

    嗯……

    这就是屠龙术!

    在平民百姓的手里,叫屠龙术。

    在帝王的手里,就叫帝王心术。

    至于说,这种手段是否道德……

    呵!

    只有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定义道德!

    什么是黑?

    什么是白?

    胜利者才能决定是黑是白!

    就算是黑的,在胜者眼中是白的,那它也只能是白的。

    反之亦然。

    所以……

    “我来了!”

    朦朦胧胧的黄沙中。

    人影如鬼魅一样的闪烁着。

    额头的命运之眼不知何时已然睁开。

    但它的主人却没立刻参加这场战斗。

    “再等一等吧……”

    “再死一死吧……”

    “锦上添花莫若雪中送炭……”

    “只要萧鼎、萧厉与青鳞三人无事,一切的牺牲就不算是无价值的牺牲,虽然,这么做确实挺残忍的。”

    陆渊缓缓摘下斗笠。

    额头上的命运之眼悄无声息的闭合。

    平静的拍了一下身后的黑色布袋,一声清脆的巴掌声蓦然响起。

    刚刚开始凸出的布袋,顿时又重新消停了下去。

    随后,矗立于此地片刻。

    直到看见漠铁佣兵团折损过半,萧鼎与萧厉皆身陷重围,才缓缓的踏出一步,身影顿时消失在了原地。

    而在远处的战场上……

    萧鼎、萧厉和漠铁佣兵团的所有佣兵却已经到了一个山穷水尽的地步。

    蛇人有足够多的战友。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统领这些蛇人的指挥者愿意,可以避免相当多的伤亡,虽然这种避免伤亡是建立在折损士气的基础上,但和伤亡不断增多,士气也在不断下滑的他们相比,依旧占有相当大的优势!

    “大哥!”

    萧厉气喘吁吁的与萧鼎背靠背。

    左手已经耷拉了下去。

    看样子,是骨折了。

    除了之前的那道伤口,胸膛上又多了两道同样惨烈的伤口,皮肉翻卷,已经打透了纱布。

    手中的长枪不知何时已然断裂。

    此刻,一手拿着前半截的枪杆,另一只手握着缺口不大的长刀,断掉的那后半截枪杆早都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身上的斗气明显被消耗了不少。

    就连斗气凝结出的纱衣都浅薄了不少。

    斗气纱衣,这是所有斗师特有的天赋之一,和大斗师的斗气铠甲不同,斗气纱衣并不能给斗师提供多强的防御力,但是,却能给斗师提供不小的缓冲能力。

    简单的说,大幅度减免震伤。

    因此,在某些时候,斗气纱衣其实是配合着斗气铠甲使用的。

    可惜……

    如果对手的攻击能打穿斗气铠甲,自然也能打穿斗气纱衣,是否凝聚斗气纱衣的意义并不大。

    如果对手的攻击不能打穿斗气铠甲,有凝聚和维持斗气纱衣的这点斗气,还不如多释放两个斗技。

    毕竟,缓冲能力并不代表着免伤。

    假设对手的攻击力度是一百。

    斗气铠甲抵消了九十。

    余下的十,被斗气纱衣抵消五。

    剩下的这个五,还是需要修炼者本人去承担。

    假设对手的攻击力度是两百。

    斗气铠甲抵消了九十。

    剩下的还有一百一。

    这一百一,足以把修炼者本身杀死不知道多少次了,斗气纱衣的缓冲效果连发挥的余地都没有!

    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大斗师都不使用斗气纱衣而使用斗气铠甲的原因,甚至大多数斗王乃至于斗皇,都在使用斗气铠甲。

    纯粹是因为斗气铠甲提供的是直观防御力。

    再说了……

    不会真有人觉得大斗师的身体素质很差吧?

    和火影里的那种畸形战力不同。

    和斗罗里的那种畸形战力也不同。

    斗气世界里的修炼之路,是一条几乎没有缺点的修炼之路,也许它在各方面都没有特别优秀的地方,但是,没有明显的弊病就是它最大的优点!

    因此,斗气纱衣提供的那点缓冲力对于一位拥有了斗气铠甲的大斗师而言,真的还不如他们自己身体所带来的减伤能力。

    当然。

    并不是说斗气纱衣就没用了。

    斗气纱衣才是决定所有修炼者命运的一个环节,也是划分出大多数修炼者等级的分水岭。

    常人一辈子,也就是斗者。

    就像如今萧炎所在的萧家一样。

    有太多太多都是斗者的萧家人了。

    而成为斗师的,却只有那么几个。

    一个正常的斗师在正常状态下面对三十位九星斗者的联手攻击,完全可以在不受到重伤的情况下反杀这三十名斗者。

    可惜……

    这对眼下的时局并没有用……

    就算每个人都清楚斗师不弱……

    在两位大斗师的面前,他和萧厉也翻不出对方的手掌心……

    萧鼎缓缓的叹了口气。

    感知了一下自己体内剩下的不到一层的斗气,苦笑一声:“看样子,我们终究还是没能抓到活下去的机会!”

    “就是不知道小炎子如何了……”

    萧厉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肩膀似乎也塌下去了半分。

    带着几分无奈的释然,沉声道:“大长老一直觊觎父亲的族长之位,如果我们两个死在这里,小炎子还没恢复天赋,恐怕父亲和小炎子后半生都会过得不如意。”

    萧鼎的脸上也带着几分惆怅。

    看着不远处恍若猫戏老鼠一般的两位蛇人大斗师,又看了看当前由溃败的沙之佣兵团和漠铁佣兵团组成的恍若一盘散沙般的战场,叹了口气:

    “谁说不是呢……”

    “父亲还在,他们对小炎子都是那种瞧不起的态度,甚至连萧宁他们都在欺负和孤立小炎子,如果父亲不是族长了,他们变本加厉几乎是必然的一件事。”

    说着,似乎是想起了什么。

    萧鼎的眼神略微挣扎了起来。

    但很快,便恢复了坚决的模样。

    顿了顿,沉声说道:“萧厉,我以萧家长子的身份命令你,不惜一切代价和手段也要活下去,我会拖住他们俩,给你创造撤退的机会!”

    】

    萧厉不敢置信的看了一眼萧鼎。

    似乎是不明白萧鼎的底气在哪儿。

    两位蛇人大斗师听闻此言也是一愣。

    旋即,就看见了萧厉的表情。

    顿时反应了过来,哈哈大笑。

    可是……

    “我认为,这没什么可笑的。”

    澹澹的声音随风传来。

    一名年轻人骤然出现在两名蛇人身后。

    轻轻的拍了拍两人的肩。

    随后,平静的向萧鼎萧厉二人走去。

    两颗蛇人头颅带着生前最后一刻的笑容不急不缓的落到了沙地上,在萧鼎和萧厉震惊的目光中,年轻人缓缓伸出手:

    “认识一下。”

    “我叫陆渊。”

    “是萧炎的一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