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柔情

类别:武侠仙侠 作者:八千妖孽字数:3470更新时间:24/08/18 23:13:05
    很快,急匆匆跑来一位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少女。

    “公子可算醒了。”

    沈鲤口干舌燥:“水……”

    “小弟,快为公子盛来清水。”

    孩童着急忙慌跑出去,端着破了一角却洗的干净的碗回来,递给他。

    将清水喝干净。

    少年郎长舒一口气:“多谢二位搭救之恩!不知在下昏迷了多久?”

    一听这人说话文绉绉的,出身定是了不得,孩童害羞的后退。

    少女说道:“公子已经昏迷两天两夜了,你倒在我家门前,小弟发现你,见公子不是坏人,我们就把你抬回家啦。”

    她直言直语,三两句话说明白。

    沈鲤坐起身。

    体内气机已经恢复些许。

    也就是丈六金身,换做是金刚龙象身,才打了这么久哪会耗光气机!

    “多谢!在下必有厚报!”

    少女观察沈鲤仿佛没事了一般,顿时笑道:“厚报不厚报的,我们姐弟无所谓,公子没事就好。”

    他本就是因气机耗损过度才昏过去的,现在气机缓慢恢复,便别无他事了。

    尝试下床走了几步。

    除了阵阵空虚之感,并无异样。

    凑巧,随身携带了几两银子,拿出来交给少女:“在下身上没有多带钱财,这一些……还望你千万收起来。”

    少女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们姐弟用不着这么多钱。”

    “姑娘,请听我说,几两银子而已,与你救我一事比起来,太轻了。”

    何况,姐弟两人没有趁他昏迷,将钱财掳走,足以证明他们的为人。

    这点钱财,实在微不足道。

    无论怎么说,少女也是不要。

    无奈之下,沈鲤只好收起这几两银子。

    他的包裹在莲姨客栈中,打了这么一架,算是拿不回来了。

    “敢问姑娘姓名?”

    “哦,我叫李花,他是我的亲弟弟,李虎。”

    摸着李虎的小脑袋,沈鲤笑道:“叨扰你们两日,委实过意不去,不如李虎拿着钱,去买点好东西,我们一块吃?”

    少女同意了:“好。”

    沈鲤给李虎一枚银子:“尽管去买酒菜,不怕贵!”

    李虎两眼大量,“公子说的可是真的?”

    “自然是真的。”

    好生藏起银子,李虎一溜烟跑出了家门。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若是富贵人家李虎这般大小的孩子,仍是爹娘的掌中宝。

    “只有你们姐弟俩?”

    沈鲤问道。

    李花叹气道:“去年爹爹因病死了,娘出去一趟再也没回来,家中只剩下我们。”

    环视一圈。

    这个小家,家徒四壁。

    醒来他便发现了,李花与李虎的衣服,补满了补丁。

    重新拿出剩下的银子,不给李花拒绝的意思,塞进她手里。

    “李姑娘,无论怎么说,这些钱你都得收起来。”

    “公子,不行,真不行……”

    “你弟弟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你可以拿这些钱给他买点好吃的。况且,你们姐弟相依为命,也能做点小买卖养活自己。”

    眼看李花又要开口。

    沈鲤继续说道:“实不相瞒,我出身于大家大族,这些钱并不放在眼里,对你而言,却是改变生活的钱,快收起来吧。”

    李花苦笑道:“见公子的穿着,我们姐弟就明白,公子定然不是我们这般穷苦百姓。”

    少年郎笑了笑,不再解释。

    坐在一旁,看她清洗采回来的野草。

    李虎大包小包提着跑回来。

    李花见他买了这么多,刚要训斥几句,余光瞥见沈鲤满脸堆笑,便作罢了。

    搬来桌椅,就在院中吃李虎买来的吃食。

    “忘了说,在下叫沈师秀。”

    “沈师秀?”李花笑道,“为公子取名之人,定是饱读诗书的高人。”

    “呃,确实。”

    正在吃饭间。

    紧闭的门,骤然被人推开。

    两个赤裸上身的汉子闯进来,刚要开口,看到沈鲤,愣了下,随即冷笑问道:“李花,钱老爷要纳你当妾不同意,原来是家里养了个小白脸啊!”

    李花蹭的站起身,气的脸红如锦绣,指着大门,“不欢迎你们!你们给我走!”

    “走?呵,走不了!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钱老爷金口开了,明天是个好日子,要把你收为妾室,派我们哥俩与你说一声。”

    “李花,别跟这小白脸厮混了,他有什么好?跟了钱老爷,吃香的喝辣的,你们姐弟从此一辈子衣食无忧,等李虎长大了,钱家会为他谋个好差事,娶个媳妇生几个大胖小子,多美好的事啊!为何就是不乐意呢?”

    “哼,这是我们兄弟俩给你的忠告!明天一早,我们会带你去钱府,你换上最好的衣服,别在钱府里丢人现眼!”

    “对了,叫这小白脸快滚!滚迟了,要他的命!”

    李花气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浑身颤抖。

    眼看他们撂完话就走。

    “等等!”

    沈鲤喊道。

    他们转身,秀着手臂上的肌肉:“呦呵,细胳膊细腿的小白脸,不想活了不成?”

    少年郎问李花:“钱老爷是怎么一回事?”

    “公子,此事不关你的事,还是别问了。”李花强忍怒气。

    此时的李花,害怕的躲在她身后。

    自从外出洗衣服,被钱老爷相中,这两个无赖已经来过许多次了。

    次次都是要李花给钱老爷当小妾。

    “无妨,你说就是了,我能帮你。”

    沈鲤顿了顿。

    “相信我,真的可以帮你。”

    听少年郎言之凿凿,李花才开口说道:“钱老爷身上得了病,郎中说需要纳妾冲冲喜气,那日,我洗衣服回来经过钱府,恰好被送客人的钱老爷看见了,然后非要我当他的小妾。”

    沈鲤问道:“钱老爷家里肯定有钱,当他的小妾对于你来说,不是正好吗?”

    她没想到沈鲤居然这般说,霎时气的直哆嗦:“公子说的什么话,爹爹在世时,经常告诫我,人穷但不能志短,爹娘生我下来,为的是让我自由自在的活着,而非成为富贵人家的小妾!并且,街坊邻居谁不知钱府向来不把妾室不当人看,大妇把什么脏活都交给妾室,活的还不如个丫鬟!要非得成钱老爷的妾室,侮辱了爹爹的教诲,也侮辱了我!”

    沈鲤听后,拍手叫道:“说得好。”

    旋即指着那两个壮汉。

    “回去告诉你们钱老爷,她绝不当小妾,有什么招数,尽管亮出来!”

    “嘿,你小子是找死啊!”

    “哥哥看我的,一拳弄死他!”

    不等两人行动,沈鲤快步接近,一拳一个捶到在地,然后像是提了两只小鸡仔,丢出大门。

    关上门。

    沈鲤看着目瞪口呆的姐弟,“吃饭。”

    重新落座。

    李花心惊道:“公子是江湖高手?”

    “差不多吧。”

    “那么……公子这般厉害为何还昏过去了?”

    “两天前,城中是不是乱了一阵?”

    李花点点头:“我偶有耳闻,说是有江湖高手在城里大战,一条街都被打废了。”

    沈鲤点头。

    “其中有公子?”

    “不错。”

    他笑问:“姑娘不会将我报给官府吧?”

    “不会,不会!公子能为我出头,定然是好人,与公子作对的,一定是坏人。”

    沈鲤失笑:“世上的好人坏人可没那么好分辨了,行了,不说了,看把李虎饿的,快吃吧。”

    一顿饭的功夫,小巷传来嘈杂的脚步声。

    李花霎时紧张的手抖。

    定是那两人被沈公子揍了一顿,去找了帮手!

    只见沈鲤朝她笑笑,自己开门出去了。

    刹那间,巷子里传来哀声惨叫。

    “大侠饶命!大侠高抬贵手!”

    “哎呦,疼死我了,大侠别打了!大侠饶命啊!”

    “不敢了!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大侠饶命!”

    又听沈鲤喝道:“赶紧滚,碍了小爷的眼,再敢骚扰他们姐弟,我叫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是是是……”

    “小的记下了!”

    沈鲤骂道:“皮痒了?还不快滚?”

    李虎两眼亮晶晶,小声道:“姐姐,大哥哥好厉害呀!”

    李花重重点头。

    回到小院,关上门。

    沈鲤对她道:“明天我也不走,留在你这儿。”

    李花害羞低下头,细若蚊吟:“好。”

    傍晚过后。

    李虎早早就睡了。

    李花和沈鲤坐在院子里看星星。

    “说实话,你们姐弟不合适继续住在这里。”

    “公子说笑了,我们姐弟又能去哪?”

    “稍后我写信一封,自会有人安置你们。”

    “公子……”

    “不必担心,她看在我的面子上,肯定不会为难你们。还会给你们找点正经事做,也好养活自己。”

    “公子说的可是真的?”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沈鲤又问道:“家里有纸笔吗?”

    “我去借。”

    少女急忙去邻居家借来纸笔。

    点起一直舍不得用的油灯。

    一灯如豆。

    沈鲤借着昏暗灯光,把姐弟两人的情况写下,摆脱莲姨好生照料他们。

    原想着不必劳烦莲姨,毕竟打了一架没多久,然而转念又想,李花姐弟哪掰得过钱府的大腿?

    他在还好,他走了,万一钱府又能找麻烦,姐弟下场难以预料。

    信的末尾,沈鲤又对出手伤莲姨一事,自罪了一句。

    清晨天一亮,他找来一个知道谁是枪尖一点红的小贩,给了几枚铜钱,让其代为转交。

    莲姨是在一个多时辰后收到这封信的。

    看时,笑眯了眼。

    李玄芝在旁问道:“师叔,谁写的信?”

    “自己看。”

    把信给他。

    不看不好,一看李玄芝便笑的合不拢嘴。

    “原来沈大侠,也是铁胆柔情啊!”

    “这小子还自罪了一句,哼,将我当成什么人啦?此事,过错在我,该道歉的也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