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拒绝斗狗,九十年代自驾游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叶公好龙A字数:5109更新时间:24/08/18 00:19:36
    斗狗有两种。

    一种是让狗赛跑,如同赛马,但比赛马低端得多,普通人可玩,暴发户可玩,养狗的都可以玩。

    另一种就是让狗拼斗打架,这个就不是一般人玩的了,得会训狗,会养狗,还得输得起,因为这种玩法很伤狗,不小心被咬死的狗比比皆是。

    由于斗狗比赛的犬种不受限制,且多以勇猛善斗的猛犬为主,这样的狗遇到同类就像见到仇人一样,一旦照面,便会立即冲上去咬个你死我活。

    总之,是跑是斗,不管哪一种玩法,都涉及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最后统一都会落到了赌狗身上。

    赌狗就如同赌马是一样的。

    在自己看好的狗身上下注,以此来赌输赢。

    其实斗狗这东西一开始也不是让人玩的。

    是以前两个村子起矛盾了,用斗狗的输赢来解决矛盾的。

    也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

    后来演变成了一种民间游戏。

    有人专门养一些大型犬,烈性猛犬参加斗狗比赛。

    这余邦金呢,也想玩狗,但养的狗太废了,买的狗养不起来,缺乏斗性。

    所以才会来找陈凌买狗。

    据说他看中并下注的一条细狗已经连赢五场赛狗的比赛了。

    细狗善奔跑,这种狗也是烈性犬,平原与草原上打猎可用。

    不过赛狗到底不如斗狗刺激。

    他还是想养一条属于自己的斗狗,在斗狗场上大杀四方,那才觉得痛快。

    陈凌听他所讲,也知道这斗狗是怎么回事了。

    其实斗狗这种游戏,他也曾听过,那是很久远的一段记忆了。

    不过网络发达之后,由于斗狗比赛因为血腥,引发争议过多。

    斗狗逐渐消失在人前,更多的是赛狗,比赛哪条狗跑得快,或者追兔子时间最短,玩的是速度,这样不伤狗,场面会比较和谐。

    想见识更加激情澎湃,更加刺激人心的两犬肉博,得去偏远地区的乡下,或者国外,才能见识到这种游戏。

    如果是单纯的赛狗,赛个跑,玩耍一下,陈凌没问题。

    但是斗狗嘛,无缘无故,为了取乐和赢钱,让狗去互相掐架恶斗,最后无端伤狗、死狗。

    陈凌还是不大认同的。

    而且他听完也和二人明说,自己不会拿狗去赌。

    如果余邦金来买狗是为了斗狗的,下一窝狗崽子能往外卖了,他也不会卖的。

    自家繁育的狗崽子,卖出去后因人取乐,而去和别的狗打生打死。

    陈凌想想,心里就不大舒服。

    “别人家的狗我管不着,我自己养的狗,付出了心血,是有感情的,不会让它们做那种事,小狗崽子也不会卖给那种人。”

    “老弟别生气,别生气,我自罚一杯……”

    余邦金一听陈凌说以后有狗也不卖他,赶紧拿起茶水自罚一杯。

    生怕上了陈凌的黑名单。

    孙艳红可是说过这年轻人的脾气的。

    说这年轻人对她观感一直不好,想来农庄买点啥东西送礼,每次逮着她一顿坑。

    为了缓和关系,交这个朋友,孙艳红说她咬牙认了。

    余邦金因此也知道了陈凌什么性格。

    他听闻陈凌喜欢带狗打猎,以为年轻人血气方刚,跟他提起斗狗的事,一定会非常感兴趣,到时候带过去玩一玩,他也能借此拉进关系呢。

    哪知道陈凌不高兴了。

    要是来的时候,他还会不以为然。

    一个脾气大点的小年轻而已,多甩点钱还不能教他做人?

    但是来了农庄之后,他却不敢这么想了。

    倒不是他想对陈凌低头哈腰,低声下气。

    关键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谁让他看到陈凌家的这些狗,心里就喜欢的不得了,连日后的小狗崽子都起好名字了呢。

    还真怕陈凌以后不卖他狗崽儿。

    孙艳红也说:“老余就是爱玩,爱凑热闹,他平常也就是在别人家狗身上押注赌狗来着,也是输多赢少。他自己的狗养得那么废,空有大个子,想带到场上,都是还没进场呢,就吓得趴窝了,冲这怂包劲儿,别的狗也不伤它,倒是从来没伤过狗……”

    “不过他这人越是这样,越是瘾头大,老想着养一条凶狗大杀四方,不然别人老笑话他。”

    “是啊,说来也怪,我的狗养一条废一条,兄弟你是会训狗的,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余邦金提到这事儿也是脸黑,很是发愁。

    问完话,又补了一句:“兄弟啊,我这人说话直,也不瞒你,其实我本来还想着没买到狗崽儿,就借伱的狗去狗场上耍耍威风的,关键是我养的狗太怂包了,我也不想老让人家老笑话我怂人养的怂狗。

    不过我没想到这狗在你心里分量这么重,这事儿确实是我不对。”

    这余邦金人虽个子小,倒也坦诚。

    起码比孙艳红坦诚多了。

    陈凌听此脸色缓和不少,说:“不是分量重不重的事,我跟你讲两件事你就知道了……”

    随后就把当年黑娃小金护家抓贼,拼命护主的事情讲了讲。

    余邦金一听肃然起敬,才知道为啥人家听到斗狗不高兴了。

    换做他有这样忠义的狗,他也舍不得让狗去打生打死,供人玩乐啊。

    残忍不残忍先不说,拿忠心护主的狗去斗赌,多丧良心啊。

    一时间,又是惭愧又是羡慕的道:“奶奶的,老弟你这番话,说得我更眼馋了,要不是听你讲的知道你家狗凶,我都有过来偷狗的心了。”

    陈凌顿时笑了,只说只要不带狗瞎搞,等下一窝,二代狼狗还是可以给他留一只的。

    余邦金便高兴得喜不自胜,连连保证。

    最后可能是觉得上门没带礼品,又想和陈凌交好,说听说农庄酒水不错,硬是买了几坛酒。

    两人的热络,让孙艳红一阵羡慕。

    走的时候还不无埋怨:“你们老爷们儿就是熟络得快,富贵啊,咱们认识也好几年了,你可很少给我好脸子,隔三差五给你送钱来的,你不知道照顾照顾老客户感受吗?”

    陈凌转身回去,懒得理她。

    自己小心思那么多,能怪谁。

    倒是上了车的余邦金嘿嘿一笑,乐呵呵的看着孙艳红吃瘪的样子。

    “这兄弟真性情啊,你再多钱,人家想不理你就不理你。”

    “哼,你个老余,我白指望你了。”

    陈凌不知道两人怎么议论自己的,当晚就把观赏鱼挑选出来,装入年前就备好的塑料桶中。

    这塑料桶很结实,是装食用油和散装酒的。

    白色的那种,有把手,有盖子。

    把鱼装进去,拧好盖子,掺入灵水带到市里鱼也死不了。

    把两桶鱼装好,次日一大早饭都没吃,陈凌便把桶固定在摩托车后方两侧的铁架子上,然后带着黑娃小金以及二黑,三条狗,骑着摩托向天南市赶去。

    这次是为了让两狗见见外面的世界。

    顺便锻炼锻炼二黑的胆色。

    余邦金有句话说得没错,这么好的狗,不带出去见见世面实在可惜。

    另外呢。

    二黑这样的小狗子没经历过什么与同类的战斗,哪怕与村里的土狗遇到呢,也只是打闹为主,不像黑娃它们当初早早的就战斗过,像它们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咬死过两条大猎狗了。

    陈凌虽不会让自家狗去参加什么斗狗比赛。

    但温室里确实养不出好狗。

    可该带出去跑一大圈,一路上多见见狗,涨涨胆气。

    这小狗子练胆,还是要一个个的来。

    就从聪明凶猛的二黑开始吧。

    是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一片灿烂的好春光。

    陈凌出了县城,绕道苦柳县,从苦柳县出来后,摩托车一上公路,便把油门加到底。

    摩托车风驰电掣,陈凌一身春衫鼓荡,猎猎作响。

    三条狗在摩托车旁也渐渐放开了速度,纵身狂奔。

    实际上从出生到现在,由于地形环境的限制,黑娃两个就从没真正放开过速度长途奔跑。

    哪怕村里打狼的时候,也是短途爆发的速度。

    而现在它们放开了,跟在摩托车后可是过足了瘾,跑得酣畅淋漓。

    两狗越跑越快,犹如奔马,一黄一黑,前后如两道旋风过境,速度无比惊人。

    引得过路的人和车辆纷纷诧异的看过来,眼睛去追寻摩托车旁的三道影子。

    后来连摩托车也慢慢追不上它们。

    陈凌只好放慢速度,让跑累了的二黑跳上摩托车,继续去追赶它们俩。

    二黑到底年幼,跑了两个县城之后,再放开了跑,没跑多久就累得腿软了。

    而黑娃小金两个才刚刚热身完毕,活动开筋骨,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哈哈哈,出来就是好玩吧,这根本不用去斗狗场比赛,就玩得够高兴了,是吧?”

    到了一处桥上,陈凌把摩托车停在河畔,带着三狗休息,休息完毕之后,顺便再饮水喂食。

    二黑还有点没缓过劲儿来。

    黑娃小金两个则像没事人一样,精神抖擞的,没一点疲惫的感觉,只是吐着舌头喘着气,围着陈凌兴奋的小声汪汪叫着,欢快的往他身上扑,往他脸上舔。

    可见这是真的跑高兴了。

    “可惜啊,这时候没啥直播呢,要不然咱们开上一个直播,也算带狗出来自驾游了,肯定有好多人喜欢你们的。”

    陈凌摸摸三狗的狗头,而后在河畔洗手吃饭,迎着早春灿烂的阳光,稍作休息,一人三狗便再度出发。

    至于两个水桶的鱼,早被他收进洞天了。

    从凌云到天南,骑着摩托车到底是不比汽车舒服,也不比汽车快。

    主要是路不好,汽车的话比较稳,显得速度快。

    而摩托车遇到难行的路段就得绕路,或者下来推着走。

    汽车的话,花一天时间,天蒙蒙亮出发,开快点到天黑是能赶到市里的。

    摩托车的话一天时间却是赶不到了。

    但陈凌不介意,晚一天到,正中他下怀。

    他这人就是喜欢这种在路上浪荡的感觉。

    驾着摩托车带狗一路奔行,这种心怀舒畅,放荡不羁的感觉,让人沉迷。

    或许是少年时仗剑走天涯的梦在作祟。

    要不是家里不让骑马出来,说不得他连摩托车也不骑,骑马一路往市里赶呢。

    心想:“以后家里娃大点了,一定得带着媳妇和儿女全国各地游玩一趟去,咱做不到劈柴、喂马,周游世界。放马遛狗,周游全国不过分吧。”

    人生不得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么?

    ……

    很快,太阳落山,只剩下一抹如咸蛋黄般金红色的余晖,一天时间悄悄过去。

    一路上,陈凌带着狗,高兴时便加快速度前进,累了便歇歇。

    二黑耐力不足,大半时间在摩托车上。

    黑娃小金跟着摩托车跑了一天时间。

    第一次出这么远的远门,它们是春风得意狗蹄疾,啪嗒啪嗒迈着大步,跑得飞快。

    一路有时经过县城、小镇、村子,也会遇到恶犬追击。

    这时候才是二黑出击的时候。

    陈凌专门带出来锻炼它的,不让黑娃两个出头,专门让二黑去解决。

    这些狗大多只用二黑跳下来狂吼一阵进行威慑吓退即可。

    有些狗到了陌生地方胆子很小,反被陌生地方的狗威慑得不敢上前,缩成一团。

    还好二黑表现得很不错。

    也遇到了一些拦路的路匪,陈凌能过就带着狗飞速冲过去,实在冲不过去,或者有些人见他冲卡就拿家伙打过来的。

    这种陈凌就停下来,拉开了架势,一人三狗和他们干上一仗。

    然后打断恶人的腿,潇洒离去,免得以后再出来为害。

    除了这些,陈凌在路上最大的感受是今年外出打工的人一下子变多了。

    路上不断见到拖拉机拉着一车人送到汽车站、火车站,多是青壮居多。

    他停下来问过,多是熟人一起去东南沿海的发达城市。

    如同他前几年一样,大部分是做搬运工和上工地。

    92年、97年、01年大量的务工潮进城。

    今年确实外出打工的人很多,村里也有好多小年轻说过阵子要出去的。

    时代在不可阻挡的向前发展。

    陈凌依旧稳如泰山,他上辈子也曾顺应着时代大潮下过海,也被坑蒙拐骗,在成功时被摘过桃子,现在对那种日子无感。

    眼见太阳快落山了,便在附近的小镇上买了只烧鸡,切了两斤黄牛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酒足饭饱后,找老板买了些下水等物喂狗,就再次离去。

    夜里,在小镇外的河边停下摩托车,升起一堆篝火,吹着夜风,望着清澈如琉璃的星空,一人三狗慢慢入睡。

    此行何处不须问,江村月落正堪眠。

    一觉睡到深夜三点左右,陈凌便精神抖擞,心潮澎湃,再也睡不着。

    三狗也精神奕奕,疲惫尽去,感受到主人心意之后,一骨碌爬起来,汪汪叫着,迫不及待想上路了。

    此时一轮圆月悬挂高天之上,皎洁的月光洒在地面,如洒下淡淡的白霜。

    倾泻在河面上,波光粼粼,如纱如雾。

    如此好夜色,自然不可荒废。

    “哈哈,好,真不愧是我养的狗。”

    看到三狗兴奋不已的样子,陈凌赞了一句,把地上过夜的事物收进洞天,跨上摩托车。

    趁着大好的月色,一人三狗,继续踏上行程。

    这附近的路是去年冬天新修的,比较好走,深夜无人赶路,陈凌放开速度前行,月色与夜风入怀,心怀舒畅之下,忍不住放声长歌,三狗也兴奋的汪汪大叫不停。

    一路疾驰,翻山过河,到了早晨八点的时候,终于到了天南市下,山猫家所在的小县城。

    陈凌带狗登门的时候,山猫一家还以为他昨天就到市里了。

    结果一问,得知他是连夜赶来的,就颇为惊讶。

    山猫的母亲回屋和老伴儿嘀咕:“这个小陈怪不得跟咱们家老三关系这么好,这性格啊,还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可不是么,都是这么放荡不羁爱自由。

    山猫和杜鹃则是啥也没说,给他盛上早饭之后,就笑着问他夜里赶路感觉如何。

    陈凌说很爽,回去的时候想再来一次。

    (本章完)